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10-08 04:40:07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perry52 (NicePYa)
標題 Re: [討論] 高虹安V 資策會爭議重點 法盲都進來
時間 Sat Oct  8 01:27:26 2022




我提供另一個面向:資策會要主張 "期刊文章"本身的著作權或財產權,應該是很困難。
應該要從實際的研究成果去看。

用個簡單的例子來講:
假設今天資策會的計畫是叫高虹安去學習造一台車。然後要實際打造一台車出來並要提供
所有技術資料 (機構圖紙、內部電路線路圖等),然後高虹安就去辛辛那提請教李傑怎麼
做,然後學會之後就造了一台車然後把車跟相關資料交付給資策會了,然後把造車的方
法公開發表在會議期刊上(假設資策會同意公開發表)


資策會靠高的研究成果得到了一台車跟相關技術資料,相關智財權當然也是歸資策會。但
介紹造車方法發表在期刊上的論文,其論文的著作人格權應該是算資策會還是文章作者?

(「研究成果」跟「闡述研究成果的論文」 的所有權應該是可以分開討論?)


有些人可能會引用資策會合約第十條關於著作權須轉移甲方(資策會)的規定,來說明
「闡述研究成果的論文」的著作權也算資策會的,但要注意根據條文轉移的前提是
研究成果得是 "著作",但我相信資策會預期高虹安的研究成果應該是要產生某項技術。
當然資策會也還是可以主張該會議論文本身也是所謂的"研究成果"所以著作權當然算資策
會的,所以這方面最後大概就兩端律師攻防戰

https://i.imgur.com/Uuyt7kS.jpg
[圖]


※ 引述《juc (道法自然)》之銘言:
: 兩個面向
: 1.辛辛那提的部分,要因為資策會現在主張期刊著作權而拔掉高虹安學位,這是不太可能
: ,因為期刊作者也有他們的教授,高虹安是同時這兩個機構的學生和員工,他們也可以主
: 張著作權,他們學生發表的期刊內容出現在自己的博士論文,這有什麼不合適的?
: 2. 台灣法院的部分,資策會就根據他們的主張去告高虹安吧,一年半載後見真章,雖然
: 告成高也不用賠一毛錢,因為只是學術用途,但也許資策會是想以正視聽,願意花大把大
: 把的律師費去進行訴訟
: ※ 引述《KingFelix (2010 AL Cy Young)》之銘言:
: : 著?
: : 題?
: : 表
: 已
: : 發
: 審
: : 查
: 部
: : 分
: : 其實不用那麼複雜 規定我看不懂 論文我看不懂
: : 今天就簡單歸納結論就好了 中文邏輯應該懂吧!
: : 你今天因為論文被檢舉抄襲 所以學位被撤銷
: : 同理今天檢舉論文抄襲後 學位還在表示沒問題
: : 林智堅因為被人檢舉論文抄襲 經由學論會開會討論
: : 一個月後台大 中華碩士被撤銷 簡稱被雙殺
: : 高虹安被食糞檢舉論文抄襲一年了 整整騷擾一年了!
