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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9-17 13:52:11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qize1428 (倫)
標題 Re: [討論] 我應不應該告他?
時間 Sun Sep 17 00:11:37 2017


※ 引述《wise2525 (Allegro)》之銘言:
: 昨天晚上下班後
: 繞到附近的夾娃娃機店
: 突然看到那間店裡面的超大娃娃機裡
: (比一般市面上的大娃娃機還要大
: 裡面的娃娃都有120cm以上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麼大尺寸的娃娃機)
: 裡面有一隻豆豆先生的泰迪熊
: 看到之後一個被燒到
: 想要直接抱回家
: 就在上面燒了大約500多
: 終於夾到了
: 途中有一兩個人再圍觀
: 有一個瘦瘦的中年大叔從頭看到我夾到
: 夾到之後
: 因為這個超大娃娃機的出貨口是封起來的
: 你想要拿實物需要找電員直接開旁邊的門
: 他人會進去拿出娃娃給你
: 我就跑去找櫃檯(我一個人)
: 結果帶櫃檯回來後
: 才發現那個大叔跟另外一個店員
: 正要從裡面拿出我剛剛夾到的泰迪
: 我急忙問他們要做什麼
: 大叔就說這隻泰迪是他夾到的
: 我跟店員說不是,這是我夾的
: 然後店員一臉很為難
: 然後我就跟大叔在那邊吵
: 鬧到後來有一小群人在圍觀後
: 我瞄到上面有裝攝影機
: 就要請店員幫忙調攝影機畫面出來
: 結果大叔突然翻臉罵我破麻(台語)
: 跟一連串的髒話
: 然後轉身就走
: 店員他們說可以提供錄影畫面作為證據
: 可是我沒有留到那個大叔的任何資料
: (因為他轉身就跑)
: 這樣我應該要告他嗎....?


竊盜未遂+公然侮辱無誤

建議原po採取法律行動

但其實報案到開偵查庭會有一段時間

證據保全拜託要做好

監視器很有可能被洗掉

如果真的有心要告

建議原po採取下列行動



帶錄音筆隔天去找店員,用「聊天」方式取得證言


全程錄音! 全程錄音! 全程錄音!

很重要所以講三遍

開頭就先跟店員道謝那天的幫忙

然後問店員能否保留監視器畫面

再來重點來了,用聊天的方式問店員說

「你那天有聽到那個人罵我媽?」

「他是不是騙你們是他夾到的?」


然後才問說願不願意到時候幫妳做證

就算不願意也沒差

到時候法官傳不是她不願意說了算

錄音就是避免店員當證人時突然一問三不知

有可能是真的太久遠忘記

更有可能是台灣人膽小怕事的劣根性突然冒出來


下面就是血淋淋的案例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076369.A.83F.html (親舅舅裝作不知道
Re: [閒聊] 插入-吉了狼師會怎樣案例分享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請不要轉發臉書,我不想家人再憶起這段過去,我能勇敢不代表他們要跟我一起面對★ ★希望能有更多人看到文章所以我不刪文★ 從告發性侵前的蒐證 我媽叫了通信行來裝針孔在我房間內 也買了錄音筆藏在枕頭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37514465.A.C43.html (嘉義車禍案例)
[綠記] 感謝 參與偵查庭作證人的檳榔攤夫妻 - 看板 Chiayi - 批踢踢實業坊
去年再版上po了一個車禍文 有興趣可以搜尋我id去看看 我不是當事人 但是我在現場 我也被已證人的身分傳喚 協調結果還沒出來 還要另行協商 但是我要在這裡感謝幾個人 感謝我們買飲料那間店的檳榔攤老闆與老闆娘夫妻!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37542677.A.E15.html
Re: [綠記] 感謝 參與偵查庭作證人的檳榔攤夫妻 - 看板 Chiayi - 批踢踢實業坊
我要跟你說不意外啦!!! 那間檳榔攤累犯了啦 沒有什麼八卦啦 我家就住在那邊啦 歡迎綠豆相認啦 那裡常常在出車禍 而且那邊路口監視器一堆死角 我朋友騎車在那邊發生車禍 當下就打給住在附近的我 到醫院檢查 肋骨斷了2根 右大腿骨要打鋼釘 然後女孩子最重要的臉就花了
 



