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黃國昌:北檢敢延押柯文哲就是丟臉
時間 2024-10-17 Thu. 16:15:47
※ 引述《KingKingCold.》之銘言:
: ※ 引述《Teng0615 (不是說好)》之銘言:
: : 昨天上廣播電台最後一段
: : 主持人問到民眾黨怎麼評估後續柯文哲
: : https://www.youtube.com/live/ByPp9uyotJ0?si=1dj_CWAoMayn7sbJ&t=2984
: : 黃國昌:
: : 我..我不會預斷啦(預先判斷的意思吧)
: : 但我覺得齁 台北地檢署如果到時候有臉皮延押的話
: : 真的..真的..丟臉丟到底
: : 搞了兩個月 鋪天蓋地 抄家滅族
: : 跟柯文哲有關係的 甚至捐錢給台灣民眾黨的
: : 甚至台灣民眾黨的基層黨工 你全部都翻遍了
: : 我就問大家
: : 台北地檢署過去這幾年 查哪一件弊案 查那麼認真
: : 柯文哲不抵抗 讓你押兩個月
: : 然後你說你還要延押
: : 我先不要預斷 台北地檢會不會真的這樣做啦
: : ==================================================
: : 奇怪 黃國昌怎麼知道辦案進度到哪裡?
: : 還是黃國昌恨不得柯文哲快點被起訴
: : 他才可以準備11月的黨代表大會跟黨主席?
: 我這篇不想臭國昌老師
: 單純好奇問一問:
: 為什麼北檢延押柯文哲 叫做丟臉??
: 真的單純想問這個問題
: 因為要知道 扁案 陳水扁審判前被押多久你知道嗎??
: 陳水扁正式審判前 就被押了9個月
: 為什麼??因為陳水扁案很複雜 而且涉及重大政治人物 檢方調查必須慎重
: 所以檢方兩個月辦不完 偵查中羈押延了後又由法院續押
: 搞了9個月
: 你以為關9個月以後就完了嗎??
: 沒有 9個月後是正式起訴 法院正式審理
: 審理中羈押 法院延押 來來回回 光北院+高院裁定延押
: 總共就裁定了9次延押
: 最後還是由最高院裁定第九次延押 多押三個月
: 前前後後從2008年11月 一路搞到2010年10月
: 直到扁案第一個有罪判決出來 繼續關
: 所以陳水扁是2008年11月 一路被關到2013年4月
: 被關了6年多 而最後為什麼被放出來??
: 保外就醫
: 所以最終 阿扁涉入了幾個案子??六個案子
: 而阿哲有幾個案子??現在除了京華城跟政治獻金案 兩案三罪
: (圖利 違背職務收賄 背信)
: 後面還有已經立案的士北科案 後面還有可能調查的還有南港BOT案
: 台智光案
: 第一魚果市場案
: 柯文哲涉入的案子 並不會比貪扁少多少耶
: 所以現在北檢僅僅是依照法律 依法辦事聲請一次延押
: 到底問題在哪裡??
: 北檢聲請延押犯法嗎??
: 如果北檢聲請延押不過 有強行自行羈押嗎??
: 如果北檢聲請延押過了 是要怪裁定的北院丟臉 還是聲請成功的北檢丟臉??
: 黃國昌到底在說什麼??
: 所以依法行政跟依法行事
: 在黃國昌眼中是一種丟臉嗎??
: 又 黃國昌現在是什麼身分??
: 律師嗎??可是他現在在當立法委員 不能以律師身分執業
: 所以他也不能是任何本案被告的律師 包括柯文哲
: 那北檢決定延押與否
: 為什麼會是連法律人都不算的一個政客 一個民意代表在那邊指指點點??
: 這不就是民眾黨聲稱 他們自己最詬病的以政治干涉影響司法嗎??
: 我是真的不懂
: 檢方辦案中羈押期就是最高2+2=4個月
: 如果黃國昌真的不開心 真的不喜歡這條法律
: 他不是可以夥同立院黨團 和其他立委去修改刑事訴訟法嗎??
: 好 既然他不想修法 也沒有修法的動作
: 單純嘴砲圖口舌之快 做嘴巴的巨人 實事的侏儒
: 我就當他這樣好了
: 那這條法律 不就依然是檢察官辦案時羈押被告的行動依據嗎??
: 那檢察官按照法律押4個月 到底有什麼丟臉之處??
: 太老實 照規矩走 程序正義
: 所以很丟臉嗎??
