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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5-25 23:24:36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lono (lono)
標題 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
時間 Thu May 25 21:47:10 2023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國籍法說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胡錦濤是1942年出生
他出生的時候父母當然是中華民國國民
所以根據現在的中華民國國籍法
他也是中華民國國民

既然他是中華民國國民
那他的小孩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
也一樣是中華民國國民


行政院是沒看法條嗎?


※ 引述《Aidrux (保境安民)》之銘言:
: 如題
: 看似沒什麼的一紙公文
: 實際上影響力蠻大的
: 新聞報導如下
: https://reurl.cc/v7DkAL
: 「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
: 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 起因是之前有一個國賠案例
: 一個中國男子在台灣被路燈電死
: 結果法院援引法務部很久以前的函釋
: 認定「中國人也是ROC的一部分」
: 然後判賠400多萬
: (這實在是很扯的一個判決)
: 總之
: 這份公文一出
: 算是替全台灣決定一個方向
: 「台灣是獨立國家國名是中華民國」
: 然後中國人跟台灣人是不一樣的
: 你們是你們
: 我們是我們
: 你我並非同一個國家
: 也給全國的藍腦軍公教(包括司法人員)一個警告
: 望周知
: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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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4.123 (臺灣)
※ 作者: lono 2023-05-25 21:47:10
※ 文章代碼(AID): #1aRsRWe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5022432.A.A1C.html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1:49:58
DustToDust: 行政院覺得綠糞不會去看吧1F 122.118.149.128 台灣 05/25 21:49
geordie: 所以幹嘛要有兩岸關係條例這個脫褲放屁2F 220.142.160.2 台灣 05/25 21:50
geordie: 的法律,直接發給他們中華民國的護照跟
geordie: 身份証不就得了

法務部的想法是用「戶籍」來區分台灣人和大陸人
在自由地區有戶籍的居民才需要納稅服兵役
中華民國國籍是兩岸華人都有
香港人也一樣有中華民國的國籍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1:55:45
Sinreigensou: 哈哈水啦5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1:52
Sinreigensou: 所以樓上民進黨要處理法律問題了沒
chiangdapang: 藍白如果連法學緒論都不懂,就不要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1:54
chiangdapang: 直接拿法條出來講
geordie: 那得先要把兩岸關係條例廢掉才可以啊9F 220.142.160.2 台灣 05/25 21:55
j3307002: 還什麼法學緒論,行政命令不能規範司法10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1:55
j3307002: 行政命令能規範司法就是行政控制司法
j3307002: 行政控制司法就沒有三權分立了
j3307002: 罵五權要三權,結果自己不尊重三權分立
j3307002: 這麼不尊重司法乾脆接受統一算了XD
tinmar: 如何解釋第二條的意涵 不是你決定的15F 59.115.175.79 台灣 05/25 21:56

「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不然還有什麼解釋?你可以分享一下嗎?

你要說胡錦濤的父母是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穿越到1942年生下胡錦濤?

tinmar: 不然釋憲不用大法官 一般人自己決定就行16F 59.115.175.79 台灣 05/25 21:58
chiangdapang: 藍白講的好像法官一定會反對行政部1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1:59
chiangdapang: 門的解釋一樣
chiangdapang: 事實上法院一樣會引用行政函釋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02:06
chiangdapang: 藍白粉敢說當選改回去,只會被罵死2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00
chiangdapang: 而已
flyclud: 樓上看來是真不懂...22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00
flyclud: 知道為什麼行政命令或規則對法院沒有拘
flyclud: 束力嗎?
ll6a: 樓上上說的是對的,其實現在法院已經不是以25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03
ll6a: 前審判獨立,你不聽黨話丟官都是小事
Aidrux: 其實公文裡面早就有解說了,全文看完後就27F 223.137.74.242 台灣 05/25 22:03
Aidrux: 會認同行政院了
	
223.137.74.242 05/25 22:03
	

我看完還是不認同耶
公文裡引用的

出入國及移民法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
區無戶籍國民

它是寫「本法用詞定義」
而不是寫那些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國籍是來自國籍法的規定