總之,明天星期日

如果沒什麼事情的話就改緊去蒐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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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58.146
※ 文章代碼(AID): #1PlKqyfb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05578300.A.A65.html
milk7054: 店員可以否認錄音,反過來說你幹嘛未經許可偷錄音1F 09/17 00:14
否認錄音是三小...還是你想說否認錄音的內容?
他否認是他的事,對法官心證有影響就夠了
質疑你幹嘛偷錄音又怎樣,你跟他講話偷錄音又沒犯法
milk7054: 證人要幫你就幫不幫你也沒辦法,幹麻用這種方式套證詞2F 09/17 00:16
什麼幫不幫的...證人有真實陳述的義務,還套話勒...
milk7054: 偷錄音沒犯法?他可以請你消掉錄音3F 09/17 00:18
請你跟我講違反哪一條法? 他在法庭上知道我錄音後要用哪條要求我削掉錄音?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21:12
milk7054: 刑法315-1 二4F 09/17 00:19
milk7054: 無故以錄音,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
別不懂裝懂啦
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5053號裁判去看一下好不
就算不引用這判例
錄音在公開場所下的談話都不一定該當非公開要件了
hahaharabbit: 想發問,這種冒領的行為,是竊盜嗎?@@6F 09/17 00:21
如果只是單純冒領則是詐欺
但這個案例
我是認為原po對於該娃娃有寬鬆的持有支配關係
那位大叔以不法所有意圖
欺騙店員該娃娃為自己夾到的
乃利用店員破壞原po的持有支配關係並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
為竊盜罪的間接正犯
沒取得,為未遂

