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5-21 10:09:46
看板 KoreaStar
作者 標題 [新聞] 話題紛紛的HYBEvs閔熙珍聽證會核心要點3
時間 Mon May 20 11:41:09 2024
媒體名稱:
ISPLUS/韓國媒體
新聞連結:
https://isplus.com/article/view/isp202405200052
말 많았던 하이브 vs 민희진 심리 핵심 포인트3..1조 증발의 책임은? [전형화의 직필] - 일간스포츠
“주주간 계약이 있든 없든 주주총회에서 의결권을 행사할 수 있다는 건가?”지난 17일 서울중앙지법 민사합의50부(김상훈 부장판사)에서 진행된 ...
“주주간 계약이 있든 없든 주주총회에서 의결권을 행사할 수 있다는 건가?”지난 17일 서울중앙지법 민사합의50부(김상훈 부장판사)에서 진행된 ...
(若有則必須貼出)
全亨化(機翻)
新聞全文:ChatGPT翻譯
“無論有無股東間契約,是否都可以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呢?”
這是上週1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50部(金相勳部長法官)審理ADOR對HYBE提出
的表決權行使禁令申請聽證會的核心問題。當HYBE一方試圖繼續討論閔熙珍與巫師有關的
話題時,金相勳部長法官打斷道:“還要再談巫師的事嗎?不必了。那些(巫師的)話題
以書面形式提交吧。時間有限,讓我們討論法律問題。”隨即提出了這個問題。
的表決權行使禁令申請聽證會的核心問題。當HYBE一方試圖繼續討論閔熙珍與巫師有關的
話題時,金相勳部長法官打斷道:“還要再談巫師的事嗎?不必了。那些(巫師的)話題
以書面形式提交吧。時間有限,讓我們討論法律問題。”隨即提出了這個問題。
金部長法官問道:“沒有明確的判例支持這種股東間契約效力的情況,你們寫這些條款是
基於什麼依據呢?”
當天討論了很多內容,但法庭關注的焦點是這一點。HYBE主張在ADOR臨時股東大會上大股
東的表決權不應受限,而閔熙珍代表和HYBE簽署了限制表決權的股東間契約,問題在於這
一契約是否應被承認。
東的表決權不應受限,而閔熙珍代表和HYBE簽署了限制表決權的股東間契約,問題在於這
一契約是否應被承認。
雙方都承認去年3月閔熙珍代表和HYBE簽署的股東間契約中有“自設立日起五年內,應通
過所持股份的表決權,確保閔熙珍代表能夠擔任ADOR的代表理事及內部理事”的條款。
過所持股份的表決權,確保閔熙珍代表能夠擔任ADOR的代表理事及內部理事”的條款。
閔熙珍代表一方主張,因為有這一條款,HYBE的表決權應受限,因此在臨時股東大會上
HYBE無法行使表決權解任閔代表。而HYBE一方則回應金部長法官的提問說:“根據通說,
無論是否存在股東間契約,都可以行使表決權。這是商法教科書中的內容。事實上,由於
尚無最高法院的判例,只能引用文獻。”
無論是否存在股東間契約,都可以行使表決權。這是商法教科書中的內容。事實上,由於
尚無最高法院的判例,只能引用文獻。”
如果法庭接受HYBE方“無論有無股東間契約都可以行使表決權”的主張,那麼該禁令申請
將被駁回。
但如果法庭承認股東間契約中限制表決權的條款,關鍵在於如何解釋該契約的附加條款。
公開的股東間契約書中有條款規定,若閔熙珍代表造成ADOR損失超過10億韓元,或嚴重違
反股東間契約,或涉及背信、挪用等違法行為,或存在重大職務瑕疵等情況,可以限制股
東間契約的效力。
公開的股東間契約書中有條款規定,若閔熙珍代表造成ADOR損失超過10億韓元,或嚴重違
反股東間契約,或涉及背信、挪用等違法行為,或存在重大職務瑕疵等情況,可以限制股
東間契約的效力。
關鍵在於閔熙珍代表是否作為ADOR的代表,存在商法所規定的這些瑕疵行為。
金部長法官要求雙方圍繞法律問題進行討論,這使得HYBE此前指控閔代表的背信、巫師管
理等行為是否違反商法成為了重要爭點。
HYBE進行的審計顯示,ADOR的一位造型師涉嫌挪用資金,而閔代表對此置之不理,此外,
HYBE的一位副代表等人利用內部信息在審計前一週出售了HYBE股票,HYBE因此向金融監管
機構申請調查閔代表及副代表S等人,這些是否構成背信將成為法庭討論的重點。
HYBE的一位副代表等人利用內部信息在審計前一週出售了HYBE股票,HYBE因此向金融監管
機構申請調查閔代表及副代表S等人,這些是否構成背信將成為法庭討論的重點。
HYBE指控閔代表圖謀奪取經營權,閔代表一方則主張“無具體執行的討論不構成背信”,
這也將成為法庭的討論內容之一。
金部長法官問HYBE方是否需要閔代表證明自己未犯任何錯誤以抵抗解任。
HYBE回應:“至少應真誠地證明存在被保全權利。證明不存在往往比證明存在更困難。雖
然不是全面的證明,但證明責任在於申請方(閔熙珍代表)。”
金部長法官表示:“沒有明確的判例支持表決權限制(股東間契約),爭議很大”,並要
求雙方在24日前提交補充書面意見,以便在31日的臨時股東大會前做出決定。
即這次聽證會的核心問題是:HYBE的表決權是否會被限制;如何解釋股東間契約中的表決
權限制條款;如果承認表決權限制,閔熙珍代表是否違反商法。
這一點不僅是法庭關注的核心,也是HYBE和閔熙珍代表雙方律師團隊(金&張和世宗律師
事務所)所知曉的焦點。儘管如此,雙方在當天的聽證會上提出了大量論點,這是否是針
對法庭的,讓人存疑。
事務所)所知曉的焦點。儘管如此,雙方在當天的聽證會上提出了大量論點,這是否是針
對法庭的,讓人存疑。
如果法庭駁回禁令申請,閔熙珍代表在31日的臨時股東大會上將被解任。然而,這種情況
下,關於股東間契約違反的法律糾紛可能會繼續。
如果法庭支持禁令申請,閔熙珍代表有可能繼續擔任代表職務。當然,HYBE也可能無視法
庭的決定,強行行使表決權解任閔代表,但這將需支付法庭設定的罰款,可能高達數百億
韓元,這與股東間契約違反訴訟的賠償額無關。
庭的決定,強行行使表決權解任閔代表,但這將需支付法庭設定的罰款,可能高達數百億
韓元,這與股東間契約違反訴訟的賠償額無關。
由於HYBE高層曾簽署限制表決權的股東間契約,且違反該契約可能帶來重大責任,他們不
太可能無視法庭決定。
最終,法庭是否支持禁令申請將決定HYBE與閔熙珍事件的第一幕結局。根據支持或駁回的
決定,事件可能進入第二幕,未來如何發展尚不明朗,但若事態長期化,將引發持久的法
律攻防戰,影響NewJeans的活動,對HYBE股價也將帶來負面影響。
決定,事件可能進入第二幕,未來如何發展尚不明朗,但若事態長期化,將引發持久的法
律攻防戰,影響NewJeans的活動,對HYBE股價也將帶來負面影響。
此外,無論閔熙珍代表是否被解任,HYBE應對ADOR進行審計後,年初以來市值蒸發約1兆
韓元的風險管理責任需予以關注。
因為HYBE在公佈對ADOR的審計消息後,股價大跌。如果確實因閔熙珍代表尋求奪取經營權
而需解任她,應該在審計結束並公佈結果後再外界發布消息,以最小化衝擊。即使閔熙珍
代表的記者會在後來舉行,影響也不會如此巨大。
而需解任她,應該在審計結束並公佈結果後再外界發布消息,以最小化衝擊。即使閔熙珍
代表的記者會在後來舉行,影響也不會如此巨大。
如果HYBE因為閔熙珍代表計劃發起輿論戰而提前應對,這也顯示了戰略上的不足。事實上