: : 經由辛辛那提學論會開會決定 學位保留沒有問題
: : 不要扯什麼有的沒的  斑斑們 中文邏輯應該了解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52.24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G660Th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5163648.A.76B.html
※ 編輯: perry52 (111.242.252.242 臺灣), 10/08/2022 01:28:23
※ 編輯: perry52 (111.242.252.242 臺灣), 10/08/2022 01:29:00
asyousaid: 你搞錯了,這個辦法裡的乙方,指的是接政府標案的顧問1F 10/08 01:36
guitarspirit: 這件事就是民進黨為了打高虹安抄襲搞出來的政治議題2F 10/08 01:36
asyousaid: 公司/研究單位(例如資策會),甲方則是科技部(現國3F 10/08 01:36
asyousaid: 科會)
guitarspirit: 你想跟一群到現在都不願意承認林智堅抄襲的人講道理5F 10/08 01:37
asyousaid: 而乙方跟其員工的著作權歸屬,則是契約約定。6F 10/08 01:37
asyousaid: 喔喔我看錯了 我以為你貼科技部的成果歸屬運用辦法
asyousaid: 當我沒說
zxp9505007: 不用那麼認真討論…選完後綠委就不會吵了9F 10/08 01:41
asyousaid: 不過,「著作」本身可以是成果這點在解釋上沒有問題。10F 10/08 01:42
asyousaid: 資策會下面很多單位每年產出很多研究報告、產業調查報
asyousaid: 告,這些都是純文字,也都是「成果」,而這些成果的著
asyousaid: 作權也都是資策會的。
zxp9505007: 成果一定是資策會的 但論文也一定是不用授權就可以引14F 10/08 01:44
zxp9505007: 用
asyousaid: 高有「用」但是沒有「引」啊,資策會就是在打這點說高16F 10/08 01:47
asyousaid: 侵權
asyousaid: 不用授權的前提是有正確合理的引用
zxp9505007: 沒有”引”是瑕疵 但上崗到抄襲真的大可不必19F 10/08 01:49
asyousaid: 她用了整整4頁,沒有引會是無心的過失嗎?這叫瑕疵?20F 10/08 01:50
asyousaid: 而且這定義上就是抄襲沒錯,著作權法可沒有什麼「瑕疵
asyousaid: 非抄襲」之類的說法
DustToDust: 這沒什麼好吵的 有意見的去跟辛辛那提講23F 10/08 01:53
HinaTomo: 113頁中整整4頁用了自己以前的論文 真是邪惡24F 10/08 01:53
zxp9505007: 資策會聲明要看清楚 那個”恐”字差很多 資策會根本25F 10/08 01:53
zxp9505007: 不想追究 只想發聲明讓綠委閉嘴
asyousaid: 那論文又不是她一個人寫的,當共同撰寫人塑膠?4%的正27F 10/08 01:56
asyousaid: 義感可不可以分一點捍衛其他人的著作人格權?
dakkk: 其他作者站出來捍衛了嗎 你喊什麼燒?29F 10/08 01:58
asyousaid: 哈哈哈 惱羞30F 10/08 01:59
dakkk: 基本上就算著作權轉移給甲方 實質作者本身也會有使用範圍31F 10/08 01:59
dakkk: 這也是合理使用
DustToDust: 你要吵共同撰寫人 還不如先去看分母幾頁33F 10/08 02:00
asyousaid: 不管其他人有沒有要求償,高的行為違反著作權,構成侵34F 10/08 02:00
asyousaid: 害他人的權利已經是事實,繼續護航嘛~
zxp9505007: 共同作者通常掛名資策會對口長官 共同作者通常沒有持36F 10/08 02:00
zxp9505007: 筆 而是出錢…資策會可以拿這篇論文顯示該單位的培養
DustToDust: 最好找美國教授一起去檢舉 看人家要不要理你38F 10/08 02:00
zxp9505007: 人才KPI 你如果以為論文的共同作者都會持筆那就大錯特39F 10/08 02:00
zxp9505007: 錯了
zxp9505007: 所以說啊 跟沒有做過合作計劃案的人講話就是對牛彈琴
dakkk: 作者本身只要不作販賣授權之類的使用 都是合理範圍42F 10/08 02:02
dakkk: 說侵權真是沒腦子
asyousaid: 任何人都可以合理使用啊,但你要有「引」的動作而不是44F 10/08 02:02
asyousaid: 假裝是原創耶,可不可以不要再跳針。從頭到尾都沒說不
asyousaid: 能用,但前提是你要「引」啊。
DustToDust: 拿六頁就算你講的抄襲 我實在不曉得你是哪來的勇氣47F 10/08 02:03
asyousaid: 你懂引用的定義嗎48F 10/08 02:03
dakkk: 作者範圍大一點 不然辛辛那堤不會過關49F 10/08 02:03
zxp9505007: 我怎麼記得後來有引?辛辛那提也給改 那你到底在叫什50F 10/08 02:03
zxp9505007: 麼?