(原本寫原po取得所有權為錯誤的,故更正
milk7054: 沒實務經驗的人,只能當鍵盤律師7F 09/17 00:25
自己誤以為這種搜證叫做違法還有臉說人鍵盤律師XDDD
milk7054: 這樣也能告竊盜,法律素質可想而知8F 09/17 00:28
milk7054: 法律跟誰學的,好奇@@
持續跳針不肯面對自己連刑法315-1都弄不懂,幫QQ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30:43
milk7054: 就沒實務經驗的人,才會講一堆理論假設,以為檢察官都會10F 09/17 00:31
milk7054: 聽他的法律見解
milk7054: 既然知道是自由心證,你
milk7054: 不是法官,幹嘛採用你的見解@@?
milk7054: 乖乖去考司法官才是正途
jay022137: 樓上臉被打腫了只會喊實務經驗,笑死15F 09/17 00:34
milk7054: 講一堆,警察只問你有律師執照嗎? 馬上無言...16F 09/17 00:35
有沒有律師執照不會影響在公開場合談話錄音蒐證不違法這件事情^^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35:55
milk7054: 啊,沒執照也不是檢察官律師,不就網路法律資訊拼拼湊湊17F 09/17 00:37
milk7054: 就以為很行的那種
milk7054: 自己不去上法院,一天到晚慫恿別人去法院的...唉
milk7054: 這種考試,不知道申論題能拿幾分?
yun0112: 是說念法律的也不一定會走司法官律師這條路…21F 09/17 00:40
tnlinna: 只看到一個人被打臉顧左右而言他崩潰到現在,好像自己是22F 09/17 00:41
tnlinna: 律師一樣,就算是律師這種素質還真的低的可憐
milk7054: 蠻好玩的,一堆分身帳號幫忙打臉,也不知道法律系哪來這24F 09/17 00:42
milk7054: 麼多把戲
milk7054: 要唸法律,乖乖修完學分,不要拿網路上的速食資訊給建議
milk7054: 浪費別人時間
總比你造謠這種搜證行為是違法讓人不敢行動好QQ
milk7054: 搜證???我偷拍帥哥也可以說蒐證啊,誰造謠,笑死人了28F 09/17 00:46
milk7054: 你說蒐證,別人就一定給你蒐???
我就問一句啦
在公開場所,我為了取得店員證詞偷偷錄音,有沒有違法?
不用再跳針了啦,很難看
判例都丟給你了還活在自己世界
還是你能拿出因為這樣被判刑的案例?
milk7054: 好棒喔,偷錄音就說搜證,偷拍也是蒐證30F 09/17 00:48
milk7054: 侵犯隱私,也想打臉@@?
milk7054: 隨便當方便
milk7054: 經過他人同意錄音很難嗎???補習班的習慣,錄音筆藏起來
milk7054: 偷偷摸摸錄音?
又一直扯其他的不肯正面回答
應該在埋頭尋找在公開場所錄音取證違法的實務見解或學說又找不到吧
好可憐
milk7054: 好可憐,連隱私觀念都沒有,還談法律觀念,完全沒參考價35F 09/17 00:53
milk7054: 值
好慘QQ 看不懂判決還在喊隱私觀念
原來隱私觀念是自己定義的 法院實務見解都當屁
milk7054: 恩,汽車旅館抓姦偷錄音說蒐證,希望不會有天兵看了這篇37F 09/17 00:56
milk7054: 觸法^^
好慘QQ 不僅判決看不懂現在連字都看不懂了
公開場所 公開場所 公開場所
打三次希望你不用去看眼科QQ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58:14
akey47742: 應屬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就算主張公開場所,但就一般39F 09/17 00:57
akey47742: 人而言對自己的談話隱私皆會有所保留,其仍有違法之餘
你搞錯了此罪的保護法益,等等回
先說你行為主體就錯了
此罪是身分犯
第一項是要有公務員身分,第二項則是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國防以外秘密
不管怎樣都不可能成立這條罪
milk7054: 公開場合偷拍不違法,好慘喔,表特板偷拍文表示興奮41F 09/17 00:59
可是瑞凡...在公開場合偷拍人只要不是身體隱私部位的確不違法...
看來你的刑法連神仙都難救了
milk7054: 到底要多沒常識,才會把偷拍偷錄解釋成蒐證?42F 09/17 00:59
akey47742: 且其錄音如沒經過對造對質詰問,其應屬私人違法取證43F 09/17 01:02
milk7054: 原來連肖像權都不懂^^44F 09/17 01:02
又從刑法扯到民法囉^^
但只要沒有拿來做商業、營利用途還是不違法欸^^
wn588: 支持原po的法律見解。某樓7pupu的嘴臉好可笑顆顆顆45F 09/17 01:02
milk7054: 個資法都沒讀過,還想談刑法,真誇張46F 09/17 01:03
hahaharabbit: 現在演到哪了?@@47F 09/17 01:03
vicious666: 怎麼會拿肖像權來救?太厲害了吧48F 09/17 01:07
milk7054: 先承認你對個資沒概念49F 09/17 01:07
hahaharabbit: 大家安靜!我們碰到將民刑公商領域全面融合的大師50F 09/17 01:08
hahaharabbit: 啦!
milk7054: 一堆分身幫坦沒用啊,你這篇觀念根本錯誤百出,用分身帶52F 09/17 01:09
milk7054: 風向也無濟於事
milk7054: 連憲法基本權都漠視的人,也談刑法,真好玩
結果又指不出哪裡錯狂推文卻又一個一個被打臉,好慘QQ
vicious666: 分身們刷一波7!55F 09/17 01:10
akey47742: 證據未經對質無證據能力可參釋58256F 09/17 01:11
J582講的不是這個
milk7054: 法學概論沒學好,就給法律意見真的害死人57F 09/17 01:12
hahaharabbit: 世界奇觀@@58F 09/17 01:12
comawu: 這個臉怎麼被打成這樣還能一直出來秀下限59F 09/17 01:13
wn588: 哇嗚哇扯憲法了,分身們還不快跪!60F 09/17 01:14
milk7054: 憲法是最根本的,講憲法都能扯的,大概跟法律知識無緣61F 09/17 01:16