,在HYBE審計消息公佈當天,閔代表一方針對ILLIT 抄襲事件發表了聲明,輿論對閔代表
十分不利。如果閔代表先提出ILLIT 抄襲問題,HYBE再進行防禦,輿論和股價可能會更有
利於HYBE。
,在HYBE審計消息公佈當天,閔代表一方針對ILLIT 抄襲事件發表了聲明,輿論對閔代表
十分不利。如果閔代表先提出ILLIT 抄襲問題,HYBE再進行防禦,輿論和股價可能會更有
利於HYBE。
因此,HYBE應該在內部整理並最小化股價影響,公佈此事件的處理方式,而不是進行大規
模的公開攻防戰,這在風險管理方面顯然是失敗的。無論事件如何結束,HYBE需對股東負
責。
模的公開攻防戰,這在風險管理方面顯然是失敗的。無論事件如何結束,HYBE需對股東負
責。
心得或評論(選填):
1. 合約明訂閔熙珍須擔任代表及董事5年。
2. 目前沒有判例針對股東間的合約是否可限制股東大會投票權。
3. 合約明訂閔熙珍須造成損失超過10億,或嚴重違反契約或觸犯商法或重大職務瑕疪,才
可以限制股東合約的效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186.115 (臺灣)
※ 作者: SihMin 2024-05-20 11:41:09
※ 文章代碼(AID): #1cIiPNzC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16176471.A.F4C.html
推 : hybe應該只能針對挪用跟背信這兩點打1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44
推 : 跌了一個YG 有超過10億吧2F 223.136.242.185 台灣 05/20 11:44
→ : 是要ador損失超過10E,且hybe的股價部3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45
→ : 份是hybe自己放消息出來要鍘閔才開始爆
→ : 跌,新聞倒數第三段也提到了
→ : 份是hybe自己放消息出來要鍘閔才開始爆
→ : 跌,新聞倒數第三段也提到了
→ : 那個10E消息出來後蒸發的吧?==6F 118.232.112.250 台灣 05/20 11:47
→ : 然後還有一個重點是股東表決權是商法7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47
→ : 明定的,但是hybe自己跟閔簽了一個5年
→ : 明定的,但是hybe自己跟閔簽了一個5年
→ : 我是有點困惑,大股東召開股東會和解除閔9F 42.72.122.2 台灣 05/20 11:47
→ : CEO應該是兩回事。如果hybe召開後解除閔C
→ : EO職位,閔才能依合約提告吧?
→ : CEO應該是兩回事。如果hybe召開後解除閔C
→ : EO職位,閔才能依合約提告吧?
→ : 內擔任代表及董事的約,變成得判定該約12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48
推 : 啊啊啊這就是我昨天要翻的XD13F 223.139.41.249 台灣 05/20 11:48
→ : 是否相悖商法?14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48
若違背商法,該條款無效,故HYBE可正常行使投票權※ 編輯: SihMin (113.196.186.115 臺灣), 05/20/2024 11:49:50
我自己的想法是閔熙珍一個同時擁有三種身份的人
-經理人、董事、股東
現在是用股東的身份來為經理人的身份辯護,我覺得很混淆。
※ 編輯: SihMin (113.196.186.115 臺灣), 05/20/2024 11:52:16
推 : 160萬成本+倉儲可以算嗎17F 223.136.242.185 台灣 05/20 11:50
→ : 在那天法律攻防上,hybe有主張下圖1/18F 223.139.41.249 台灣 05/20 11:52
→ : 3/4
→ : https://i.imgur.com/og937M8.jpeg
→ : 3/4
→ : https://i.imgur.com/og937M8.jpeg
推 : 這案真的很有趣 未來對於股東間合約是21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1:52
→ : 否影響董事會決策權將是法律上一個指
→ : 標
→ : 否影響董事會決策權將是法律上一個指
→ : 標
推 : 不能,160萬還列在存貨,不賣掉前都不24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52
→ : 能算損益
→ : 能算損益
推 : 終於回歸法律,而不是巫師來情勒去的26F 1.161.208.184 台灣 05/20 11:53
→ : 這就是為什麼薩滿跟new jeans煤氣燈27F 223.139.41.249 台灣 05/20 11:53
→ : 做為4被提出討論,後來薩滿方面以書
→ : 面說明
→ : 做為4被提出討論,後來薩滿方面以書
→ : 面說明
→ : 我覺得比較有趣的還是股東間合約30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54
→ : 禁止大股東投票,基本上就是違背商法了吧31F 1.161.208.184 台灣 05/20 11:54
→ : 對,但問題是違背商法這部分,能否在32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54
→ : 我也覺得禁止大股東召開股東會投票非常不33F 42.72.122.2 台灣 05/20 11:55
→ : 合理
→ : 合理
推 : 也很驚訝韓國以前沒有類似法律判例依35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1:55
→ : 據 看來商戰在韓國很稀少
→ : 據 看來商戰在韓國很稀少
→ : 這幾天的禁制令法庭上被裁定無效37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56
→ : 法條不是都有位階?商法有大於民法嗎?38F 42.72.122.2 台灣 05/20 11:56
→ : 因為禁制令是閔方提起的,且依簽訂的合39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57
→ : 約執行
→ : hybe要打該條合約無效可能得另提商事法
→ : 庭
→ : 約執行
→ : hybe要打該條合約無效可能得另提商事法
→ : 庭
→ : hybe擬商務合約的人真的該被炒掉43F 42.72.122.2 台灣 05/20 11:58
→ : 簽約時應該是閔跟房的蜜月期吧XD44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1:59
推 : 這怎麼會有先例判決呢…所有的公司都會是45F 49.216.166.160 台灣 05/20 12:00
→ : 大股東碾壓小股東,怎麼可能會有小股東請
→ : 求限制大股東投票權的先例?