國籍法的定義很清楚
胡錦濤是中華民國國民

Anvec: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29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03
Anvec: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Anvec: 我以為這是基本公民素養

所以你知道行政院多蝦了嗎?
行政命令無視法律

ll6a: 智燦黨搞死一個小法官可不要太簡單32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04
chiangdapang: 按照你的解釋現在中華民國國民起碼3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07
chiangdapang: 有6、7千萬人口
ll6a: 你敢不引用監察院就直接尻你進懲戒法院35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07
flyclud: 法官是終身職啦...怎麼會丟官。36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07
j3307002: 法官不能被開除啊但她可以讓你升不了官3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07
chiangdapang: 很多法院的判例法官都有引用行政解38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08
chiangdapang: 釋
chiangdapang: 藍白粉大概是沒看過吧
chiangdapang: 憲法不得牴觸柯CF
DustToDust: 很多引用行政解釋不代表可以牴觸憲法42F 122.118.149.128 台灣 05/25 22:09
DustToDust: 你要這樣搞幹脆用行政命令法理台獨算
chiangdapang: 牴觸憲法哪一條了?44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0
flyclud: 這不是廢話嗎?不拘束法官的意思對某粉45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10
flyclud: 來說很難懂?
DustToDust: 我們是在台灣 不是支那 隨你玩欸47F 122.118.149.128 台灣 05/25 22:11
flyclud: 法官當然可以引用行政機關解釋,也可以48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11
flyclud: 不引用啊~
chiangdapang: 如果這樣牴觸憲法,那我問個問題好5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1
chiangdapang: 了,大陸那邊的人依照憲法是不是有
chiangdapang: 選舉權罷免權考公務員的權利?還有
chiangdapang: 納稅服兵役的義務?
ferb: 樓上,說對了54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2
ferb: 真有當兵義務
flyclud: 法官是根據法律內容做獨立判斷,不是你56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13
flyclud: 行政機關解釋耶。所以法官覺得行政機關
flyclud: 對,他可以引用。覺得有問題,他也可以
flyclud: 不引用,這叫不拘束。
chiangdapang: 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6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4
chiangdapang: 複決之權。
chiangdapang: 第 18 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chiangdapang: 第 19 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chiangdapang: 第 20 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chiangdapang: 。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17:52
chiangdapang: 還當兵義務咧,笑死,先看看徵兵前66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5
chiangdapang: 提是什麼好嗎?

大陸地區來臺役男在臺設有戶籍者,役齡期間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https://www.nca.gov.tw/chaspx/Faq_Detail.aspx?web=254&id=12132
在臺初設戶籍男子兵役說明
內政部役政署成立於民國91年3月,掌理有關兵役及替代役行政業務,連絡電話:0800-491022 ...

 

有戶籍的大陸人也要當兵沒錯

ferb: 樓上,去把憲法增修看完68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5
ferb: 在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看完
chiangdapang: 不然所有的陸客都可以抓起來當兵了7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6
chiangdapang: 或是要求補繳所得稅了              
ferb: 不然會當反串或是不讀書小粉綠72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6
chiangdapang: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位階不是憲法7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6
ferb: 它是怎麼來的?你不會不知道吧?74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7
j3307002: 行政命令本來就不能規範司法75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17
ferb: 你是在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違憲嗎76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7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19:03
ferb: 很好哦,很高興你發現這問題,哈哈77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8
chiangdapang: 小粉紅想靠這些東西在台灣賺賠償金78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8
chiangdapang: 已經確定以後是走不通的
ferb: 你不要跳針80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8
chiangdapang: 位階不是憲法就等於違憲?藍白粉還81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9
chiangdapang: 是去讀讀法學緒論吧
chiangdapang: 可憐啊
j3307002: 都不能來台了要怎麼賺賠償金呢84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19
Sinreigensou: 徵兵前提就是在台灣有戶籍滿一年85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19
ferb: 它會繼續跳針,呵呵86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0
j3307002: 法學緒論?我只知道行政命令不能管司法8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0
Sinreigensou: 一直叫人讀法學緒論 其實拿法官判88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0
Sinreigensou: 例更準 法官比你我都懂
j3307002: 要不要接受行政一方的說法是法官自由90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0
ferb: 我才不相信它不知道大陸人在台灣一年會被徵91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0
ferb: 兵咧
j3307002: 行政命令不能要求法官依照它來判決
	