mxr: 雙方都是求好心切 大家別吵架呀62F 09/17 01:16
我不是想跟他吵,是糾正他給的錯誤資訊,不闢謠會誤導人的
akey47742: 92台上2677會觸犯315—163F 09/17 01:16
akey47742: 及通訊監察保障法規範
他是說私人錄音是要受315-1規範沒錯
但是指受規範並不是指私人錄音一定違法
而且新的實務見解是最高法院101年台上字3561號...
hahaharabbit: 稍後會跟你談到商法、智財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65F 09/17 01:19
hahaharabbit: 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後天免疫缺乏症
hahaharabbit: 候群防治條例...等等諸多領域和本案之關係^_^
wn588: 是野生的憲法大師呢68F 09/17 01:19
vicious666: 通保法…豆頁痛69F 09/17 01:19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1:22:11
milk7054: 不用啦,連憲法隱私權觀念都沒有,提一堆法,我只當你複70F 09/17 01:20
milk7054: 製貼上能力很棒而已
wn588: 居然還出現通保法了!!!!!72F 09/17 01:21
a33446034: 所以牛奶是律師還是檢察官73F 09/17 01:21
milk7054: 還不會爬就想學跑步,連隱私權都不懂學人家蒐證@@74F 09/17 01:21
hahaharabbit: 原po你確定你還要繼續回應嗎?75F 09/17 01:22
wn588: 什麼律師檢察官的,人家是憲法基本權大師,別辱了人家的名76F 09/17 01:22
wn588: 號哪
kelly2005: 想請問原po,這做為證據是否會有傳聞的問題?78F 09/17 01:22
會有傳聞的問題,因為是被告以外之人在審判外之陳述
原則是不得作為證據,但可作為彈劾證據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1:24:56
twmarstw7758: 所以要蒐證要對方同意才能錄音就是了?79F 09/17 01:24
SiaoHan 
SiaoHan: 某m真的很扯80F 09/17 01:24
akey47742: 所以315-1違法之虞還是有可能觸犯刑法81F 09/17 01:24
ricky3450: M大..你就拿個實例偷錄音有被判刑的嘛,不是很簡單82F 09/17 01:24
是在「公開場所」錄音做證據使用被判刑或被起訴,這傢伙很會扯,不能給他有漏洞鑽
milk7054: 人人都能蒐證,那我叫路人脫褲子跳三圈,大家都要配合我83F 09/17 01:25
milk7054: 喔^^
滑坡大師越滑越遠,滑起來!
kelly2005: 就直觀看來,好像的確是以證人審判外陳述的內容,作為待85F 09/17 01:26
kelly2005: 證事實的證明,不會被擋下來嗎?
akey47742: 但有沒有違法也不是看最新應該是沒廢棄就可87F 09/17 01:26
twmarstw7758: 假如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蒐證,那是不是行車紀錄器都88F 09/17 01:27
twmarstw7758: 不能當證據使用?
kelly2005: 我懂你的意思了,謝謝回覆90F 09/17 01:27
twmarstw7758: 畢竟要拍攝錄影的時候也沒有人同意91F 09/17 01:28
milk7054: 行車紀錄器跟監視器一樣,裝攝地點不當一樣有違法問題。92F 09/17 01:29
milk7054: 問題在合理使用範圍
twmarstw7758: 那錄音哪裡不合理?94F 09/17 01:30
milk7054: 你商店監視器角度拍鄰居屋子裡面的人活動,看人家會不會95F 09/17 01:30
milk7054: 提告
vicious666: 公開場所又莫名被消失了97F 09/17 01:31
yun0112: m大你就丟個實務見解上來反駁不是最快嗎98F 09/17 01:32
milk7054: 你又沒徵詢證人意見,人家又沒義務要當你證人,要證人法99F 09/17 01:32
milk7054: 官自己會傳,你這是先斬後奏
twmarstw7758: 作為紀錄使用算不合理嗎?在公開場合錄音作為提告101F 09/17 01:33
twmarstw7758: 相關資訊算不合理嗎?
不管實務學說還是雜七雜八的google資訊、律師事務所的Q&A都告訴你
我文章內的做法:在公開的店內跟店員談話,就算沒經過對方同意錄音
只要不是拿去營利、商業用途而是用於法庭作為證據使用,都不會違反法律
不放心的人去問法扶、法諮、法律系教授、律師、檢察官、司法官,歡迎打我臉
milk7054: 公開場合,狗仔表示興奮103F 09/17 01:33
ricky3450: m大好像在玩塔防遊戲,人家攻到哪破了就再換一個點講XD104F 09/17 01:33
JustSa: t大不是問行車記錄器跟錄音嗎XD怎麼又多一個監視器...105F 09/17 01:34
Neil000: …這裡是法律版嗎 律師法官檢察官執照拿粗乃!!!106F 09/17 01:34
twmarstw7758: 狗仔天天在拍哪有怕過了107F 09/17 01:34
milk7054: 你沒徵詢證人意見就錄音108F 09/17 01:34
ricky3450: 他興奮個不停吶,從12點到現在了~從表特版興奮到狗仔了109F 09/17 01:34
milk7054: 原來是狗仔的法律見解110F 09/17 01:34
twmarstw7758: 他提出錄音資料,讓法官詢問證人錄音內容是否屬實111F 09/17 01:35
twmarstw7758: 算不合理嗎?
wn588: 法學奇才一人大戰全部人,即便節節敗退,依然驍勇善戰,令113F 09/17 01:35
wn588: 人感佩
milk7054: 法官又沒請你偷錄證人證詞115F 09/17 01:36
vicious666: 呵呵,搬到憲法,結果自己言論在踩線都不知道116F 09/17 01:36
kitty88228: 哈哈哈哈牛奶是不是很想講贏117F 09/17 01:37
