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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17 20:48:28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Tosca ( )
標題 Re: [Live] 同婚三讀直播
時間 Fri May 17 10:05:25 2019


※ 引述《btm978952 (感冒用斯斯)》之銘言:
: DPP跟KMT 誰會獲勝呢?
這句話講錯了
DPP自己就分裂 有政院版和林岱樺版
國民黨就是賴士葆版

更好笑的是DPP自己內部是五五分裂XD

所以最後三個版本都不過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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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52.46
※ 文章代碼(AID): #1StXRd1N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8058727.A.057.html
※ 同主題文章:
geordie: 入民法而已啊,沒怎樣1F 05/17 10:06
crazypeo45: 就5/24 0:00起同性婚姻戶政單位不得拒絕2F 05/17 10:07
crazypeo45: 並享有婚姻法所賦予的權利
chow365: 沒過就用民法阿,應該沒錯吧,大法官說了算4F 05/17 10:08
loveyourself: 林岱樺版本dpp支持的沒很多,哪裡來55分裂5F 05/17 10:09
沒人支持怎麼可能會敢提
你們同溫層都好厚喔 太自我感覺良好=.=

賴士葆更不用說
為什麼他強調一個字都不準改
因為他背後是765萬票...........
※ 編輯: Tosca (114.27.52.46), 05/17/2019 10:10:33
EvoLancer: 大法官沒有造法的權力 兩年落日只是威脅行政與立法機關6F 05/17 10:11
EvoLancer: 的手段而已 真的去戶政單位登記 法跟後續實質配套還是
EvoLancer: 空的 自動適用民法那只是腦捕而已
crazypeo45: 樓上正解9F 05/17 10:12
boshiunntu: 就天下大亂 大家5/24直接拿釋字第748號塞爆戶政機關10F 05/17 10:13
boshiunntu: 直接要求登記
EvoLancer: 因為這跟其他解釋不一樣 甲甲真的會去登記12F 05/17 10:14
crazypeo45: 就是戶政單位不得拒絕同性婚姻登記 釋憲案就擺在那邊13F 05/17 10:15
nodnarb1027: 今天沒過那些已經開放戶政登記的城市會超怕超為難14F 05/17 10:16
ihx00: 但是登記了卻什麼也沒15F 05/17 10:16
william12tw: 不可能沒過啦16F 05/17 10:18
raysun011081: Evo正解,看到一堆法x腦補好好笑17F 05/17 10:19
lusifa2007: 搞笑膩,戶政都已經說有兩套系統準備了18F 05/17 10:19
那是台北市而已吧....
DICB: 要是今天沒三讀,等於5/24同用一個法律19F 05/17 10:20
lusifa2007: 真以為立法怠惰,司法不能管喔?20F 05/17 10:20
DICB: 你要去法院按鈴控告啊!21F 05/17 10:21
※ 編輯: Tosca (114.27.52.46), 05/17/2019 10:22:20
raysun011081: 司法怎麼能介入立法?你把權力分立放哪?22F 05/17 10:22
lusifa2007: 看新聞好嗎?內政部已經說有兩套系統了,還台北市23F 05/17 10:23
那就更不用擔心有沒有三讀啦
反正都可以登記阿~~
※ 編輯: Tosca (114.27.52.46), 05/17/2019 10:24:04
raysun011081: 過去釋憲案大法官也只是宣告違憲的法律無效,應於一24F 05/17 10:23
