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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8-12 13:23:56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
標題 Re: [Live] 村長提告高雄市議員黃捷違反國安法
時間 Sun Aug 11 21:48:59 2019


※ 引述《ipapa ()》之銘言:
1.LIVE網址:
https://youtu.be/8i_vH-MrET8

2.LIVE名稱︰
提告高雄市議員黃捷違反國安法

5.附註、心得、想法:
快速翻了一下國安法

 第 2-1 條
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
下列行為:
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二、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
    品或電磁紀錄。
三、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
    磁紀錄。


craymond: http://i.imgur.com/49Bbt8h.jpg218.173.7.104 台灣 08/11 21:15
[圖]
 




根據craymond大大提供的資料+國安法條規定,確實有觸法的疑慮.....



然而這個國安法條原本資進D能黨用來對付狗黨的和賣油給北韓的這件事.....



可是資進D能黨應該也沒想到,有觸法疑慮的卻是洨綠吱己人.....



而且何謂「敵人」定義和何謂「資助」.....



1.怎樣算是敵人??


根據憲法,支那地區也算我國領土,所以怎樣才算是敵人???


全體支那人都算敵人?


還是共慘黨人士才算敵人?




2.怎樣才算資助??



發起募款或物資給受天災在敵國人民算不算違法??




所以這條法律要嘛八成和憲法起衝突或還要增修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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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86.15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K1pDz2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65531341.A.F42.html
ghghfftjack: 一般來說會從立法精神去討論1F 61.231.166.28 台灣 08/11 21:49
ghghfftjack: 所以告成功的可能性不高
ghghfftjack: 這還是要看法官怎麼解釋
omanorboyo: 立法一定是解釋不能給官方組織4F 49.215.210.189 台灣 08/11 21:51
omanorboyo: 這當然不會成 只是插手內政...
omanorboyo: 民代身份這樣搞 有準備迎接衝擊嗎
樓下zeumax大大說的才是正確的
zeumax: 境外敵對勢力是單獨出來的,指的是恐怖組7F 180.204.180.100 台灣 08/11 21:52
soniccsie: 甲甲8F 111.71.186.253 台灣 08/11 21:52
zeumax: 織,非區域政府9F 180.204.180.100 台灣 08/11 21:52
pandp: 只能硬說“香港民眾”不是香港官方組織也10F 218.164.12.57 台灣 08/11 21:54
pandp: 不算是敵對勢力了
洨綠黃捷那就只能從憲法凹了!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1:57:14
tinmar: 想也知道告不成 立法原意又不反對資助抗中12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1:56
tinmar: 剛好相反 立法的弦外之音就是抗中
brella 
brella: 支持提告,想看法院的見解14F 114.40.83.193 台灣 08/11 21:56
tinmar: 那個沾館長的網紅就純粹想玩一下而已15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1:57
是抗中還是抗共?
tarcowang: 到時候就是法院認證無罪,打臉村長16F 36.236.66.197 台灣 08/11 21:58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1:59:16
tinmar: 中國=共產黨17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1:59
如果根據國安法條文,可是沒指出支那=單獨共慘黨喔!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01:22
tinmar: 政黑鄉民純脆反國安法18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00
lasekoutkast: 告不成啦 只是大陸會講你插手內政19F 114.27.72.205 台灣 08/11 22:00
lasekoutkast: 而已
nina0577: 搞不好反送中都是五毛在反串 鬧到解放軍21F 42.73.244.227 台灣 08/11 22:00
nina0577: 來接管為止 黃捷資助五毛幫助解放軍進駐
nina0577:  難道沒犯法?
tinmar: 所以才大驚小怪 帶黃捷違法的風向24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00
tinmar: 鄉民這點老鼠心思 想也知道
kyon623: 那資助紅十字會也是資助外國組織欸26F 42.77.253.218 台灣 08/11 22:01
kyon623: 沒犯法嗎?
所以我才問何謂「敵人」和何謂「資助」?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02:35
tinmar: 看原PO在那牽強硬凹 就知整件事鬼扯蛋28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02
我牽強硬拗?