JustSa: 真的 有沒有真律師來結束這場鬧劇XD118F 09/17 01:37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1:38:58
twmarstw7758: 他只是錄音確保證人不會因為其他原因改口啊,保障119F 09/17 01:38
twmarstw7758: 自己的權益,法官採不採納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吧
milk7054: 蠻厲害的,一人分飾多角,搞得好熱鬧^^121F 09/17 01:38
hahaharabbit: 不。管。你。嗑。了。什。麼。都。給。我。來。一。122F 09/17 01:38
hahaharabbit: 點。
wn588: 好了啦憲法大師,輸了也不打緊,來日方長,再回去唸唸書就124F 09/17 01:39
wn588: 好,沒事的
ricky3450: m大好有趣,一直認為我們是原PO的分身!其實說句"講錯了"126F 09/17 01:40
ricky3450: 就能下台的東西硬要扯到底
milk7054: 偷錄就偷錄講再多都沒用128F 09/17 01:40
NzForest: 如果因為時間久遠而導致店員遺忘讓原原Po的法益受損而無129F 09/17 01:41
milk7054: 找再多分身,都無法反駁偷錄的事實^^130F 09/17 01:41
NzForest: 法得到賠償那原原Po不就要自認倒楣?今天101台上3561就131F 09/17 01:41
NzForest: 是要保障類似這種情況發生所以不會排除自己私人不法蒐證
NzForest: 部分,如果被錄音的店員不爽他有其他方式可以去處理,但
NzForest: 不會影響錄音啊…
SESAO: 以上都是律師嗎? 怎麼我都看不懂135F 09/17 01:42
ricky3450: m大我建議你拿原PO回給t大那段去諮詢法律單位,說真的136F 09/17 01:42
hahaharabbit: 森氣就森氣講再多也沒用137F 09/17 01:42
ricky3450: 蠻想看原PO被你打臉,但人家拿這麼多事實出來講,你的方138F 09/17 01:42
ricky3450: 式就好像吵架時一直不停的說"我不管啦""我不管啦",卻講
ricky3450: 不出半點實例,有點令人噓稀
milk7054: 找法扶問這種問題,律師懶得理吧,沒付費拿學校作業來提141F 09/17 01:43
milk7054: 問,當人家免費家教^^
twmarstw7758: 我們都是分身喔,暈倒143F 09/17 01:43
fuyako: 感覺店員滿可憐的144F 09/17 01:44
ricky3450: 新北這邊很多民代都是免費諮詢的耶,先別管原PO了,我車145F 09/17 01:44
ricky3450: 禍的事情就有請民代的法律代表陪我去調解,人家沒收錢:P
milk7054: 你是不是以為隨便提個假設性問題,法扶律師都會很熱心解147F 09/17 01:45
milk7054: 答@@
wn588: 憲法大師怎會連法扶跟法律諮詢單位都分不清楚呢?想必是因149F 09/17 01:45
wn588: 為這個跟憲法無關?
vi000246: 當個店員還要被傳喚 有夠衰小的151F 09/17 01:45
ricky3450: 而且原PO並沒說不是偷錄,一直都是啊~但你說他犯法了,可152F 09/17 01:45
milk7054: 那你去找民代啊,說不定可以免費打官司唷153F 09/17 01:46
potter1529: 兩位大師可以不要丟人現眼了嗎?現在是升大二嗎?154F 09/17 01:46
ricky3450: 是沒有啊,像N大說的這是保留日後原告的權益155F 09/17 01:46
vi000246: 如果是殺人案就算了 結果只是公然悔辱156F 09/17 01:46
potter1529: 光看幾個ID互相吵架秀下限我的眼睛就快瞎掉了157F 09/17 01:46
milk7054: 以後考試還可以問民代申論題要怎麼寫^^158F 09/17 01:46
milk7054: 新北服務這麼好喔,我下次去服務處體驗一下好了
ricky3450: m大加油喲這風向很明顯,你繼續扯你的我們繼續笑,下一位160F 09/17 01:47
akey47742: 私人違法取證餵姑狗一堆161F 09/17 01:48
NzForest: 好啦不然我明天打電話去問,要不要下祭品?162F 09/17 01:48
Neil000: 來 是原Po分身的站出來 報數喔^^ 讓m大看看^^163F 09/17 01:48
Nishiwaki: 半夜綜藝www某樓自己邊緣跳針一直說別人開分身164F 09/17 01:48
Nishiwaki: 豪啦我分身
JustSa: 吼唷 真的越來越偏欸 有趣XD166F 09/17 01:49
milk7054: 你電話紀錄記得po上網喔167F 09/17 01:49
akey47742: 有被訴的風險就不要講完全沒可能168F 09/17 01:49
milk7054: 我怎麼記得打服務處,接電話的人家都一副你吃飽太閒的口169F 09/17 01:50
milk7054: 氣說話
wn588: 私人違法取證前提也是要有「違法」,姑且不論錄下與店員間171F 09/17 01:50
wn588: 的對話不見得違法,即便有,我國實務上對於私人不法而得的
wn588: 證據也多是用刑訴法185-4條去處理的,證據能力之有無尚不
wn588: 可一概而論
milk7054: 真的啦,如果人家願意理你,電話紀錄就公布出來大家參考175F 09/17 01:50
milk7054: 一下
milk7054: 如果民代這麼熱心,我下次一定投他一票
Neil000: 已經有人回文跟你說了啦 m大^^178F 09/17 01:51
akey47742: 158-4幫你糾正179F 09/17 01:51
wn588: 感謝更正180F 09/17 01:53
akey47742: 但那只是衡量有無證據能力,不能排除自己陷於刑315-1181F 09/17 01:53
akey47742: 的風險
NzForest: 好啦,我明天真的會打,阿結果我再po這裡183F 09/17 01:55
NzForest: 被說吃飽太閒我是不怕啦,我只是想看看法律大師的觀點是
NzForest: 否正確而已
[圖]
 