raysun011081: 定期限內修正
raysun011081: 大法官沒有造法的權力
EvoLancer: 系統跟登記一樣 法跟後續權力義務的解釋還是空的27F 05/17 10:24
Y1999: 所以會變成行政訴訟打到死28F 05/17 10:25
EvoLancer: 會衍生出一堆有的沒的爭議29F 05/17 10:25
lusifa2007: 給你兩年讓你立法,你還裝死,不讓同志直接適用民法,30F 05/17 10:25
lusifa2007: 是要他們等多久,大法官就是知道立法會裝死,才在這
lusifa2007: 邊補個逾期直接用民法
Y1999: 一邊說我要登記不然你違憲,一邊說不給,然後每一個登記案33F 05/17 10:26
Y1999: 打一次訴訟
DICB: 不管今天有沒有三讀,5/24甲甲一律都能結婚好嗎!35F 05/17 10:26
EvoLancer: 法的實務就沒有直接適用這件事情好嗎36F 05/17 10:26
kuarcis: 不是腦補啊 整件事的原由就是同性戀去戶政事務所登記37F 05/17 10:26
kuarcis: 結婚 被戶政事務所打槍 才有這個釋憲案耶
Y1999: 沒有一律能結,會變成不給結就打訴訟,除了我大台北市39F 05/17 10:27
kuarcis: 如果釋憲案沒辦法解決到底同性戀可不可以去戶政事務所40F 05/17 10:27
DICB: 只是差別另立民法或專法,然而都沒立直接套用一般法=增加甲41F 05/17 10:27
DICB: 甲和百合而已
kuarcis: 登記結婚 這種解讀才是腦補吧43F 05/17 10:27
DICB: kuarcis可以喔!44F 05/17 10:27
Y1999: 可以去登記,可是有機會被刁難拒絕,然後要打訴訟,雖然9945F 05/17 10:28
Y1999: %會贏,可是也會煩死雙方
kuarcis: 所以才會有釋憲文中 來不及完成立法或修法 就直接可以用47F 05/17 10:28
DICB: 我是支持都別動,直接套用就好48F 05/17 10:28
raysun011081: 用一個違憲的法律作為請求權基礎,好好笑喔49F 05/17 10:28
lusifa2007: XD我是很想看到直接用民法啦,不過確實是結婚之後的權50F 05/17 10:28
lusifa2007: 利義務沒專法沒規定,等於沒有同居忠誠義務等等,蠻爽
lusifa2007: 的啊,但可以結婚就是爽啊
EvoLancer: 登記然後登錄系統造案在冊?然後呢?沒啦?53F 05/17 10:28
kuarcis: 民法的說法 因為現行民法就已經妨礙婚姻自由 又不能廢止54F 05/17 10:29
kuarcis: 只能直接照用啊
DICB: 順便解套一下,通姦罪認定鬆綁56F 05/17 10:29
Y1999: 阿北讓台北最先表態就是減少之後爭議的成本支出57F 05/17 10:29
kuarcis: 對啊 那反同的問題到底在哪 我其實也看不懂58F 05/17 10:30
Y1999: 反同的問題在於顏色跟聖經59F 05/17 10:30
kuarcis: 整件事情都在浪費社會資源 甚至扯什麼大法官打不過民意60F 05/17 10:30
DICB: 不然現在通姦罪的認定,有點扯...性器官交合才算通姦,口交.61F 05/17 10:30
DICB: 乳交都不算
Y1999: 拜一個未婚懷孕的人,然後不準同性結婚這樣63F 05/17 10:30
kuarcis: 不認真想登記之後的配套 在那邊大法官霸凌?!64F 05/17 10:31
EvoLancer: 伴侶間的權利義務都沒規定 登記有個鳥用65F 05/17 10:31
DICB: 反同要的是直接退回大法官釋憲66F 05/17 10:31
EvoLancer: 大法官的限期修法是司法機關唯一的武器 但大多數沒啥67F 05/17 10:32
大法官並非全部都贊成 有兩位反對
其實說穿了 換匹大法官 再讓大法官釋憲一次
我看反對的會過半XD
DICB: 這樣甲甲/百合一樣無法結婚 這才是反同要的68F 05/17 10:32
※ 編輯: Tosca (114.27.52.46), 05/17/2019 10:33:12