dakkk: 實質作者用自己的東西 不用引也沒關係52F 10/08 02:04
asyousaid: 引用=要「引」才能「用」,懂?53F 10/08 02:04
asyousaid: D大別再掙扎了,更何況高又不是唯一作者
zxp9505007: 辛辛那提不拔學位 就是認定瑕疵而已 妳自己主觀認定是55F 10/08 02:05
zxp9505007: 抄襲 就去跟辛辛那提檢舉啊
HinaTomo: 共同作者其他人也可以使用啊 扯共同作者就是來跳針的57F 10/08 02:05
dakkk: 後來是有引沒錯 沒加註也只是小瑕疵  可以改正58F 10/08 02:05
asyousaid: 扯辛辛那提幹嘛?現在是高跟資策會的侵權爭議59F 10/08 02:06
dakkk: 基本上 學術就可以打贏了  不需要三個要件都符合60F 10/08 02:06
DustToDust: 你一直吵的引用 人家學校早就認定沒抄襲了61F 10/08 02:06
dakkk: 因為論文是抓引用最嚴格的一方62F 10/08 02:06
zxp9505007: 就跟你說這種合作論文 共同作者不持筆 只出錢 而且沒63F 10/08 02:06
zxp9505007: 有盈利 就沒有侵權 到底在跳針什麼啦
asyousaid: 台灣不愧抄襲盜版大國,艾65F 10/08 02:07
dakkk: 辛辛過關 法院比較不會作相反的決定66F 10/08 02:07
HinaTomo: 資策會只有說財產權 其他話題都是多餘的67F 10/08 02:08
asyousaid: 沒有營利=沒有侵權?笑死68F 10/08 02:08
dakkk: 一堆非學術要賣的書 一樣有引用就可以過關 不需要符合要件169F 10/08 02:08
HinaTomo: 財產權只有營利或技術轉讓等等的才會出問題70F 10/08 02:08
asyousaid: 以後大家論文都不要citation好不好71F 10/08 02:08
DustToDust: 然後還有吵事後加工的 就是某食糞一直去騷擾學校72F 10/08 02:08
zxp9505007: 妳才笑死 罰你去念一個研究所學位73F 10/08 02:09
DustToDust: 吵到人家受不了 只好讓高補上74F 10/08 02:09
dakkk: 你要說沒有侵權 或者說有侵權但被排除態樣 差不多說法75F 10/08 02:09
dakkk: 你可以試試看呀  論文不過關 是你家的事
asyousaid: 你的論文都沒有citation呀 讚喔77F 10/08 02:10
dakkk: 如果我一邊發表期刊 一邊作論文 本來就沒有在引78F 10/08 02:10
zxp9505007: 啊她不就引了?不就改了嗎?79F 10/08 02:11
[圖]
HinaTomo: 在她自己念博士期間發表的和引用他人著作是不同的東西..81F 10/08 02:11
zxp9505007: 辛辛也同意 就綠粉綠委食糞不同意 你們真棒82F 10/08 02:11
DustToDust: 人家比對6% 你們超神的 比對出來是八成 講出來可能83F 10/08 02:12
asyousaid: 52條的合理使用的要件要全部符合才能免除侵權啦,看清84F 10/08 02:12
asyousaid: 楚。
DustToDust: 是世界跟不上台灣 又加分了86F 10/08 02:12
zxp9505007: 我的博論是自己的論文集 也沒有引自己的期刊論文87F 10/08 02:13
zxp9505007: 52條寫的是”或” 不是”合”…怎麼會需要全部符合
zxp9505007:  符合一項就行了
asyousaid: 樓上,你引的論文如果有公開發表,照樣就是自我抄襲啊90F 10/08 02:15
asyousaid: ,沒被抓到去燒個香吧
HinaTomo: https://i.imgur.com/a6b9sXS.jpg 資策會主張的是財產權92F 10/08 02:16
HinaTomo: 還有一個人格權呢 高和其他作者可不算 "著作權"以外的人
[圖]
DustToDust: 你可以叫資策會去告八成抄襲 再拿判決去跟學校講94F 10/08 02:17
zxp9505007: 指導教授跟審查委員不准我自引啊 口試過程全程錄影 是95F 10/08 02:17
zxp9505007: 要燒什麼屁香 你以為大家的學位都跟小智一樣隨便喔
HinaTomo: 自我抄襲認定是學校決定的 輪不到資策會吵這個97F 10/08 02:17