vicious666: 臉打完可以散會啦。有的人法律會誤解所以別人講的自己187F 09/17 01:57
vicious666: 都該再翻翻法條問過專業。阿有的人你碰過一次就知道這
vicious666: 輩子都不用再聽他講啥廢話
twmarstw7758: 好像法律上也沒說私人取證不能用啊190F 09/17 01:57
jgs0213: 肖像權是商業啦  無故拍人是妨害秘密罪啦191F 09/17 01:58
ricky3450: 來人啊,再陪m大聊會兒,不然臉腫著不好睡192F 09/17 01:59
nosleeper: 牛奶大,嘴臉很難看了啦…建議你不要再說了193F 09/17 01:59
nosleeper: 法扶不是這樣用的,你真的是個大外行耶………
twmarstw7758: 特地去找資料也沒說不能用,看取得方式跟用途得以195F 09/17 02:00
twmarstw7758: 使用
twmarstw7758: 說憲法,好像也是分層級看待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2:07:29
ospsosps: 我在此宣布,在場的各位,都是分身!!198F 09/17 02:12
qaz1530wsx: 分身+1199F 09/17 02:13
inSec: 某m到底是不是爆料公社過來的啊 看了心情真好欸200F 09/17 02:24
ricky3450: insec 你李星不練了嗎?下星期就世界賽了耶201F 09/17 02:26
Nishiwaki: 法律問題為什麼要問明代啦……202F 09/17 02:27
Nishiwaki: 去問律師啦我認識的律師都會回我FB訊息
h880486: 實務上作法就是可以錄音蒐證喔,m大不用一直扯實務裝懂,204F 09/17 02:27
h880486: 很好笑
Nishiwaki: 啊打錯字 *民代 我該睡了QQ206F 09/17 02:27
kimos: 講不贏一直扯分身耶 XDD 快笑死..這個大概是法律系學生而已207F 09/17 02:29
ColaCloud: 打臉太大力了…208F 09/17 02:34
wtfconk: 推文感覺應該是有萬年國考生法學讀太多走火入魔惹www209F 09/17 02:50
AGthis: 好啦 算他贏了啦 別氣別氣哦210F 09/17 02:51
PTBENSON: 媽 我在這211F 09/17 02:57
crea0520: 感覺不是竊盜未遂耶...212F 09/17 03:00
jcto04: 有人提到分身嗎?原來我也是分身啊213F 09/17 03:01
Iphago38: 分身們 報數囉^_^214F 09/17 03:03
iPhone5Plus: 某人只會跳針還會幹啥? 丟人現眼夏夕夏景。 噁心,拿215F 09/17 03:04
iPhone5Plus: 真實判例反駁就可以的簡單事,還在那東扯西扯,歹戲
iPhone5Plus: 拖棚?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3:06:44
hanger: 哈哈哈哈哈某M人真好 半夜逗大家開心 雖然你很崩XD218F 09/17 03:09
monkey870808: 侵占未遂吧?219F 09/17 03:09
monkey870808: 事情發生時物權不在原Po支配下,但有持有權
monkey870808: 希望原Po報案時不要為難員警報竊盜
a51907: m大真的很有趣,原po都跟你說要在公開場合了,你一直跳針222F 09/17 03:11
a51907: 扯私人場合的妨礙秘密罪
qize1428 
qize1428: 侵占是易持有為所有,是最不可能的選項224F 09/17 03:11
a51907: 我也認為竊盜不太可能,侵占比較正確225F 09/17 03:12
a51907: 如果詐欺有可能嗎?
愚人節大大分析的詐欺未遂才是最正確的,但保留上面我原本分析是竊盜未遂的見解
qize1428 
qize1428: 不可能是侵占,侵占是原本自己要有持有227F 09/17 03:13
ps4900: 奇文共賞228F 09/17 03:15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3:16:26
wkheinz: Milk這樣真的有點難看 呵呵 給你臉不要臉229F 09/17 03:24
csh810317: 大家快來看呀230F 09/17 03:25
[問題] 車禍案件地檢署開庭會花多久時間 - 看板 LAW - 批踢踢實業坊
如題,請問各位,我周五被傳喚至地檢署開庭,本身是告訴人 但那天其實是有事情的,但我不知道能符合正當請假理由, 這是個簡單的車禍案件, 請問傳喚時間是早上10點, 請問一般大約需要多久時間能結束離開?
 