: 我很難想像 這是一個法學博士會說出來的話
: 如果有人問黃國昌10年前在太陽花學運的樣子跟10年後現在的樣子
: 到底哪裡差最多
: 可能有人會說他的政治立場全部推翻 10年後全部推翻了10年前的黃國昌
: 反廢死變成挺廢死 罷免簡單多數變成提高罷免門檻
: 反紅媒變成挺紅媒 反共變成舔共
: 但是我覺得政治立場的這些改變
: 都不及他在公眾視野展現的法學素養的變化
: 彷彿10年前那個法律人 那個法律的內涵已經蕩然無存了
: 只留下了法學博士的外殼而已
: 無論是他的丟臉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法
: 無論是他想跟仲裁的大法官在憲法法庭辯論
: 無論是他認為圖利罪不是貪汙
: 無論是他在憲法法庭的丟臉表現
: 還是現在這個 質疑檢察官如果延押柯文哲就是丟臉 的發言
: 這才是我覺得 這個人最毀人設的地方
久久看一次政黑的文
政黑真的是很喜歡混淆概念的地方~
2006年11月3日,中華民國高等法院檢察署宣布機要費案偵結。檢方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罪,但需等陳水扁遭罷免或卸職後再偵辦。
陳水扁案是早就找到犯罪行為,
找到金流。
反觀柯文哲案到現在是沒有犯罪行為,
沒有金流。
陳水扁案羈押理由是「有逃亡之虞」
柯文哲案是「有串供、滅證之虞」
請問沈慶京、應曉薇都被羈押 柯文哲找誰串供?
早在1月就說要查,怎麼當時不滅證?
等到要查了才說要滅證?
陳水扁案柯文哲案本質上就完全不一樣,
結果竟然有人可以去脈絡化、混淆概念的扯在一起?
阿抱歉.
我忘了政黑就只是單純造謠抹黑丟臉的地方。
不該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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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458416987 時間: 2024-10-17 16:15:47 (台灣)
※ 看板: HatePolitics 文章推薦值: 5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41
8樓 時間: 2024-10-18 09:47:15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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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9:47 AU
笑死 你是法官還是檢察官? 還是你是睡了什麼 不然知道沒有犯罪行為與金流的?
有金流的話早就起訴了, 法盲就不要一直出來丟臉好嗎? 你的ID好眼熟,阿…就是單純出來造謠丟臉的ID, 難怪那麼眼熟
10樓 時間: 2024-10-18 11:22:2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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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1:22 TW
推理的很棒,這邏輯如果成立的話,柯文哲要不要先跟李述德道歉?然後呼籲蔥哥率領小草聲明良心商人沈慶京無罪,另外要橘子趕快回來。
憨鳥一個一個跑出來丟臉, 1.李述德是會議主席兼主談人 2.李述德當場施壓會議成員並直接主導結論 你當大家都跟憨鳥一樣不會去查證?阿抱歉, 我忘了妳沒有邏輯
11樓 時間: 2024-10-18 12:06:37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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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2:06 AU
笑死 零知草不知道有金流與沒金流中間 有一大塊是未取得完整金流嗎? 何況這麼大犯罪金額的案子 重點不是送誰進去關而已 還要追回全部不法獲利 你無知不懂不是你的錯 但用你的無知去質疑專業法律從業者 那就是你在裸奔傷別人眼睛了
消死人,你這帳號專門丟臉的欸, 金流與沒金流中間有一大塊是未取得完整金流? 你在工啥? 法盲怎麼那麼可憐 無知成這樣, 綠共的愚民政策專洗你這種
12樓 時間: 2024-10-18 13:14:1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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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14 TW
金流是指行賄貪污的資金流動,犯罪所得是容積率。犯罪所得都已經扣押,還要查什麼金流?說圖利,那直接就可以起訴了,不需要金流。你說貪污收賄,那檢方請把收錢的證據,財產來源不明的證據拿出來,這很困難嗎?跟容積率衍生出來的犯罪所得有啥關係。
犯罪所得是容積率!? 京華城沒達成都委會的標準即刻全部收回,這是條件, 甚麼時候犯罪所得? 憨鳥還在丟臉喔\
13樓 時間: 2024-10-18 20:13:5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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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0:13 TW
阿扁從來沒認罪過喔! 法院還是因為有實質影響力判他收賄! 柯屁只是在學阿扁死不認罪有金流沒對價關係拼沒有收賄罷了!
你該不會不知道都委會不是柯文哲主持吧? 柯文哲從來沒有跟都委會委員有面談, 阿扁是親力親為,親身參與,影響、干預或形成特定結果或內容之決定,這邏輯很簡單吧?
15樓 時間: 2024-10-20 10:33:0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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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3 TW
原來犯罪的不丟臉,丟臉的是檢調,笑死人了~這邏輯真的好笑~ 可憐,科學理性務實,只有污錢最務實啦! 一堆錢浮報,浮報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嘖嘖~ 你說說看,浮報經費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這些浮報的錢偷偷流到哪裡了? 嘖嘖~真有趣~ 謝國樑的200萬沒有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哦,跑去哪裡了?嘖嘖 博弈大亨的300萬裝潢費沒有入民眾黨哦, 到哪去了?嘖嘖 東森老闆的錢呢? 比對之後沈慶京的1500萬呢? 嘖嘖嘖~ 民眾黨洨草真有趣~ 自己的一團爛帳跟貪污都可以視而不見, 自己黨產被污走了耶~ 還有政治獻金專戶有92%是現金捐款? 原來洨草都抱現金到黨部捐款? 好有趣~ 戲還很長,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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