dakkk: 所以你不懂自我抄襲  做論文當下已經發表過的才算98F 10/08 02:17
DustToDust: 假博士有六頁全部抄我的 我要求撤銷高的學位99F 10/08 02:18
dakkk: 邊發表邊作就不算呀 辛辛都告訴你了100F 10/08 02:18
HinaTomo: 資策會現在就是說 "恐"逾越範圍  就是不敢說死有問題101F 10/08 02:18
DustToDust: 看你會不會被當神經病102F 10/08 02:19
dakkk: 52條意思也差不多 作論文當下 期刊正發表 而不是已發表103F 10/08 02:19
asyousaid: 期刊公開是不是早於高的論文?如果是的話就是抄襲喔104F 10/08 02:21
HinaTomo: 就讀期間就不算啊 你在說啥 邊寫邊發表 代表是過程中喔105F 10/08 02:22
zxp9505007: 自我抄襲不是你來認定 是學校跟審查委員 你是什麼咖?106F 10/08 02:23
asyousaid: 誰管你做論文當下與否,一律看公開發表的時間啦。民進107F 10/08 02:23
asyousaid: 黨抄襲仔林智堅不就也是因為這樣被認定抄襲嗎
guitarspirit: 那些大學教授都沒他懂 他最懂什麼是抄襲吧 不知道他109F 10/08 02:24
HinaTomo: 所以你就是沒搞清楚狀況啊XD 林智堅那個是別人的東西110F 10/08 02:24
zxp9505007: 小智就沒通過學倫會 高可是通過了 高下立判111F 10/08 02:24
guitarspirit: 對於林智堅是不是認為沒有抄襲112F 10/08 02:24
HinaTomo: 另一個人是自己寫博士論文期間 順便發在期刊上113F 10/08 02:25
dakkk: 怎會看公開發表時間 一定會看實際著作時間 這點專利也一樣114F 10/08 02:25
gp99000: 所以資策會也說了,安安引到不是她寫的東西阿嘻嘻115F 10/08 02:25
asyousaid: 不要再把辛辛那提扯進來了。現在單純是資策會剛高的著116F 10/08 02:25
asyousaid: 作權侵權爭議
HinaTomo: 如果高直接用自己碩士論文東西沒引用才是自我抄襲118F 10/08 02:25
HinaTomo: 自我抄襲是論文學校方面問題 和著作權有啥關係
zxp9505007: 資策會跟高就沒爭議啊 沒看到”恐”字嗎?這不是中文120F 10/08 02:26
zxp9505007: 嗎?
asyousaid: 一直扯非當事人的辛辛那提幹嗎122F 10/08 02:26
HinaTomo: 上面貼的看完了沒 資策會只有主張著作財產權123F 10/08 02:26
HinaTomo: 還有一個著作人格權也是著作權的一部分
dakkk: 論文抓的比較嚴格呀125F 10/08 02:27
gp99000: 恐的意思不是"你交代不清楚就有爭議"的意思嗎,這不是中126F 10/08 02:27
HinaTomo: 只要有人格權也是有著作權127F 10/08 02:27
zxp9505007: 1寫的斬釘截鐵 2加個”恐” 妳覺得是為什麼?128F 10/08 02:27
gp99000: 文嗎?129F 10/08 02:27
asyousaid: 高沒有「引」,只有「用」包含其他共同撰寫人的期刊內130F 10/08 02:28
asyousaid: 容。
dakkk: 著作人格權會有原生合理使用範圍 不用引用自己132F 10/08 02:28
gp99000: 不,我看論文抓的是因人設事,安安都還可以事後再加註就133F 10/08 02:28
zxp9505007: 啊不就引了嗎?不就改了嗎?是要提多少遍134F 10/08 02:28
HinaTomo: 沒否定就代表她和其他作者都有"著作人格權" 懂了沒135F 10/08 02:28
gp99000: 不算抄襲了136F 10/08 02:28
HinaTomo: 林智堅就是拿別人的東西 別再凹了137F 10/08 02:29
DustToDust: 就算高敗訴又如何 更何況沒營利你要告什麼138F 10/08 02:29
dakkk: 可以更正的過來就算是不小心  難道著作權不行?139F 10/08 02:29
DustToDust: 高不當得利取得博士學位嗎 醒醒140F 10/08 02:29
zxp9505007: 學校被煩到要高加個引用 改了你們也不滿意 到底還要141F 10/08 02:30
zxp9505007: 怎樣 非要資策會提告?非要撤銷學位才滿意?
