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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6-30 16:30:15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aaaba (小強)
標題 [新聞] 內幕》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
時間 Tue Jun 30 15:27:29 2020


內幕》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律師用《企併法》逼退市場派王光祥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2134
內幕》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律師用《企併法》逼退市場派王光祥 | 信傳媒
[圖]
大同公司今(30)天召開股東會,雙方攻防劇烈長達數月,市場派獨董候選人前立委黃國 ...

 

大同公司今(30)天召開股東會,雙方攻防劇烈長達數月,市場派獨董候選人前立委黃國昌
還在現場直播講解市場派持股以及公司財報,但最精彩的應該是「大法師」大鬥法:大同
公司派沒曝光的3位律師賴中強、盧筱筠、於知慶發動奇襲,破天荒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
14、15項規定,剔除過半股權的投票權,而讓公司派逆轉情勢保住了經營權。


大同股東會上演「教案級」經營權大戰

30日的這場大同股東會堪稱「教案級」的經營權之爭,之前打得你死我活的中資爭議,如
今看來只是減灶誘敵的煙霧彈,真正的殺手鐧是首度出場捍衛公司經營權的企業併購法。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
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
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市場派怎麼也料想不到有企業併購法這一招

也就是說,依《企併法》規定,除了買一家公司的股權超過10%必須申報外,如果之後還
想進一步「取得公司經營權」,也必須補正申報事項;如果沒有補正申報,那麼超過10%
的部分開股東會時就沒有表決權。對市場派而言,他們怎麼也料想不到公司派會出「企業
併購法」這一招。


截至大同股東會前的統計,公司派持股約33%,市場派部分王光祥以羅得、競殿、三雅3
家投資公司持有約10%股權,鄭文逸部分也是10%多,被認為有「假外資」嫌疑的8個帳
戶共有近24%,而這8個疑似假外資帳戶在大同公司依照審計公報準則,函證這8個帳戶需
揭露最終受益人時,他們多數沒有回覆。


還有一些被劃歸支持市場派、每人持股數千張的名人共約6%,包括因勁永禿鷹案被判刑
的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因涉護航中資炒股大同案被金管會停職、後辭永豐金證總經理的葉
黃杞;標到很多文化總會、政府標案的「幫推」最大股東金佑投資的負責人蔡滄海;有線
電視靖天傳播集團董娘寧家莉;還有一些王光祥的地產界友人。此外,在停止過戶前大量
買進股票的約3%。


中資僅是煙霧彈,過半股權被「沒收」投票權

由於市場派集結各路人馬,加總持股比例已經過半,他們不僅召開記者會、大幅刊登報紙
廣告,批評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公司治理不力、造成公司虧損……有共同一致的行動要拉
下林郭文艷,想要取得公司經營權的企圖昭然若揭,但他們都沒有補正申報併購目的是為
了要取得公司經營權。因此,在集保中心、投保中心都有派代表在現場監督的情況下,當
場被「沒收」投票權,全軍皆墨。


其中,王光祥持股幾乎是跟鄭文逸綁在一起,而根據北檢起訴書記載,鄭文逸央請任國龍
提供上百億資金為奧援,在台灣炒作大同股票,涉嫌違反證交法,並於炒作獲利出場後,
換手由欣同及新大同公司持有大同股份,並提名參加董事選舉。由於當事人也承認實質控
制人是任國龍,任國龍又因非法中資多次被罰,這些部分的持股等同被北檢「認證」有中
資背景。


同樣崛起於太陽花,賴中強、黃國昌如今站在對立面

大同公司派幕後的3位「大法師」引用企併法,打了一場艱困的公司經營權之戰,讓人大
開眼界。其中賴中強在太陽花學運時,以「反服貿」聲名大噪,之後打中資絕不手軟,從
南海投資、阿里巴巴、蝦皮到大同案,他一路走來立場鮮明。最特別的是,這次賴中強站
在他的太陽花老戰友黃國昌的對立面,兩人是革命戰友,如今打對台,最令外界驚訝。


至於盧筱筠,從高檢署退下後轉任律師,曾經是特偵組的一員,辦過力霸案,過去多辦內
亂外患案,是這次大同打經營權戰爭的新臉孔。

於知慶則是前廉政署檢察官,退下來開業當律師,他的恆昇法律事務所還網羅了專門負責
重大經濟犯罪、貪瀆案件偵查的高檢署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加入。