→ : 大股東碾壓小股東,怎麼可能會有小股東請
→ : 求限制大股東投票權的先例?
推 : 不是啊 這樣閔怎麼有臉說簽奴隸條約48F 223.136.242.185 台灣 05/20 12:01
→ : 現在看起來HYBE根本讓閔爽到起飛
→ : 現在看起來HYBE根本讓閔爽到起飛
推 : 能給閔這麼好的條件我都懷疑她跟房有50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02
→ : 過感情了
→ : 過感情了
推 : 閔還有臉說簽了奴隸條款,真的很會52F 223.140.132.50 台灣 05/20 12:02
推 : 該契約的條款是否等於限制表決權53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2:03
→ : 又 法律是否支持該條款的效力
→ : 應該是要法院先釐清這部分
→ : 再討論因違反契約 得限制條款效力
→ : 也就是背信等的部分 全混一起
→ : 要一次解決難怪之前新聞都看得霧煞煞
→ : 又 法律是否支持該條款的效力
→ : 應該是要法院先釐清這部分
→ : 再討論因違反契約 得限制條款效力
→ : 也就是背信等的部分 全混一起
→ : 要一次解決難怪之前新聞都看得霧煞煞
→ : 只能說hybe真是暴發戶 否則哪個正常59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04
→ : 的國際大公司會80%股權被牽制不能干涉
→ : 子公司
→ : 法院可能要去釐清股東合約是否對行使
→ : 投票權有禁止效應 因為看來沒有前例可
→ : 循
→ : 未來法律大概也會依此案作為判例依據
→ : 的國際大公司會80%股權被牽制不能干涉
→ : 子公司
→ : 法院可能要去釐清股東合約是否對行使
→ : 投票權有禁止效應 因為看來沒有前例可
→ : 循
→ : 未來法律大概也會依此案作為判例依據
推 : 應該是說,未來的資方不要白癡到去給66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2:06
→ : 簽這種條件XD
→ : 就算有前例,簽了也是盤
→ : 簽這種條件XD
→ : 就算有前例,簽了也是盤
→ : 韓國案例少 大概是因為像閔一樣瘋的高69F 1.163.8.117 台灣 05/20 12:07
推 : 這種霸王條款一定是高層為了挖角開的優待70F 111.249.242.112 台灣 05/20 12:08
→ : 階經理人聞所未聞吧XD71F 1.163.8.117 台灣 05/20 12:08
→ : 這種合約我都覺得當奴隸的是hybe XDDD72F 125.227.14.133 台灣 05/20 12:08
→ : 制式合約怎麼可能有,閒著沒事自己加可能嗎?73F 111.249.242.112 台灣 05/20 12:08
推 : 最直接的判決就是把兩件事分開論,大股東74F 49.216.166.160 台灣 05/20 12:08
→ : 能召開股東會跟董事會決議撤換經理人;經
→ : 理人依合約規範的五年任期向法院請求判決
→ : 股東會的撤換決議。兩邊扯皮的過程中,hyb
→ : e跟閔熙珍就得為那個CEO的位置展開各種假
→ : 處分…
→ : 能召開股東會跟董事會決議撤換經理人;經
→ : 理人依合約規範的五年任期向法院請求判決
→ : 股東會的撤換決議。兩邊扯皮的過程中,hyb
→ : e跟閔熙珍就得為那個CEO的位置展開各種假
→ : 處分…
推 : 閔引導輿論功力太強了啦80F 1.168.60.180 台灣 05/20 12:09
推 : 閔從頭到尾只有一招:有討論,但還沒做81F 223.136.98.203 台灣 05/20 12:09
→ : ,所以等於沒有
→ : 這樣也能贏的話真是厲害了
→ : ,所以等於沒有
→ : 這樣也能贏的話真是厲害了
推 : 台灣奪權判案有大同 中信 還有長榮 台84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10
→ : 塑等 但是大部分都是家族奪權居多
→ : 塑等 但是大部分都是家族奪權居多
推 : 是那個5%股份HYBE同意吧 話說就多等幾天86F 111.254.91.162 台灣 05/20 12:10
→ : 能否投票結果就出來了 有必要每天討論
→ : 能否投票結果就出來了 有必要每天討論
推 : 給出這種優待難怪敬業條款會那樣簽 總88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12
→ : 不可能好處都拿但不受限制
→ : 不可能好處都拿但不受限制
推 : 我也覺得閔跟房如果爆出以前相戀的劇情,這90F 42.73.18.58 台灣 05/20 12:12
→ : 齣戲會更好看。不然實在很難解釋可以放權放
→ : 到這種地步,幾乎可以完全不受限制。
→ : 齣戲會更好看。不然實在很難解釋可以放權放
→ : 到這種地步,幾乎可以完全不受限制。
推 : 簽這個合約的前例應該有,只是像閔熙93F 223.137.106.3 台灣 05/20 12:12
→ : 珍這種要吃又要拿的人沒有
→ : 珍這種要吃又要拿的人沒有
推 : 你們看到的是法律戰,我看到的是性別95F 219.68.246.5 台灣 05/20 12:12