那麼你解釋國安法條文一下給大家聞香一下吧!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03:59
freshmints: 這會給法官或檢察官裁量啊29F 223.139.74.44 台灣 08/11 22:03
sciss1: 補充說明:同法罰則在第5-1條30F 114.44.180.213 台灣 08/11 22:03
tinmar: 還有那個網紅很糟糕31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03
sciss1: 光違反第2-1條是沒罰則的32F 114.44.180.213 台灣 08/11 22:03
tinmar: 竟去告反抗中的人33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03
freshmints: 還在小綠憲法 殊不知根本就是炒作 呵34F 223.139.74.44 台灣 08/11 22:03
freshmints: 呵
f124: 這條被修的這麼硬 跑不掉了拉 別凹了 哈哈36F 122.116.217.196 台灣 08/11 22:06
az236: 原來有人的法律素養是靠弦外之音外37F 223.140.8.24 台灣 08/11 22:07
ostrich01: 坐等後續特別想看法官怎麼說38F 223.140.78.131 台灣 08/11 22:08
tinmar: 不用嗆法律素養 反正告不成39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12
不一定喔!
就算告不成,資進D能黨還要背負違憲或亂立法喔!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15:51
tinmar: 若告得成 台獨早被告成功了40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17
你現在還有看到激進黨喊台獨(台灣國)嗎?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19:32
amovie: 告得成的話 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都違法41F 111.241.137.28 台灣 08/11 22:19
amovie: 這就有好戲了 科科
sciss1: 第5-1條是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43F 114.44.180.213 台灣 08/11 22:22
sciss1: ....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一款規
trasia: 推 立法精神45F 180.176.12.110 台灣 08/11 22:22
sciss1: 定者,處.....46F 114.44.180.213 台灣 08/11 22:22
sciss1: 既然黃沒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sciss1: 就不符5-1條,就沒罰則囉
問題:香港屬於支那地區以外的地方嗎?
tinmar: 這種控告 基本上檢察官那邊就直接KO掉了49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23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24:54
tinmar: 哪個檢察官會吃飽沒事去起訴黃捷?50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24
檢調單位都會沒事去查沒有指名道姓罵誰就抓人起訴了,你覺得檢查官不會嗎?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26:23
sciss1: 問題:黃沒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51F 114.44.180.213 台灣 08/11 22:26
tinmar: 就是不會 因為是鬧劇控告52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26
sciss1: 即使送到大陸地區,罰則還是在5-1,還是53F 114.44.180.213 台灣 08/11 22:27
sciss1: 要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才有罰則
法律條文是連貫的喔!
屬於同一條條文,怎麼有辦法切割開來看?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2:29:13
pandp: 其實黃的行為實質上影響了台灣安全55F 218.164.12.57 台灣 08/11 22:29
tinmar: 台獨或DPP執政也影響了台灣安全呀56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45
tinmar: DPP執政 中國軍機圍繞 這可是實質不安全
antipathy: 不懂法律又愛亂引用?!「第5-1條有訂58F 49.218.76.212 台灣 08/11 22:46
antipathy: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要件」
antipathy: 好嗎
要我說N次??
還要凹喔!
tinmar: 但想也知道不可能這樣去看61F 1.169.196.179 台灣 08/11 22:47
tinmar: 純粹政治議題而已
roccqqck: 資助四川地震是不是敵對勢力63F 1.34.62.163 台灣 08/11 22:53
支那算不算我國領土?
資助時間在立法實施日期前後??
※ 編輯: DICB (114.41.86.154 臺灣), 08/11/2019 23:36:12
bighorse0: 既然叫國安法 就是國家想弄你就弄你64F 114.41.28.245 台灣 08/12 08:10
bighorse0: 不是給刁民隨便告的
f124: 這法是or吧 港 澳 中國 或敵對勢力 還想扯..66F 60.250.244.160 台灣 08/1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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