asyousaid: 高是引在內文裡,還是只在最後參考文獻偷偷加?143F 10/08 02:30
HinaTomo: 你一直迴避著作人格權的問題耶144F 10/08 02:31
zxp9505007: 還是退選了你們就閉嘴不管了?表示你們根本不在乎學術145F 10/08 02:31
zxp9505007: 論文體制 只在乎他要不要選舉
gp99000: 就像論文審核歸大學,他假設你沒抄就能改,看著作權歸誰147F 10/08 02:31
kira123: 其實不用說那麼多啦 會扯這個的就算今天學校到法院都認148F 10/08 02:32
kira123: 定過關還是會認為高抄襲,要把輿論帶成高等於小智一樣才
kira123: 是他們的目的而已 哪管小智可能連自己寫都沒
gp99000: 心疼阿?我不會就是。一切都是為了更嚴謹的學術環境151F 10/08 02:32
asyousaid: 沒營利不能賠太多錢但可以請求侵權損害停止(亦即強制152F 10/08 02:32
asyousaid: 高在內文加註來源)
zxp9505007: 參考文獻也會出現在內文裡啊 你不知道那個條目號可以154F 10/08 02:32
zxp9505007: 在內文找到喔?連論文都看不懂?
dakkk: 林論文被撤不是引用抄襲問題 因為剩下的東西也文不對題156F 10/08 02:33
gp99000: 先別提在職專班碩士如何,光是博士只得跟碩士有得比就..157F 10/08 02:33
dakkk: 台大就說了158F 10/08 02:33
dakkk: 至於有沒有侵權 還在告
HinaTomo: 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都是著作權160F 10/08 02:33
tyc1814: 學術論文就是學術裁定解決161F 10/08 02:33
DustToDust: 高早就加註來源了 人家打臉文都貼到政黑了 是多腿162F 10/08 02:33
tyc1814: 美國博士就是美國人裁定163F 10/08 02:34
tyc1814: 就這麼簡單
kira123: 今天這群人最好在意啥學術公平正義之類的 目的就只有政165F 10/08 02:34
kira123: 治罷了 幫小智洗白 或是把高選情打掉才是重點
asyousaid: Z不要再爭了啦 高就是只在參考文獻加,內文沒動,這根167F 10/08 02:34
gp99000: 早就是指九月初報導前的事嗎XD168F 10/08 02:34
asyousaid: 本不符合著作權法引用的定義169F 10/08 02:34
tyc1814: 你搬一堆台灣什麼法 都沒用170F 10/08 02:35
dakkk: 這樣加就符合啦 法官不會管形式問題171F 10/08 02:35
zxp9505007: 抄襲 就看學倫會的結果 著作權或財產權 就看資策會提172F 10/08 02:35
zxp9505007: 告結果 都沒有 就是抹屎
tyc1814: 美國才不管你台灣有什麼怪法律174F 10/08 02:35
gp99000: 幸好資策會是台灣的喔175F 10/08 02:35
zxp9505007: 內文怎麼可能不動 條目號要跟著移動啊 到底有沒有寫過176F 10/08 02:36
zxp9505007: 論文
dakkk: 反正資策會有權告 告看看就知道結果了178F 10/08 02:36
HinaTomo: 笑死 反方沒人敢講著作人格權179F 10/08 02:36
gp99000: 像那種論文要被揭發,趕快補註就完事的事,也就安安有本180F 10/08 02:36
gp99000: 事
tyc1814: 結論就是 最終裁定就是 辛辛那提說了算182F 10/08 02:36
asyousaid: 可不可以不要瘋狂發散扯到辛辛那提?本案是資策會跟高183F 10/08 02:37
asyousaid: 虹安之間的爭議
tyc1814: 扯台灣有什麼法都沒用185F 10/08 02:37
dakkk: 很多都可以吧 少引個東西 整本無效也不太可能186F 10/08 02:37
DustToDust: 還在崩潰加工的 趕快去找食糞一起檢舉好嗎187F 10/08 02:37
gp99000: 這可難說,告下去要是有機會搞成安安的論文嚴重損毀校譽188F 10/08 02:38
guitarspirit: 學倫會不是說騷擾學校很久 我都懷疑是推文這些人189F 10/08 02:38
HinaTomo: 論文有無抄襲->學校認定  有無侵權->法律認定190F 10/08 02:38
gp99000: 再重新檢舉一次就好了191F 10/08 02:38
HinaTomo: 而法律明文規定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192F 10/08 02:38
gp99000: 聽說是翁達瑞吧,誰知道呢193F 10/08 02:39
HinaTomo: 可是現在所有指控人都假裝沒看到人格權 笑死194F 10/08 02:39
asyousaid: 辛辛那提頂多是資策會跟高虹安爭訟後 法律效果發生所195F 10/08 02:39
asyousaid: 及於的對象。ok?