→ : 戰,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 : 戰,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推 : 閔房戀情這好像一開始有韓評在鬧著玩w97F 1.163.8.117 台灣 05/20 12:13
推 : 比起那種長篇像寫小說一樣的煽情文字98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13
→ : 我對這種法律問題比較有興趣
→ : 我對這種法律問題比較有興趣
推 : 想搞性別站你自己去dcard或threads小紅100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2:13
→ : 書玩好不好= =
→ : 書玩好不好= =
推 : 有點膩了 希望早日有結果102F 49.217.193.236 台灣 05/20 12:14
→ : 還有記者在新聞裡教Hybe 如何打輿論103F 223.137.106.3 台灣 05/20 12:14
→ : 策略也挺有趣的,是在幫自己遞履歷嗎X
→ : D
→ : 策略也挺有趣的,是在幫自己遞履歷嗎X
→ : D
→ : 性別戰就要回到 閔是否有包庇性騷擾106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14
→ : 案件問題
→ : 案件問題
推 : 覺得與其去判決該條款是否有效力108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2:16
→ : 只在 應通過... 確保... 這部分
→ : 解釋成該條款不等於限制表決權
→ : 事情會比較簡單 不然後續還得去審
→ : 違約 背信 挪用 這些都還沒調查的
→ : 只在 應通過... 確保... 這部分
→ : 解釋成該條款不等於限制表決權
→ : 事情會比較簡單 不然後續還得去審
→ : 違約 背信 挪用 這些都還沒調查的
→ : 性別戰後來男超fmkorea 已經轉向了113F 223.139.41.249 台灣 05/20 12:17
→ : 啊...
→ : 只有the qoo一路走來始終如一XD
→ : 啊...
→ : 只有the qoo一路走來始終如一XD
推 : 暴發戶踢到雷咖鐵板讚 但希望快落幕膩了116F 118.163.153.36 台灣 05/20 12:19
推 : 閔自己才是最仇女那個 怎麼走性別戰XD117F 223.136.98.203 台灣 05/20 12:19
→ : 當初就覺得奇怪,大股東要召開股東會投票118F 125.227.14.133 台灣 05/20 12:20
→ : 為什麼還要看CEO背信的證據?原來是合約
→ : 裡有限制權利
→ : 為什麼還要看CEO背信的證據?原來是合約
→ : 裡有限制權利
推 : 混在一起判真的比較複雜 我猜法院會121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21
→ : 駁回禁止投票權 然後讓閔去提告股東合
→ : 約部分違約
→ : 而HYBE若是提不出閔帶來的損失問題違
→ : 約 那就是賠償金多少的問題
→ : 駁回禁止投票權 然後讓閔去提告股東合
→ : 約部分違約
→ : 而HYBE若是提不出閔帶來的損失問題違
→ : 約 那就是賠償金多少的問題
推 : 當初方真的全力支持閔呀 五年無條件支126F 101.78.192.38 香港 05/20 12:22
→ : 持
→ : 持
推 : Hybe應該也可以拔掉另外2席閔派董事128F 175.98.163.66 台灣 05/20 12:23
→ : 再來韓國娛樂會記取教訓未來不會有放129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23
→ : 手讓專業經理人擁有這麼大權利的情況
→ : 存在了 看看sm姪子掌權後開除了幾乎子
→ : 公司的高層
→ : 手讓專業經理人擁有這麼大權利的情況
→ : 存在了 看看sm姪子掌權後開除了幾乎子
→ : 公司的高層
→ : 拔不掉閔至少也先拿回2席,再修章133F 175.98.163.66 台灣 05/20 12:24
→ : 下修CEO權限
→ : 下修CEO權限
推 : “無具體執行的討論不構成背信”好奇這135F 223.136.98.203 台灣 05/20 12:24
→ : 個說法在法律上真的站得住腳?
→ : 個說法在法律上真的站得住腳?
推 : 應該說背信要有具體損失的部分137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25
→ : 有無「具體執行」又不是自己說得算138F 125.227.14.133 台灣 05/20 12:26
推 : 嗯 就看駁回的理由 我提的會單純化139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2:26
→ : 法院也不需要去新增判例
→ : 最複雜就承認 等於要在10天內判決
→ : 閔違法與否 應該不會這麼搞...吧?
→ : 事件初期法界就有說 背信不罰預謀
→ : 法院也不需要去新增判例
→ : 最複雜就承認 等於要在10天內判決
→ : 閔違法與否 應該不會這麼搞...吧?