111.250.19.169 05/25 22:20
	
Sinreigensou: 而且這次函釋其實根本沒強制力 法94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1
Sinreigensou: 官要用舊判例判也都不違法
j3307002: 法官判決是依法判決不是依行政命令判決96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1
Sinreigensou: 不過民進黨不會跟你講這點97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1
j3307002: 你可以去修兩岸人民條例跟憲法啊98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1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22:48
j3307002: 先前民進黨可是說要獨立要公投制憲99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1
j3307002: 台獨黨綱都說要公投建立台灣共和國
chiangdapang: 以後不管是行政機關的解釋,還是法101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2
chiangdapang: 院累積的實質判決(最後會是最高法院
chiangdapang: 民刑事匯總判例),只會對藍白的主張
j3307002: 當然地下電台都說台灣國104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2
chiangdapang: 越來越不利,因為藍白的意識形態只105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2
chiangdapang: 會越來越脫離社會認知而已


直接修國籍法不就好了?和社會認知有什麼關係?
民進黨不修法直接搞個牴觸國籍法的行政命令
綠師的法律系是讀假的?

j3307002: 行政命令無法規範司法10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2
j3307002: 你的說法是完全無視三權分立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25:01
j3307002: 你得說法是行政命令能超越法律與憲法XD109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3
ferb: 不修法,直接幹~維持現狀,你說中共如何會110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3
ferb: 信,為何中共不信任綠共?
j3307002: 真的這麼不喜歡三權分立,那你接受統一xd112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3
j3307002: 它的意思是法官要依照行政命令判決XD
j3307002: 原來他認為司法是行政的下轄機構xd
ferb: 綠共老是說維持現狀,但是老是喜歡鑽這種破115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5
ferb: 壞所謂一個中國的地方
j3307002: 如果司法要服從行政,那就沒有三權分立11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5
ll6a: 你選擇不引用得罪黨會送職務法庭118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25
chiangdapang: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你不能在大119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5
chiangdapang: 陸地區設有戶籍,有沒有違憲?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
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
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它可沒寫會喪失「國籍」,它只寫會喪失「戶籍」