DustToDust: 對 快去 不要在台灣崩潰 老美的博士抄台灣資策會197F 10/08 02:39
gp99000: 安安已經被吹成老美博士了喔,甚至都不是資策會送去的了198F 10/08 02:40
zxp9505007: 對對對 快去檢舉 辛辛只把你當神經病199F 10/08 02:40
gp99000: 嗎XD200F 10/08 02:40
asyousaid: 對啊 共同撰寫人的人格權也被高虹安侵害了啊。201F 10/08 02:40
tyc1814: 高就是美國博士  就是美國人爽給她博士   再扯啥都沒用202F 10/08 02:40
HinaTomo: 侵害個屁 他們都有人格權都可以使用 別亂解釋203F 10/08 02:40
zxp9505007: 在美國拿的學位本來就是老美博士 不然是土博嗎?204F 10/08 02:41
HinaTomo: 其他共同作者自己也可以用205F 10/08 02:41
gp99000: 對阿,就看資策會這端能不能讓她其實損毀了校譽206F 10/08 02:41
DustToDust: 你們先去叫資策會提告 有判決再說好嗎 第一步都不做207F 10/08 02:41
tyc1814: 美國一樣有著作權法律 但美國就不覺得高有違反208F 10/08 02:42
gp99000: 安安的主張就只是資策會被政府控制了嗎XD209F 10/08 02:42
asyousaid: 高假裝大家的集體創作是自己的作品,這明顯侵害其他人210F 10/08 02:42
asyousaid: 的人格權(姓名表示權)
zxp9505007: 你們能不能等資策會提告 甚至等法院認證啊 一直抹屎真212F 10/08 02:42
zxp9505007: 的很急欸
tyc1814: 所以要告就去美國告214F 10/08 02:42
gp99000: 她是不是才剛唬爛完資策會是私法人不能質詢阿?215F 10/08 02:42
asyousaid: 正確應該要引用時把所有創作人的姓名寫出來,而不是假216F 10/08 02:43
asyousaid: 裝是自己獨立的創作
gp99000: 說甚麼傻話呢,林智堅哪怕事前事後要去訴願,柯粉都沒停218F 10/08 02:43
gp99000: 過,為什麼現在就想假裝自己不急呢
DustToDust: 我還支持小智回歸繼續參選咧220F 10/08 02:43
zxp9505007: 小智學倫會結果就出來了啊 人家高連一審都沒有 你們就221F 10/08 02:44
zxp9505007: 急著抹屎 可憐啊
gp99000: 為什麼要提出自己根本不信的東西呢223F 10/08 02:44
zxp9505007: 我也支持小智繼續選啊 他就退了 我很難過224F 10/08 02:44
HinaTomo: 又在胡扯XD https://i.imgur.com/y4vgAAY.jpg225F 10/08 02:44
HinaTomo: 其他作者在高虹安發表論文之前有說不可以嗎? 沒有耶
[圖]
asyousaid: 林智堅跟高虹安一個大抄一個小抄,都是死抄襲仔。227F 10/08 02:45
gp99000: 嘻嘻教育部還沒出來壓,你急著抹甚麼屎呢。何必呢228F 10/08 02:45
HinaTomo: 而且她還是第一作者 人格權也是她最有資格主張的229F 10/08 02:45
asyousaid: H大,這是在說可以省略自己230F 10/08 02:46
gp99000: 對呀,有著作權的資策會說她不可以不是嗎231F 10/08 02:46
HinaTomo: 眼睛看清楚一點啦232F 10/08 02:46
HinaTomo: gp跳針仔就別來鬧笑話了
nimaj: 共同著作權 如果其他人有同意的話 就沒有使用問題234F 10/08 02:46
asyousaid: 人格權全部的人都有!沒有誰最能主張這種事235F 10/08 02:46
nimaj: 不要在那邊亂扯236F 10/08 02:46
asyousaid: 事。237F 10/08 02:46
HinaTomo: 所以其他作者反對了沒? 沒有就沒侵權喔238F 10/08 02:47