→ : 事件初期法界就有說 背信不罰預謀
推 : 在意圖跟計畫明確但還沒有行動之前144F 223.137.27.131 台灣 05/20 12:28
→ : 不曉得能用什麼法律來處理
→ : 不曉得能用什麼法律來處理
→ : 不算沒行動吧?都有和第二和第三股東提過146F 125.227.14.133 台灣 05/20 12:29
→ : ,只是沒成功而已
→ : ,只是沒成功而已
→ : 想了一下 一般來說就開董事會拔掉就148F 223.137.27.131 台灣 05/20 12:29
→ : 好?是閔跟HYBE簽的約特殊所以股東會
→ : 不一定能投票處理 然後背信罪是另外
→ : 一件事
→ : 好?是閔跟HYBE簽的約特殊所以股東會
→ : 不一定能投票處理 然後背信罪是另外
→ : 一件事
推 : 意圖明確,但未執行,在我看來可能連154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2:30
→ : 未遂都稱不上
→ : 未遂應該是有行動但未成功的意思
→ : 未遂都稱不上
→ : 未遂應該是有行動但未成功的意思
→ : 看昨天的推文有提到說好像要有收購要157F 223.137.27.131 台灣 05/20 12:31
→ : 約才算真的動作
→ : 約才算真的動作
→ : 但意圖如此明確,如果真有能掌握對話事159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2:31
→ : 證,就有機會可被承認為例證
→ : 證,就有機會可被承認為例證
推 : 除非hybe能提出內線交易造成損失問題161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32
→ : 吧
→ : 吧
推 : 事實上Hybe不需要法院判閔真的有企圖163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2
推 : 看舉報的股東有沒有什麼關鍵證據囉164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2:33
→ : 提過,之前有一個甚麼副理還啥的賣股票165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2:33
推 : 就算遵守股東協議,造成hybe十億以上金錢166F 136.23.10.72 澳大利亞 05/20 12:33
→ : 只要法院同意Hybe可以執行表決權就夠167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3
→ : 了
→ : 了
推 : 如果在台灣應該閔早就滾蛋了 韓國搞的169F 1.163.8.117 台灣 05/20 12:33
→ : 被用要付月貰當理由170F 210.242.37.99 台灣 05/20 12:33
→ : 損失,閔還是得滾蛋 其實這個庭真的沒什麼171F 136.23.10.72 澳大利亞 05/20 12:34
→ : 有夠麻煩172F 1.163.8.117 台灣 05/20 12:34
→ : 所以沒有明確的判例支持表決權限制那173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4
→ : 意義. 然後新聞上還有,閔在hybe發布審計174F 136.23.10.72 澳大利亞 05/20 12:34
推 : 寧願之後付違約賠償金 也要先把閔拉175F 223.137.27.131 台灣 05/20 12:34
→ : 下來
→ : 下來
→ : 段才是重點 無論證據夠不夠充分 只要177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4
→ : 先指控illit抄襲,就會影響股價了 哈哈178F 136.23.10.72 澳大利亞 05/20 12:34
→ : 法官認為Hybe有權利行使表決權 那剩下179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5
→ : 時間點我還沒查證,但若屬實,閔真的...180F 136.23.10.72 澳大利亞 05/20 12:35
→ : 的就Hybe內部的事了181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5
→ : 如果這次法院能單純審限制投票權這部182F 223.137.27.131 台灣 05/20 12:35
→ : 分就比較簡單了
→ : 分就比較簡單了
→ : 偷雞不著蝕把米184F 136.23.10.72 澳大利亞 05/20 12:35
→ : 至於你說要閔滾蛋那是另外的法律戰了185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6
→ : Hybe現在的目標就是能夠行使表決權
→ : 先進到內部卸下閔的權力 後面才是跟閔
→ : 的專屬合約解除的官司
→ : Hybe現在的目標就是能夠行使表決權
→ : 先進到內部卸下閔的權力 後面才是跟閔
→ : 的專屬合約解除的官司
推 : 是 並非真的判決 但若承認條款效力189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2:38
→ : 又要同意HYBE行使表決權 就表成必須
→ : 證明閔違約 從而限制契約的效力
→ : 所以我才用"等於"判決
→ : 又要同意HYBE行使表決權 就表成必須
→ : 證明閔違約 從而限制契約的效力
→ : 所以我才用"等於"判決
→ : hybe先把董事會換成自己的人才是重點193F 125.227.14.133 台灣 05/20 12:39
推 : 這個合約曝光才知道為什麼80%的處理194F 175.98.163.66 台灣 05/20 12:39
→ : 金部長法官表示的那段就顯示其實不是195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39
→ : 不了20%的…196F 175.98.163.66 台灣 05/20 12:39
推 : 所以我猜法院會駁回禁止表決權 然後197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40
→ : 讓hybe跟閔去打合約官司 這樣就不需去
→ : 翻各種法條證明可以禁止表決 法院也
→ : 省事
→ : 讓hybe跟閔去打合約官司 這樣就不需去
→ : 翻各種法條證明可以禁止表決 法院也
→ : 省事
→ : 一定要違約才能執行 因為沒前例可依循201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40
→ : Hybe主張無論有沒有違約都應該要可以
→ : Hybe主張無論有沒有違約都應該要可以
