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4-11 21:31:27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台中市政府沒有違法嗎?
時間 Thu Apr 11 10:03:25 2019
※ 引述《moonmaker (Waiting Molina)》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xG1XZiV.jpg
![[圖]](https://i.imgur.com/xG1XZiVh.jpg)
: https://i.imgur.com/rUSMuXz.jpg
![[圖]](https://i.imgur.com/rUSMuXz.jpg)
: https://i.imgur.com/tJAuyiu.jpg
![[圖]](https://i.imgur.com/tJAuyiu.jpg)
: 沒錯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但是集會遊行法
^^^^^^^^^^^^^^^^^^^^^^^^^^^^^^^^^^^^^^^^
: 禁止的活動
^^^^^^^^^^^^^^
: 台中市政府怎麼可以允許
: 還警車開道 幹
到底大家的基本法學常識是有多爛啊?
你自己都說了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那集遊法第4條與憲法牴觸時會怎樣?
當然就是無效啊!
集遊法第4條雖然規定
「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然後咧?
就沒有然後了啊!集遊法沒規定罰責啊!
集會遊行是否核准 是要看集遊法的第11條規定
第 11 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一、違反第六條或第十條規定者。
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
。
四、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
五、未經依法設立或經撤銷、廢止許可或命令解散之團體,以該團體名義
申請者。
六、申請不合第九條規定者。
那接下來就有人會說了
垃圾立委們幹嘛不修第11條? 把第4條也納入不予核准集會遊行
不好意思齁~
以前集會遊行法還真的有這樣規定! 主張共產主義不可以集會遊行
但是已經被大法官解釋445號(87.01.23)宣告違憲了
「集會遊行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同法第四條規定者,為不予許可之要件,乃對「主張
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
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同條第二款規定:「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
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虞者」,第三款規定:「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
財物造成重大損壞之虞者」,有欠具體明確,對於在舉行集會、遊行以前,尚無明顯而立
即危險之事實狀態,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為集會、遊行准否之依
據部分,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同條第二款規定:「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
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虞者」,第三款規定:「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
財物造成重大損壞之虞者」,有欠具體明確,對於在舉行集會、遊行以前,尚無明顯而立
即危險之事實狀態,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為集會、遊行准否之依
據部分,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445
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網站主要提供社會大眾查詢釋憲案件的聲請、審理程序、待審案件、大法官解釋、不受理決議,以及與釋憲業務相關的統計資料等 ...
司法院大法官網站主要提供社會大眾查詢釋憲案件的聲請、審理程序、待審案件、大法官解釋、不受理決議,以及與釋憲業務相關的統計資料等 ...
所以集遊法第4條的規定
就只是屁話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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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4948208.A.841.html
※ 同主題文章:
04-11 09:27 ■ [討論] 台中市政府沒有違法嗎?
● 04-11 10:03 ■ Re: [討論] 台中市政府沒有違法嗎?
04-11 10:19 ■ Re: [討論] 台中市政府沒有違法嗎?
推 : 還好不是在吱八版,被噴成法匠的可能性會低一點1F 04/11 10:05
推 : 我想說奇怪大法官解釋不是解釋過嗎?滿頭問號 是一直沒2F 04/11 10:05
→ : 修法嗎??@@
→ : 修法嗎??@@
推 : 推4F 04/11 10:05
推 : 概念正確5F 04/11 10:06
推 : 因為没有小英價值6F 04/11 10:06
→ : 而且要是政府機關事先對人民的言論審查 那才可怕吧@@7F 04/11 10:06
推 : 長知識了 謝謝8F 04/11 10:10
推 : 還要把以前歷史典故再搬出來一次 真是辛苦了 XDD9F 04/11 10:11
→ : 還穩主張和平統一 到底哪裡共產主義 真的很好笑10F 04/11 10:12
推 : 推個11F 04/11 10:12
→ : 來文12F 04/11 10:12
推 : 專業推,長知識了13F 04/11 10:28
推 : 專業推 北七吉娃娃14F 04/11 10:31
推 : 專業推15F 04/11 10:56
噓 : 腦韓粉滾去支那16F 04/1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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