tyc1814: 我只相信美國的學倫會239F 10/08 02:47
gp99000: 你處理不來我的吐槽就裝死就好 嘻嘻240F 10/08 02:47
HinaTomo: 你沒拿出來就是胡扯而已241F 10/08 02:47
zxp9505007: 小智學倫會都出來了 但我相信小智一定是無辜的^^ 誰242F 10/08 02:47
zxp9505007: 知道他退選了 自己都不相信自己
HinaTomo: 你的狗屁吐槽前面已經討論完了 不看討論旁邊玩沙去244F 10/08 02:47
tyc1814: 你可以去問美國教授懂不懂引用245F 10/08 02:48
asyousaid: 那高事前有沒有取得其他人同意嘛!沒有就乖乖走52條好246F 10/08 02:48
asyousaid: 好去引用啊
HinaTomo: 上面就規定要有明確說才不行 所以其他作者說了沒?248F 10/08 02:48
tyc1814: 他會覺得你是白目249F 10/08 02:48
gp99000: 學倫會不就是一個等著DPP教育部"秉公辦理"的部門嗎?我也250F 10/08 02:48
gp99000: 是不懂怎麼喊成天條惹
HinaTomo: 沒有說就沒有必要 還在凹252F 10/08 02:49
zxp9505007: 阿不就引用了嗎?然後呢?到底要講多少遍…253F 10/08 02:49
asyousaid: 我的天啊 真的好多文盲254F 10/08 02:49
gp99000: 處理不來,裝死就好拉~255F 10/08 02:49
tyc1814: 你在這吵都沒用,去美國吵看人家要不要理你256F 10/08 02:49
nimaj: 如果高就是有取得同意咧? 為什麼你要先定論沒有?257F 10/08 02:50
zxp9505007: 學位頒發本來就是學校的”天條” 有沒有學位都是學校258F 10/08 02:50
zxp9505007: 說的算 大學自治
gp99000: 如果喔,看來是不確定喔260F 10/08 02:50
gp99000: 對,然後等教育部訴願結果
asyousaid: https://i.imgur.com/gYrJbME.jpg262F 10/08 02:51
asyousaid: 上面這要件H有看到嗎
[圖]
zxp9505007: 教育部基本上無權推翻啦 演演戲而已 當真了喔 台大校264F 10/08 02:51
zxp9505007: 長都推不了了
tyc1814: 我等你飛去美國法院告266F 10/08 02:52
[圖]
tyc1814: 不敢去美國告 在這吵都是屁268F 10/08 02:52
zxp9505007: 當初管中閔事件 教育部根本無法插足學校事務269F 10/08 02:52
asyousaid: 如果高有取得其他人同意的話我沒話說,但這裡討論假設270F 10/08 02:52
asyousaid: 問題很沒意義。
gp99000: 我可沒你這麼相信政治阿272F 10/08 02:52
HinaTomo: 所以侵害甚麼利益了? 違反哪個慣例了?273F 10/08 02:53
tyc1814: 你最好去查查美國有什麼法274F 10/08 02:53
HinaTomo: 看清楚我貼的了沒? 沒有正當理由 不可以拒絕同意275F 10/08 02:53
[圖]
tyc1814: 不要拿台彎的法去美國吵喔277F 10/08 02:54
asyousaid: 重點是有沒有「約定」由高虹安代表278F 10/08 02:54
DustToDust: 人家聰明的政黑仔早就不再攪和這個 就你們幾個沒醒279F 10/08 02:54
nimaj: 但是你也是用假設"沒有"在討論啊 這不也是沒意義?280F 10/08 02:54
HinaTomo: 有正當理由可以反對高把博士就學期間期刊用在論文?281F 10/08 02:55
asyousaid: H大又劃錯重點282F 10/08 02:55
tyc1814: 不敢去美國 就不要亂叫283F 10/08 02:55