→ : 而hybe董事會一開 卸除閔的霸權後再去203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41
→ : 打背信合約敬業等官司就可 這部分就要
→ : 花好幾年打官司了
→ : 打背信合約敬業等官司就可 這部分就要
→ : 花好幾年打官司了
→ : 執行表決權 而閔則拿出合約說Hybe有說206F 1.169.221.236 台灣 05/20 12:41
→ : 在她任職期間同意不執行表決權
→ : 但這部分並沒有前例可行 所以合約的
→ : 限制具不具備效力是法官的重點
→ : 在她任職期間同意不執行表決權
→ : 但這部分並沒有前例可行 所以合約的
→ : 限制具不具備效力是法官的重點
推 : 法院想省事,而且如果真的給過,會210F 1.168.60.180 台灣 05/20 12:42
→ : 給所有小股東一個合理奪權的模板,感
→ : 覺會很麻煩
→ : 給所有小股東一個合理奪權的模板,感
→ : 覺會很麻煩
推 : 金部長那段就是直接不承認條款效力213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2:43
→ : 我後面只是假設最複雜的情況啦
推 : 嗯 各界都預期會駁回 畢竟沒前例
→ : 我後面只是假設最複雜的情況啦
推 : 嗯 各界都預期會駁回 畢竟沒前例
推 : 韓國法院有些時候也會自己往高處一站216F 219.68.246.5 台灣 05/20 12:45
→ : ,希望對孩子好的最大前提下不希望導
→ : 致孩子發展受限,這判決一下,哈哈,
→ : 單純看戲就要上我愛看的,虐戀
→ : ,希望對孩子好的最大前提下不希望導
→ : 致孩子發展受限,這判決一下,哈哈,
→ : 單純看戲就要上我愛看的,虐戀
推 : 通常法院會認真去翻未有前例判決的訴220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53
→ : 訟除非是跟人權有關的 例如死刑
→ : 訟除非是跟人權有關的 例如死刑
推 : 從法律面看 NJ是否涼了?? 只擔心222F 49.217.193.236 台灣 05/20 12:53
→ : 這個
→ : 這個
→ : 否則沒人想增加工作量去開創先河224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2:53
推 : 法律上怎麼看涼不涼,要看後續回歸和225F 1.168.60.180 台灣 05/20 12:58
→ : 歌曲品質吧,不管閔走或留,Hybe 不
→ : 會再放任Ador 在資金上予取予求了
→ : 歌曲品質吧,不管閔走或留,Hybe 不
→ : 會再放任Ador 在資金上予取予求了
推 : 所以才會想說 最單純連判例都不用228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2:58
→ : 直接解釋條款內容不等於限制表決權
→ : 自然沒有上升討論適法性的必要
→ : 直接解釋條款內容不等於限制表決權
→ : 自然沒有上升討論適法性的必要
推 : 法律面跟NJ沒有直接關係吧 有什麼涼不231F 1.163.8.117 台灣 05/20 12:59
→ : 綜合推斷下來,其實法官駁回的機率非232F 1.168.60.180 台灣 05/20 12:59
→ : 常高
→ : 常高
→ : 涼的嗎@@ 但是選邊了 那就......234F 1.163.8.117 台灣 05/20 12:59
推 : 就算最後法律戰一切都是閔獲勝,HYBE也可以235F 223.140.132.50 台灣 05/20 13:01
→ : 自行決定以後要不要在NJ投入那麼多資源,尤
→ : 其是精品代言
→ : 自行決定以後要不要在NJ投入那麼多資源,尤
→ : 其是精品代言
推 : 80%股東可能被限制表決恕我孤陋寡聞沒聽238F 101.10.92.48 台灣 05/20 13:02
→ : 過 閔的律師想到這招蠻厲害的
→ : 過 閔的律師想到這招蠻厲害的
→ : 直接實現差別待遇240F 223.140.132.50 台灣 05/20 13:02
推 : 就拖延戰術而已 中間想用輿論影響判決241F 136.23.10.72 澳大利亞 05/20 13:03
→ : 才會落落長 一直在講自己的心境個性
→ : 才會落落長 一直在講自己的心境個性
推 : 反正HYBE贏就是大財團的迫害Q皿Q243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3:06
→ : 現在選邊還沒關係 怕的是閔下台後依舊
→ : 現在選邊還沒關係 怕的是閔下台後依舊
推 : 題外話,這件事真的很有拍成劇的價值245F 175.98.163.66 台灣 05/20 13:06
→ : Reddit 休息結束...246F 39.14.65.196 台灣 05/20 13:22
→ : 合約裡寫"應通過所持股份的表決權,確保."247F 140.110.200.35 台灣 05/20 13:26
→ : 然後這邊打不能表決,那就與合約精神相逆
→ : 你怎知月末HYBE表決"一定"會取消妳代表職?
→ : 就算月末表決不支持妳當代表,那就該打合
→ : 約官司,與能否有表決權是兩回事吧
→ : 然後這邊打不能表決,那就與合約精神相逆
→ : 你怎知月末HYBE表決"一定"會取消妳代表職?
→ : 就算月末表決不支持妳當代表,那就該打合
→ : 約官司,與能否有表決權是兩回事吧
推 : 閔自己才仇女吧252F 49.216.134.66 台灣 05/20 13:36
推 : 我也覺得股東的表決權優先度應該大於這個253F 49.216.51.136 台灣 05/20 13:36
→ : 股東契約,HYBE要是在31解任閔是另個問題
→ : 股東契約,HYBE要是在31解任閔是另個問題
推 : 如果HYBE評估後背信可能打不成,那就在股255F 140.110.200.35 台灣 05/20 13:40
→ : 東會議更改公司章程架空代表職權,讓妳名
→ : 義是代表與製作人,但公司運作回歸HYBE體
→ : 系,這可能是各方(除了閔)外都不受傷的解
→ : 東會議更改公司章程架空代表職權,讓妳名
→ : 義是代表與製作人,但公司運作回歸HYBE體
→ : 系,這可能是各方(除了閔)外都不受傷的解
推 : 還要法官幫忙抓重點哈哈259F 223.139.140.252 台灣 05/20 13:43
推 : 背信已經告了,應該就不會讓閔繼續留260F 101.138.193.254 台灣 05/20 13:45
→ : 在ador
→ : 閔把ador亂搞成這樣,Hybe能容忍她繼
→ : 續留下來是要成佛了嗎
→ : 在ador
→ : 閔把ador亂搞成這樣,Hybe能容忍她繼
→ : 續留下來是要成佛了嗎
推 : 還留得下來 那我就真的很好奇265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3:48
→ : 她手上究竟有房的什麼把柄了...
→ : 她手上究竟有房的什麼把柄了...
