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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2-16 01:10:06
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danielwu13 (王者湖人)
標題 [討論] iTunes for iPhone 真的很難上手嗎?
時間 Fri Feb 15 15:04:45 2013


剛剛瀏覽了一下

前面有文章(iPhone5和蝴蝶機心得評論)有討論到

iTunes真的超級難用

在這一點上,輸給蝴蝶機

關於這一部分,我談談自己的看法好了!(其實本文 先前有在iPhone版po過)


iTunes好不好用 其實這真的因人而異

這麼說吧!

1. iTunes當初的設計

Jobs 就認為以iTunes為iPod的中樞 所有音樂整理等繁雜的事物

交給電腦上的iTunes,而iPod就只要負責簡單地播放音樂就好了

簡單地說 iTunes就像Apple所有產品的航空母艦


而iPod iPhone iPad等 就像戰鬥機,一切資源由航空母艦補給

原本Jobs的構思就是要iTunes+iPod 運用「暈光效應」帶動Mac的銷售

但Apple行銷主管認為 這樣做不行,必須寫給Win的User使用

所以就變成一個很奇怪的現象:

Mac版的iTunes 簡直是神級的管理軟體+播放軟體

Win版的iTunes 簡直是頓到不行的又肥大的垃圾軟體

因為iTunes的運作邏輯和操作模式 是跟著Mac的運作邏輯去寫的

這就像office 2011 for Mac

使得office在Mac的世界遠遠不比Win世界的office,還有可能格式跑掉的問題


這時有強者寫出了 iTools

iTools (我用起來真的很不適應,大概我用慣了Mac的iTunes)

其實會被很多人認為好用 就是因為iTools的運作邏輯 差不多就是Win的邏輯

我認為沒有必要再去吵哪一個好用

因為 我們從小就是被Win給養大的 習慣了...

突然轉到Mac運作邏輯的iTunes 當然會覺得很難用


2.iTunes音樂管理的部分

我認為我們要養成一個習慣就是好好整理自己的音樂

不然匯入到iTunes都會變得雜亂無章

當然這些音樂 幾乎是暗黑版的(我不敢說一定都是)