這3位在幕後運籌帷幄的律師,加上站在台前的陳錦旋、梁懷信掩護,林郭文艷就是靠這
樣的律師陣仗守住了大同的經營權,打得總統表哥王光祥莫名其妙,還輸得一塌糊塗。


附註、心得、想法︰

看不懂這篇耶!有人可以拆穿這篇的話術嗎?現場搞得一團亂,這篇的作者如何整理出
這些脈絡的?會不會是公司派早就擬好稿了,時間到丟出來繼續打輿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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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37.10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kbaey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3502052.A.A3C.html
※ 編輯: aaaba (180.217.237.100 臺灣), 06/30/2020 15:29:44
djhuty: 台派大勝利1F 06/30 15:29
saiyuki1412: 不懂取得經營權跟以併購為目的 是在一起看的嗎2F 06/30 15:31
castalchen: 取得經營權跟併購哪是同件事 就是找藉口沒收不同邊的3F 06/30 15:33
castalchen: 投票權,不然市場派股東的來源這麼多,是要給誰併購。
tumauren: 最愛辯論的蔥快去告大同,大同律師群等著。5F 06/30 15:33
johnny9667: 真看不懂 這金融背景的才比較懂吧6F 06/30 15:34
nnkj: 業內律師屌打業外律師7F 06/30 15:34
Delisaac: 黃國昌被看破手腳了 不過它本身就對這塊不熟8F 06/30 15:34
rareair: 併購的定義中有包含取得他公司股份在內9F 06/30 15:38
gunng: 看來是要上法院延長戰線了10F 06/30 15:39
saiyuki1412: 我看股板好像大部分人說法比較偏國昌那邊的 不過我是11F 06/30 15:40
saiyuki1412: 真的不懂這方面的東西就是
gunng: 指控市場派取得股份是要搞併購吧13F 06/30 15:40
gp99000: 重點:企併法規定,買股權超過十趴沒申報就沒表決權14F 06/30 15:42
gp99000: 講完。
calase: 我覺得股版一堆人就也搞不清楚怎麼解讀,反正先跟着要求16F 06/30 15:43
calase: 政府介入而已
gunng: 問題在有沒有併購事實也沒認定啊18F 06/30 15:44
Orisinal: 樓上啥重點 根本不是19F 06/30 15:44
calase: 這麼專業的東西,他們看幾篇fb就覺得自己很懂了20F 06/30 15:44
gp99000: 看起來應該是接近必須證明自己到底是要不要搞併購吧21F 06/30 15:45
gunng: 公司派就等於出暗招 市場派也沒預備 但這招出得很難看就是22F 06/30 15:45
gunng: 了
hank7218: 要也是問律師板,怎會是問股板?24F 06/30 15:48
castalchen: 要引用企業併購法至少要看一下法條25F 06/30 15:54
castalchen: 「以併購為目的」是整部法的適用前提,哪有股權增加10
castalchen: %就適用的。
remprogress: 賴中強律師?? 他超反中資的 會跟戰神打對台??28F 06/30 15:56
ctx705f: 黃國昌趕快去叫那些律師和他辯論 不辯論就是打假球阿29F 06/30 15:57
tinmar: 我一直反對黃加入市場派30F 06/30 15:59
tinmar: 果然賴中強也是反對市場派的
tinmar: 市場派中資嫌疑大 黃莫名其妙去當洗白中資的"門神"
tinmar: 好奇黃要如何反擊昔日反中戰友賴中強?
r13974682: 大同營運有問題不才是重點嗎34F 06/30 16:03
s555666: 商業糾紛如果鄉民看得懂,公司還需要花大錢請律師嗎? 咆35F 06/30 16:04
s555666: 哮昌有空發臉書還不如去按鈴申告
brian055124: 是不是以併購為目的就看法院的認定囉37F 06/30 16:07
mynumber55: 踢到鐵板了啦,實戰的跟咆哮的38F 06/30 16:11
nakayamayyt: 律師也要錢啊 錢來幹嘛不賺39F 06/30 16:12
hank7218: 講這個,國昌跟顯智也是律師耶40F 06/30 16:14
s555666: 是非曲直法院見,黃國昌當律師的本事應該不是靠發臉書這41F 06/30 16:14
s555666: 一招,按鈴申告,告贏我就支持你
chiangdapang: 企業併購法的「併購」定義在第4條第2款,範圍很廣43F 06/30 16:19
chiangdapang: 的,合併、收購、分割都算
chiangdapang: 合併定義在第3款
chiangdapang: 收購定義在第4款
chiangdapang: 分割定義在第6款
Cordierite: 公司派這奇招吧 很難看但很有效 吵程序問題又有得耗了48F 06/30 16:22
Cordier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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