推 : 因為有合約在,而且是否背信還看審查267F 223.137.106.3 台灣 05/20 13:49
→ : 時間,就算有表決權也可能只是讓她的
→ : 人離開董事會但不能隨意解職,只能像
→ : 上面板友說的架空她,或者讓她管理庫
→ : 存專輯
→ : 大公司要架空高階主管逼人離職有很多
→ : 方法(不好不要學)
→ : 時間,就算有表決權也可能只是讓她的
→ : 人離開董事會但不能隨意解職,只能像
→ : 上面板友說的架空她,或者讓她管理庫
→ : 存專輯
→ : 大公司要架空高階主管逼人離職有很多
→ : 方法(不好不要學)
→ : 貼錯文274F 60.249.200.233 台灣 05/20 13:51
推 : 管理庫存專輯XD275F 66.215.73.208 美國 05/20 13:51
推 : NJ抄襲那個終於開始燒了嗎?tq 被閔276F 42.71.108.251 台灣 05/20 13:51
→ : 粉控得死死的一點對閔Nj不好都不發,
→ : 只能看看其他論壇了
→ : 粉控得死死的一點對閔Nj不好都不發,
→ : 只能看看其他論壇了
推 : 縱使預謀無罪 也是違約啦279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3:53
→ : 不需等判決結果 也足以解職了
→ : 不需等判決結果 也足以解職了
推 : Si大貼的閔抄襲墨西哥女團的帖子現在281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3:53
→ : 正在發酵
→ : 連團名都有抄哈哈
→ : 正在發酵
→ : 連團名都有抄哈哈
推 : 房應該也沒在怕她啦,會怕就不會鬧那麼大284F 59.125.177.241 台灣 05/20 13:54
推 : 閔如果堅持他們只是私人聚會的聊天,285F 223.137.106.3 台灣 05/20 13:55
→ : 反告Hybe違約感覺還有得玩
→ : 反告Hybe違約感覺還有得玩
推 : 如果法官駁回閔申請,hybe只要股東大287F 101.138.193.254 台灣 05/20 13:55
→ : 會提解職動議,閔不想走還是得走啊,
→ : 閔不同意這個動議難道她會同意職位權
→ : 力縮減的動議嗎?後續她不服就去提告
→ : 這份股東合約
→ : 會提解職動議,閔不想走還是得走啊,
→ : 閔不同意這個動議難道她會同意職位權
→ : 力縮減的動議嗎?後續她不服就去提告
→ : 這份股東合約
推 : 都跑去舉報了 難不成還會當她證人XD292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3:57
推 : 樓上說的大公司架空方式倒想看看293F 223.139.140.252 台灣 05/20 14:00
推 : 全錯,現在不給解職的玩法已經深入基294F 219.68.246.5 台灣 05/20 14:01
→ : 層了,有些基層就是抱著噁心死你不償
→ : 命的方式在搞的,花樣多元多樣,但你
→ : 說他們真想走嗎?NO,一直搞,搞到你
→ : 和解付錢了事,台灣的老闆普隆共的一
→ : 堆,現在怎樣我不知道了,因為已經大
→ : 清洗完了 XDDD 最痛苦的時間已經過去
→ : 了。重點:我們不是上市公司,這是最
→ : 重要的
→ : 層了,有些基層就是抱著噁心死你不償
→ : 命的方式在搞的,花樣多元多樣,但你
→ : 說他們真想走嗎?NO,一直搞,搞到你
→ : 和解付錢了事,台灣的老闆普隆共的一
→ : 堆,現在怎樣我不知道了,因為已經大
→ : 清洗完了 XDDD 最痛苦的時間已經過去
→ : 了。重點:我們不是上市公司,這是最
→ : 重要的
→ : 不過也是奇怪 以文內最後幾段說的去303F 223.139.140.252 台灣 05/20 14:03
→ : 講 hybe可以先玩職權架空 何必要自己
→ : 先出來打輿論戰給自己不利 板上這裡
→ : 也老提閔老闆愛炒輿論 我想說不是兩
→ : 邊都打的很開心嗎 吵巫師連庭上也在
→ : 吵
→ : 講 hybe可以先玩職權架空 何必要自己
→ : 先出來打輿論戰給自己不利 板上這裡
→ : 也老提閔老闆愛炒輿論 我想說不是兩
→ : 邊都打的很開心嗎 吵巫師連庭上也在
→ : 吵
推 : HYBE敗就敗在他們上市了,只要一個破309F 219.68.246.5 台灣 05/20 14:05
→ : 口就足以讓他根基搖晃,當初就不應該
→ : 怎樣的事情多著了
→ : 口就足以讓他根基搖晃,當初就不應該
→ : 怎樣的事情多著了
推 : 可能本來HYBE想讓閔淨身出戶不想付太312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4:05
→ : 多違約錢
→ : 結果被閔反咬了哈哈
→ : 多違約錢
→ : 結果被閔反咬了哈哈
→ : 因為董事會被閔把持連職務架空都做不到315F 42.72.122.2 台灣 05/20 14:06
→ : 現在只能照法律來走316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4:06
→ : 而且當初給權力給太大了
→ : 而且當初給權力給太大了
推 : 所以最後記者不是在指點Hybe太早開始318F 223.137.106.3 台灣 05/20 14:06
→ : 打輿論戰影響股價嗎?記者可能自己也
→ : 有買吧
→ : 打輿論戰影響股價嗎?記者可能自己也
→ : 有買吧
推 : 職權架空也要你有董事才有辦法投票321F 49.216.51.136 台灣 05/20 14:07
→ : 所以閔現在告這個就釜底抽薪直接封表決權
→ : 所以閔現在告這個就釜底抽薪直接封表決權
推 : 之前hybe有試圖安插自己的人進去Ador323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4:08
→ : 不過被閔剷除了
→ : 不過被閔剷除了
推 : 所以hybe 先對大眾放消息的理由到底325F 223.139.140.252 台灣 05/20 14:09
→ : …?一開始出消息就覺得閔老闆應該就
→ : 完蛋了 以大公司的能力很快能擺平 結
→ : …?一開始出消息就覺得閔老闆應該就
→ : 完蛋了 以大公司的能力很快能擺平 結
→ : 果 嗯…? 板上說要圍繞法律討論 怎麼329F 223.139.140.252 台灣 05/20 14:09
→ : 文內描述的庭上狀況連公司都沒做到這
→ : 件事啊哈哈
→ : 文內描述的庭上狀況連公司都沒做到這
→ : 件事啊哈哈
推 : hybe去年開始就有打算插手ador經營權332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4:11
→ : 可惜放權太深沒成功 後來又打算用輿
→ : 論讓閔淨身出戶 用低價買回她手中股
→ : 票 結果被閔反咬 現在只能乖乖走官司
→ : 讓她走 乖乖賠錢 大概是這樣吧