因為在iTunes的運作邏輯之下

只要來源是正版CD或者是iTunes Store購買的音樂

歌手 專輯名稱 甚至發行日期 全部都整整齊齊地幫你排好了

根本不用整理

就算要改 就是「簡介」的地方修改就好了

3. 傳檔的部分

i系列都不可以直接對傳,一定要透過iTunes

其實早在第一代iPod問世以來 Apple就這樣做了

原因無他 就是要杜絕盜版音樂

A手機的音樂如果可以直接傳給B手機 那B手機的音樂就變成盜版了

所以Apple的產品都不可以使用對傳檔案

現在不行以後也永遠不行


最後不得不說

真的只有Mac+iTunes+i系列的產品=Apple販賣給你的「完美使用者體驗」

Win版 iTunes的缺點在 Mac版 iTunes 通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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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49.147
lf780315    :我是覺得iTunes的操作真的很不直覺,要花很多時間下1F 02/15 15:14
koster      :所以win的使用者不喜歡itunes不是很有道理嗎XD2F 02/15 15:14
lf780315    :去適應,光是為了要刪除誤傳的音樂,找了超久還是找3F 02/15 15:15
lf780315    :不到方法刪XD,要透過橋梁的方式才能管理你的手機
lf780315    :Android是用比較直覺的方式,會用電腦,基本上也就會
lf780315    :管理檔案,反正就是件資料夾+拖曳刪除,比較好上手
lf780315    :我覺得兩者就是陣痛期長短的差異啦XD反正久了就上手
sai1268     :就兩派各有支持者~我自己是有試過熟悉itunes8F 02/15 15:21
sai1268     :但努力一陣子還是習慣不了,所以我ipad到現在很少同步
Fathu       :我覺得ITUNES在整理音樂方面非常好用10F 02/15 15:22
lf780315    :我現在比較擔心我媽習慣用Android之後會不想學iTunes11F 02/15 15:22
SicInfit    :怎麼又是這種說法... 所謂 Mac 和 Win 的「邏輯」到12F 02/15 15:23
SicInfit    :底差在哪?
Samurai     :ITnue影音傳輸就是難用,但是備份資料無敵方便14F 02/15 15:24
sai1268     :所以之後手機就買android,現在適應很良好15F 02/15 15:24
ting701     :有點瞭解了16F 02/15 15:24
sai1268     :但我覺得itunes的構想很好~只是跟我比較不合17F 02/15 15:26
SicInfit    :我兩邊都有在用,就是得不出這種結論= =a18F 02/15 15:26
OscarShih   :其實新版的itunes有那麼好用一點了19F 02/15 15:30
evermpeg2   :所以win使用者還是乖乖用itools(誤)20F 02/15 15:30
OscarShih   :你把它當成檔案傳輸軟體就不會很好用21F 02/15 15:30
OscarShih   :想像成綜合媒體庫+apple store媒體管理會好用一點
koster      :新版更多人覺得難用耶XD23F 02/15 15:31
OscarShih   :平常音樂影片都是上apl store買的話itunes算方便的24F 02/15 15:31
Exynos      :Mac重在硬體軟體的整合一條龍 => 缺一不可25F 02/15 15:33
Exynos      :Win重在便利性 => 隨自己高興
Exynos      :iOS你不把所有的軟硬體串起來 是非常難用的
conanhide   :非常難用,爛死了28F 02/15 15:35
conanhide   :iTools勉強算可以用了
OscarShih   :應該說itunes主要就是要你去買它的音樂影片才弄出來30F 02/15 15:36
Exynos      :不過 就算串起來了 難用的另一個點在於操作XDDD31F 02/15 15:36
OscarShih   :的, 檔案傳輸只是它的功能之一而已32F 02/15 15:36
OscarShih   :要檔案傳輸所用的iTools或ifunbox也只是一個shell而
OscarShih   :已, 我自己是習慣用ifunbox
OscarShih   :如果音樂都是用itunes管理id3tag和media library
OscarShih   :應該還能再加分一點
care123     :我都買正版CD,用ITUNES整理音樂,只覺得爛透了37F 02/15 16:15
care123     :尤其是,一張CD是屬於和集或有多名歌手的歌曲時
withsirius  :只用過ipod 每次接上電腦都要透過itune我真的覺得很39F 02/15 16:19
withsirius  :麻煩...
care123     :因為ITUNES實在是太不方便...連IPOD都不用了...41F 02/15 16:20
j198811     :iTunes用起來是有陣痛期,只要習慣整理資料瞬間變超42F 02/15 16:24
j198811     :好用
sherlinat   :看完文章還是覺得難用44F 02/15 16:25
OscarShih   :一個專輯有很多歌手或作者時,你可以利用albumartist45F 02/15 16:31
OscarShih   :這個meta field,通常利用freedb找就有人幫你整理好了
OscarShih   :比起foobar2000的media library, itunes的確比較難用
OscarShih   :但是先利用其它軟體搞定id3tag,之後你不管用哪一套都
OscarShih   :是通用的, 不同的player也通用, 這幾乎是通行証了
biomagic    :我也有用mac阿 可是我感受不出兩者邏輯差在哪50F 02/15 16:42
biomagic    :請問mac邏輯是什麼
friedpig    :關閉縮小跟WIN左右相反?52F 02/15 16:51
jdemha      :我自己mac用起來很方便53F 02/15 16:58
jdemha      :win上的itunes我只有安裝來讓pc可以上網...
munakt      :mac-把使用者當作笨蛋,win-系統是笨蛋,所以mac適合55F 02/15 17:05
munakt      :笨蛋
WilliamChau :I TUNES是為了封閉手機才做的吧..不然跟隨插即用57F 02/15 17:26
WilliamChau :就好了
force5566   :主要是麻煩,傳個照片音樂還要先灌軟體,還綁電腦59F 02/15 18:04
force5566   :整理音樂我是覺得還不錯
smallce     :關於為了杜絕盜版音樂所以不准檔案對拷這點,純粹是61F 02/15 18:31
smallce     :DRM licence type的問題。不然我們在amazon買的mp3直
smallce     :接拷貝到不同裝置就變成用盜版?當然不是吧...
withsirius  :我想是因為"拷貝"是侵權行為的關係吧64F 02/15 22:05
smallce     :拷貝到不同裝置 != 侵權行為,重點是你購買的content65F 02/16 00:15
smallce     :provider的定義。Amazon本身的作法是給DRM-free mp3
smallce     :當然它給的授權限制你不得散布/轉售/公開播應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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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2-16 01:17:00 (台灣)
  02-16 01:17 TW
其實我覺得iTunes不難用啊!! 裁歌的部分我很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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