jay022137: 自稱為律師卻連能不能請假都不知道,就算真的有執照也232F 09/17 03:28
jay022137: 只是讓人覺得怎麼會有那麼爛的律師,還敢在那邊大小聲
willion003: 好垃圾的台男234F 09/17 03:29
jay022137: 有律師執照還要上PTT求助能不能請假也算秀下限吧235F 09/17 03:29
jgs0213: 樓上是不是搜錯人了?236F 09/17 03:34
bowcacayy: 我也認為是竊盜未遂啊,採立場理論此處亦可分析出來。237F 09/17 03:38
bowcacayy: 不過這是學理,實務也是有詐欺未遂的見解
bowcacayy: 那個牛奶版友,扯到憲法去,至少講個間接效力理論吧,
bowcacayy: 一般人哪能直接用憲法套,要就把涵攝過程好好回一篇文
bowcacayy: ,看權利(首先有無隱私侵犯都難說)碰撞下這樣的搜證
bowcacayy: 有無不法性
phage1807: 刑事的證據不能不當取得243F 09/17 03:48
rmoira: 講不過人就說通通是分身? 這邏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神!244F 09/17 03:57
lipsred1006: Milk的見解真是法學史上的大發現XDDDDD245F 09/17 04:03
a06w6y7: 還講到監視器拍到人家家裡,這能類比嗎?真是奇才246F 09/17 04:12
wl02332295: 拉板凳看戲囉247F 09/17 04:14
zaq1xsw2121: 最爛的一種辯論方式就是被質問答不出來就扭曲他人意248F 09/17 04:15
zaq1xsw2121: 思 還扯一堆不相干的荒謬比喻來模糊焦點 然後被其他
zaq1xsw2121: 人質疑就說都是分身 其實不太贊同用原po偷錄音的處理
zaq1xsw2121: 方式 但某牛奶的論述能力和態度真是糟透了
rsstar: 分身上來看戲囉252F 09/17 04:20
mftd: to 1f  真想知道你法律跟誰學的253F 09/17 04:38
liuedd: 鍵盤大法官被打臉笑死,頭都打飛惹254F 09/17 04:52
zardmih: m大這樣硬拗有點難看 應該是要去找相關判例來證明你的論255F 09/17 05:33
zardmih: 點而不是硬拗..
steven7809: 好慘 我不懂這方面都覺得打臉很大力 幫他QQ257F 09/17 05:47
MinazukiRin: 這裡是就可版嗎?258F 09/17 06:35
benson860617: 快笑死 某m下限狂秀新低259F 09/17 06:38
ganmaking: 跳針崩潰的那位突然安靜了 笑死 看來這次的專業打臉夠260F 09/17 06:39
ganmaking: 痛喔XD
chanceiam: 專業推262F 09/17 06:51
wax34110: 深夜還可以這麼High看來讀法律的壓力很大263F 09/17 06:52
darkfantasy: milk0724不會是法律系學生也不會是國考生,就算只上264F 09/17 06:57
darkfantasy: 過基本法緒也不會有這種偏差觀念。請不要誤解。
darkfantasy: 我說的是0724喔:)
bboy13579: 各位分身辛苦了,吃早餐吧哈哈哈哈267F 09/17 07:14
papaya123: 裝睡的人叫不醒啦,不過娛樂大家也是美事一樁~268F 09/17 07:14
sue180563: 情商好低我快笑死 分身要去吃早餐啦269F 09/17 07:28
AirSpiral: 哈哈一樓你以後要是出什麼事情,希望你的證人跟你有一270F 09/17 07:33
AirSpiral: 樣的想法
smile810601: 奇文共賞272F 09/17 07:44
Shimotsukin: 噓某m嘴不贏人只會顧左右而言他273F 09/17 07:45
brian80713: 不就證據能力問題而已...扯那麼多幹嘛274F 09/17 08:02
gginindr: 有人侵佔竊盜傻傻分不清275F 09/17 08:11
cjtv: 一樓秀執照了沒?276F 09/17 08:16
likeyousmile: 好像看脫口秀,笑得很開心,哈哈277F 09/17 08:19
shan1126: 來朝聖新一代法學巨擘278F 09/17 08:20
vykxtoz: 管見認為,錄音其實不犯法,315-1是說「無故」但是原原279F 09/17 08:23
vykxtoz: 發po系為自身利益並非「無故」,但是「竊盜未遂」不太認
vykxtoz: 可,畢竟「竊盜」是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持有,娃娃雖已
vykxtoz: 由原原po所夾但並未拿到難認為原原po取得持有物之支配權
herbi: 所以如果我是證人,我不想去作證都不行喔?283F 09/17 08:35
hotqqa: 出來面對阿,不是很嘴秋?284F 09/17 08:36
ken5566: 哈哈285F 09/17 08:42
kaujau: 靠北 到底有沒有現任律師可以j4一下  未經同意偷錄音錄影286F 09/17 08:52
kaujau: 到底能不能成為證據啊....?
vykxtoz: 回herbi大,請參考刑訴178條,證人可以領車馬費(刑訴194288F 09/17 08:54
vykxtoz: ),然而證人於在法庭上陳述不實言論「具結」後則有刑法1
vykxtoz: 68條之責任
kyowu221: 公開場合 未圖商業利益就可以錄音啊 不用對方同意291F 09/17 08:55
nrxadsl: 你們這些分靈體!!佛地魔?292F 09/17 08:56
kyowu221: ㄧ堆人最愛講:當初為何不錄音,現在又怕侵犯隱私293F 09/17 08:56
kyowu221: 感謝原po分析,支持提告!
vainbook: 有笑有推295F 09/17 08:57
bo4117: 某m有在國考版發文欸 難道是考生哈哈296F 09/17 08:58
catnip1024: 推文一片黑啊XD297F 09/17 09:02
kyowu221: 再來幫推一下298F 09/17 09:04
akey47742: 管見認為沒有十足把握別人不會因你這個偷錄的動作299F 09/17 09:10
akey47742: 惱羞成怒對你提告就不要叫人去做有違法之虞的事
akey47742: 且他不是這個案件當事人,是案外的訴外人