→ : 可惜放權太深沒成功 後來又打算用輿
→ : 論讓閔淨身出戶 用低價買回她手中股
→ : 票 結果被閔反咬 現在只能乖乖走官司
→ : 讓她走 乖乖賠錢 大概是這樣吧
推 : 這樣脈絡有清楚很多了 本來還期待d337F 223.139.140.252 台灣 05/20 14:16
→ : 社多幫忙整理一下
→ : 社多幫忙整理一下
推 : 以前陣子大家討論的結論是... 就蠢339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4:56
推 : 欸不是HYBE粉是有什麼障礙嗎 兩邊340F 223.137.187.77 台灣 05/20 15:03
→ : 都有問題的東西硬要黑 阿姨們還好
→ : 嗎
→ : 都有問題的東西硬要黑 阿姨們還好
→ : 嗎
→ : 阿姨?哇XD343F 66.215.73.208 美國 05/20 15:17
推 : 還不錯啊(夾344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5:23
推 : 反正我不是HYBE粉,隨妳們怎麼叫,但345F 101.12.32.235 台灣 05/20 15:24
→ : 我肯定是閔大媽黑
→ : 我肯定是閔大媽黑
→ : 這篇前面超乾淨的 因為純聊法律lol347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5:25
推 : 聊屎一樣的韓國法律?348F 219.68.246.5 台灣 05/20 15:32
推 : 只會二分法笑死349F 42.71.161.26 台灣 05/20 15:37
推 : 誰是hybe粉?哈哈哈350F 1.168.60.180 台灣 05/20 15:38
推 : 聊法律會被叫阿姨喔!怕豹351F 111.83.67.0 台灣 05/20 15:39
推 : 推前面討論 整個清楚明瞭352F 211.20.86.112 台灣 05/20 15:44
推 : 架空CEO的方式就至少先拿回2席董事353F 111.83.67.0 台灣 05/20 15:54
→ : ,然後董事會修改公司的核決權限,
→ : 就什麼雞毛蒜皮小事都要至少董事會1
→ : /2以上同意,守著CEO位置也沒用
→ : ,然後董事會修改公司的核決權限,
→ : 就什麼雞毛蒜皮小事都要至少董事會1
→ : /2以上同意,守著CEO位置也沒用
→ : hybe就想踢人不想付錢 才搞那麼一大圈357F 101.10.94.234 台灣 05/20 17:21
→ : 那想到閔是塊鐵板 當年bighit 副社長就
→ : 這麼搞的
→ : 那想到閔是塊鐵板 當年bighit 副社長就
→ : 這麼搞的
→ : 看這一篇然後想到之前閔抱怨她的合約...360F 211.20.86.112 台灣 05/20 18:06
→ : 我都覺得HYBE才應該抱怨合約有問題吧XDD
→ : 我都覺得HYBE才應該抱怨合約有問題吧XDD
推 : 基本上在私法範圍內,除非違法公共秩362F 123.205.96.46 台灣 05/20 19:31
→ : 序或善良風俗,還是法院認定實現標的
→ : 不能,或是法律禁止項目,否則契約一
→ : 般有效,契約訂定閔熙珍五年不能
→ : 撤換,但是也有造成Hybe損失,
→ : 就可以解職的條款,除非Hybe能證明,
→ : 他們和閔熙珍合約,單方面對閔熙珍有
→ : 利,才會使契約無效,否則用通說來辯
→ : 護,不是很奇怪嗎。
→ : 現在,Hybe必需證明,閔熙珍有違反合
→ : 約的事實證據,例如和B公司簽署收購要
→ : 約才算,電腦上的計畫書,除非閔熙珍
→ : 有行動,否則據以認定,閔熙珍違反合
→ : 約,過度牽強,至於損失,Hybe必需提
→ : 出證明是閔熙珍單方面造成損失,現在
→ : 股票下跌,很難認定是閔單方面造成的
→ : 序或善良風俗,還是法院認定實現標的
→ : 不能,或是法律禁止項目,否則契約一
→ : 般有效,契約訂定閔熙珍五年不能
→ : 撤換,但是也有造成Hybe損失,
→ : 就可以解職的條款,除非Hybe能證明,
→ : 他們和閔熙珍合約,單方面對閔熙珍有
→ : 利,才會使契約無效,否則用通說來辯
→ : 護,不是很奇怪嗎。
→ : 現在,Hybe必需證明,閔熙珍有違反合
→ : 約的事實證據,例如和B公司簽署收購要
→ : 約才算,電腦上的計畫書,除非閔熙珍
→ : 有行動,否則據以認定,閔熙珍違反合
→ : 約,過度牽強,至於損失,Hybe必需提
→ : 出證明是閔熙珍單方面造成損失,現在
→ : 股票下跌,很難認定是閔單方面造成的
→ : 對啊,這不就是我們討論的為什麼17378F 223.139.41.249 台灣 05/20 19:35
→ : 號法庭上就要提到是否背信貪污跟挪
→ : 用公款而不是等到hybe告發閔熙珍背信
→ : 案......
→ : 這就是一份左右互搏的股東合約......
→ : 號法庭上就要提到是否背信貪污跟挪
→ : 用公款而不是等到hybe告發閔熙珍背信
→ : 案......
→ : 這就是一份左右互搏的股東合約......
推 : 呃... 這篇明明就寫得很白話了383F 175.182.9.191 台灣 05/20 19:41
→ : "表決權行使禁令申請聽證會"
→ : 是討論股東表決權 不是閔的解職
→ : 然後 金部長法官都明講沒有判例支持
→ : 也直接質問寫條款法源依據了
→ : 爬一下推文吧 前面都講得很詳細了
→ : "表決權行使禁令申請聽證會"
→ : 是討論股東表決權 不是閔的解職
→ : 然後 金部長法官都明講沒有判例支持
→ : 也直接質問寫條款法源依據了
→ : 爬一下推文吧 前面都講得很詳細了
→ : 我如果是法官我就不同意禁令 合約的問題389F 211.20.86.112 台灣 05/20 20:32
→ : 閔自己另外去打違約官司就好
→ : 不然80%的不能行使表決權真的會笑死
→ : 閔自己另外去打違約官司就好
→ : 不然80%的不能行使表決權真的會笑死
推 : 法院沒有必要大費周章去翻法案找出沒392F 42.71.161.26 台灣 05/20 21:01
→ : 有前例的“因股東間契約而禁止大股東
→ : 行使投票權”因此禁止令可能會被駁回
→ : 背信案或是股東合約等問題留待之後法
→ : 庭處理 也就是股東大會會順利召開 大
→ : 股東應該也能行使投票權 而股東間契
→ : 約違約則要等之後提告的部分解決了
→ : 我想這個可能性較大
→ : 有前例的“因股東間契約而禁止大股東
→ : 行使投票權”因此禁止令可能會被駁回
→ : 背信案或是股東合約等問題留待之後法
→ : 庭處理 也就是股東大會會順利召開 大
→ : 股東應該也能行使投票權 而股東間契
→ : 約違約則要等之後提告的部分解決了
→ : 我想這個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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