EvoLancer: 鳥用 這次在期限內修法反而是特例69F 05/17 10:32
Y1999: 我個人是贊成同婚啦,畢竟有同性戀朋友,但對于能不能順利70F 05/17 10:32
Y1999: 通過是持悲觀看法就是了
kuarcis: 你說只有登記有鳥用 但是現況是連登記都不行72F 05/17 10:32
l98: 一定會過的,只是看條文怎麼修而已,蔡要年輕選票這必需過73F 05/17 10:32
EvoLancer: 在期限內修法原因 無非就是甲甲一定會跑去登記 衍生74F 05/17 10:33
kuarcis: 現行系統對同婚族群來說是0分 進步到1分 你沒需求當然沒75F 05/17 10:33
kuarcis: 差啊= =
EvoLancer: 問題 所以才不得不制定法律77F 05/17 10:33
Y1999: 空心菜要年輕,南部立委要老人票阿wwww78F 05/17 10:33
DICB: 那個要是豬公們沒在期限之內立完法,有怠惰.瀆職之嫌喔79F 05/17 10:33
Y1999: 立委亂搞害死戶政人員跟司法阿80F 05/17 10:34
kuarcis: 那就等等看換批大法官會不會換解釋啊 現在賴士葆是大法官81F 05/17 10:34
kuarcis: 嗎XDDD
Y1999: 所以台北才會早早表態省麻煩83F 05/17 10:34
l98: 民調有年輕選票呀XD 立委管他死活84F 05/17 10:34
EvoLancer: 我的論點就是 沒有甲甲認為的自動適用民法這檔事85F 05/17 10:34
l98: 靠同婚通過順便衝一波民調86F 05/17 10:34
Y1999: 可是瑞凡,立法院投票的是立委不是小英87F 05/17 10:34
kuarcis: 本來就怠惰 賴士葆還扯大法官壓迫民意 浪費時間?!88F 05/17 10:34
Y1999: 三讀沒過就是戶政機關打訴訟打到死89F 05/17 10:35
kuarcis: 登記婚姻關係這件事情是啊90F 05/17 10:35
DICB: 是沒有自動列入民法這檔事,確實是真的,因為法沒立出來要列91F 05/17 10:35
DICB: 入什麼??
Y1999: 你沒法源依據,就是訴訟打到死,每一個登記打一次93F 05/17 10:36
DICB: 一但沒三讀,就直接套用一般的而已  跟異性戀一樣而已94F 05/17 10:36
Y1999: 違憲不等於有法源依據,更不用說自動適用,沒有的東西適用95F 05/17 10:36
Y1999: 個大頭
DICB: 因為大法官都釋憲給日期了97F 05/17 10:36
kuarcis: 不 是婚姻關係帶來的其他連動都會導致訴訟98F 05/17 10:37
kuarcis: *其他的權利義務 其他權利義務就都空白的
kuarcis: 但是登記結婚這件事情就是根據那個時間就可以登記了
EvoLancer: 除非甲甲只滿足於登記 但那是不可能的101F 05/17 10:38
EvoLancer: 如果沒有法 必然會產生各種混亂
kuarcis: 恩 對啊 但是問題是 你看哪個黨的態度是要來解決103F 05/17 10:38
DICB: 甲甲/百合 不只滿足登記而已  而是合法夫妻關係104F 05/17 10:39
kuarcis: 同性婚姻帶來的權利義務漏洞? 哪個黨還在跳針大法官霸凌?105F 05/17 10:39
kuarcis: 時代力量的主張就能總結目前一些垃圾法的效果
kuarcis: 啊通過那些垃圾法只是讓同性戀有兩道制度可以用 沒有
DICB: 像我說的 別動了!反正113位每個豬公有怠惰.瀆職之嫌,法官108F 05/17 10:40
DICB: 不可能真的認為有怠惰瀆職的
kuarcis: 辦法解決權利義務關係的空白啊110F 05/17 10:40
EvoLancer: 誰叫阿英去捅這個馬蜂窩 關我屁事111F 05/17 10:41
want150: 啊亂就亂啊 那是立委諸公的問題112F 05/17 10:45
kayu: DPP假裝推,故意讓林出來喊113F 05/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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