j3307002: 其實要破壞一個中國就趕快啊121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5
ferb: 超級會~難道是想請中共再爆氣助選?122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5
z2wen: 亡羊補牢結果越補越大洞,治標不治本123F 39.10.24.168 台灣 05/25 22:26
j3307002: 趕快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憲法笑你不敢124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6
ll6a: 以前國民黨還不敢這樣幹,智燦黨送多少違背125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26
ll6a: 菸意志法官去職務法庭尻洗了
Sinreigensou: 現在就是行政干預司法127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7
j3307002: 蔡易餘提修國家統一前就縮回去當小丑xd128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7
ferb: 國家統一前~129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7
Sinreigensou: 在野黨一定要出來反制130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7
j3307002: 蔡易餘說柯是黑暗騎士他是小丑XD131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7
archer67: 法律是用來參考用的132F 49.217.0.4 台灣 05/25 22:28
chiangdapang: 例如你如果跑去在中華民國領土的湖13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8
chiangdapang: 南省設戶籍,會喪失憲法規定的選舉
chiangdapang: 罷免考公職等國民權利
j3307002: 法律是用來參考?才怪你要遵守啦136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8
bill4051326: 不會有人不知道特別法由於普通法吧137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29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30:21
chiangdapang: 你去自己國土設立戶籍,結果是和叛138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0
chiangdapang: 國罪褫奪公權處罰效果一樣,呵呵
bill4051326: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對於憲法是特別140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30
bill4051326: 法,怎麼有違憲?
chiangdapang: 特別法高於普通法,特別法未定之事142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1
chiangdapang: 項才由普通法補充,但是特別法也是
chiangdapang: 法,位階不高於憲法
chiangdapang: 勞基法的性質相對於民法債編也是屬
chiangdapang: 於特別法,但是民眾黨也沒遵守過勞
chiangdapang: 基法啊,呵呵參考用的啦
sciss1: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由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授148F 114.44.111.21 台灣 05/25 22:34
sciss1: 權,當然不會違憲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35:57
sciss1: 所以就說民進黨不是維持現狀而是破壞現狀150F 114.44.111.21 台灣 05/25 22:37
Anvec: 戶籍 不是國籍151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7
Anvec: 要投票 你要有戶籍
sciss1: 行政院此函釋又多給一條證據153F 114.44.111.21 台灣 05/25 22:37
Anvec: 像這次疫情很多人不能回來 被遷出戶籍154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8
chiangdapang: 授權只是制定程序是一回事,制定內155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9
Anvec: 也是不能投票的 他們不是因未取得大陸戶籍156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9
chiangdapang: 容有沒有實質違憲又是另一回事,不15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9
chiangdapang: 然中華民國有一大堆法、律、條例、
chiangdapang: 通則還不是被宣告違憲,以前藍營更
chiangdapang: 扯還發生連自己訂的憲法增修條文被
chiangdapang: 大法官宣告違憲,垃圾至極
Anvec: 你要取得戶籍才能投票 沒有違憲162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9
chiangdapang: 大法官的權力其實是可以宣告憲法條16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41
chiangdapang: 文本身違憲的,憲律是有可能出現違
chiangdapang: 反憲章的狀況的
ferb: 塔綠斑信徒趕緊宣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在不166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42
ferb: 合時宜好了
ferb: 它給的理由不就是這樣
ferb: 問題它就是不修~只是想鑽個連法官都可以不
ferb: 理的函
ferb: 很多事塔綠斑你真的可以做,現在藍的學乖不
ferb: 會去攔你
ferb: 但是你們只是打這種假球,還一副你沒錯的說
ferb: 法,被罵甘好耶
ferb: 當藍白放行時,都是塔綠斑自己縮的
chiangdapang: 你要取得戶籍才能投票,但是考公職176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48
chiangdapang: 呢?
ferb: 嘴炮違憲這,嘴炮台獨,嘴炮修法,嘴炮函釋178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49
ferb: ,誰理你啊
pipiayin: 聲請釋憲啊180F 111.71.56.157 台灣 05/25 22:49
Sinreigensou: 法律不改 嘴砲最會+1181F 123.192.244.57 台灣 05/25 22:50
chiangdapang: 其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如果你去大182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2
chiangdapang: 陸設籍後,還不能擔任軍職的
bill4051326: 主要是因為上次中國男子被電,法院184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52
bill4051326: 依照民國82法務部的函釋作出判決,
bill4051326: 也採詢陸委會回覆未明文規定,因此
bill4051326: 重新做出函釋,而有沒有違憲,釋字3
bill4051326: 28就跟你說了,對於領土範圍不予解
bill4051326: 釋,係屬政治問題,沒有違反邏輯啊
chiangdapang: 第9-1條第2項19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3
bill4051326: 法院採不採用那是法官個人的事191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53
chiangdapang: bill先弄清楚特別法的定義192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4
j3307002: 行政命令不能規範司法判決193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55
chiangdapang: 一件案例是法官個人的事,但一堆案194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5
chiangdapang: 例加起來就不是了
j3307002: 法院採不採用那是法官個人的事196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55
chiangdapang: 行政命令不會推翻現有的司法判決(19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8
chiangdapang: 除非是再審有理由),但是行政命令
chiangdapang: 的改變的確會影響以後的司法判決,
chiangdapang: 尤其是與賠償有關的案件
bill4051326: 我是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同樣事項201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3:09
bill4051326: 中優於憲法,依據中央標準法16條:
bill4051326: 同一事項中,如同時可適用兩種以上
bill4051326: 之法律時,應優先適用者,不是說行
bill4051326: 政命令高於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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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3-05-26 00:53:51 (台灣)
  05-26 00:53 TW
他本人無意願持有中華民國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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