mhmichelle: 推302F 09/17 09:23
mystage: 偷錄音在這個案件是有效的啊,傳了證人,證人可以如實作303F 09/17 09:25
mystage: 證或說自己忘記了,忘記了並沒有偽證問題。這時候錄音就
mystage: 是拿出來提醒證人用的。錄音只是間接證據,不過可以讓直
mystage: 接證據出現。
bomda: 來看不斷刷新的下限307F 09/17 09:27
michael0728n: 結果店員不爽,記得也全說忘記,得不嘗失XDD308F 09/17 09:30
zxc89973: 如果店員問你是不是在錄音 要跟他說嗎309F 09/17 09:35
linzhomasong: 告下去 不要姑息養奸310F 09/17 09:36
mystage: 通常非法律工作相關的人,不敢在提示偽證罪後,堅不吐實311F 09/17 09:37
mystage: 的吧,即便心情不好
dennis0222: 滑坡滑起來滑起來!希望這種人一輩子不要當律師,好可313F 09/17 09:37
dennis0222: 怕
theNBHD: 卡位看熱鬧315F 09/17 09:42
yun0112: 一開始先嗆別人沒實務經驗沒司法官律師資格,結果是自己316F 09/17 09:45
yun0112: 也拿不出半點實務見解來,前面推的話完全可以原封不動丟
yun0112: 回去給m
mystage: 我講清楚,m是milk不是我,我只是也姓m而已。319F 09/17 09:50
jz092896: 我想請問一下很外行的問題 如果是店家監視器那種含錄音320F 09/17 09:53
jz092896: 的 那個也算違法嗎
yun0112: 啊,我說的m是指牛奶XD322F 09/17 09:58
wutsubasa: 某m簡直是之那人的化身啊~ 連只上過法緒的都覺得跟本腦323F 09/17 10:05
wutsubasa: 殘XD
gginindr: 不構成竊盜未遂 算詐欺未遂325F 09/17 10:05
bhbbbbb: 姓m是什麼鬼 XDDD326F 09/17 10:09
painechaos: 我好想當原po的分身哦 懂一些法律很不錯誒327F 09/17 10:09
billiomos: 錄音無法當證據巴328F 09/17 10:16
winniekuma: 分身76前來報到329F 09/17 10:22
k2604810: 分身們刷一波330F 09/17 10:23
onepiece957: 推文比本文精彩331F 09/17 10:23
alexroc: 兩個都是半瓶水,別爭了332F 09/17 10:27
qooxxp: 先不論有沒有違法,我要是證人你沒經過我同意偷錄音,我333F 09/17 10:32
qooxxp: 也不想幫你了,傳我又怎樣?有規定一定要幫你講話嗎?拜
qooxxp: 託別人幫忙是這種態度嗎?
ZA753286: 未知情同意,偷錄音是倫理問題吧336F 09/17 10:42
michael0728n: 忘記沒有偽證問題啦,不然你用偽證威脅證人,證人就337F 09/17 10:48
michael0728n: 開始亂講,跟刑求有87趴像
selfhu: 推文笑翻339F 09/17 10:51
v22745987: 牛奶到底怎麼了哈哈哈!分身+1340F 09/17 10:52
TitanEric: 推原po 某milk的論點連我理組的都知道一定錯呢341F 09/17 10:52
lanpadick: 好看好看,推文好好看342F 09/17 10:52
aiggkimd: 店家又不是壞人,跟店家說要證詞方便提告,需要錄證詞不343F 09/17 11:03
aiggkimd: 就好
smileswan: 所以某m的判例拿出來了嗎?我戲還有得看嗎?345F 09/17 11:10
sayno: 刑法的證人有作證義務,檢察官傳你還是得去,不然會被罰錢346F 09/17 11:16
sayno: ,開庭時要簽簽證人結文,意謂據實作證,否則會受偽證罪處
sayno: 罰,所以去作證時不要想幫誰說話,講客觀事實就好,偽證處7
sayno: 年以下很重
ChoDino: milk 別躲在推文啦,回一篇矯正大家觀念,我再當你分身幫350F 09/17 11:21
ChoDino: 你推推文。
gagagaga: 突然覺得我到法律版,繼續看熱鬧XD352F 09/17 11:36
steven920705: 凶什麼啦353F 09/17 11:42
whisper313: 奇推文共賞耶XDD354F 09/17 11:44
sp4x87pkpk: 分身起床剛吃飽。 來簽到一下355F 09/17 11:47
mftd: 覺得牛奶可能以前被偷錄音,所以很反對,但是又不能拿出自己356F 09/17 12:04
kunling: 某m躲起來了喔357F 09/17 12:04
mftd: 的經驗,以免被笑358F 09/17 12:04
larry1129: 分身刷一波7777777777359F 09/17 12:11
Bobebom: 錄音蒐證超正常的吧 朝聖推wwww360F 09/17 12:12
E517: PTT每個都是我的分身啊361F 09/17 12:25
double5566: 最兇的都是那種只會一點的XDDDD362F 09/17 12:28
rickey1270: 某人是在扯什麼東西,87363F 09/17 12:33
sarah101999: 紅明顯 一堆人腦子進水 偷偷錄音怎麼了?364F 09/17 12:34
skoyeee: milk的推文好好笑XD365F 09/17 12:42
akklow: 版大是好人366F 09/17 12:51
sagoshi: 這臉太種啦 看了都尷尬367F 09/17 13:04
noname78531: 我是分身 樓下也是  耶368F 09/17 13:11
tddt: 某m腫惹,還好嗎369F 09/17 13:22
magnumcxz: 某M很好笑,國民有作證義務由不得你拒絕,不去作證到最370F 09/17 13:29
magnumcxz: 後會被全國執法機關通緝喔
flyhoho: 推你 牛奶大要再唸點書……372F 09/17 13:30
magnumcxz: 還有對自己談話內容錄音違反那條法?373F 09/17 13:31
ab4010800: 好好笑 狂跳針 跟紫衣很像374F 09/1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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