gp99000: 還好吧?我看幾個柯粉拚盡全力相信政治不涉入學術機構,就284F 10/08 02:55
gp99000: 覺得努力很有價值
HinaTomo: 你自己認定重點 哈286F 10/08 02:55
gp99000: 一般來說他們是不可能信的說287F 10/08 02:55
nimaj: 真正有理智的人 不需要去為尚未有定論的東西做爭執288F 10/08 02:55
gp99000: 所以安安確有疑慮,對吧289F 10/08 02:56
tyc1814: 台灣律師去美國就是領無業補助290F 10/08 02:57
asyousaid: H大,高如果問都沒問,怎麼之道對方有沒有正當理由?291F 10/08 02:57
tyc1814: 台灣律師 去美國混看看啊292F 10/08 02:57
HinaTomo: 你先想出一個正當理由啊  禁止第一作者用自己期刊293F 10/08 02:57
gp99000: 這裡是有美國律師嗎?294F 10/08 02:57
HinaTomo: 而且是非營利的學術用途295F 10/08 02:58
asyousaid: 很多啊 例如涉及受訪者隱私、營業秘密啊296F 10/08 02:58
nimaj: 有沒約定也是當事人出來說才對 在這裡吵什麼?297F 10/08 02:58
HinaTomo: 所以她用的東西涉及哪個隱私 哪個營業秘密?298F 10/08 02:59
asyousaid: 同意n299F 10/08 02:59
asyousaid: H實在腦子太不清楚,唉
zxp9505007: 麻煩指控方 提出正當理由301F 10/08 02:59
tyc1814: 這不是美國法庭 吵都白吵的302F 10/08 02:59
chyou2003: 「如果我一邊發表期刊 一邊作論文 本來就沒有在引」303F 10/08 02:59
gp99000: 阿就一方假設有問題,一方假設沒有咩,所謂的未有定論304F 10/08 02:59
HinaTomo: 同意n? 她在打臉你耶305F 10/08 02:59
zxp9505007: 營業秘密?都發表在網路上的東西叫秘密306F 10/08 02:59
tyc1814: 先去讀美國法 考美國律師吧307F 10/08 03:00
[圖]
gp99000: 按未有定論論,可能是在打臉雙方?309F 10/08 03:00
zxp9505007: 美國法律系要有大學學位後才能讀 綠粉應該普遍沒有310F 10/08 03:00
HinaTomo: 科技部寫得很清楚了 不過我猜又有人會繼續跳針311F 10/08 03:01
gp99000: 所以在場有美國律師嗎?厲害了312F 10/08 03:01
zxp9505007: 我猜會是:那是科技部的規範 不是資策會….313F 10/08 03:01
chyou2003: 3k大講的就是這點吧314F 10/08 03:01
nimaj: 如果是同時期著作 那確實是沒這個問題315F 10/08 03:02
gp99000: 如果阿,那又是未有定論了吧316F 10/08 03:02
HinaTomo: 還在如果? 那篇期刊就發在她就讀博士期間的317F 10/08 03:03
HinaTomo: 博士論文也在她就讀期間的
zxp9505007: 工讀博士期間的研究報告 跟論文 “就是”同時期 沒有319F 10/08 03:04
zxp9505007: ”如果”
chyou2003: 我是覺得資策會那份就是計畫成果報告,畢業論文就是這321F 10/08 03:56
chyou2003: 研究完整詳細的研究成果,基本上是同一件,自然不會有
chyou2003: 抄襲問題
chyou2003: 不過我還是一樣想法啦,只要學校ok就ok,就像聖上的論
chyou2003: 文我也是說學校都說沒問題了其實沒啥好吵XD

--
※ 看板: HatePolitics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21 
作者 perry52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