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27 17:56:10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標題 [閒聊] 我不知道結婚到底可以證明什麼?
時間 Tue Oct 27 16:29:41 2020
我有一對情侶朋友
已經愛情長跑多年了
大概8~9年了
一直以為他們這一、兩年會結婚
畢竟雙方的經濟都算穩定
看他們相處得也蠻開心的
有種 他們能遇到這麼合得來的彼此真幸運 的感覺
所以每次出去吃飯都會開玩笑說
「什麼時候才喝得到你們的喜酒啊?」
「你們也差不多該結婚了吧」
但女方前陣子偷偷跟我抱怨說
他們其實很討厭每次出去都一直被催婚
我才知道原來他們已經達成不結婚的共識了
聽她講完我也開始思考 結婚的意義到底在哪
像我目前也不會有想要生小孩的衝動
如果結婚同居了應該會想養隻貓或狗就好
而且通姦今年除罪化了
婚姻二字不過就是在配偶欄加上一個名字罷了
好像沒有什麼實際上的束縛
而且說不定結婚以後婆家的人還有夠煩^_^
這樣看來 好像找不到要結婚的理由或者好處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疑婚嗎?
也想聽聽看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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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就是穩定而不夠好1F 10/27 16:31
推 : 我還蠻同意你的耶,我自己感覺有點像如果已經交往到了2F 10/27 16:31
→ : 「雖然結婚什麼都不證明但也沒什麼缺點」的程度再結婚
→ : 可能應付一下長輩和社會制度(報稅, 醫療急救, 等等)這樣
→ : 不過我也沒有到這種程度的經驗 Q_Q
→ : 「雖然結婚什麼都不證明但也沒什麼缺點」的程度再結婚
→ : 可能應付一下長輩和社會制度(報稅, 醫療急救, 等等)這樣
→ : 不過我也沒有到這種程度的經驗 Q_Q
推 : 為什麼不結婚?6F 10/27 16:33
推 : 財產7F 10/27 16:33
推 : 以後的趨勢就是「伴侶」>「結婚」啊,省得互相綁手綁8F 10/27 16:34
→ : 腳,還要處理親戚一堆毛
→ : 腳,還要處理親戚一堆毛
→ : 結婚就是人類為了鞏固利益的一個存在啊10F 10/27 16:34
→ : 但我就是想要結婚 不然想怎樣
→ : 但我就是想要結婚 不然想怎樣
→ : 結婚就是均貧or均富12F 10/27 16:35
推 : 1.若想生小孩的話2.在危難急救時能簽署同意書同意書3.若不13F 10/27 16:36
→ : 幸身故,另一半才有資格領理賠與遺產
→ : 幸身故,另一半才有資格領理賠與遺產
推 : 我也有這個疑問~15F 10/27 16:38
推 : 差在財產 還有 臨死前你愛的人能決定你的去留16F 10/27 16:43
→ : 主要是樓樓上N大講的這些 你願不願意對方在法律上可以是你17F 10/27 16:43
→ : 的意志的延伸和共同體 而不是情感上的證明
→ : 的意志的延伸和共同體 而不是情感上的證明
→ : 沒有結婚,在對方不幸身故,你一點立場、一點主張、一點權19F 10/27 16:51
→ : 利都沒有,只能任由其他他的家屬處置他
→ : 利都沒有,只能任由其他他的家屬處置他
→ : 結婚本來就証明不了什麼,個人覺得比較實用的就是可以21F 10/27 16:53
→ : 互簽手術同意書之類的東西、可以選擇是否要合併報稅、
→ : 遺產繼承、分手必須雙方都同意—這項對其中一方來說算
→ : 壞處吧
→ : 互簽手術同意書之類的東西、可以選擇是否要合併報稅、
→ : 遺產繼承、分手必須雙方都同意—這項對其中一方來說算
→ : 壞處吧
推 : 不需要證明什麼啊,不只論法律,歸屬感也不一樣吧。不然25F 10/27 16:57
→ : 只曖昧不在一起說反正相處也跟男女朋友一樣不需要名份不
→ : 就也可以
→ : 只曖昧不在一起說反正相處也跟男女朋友一樣不需要名份不
→ : 就也可以
推 : 報稅幹嘛的 在法律上很方便啊28F 10/27 16:59
推 : 他們這樣結不結根本沒差,結婚是需要衝動的29F 10/27 17:08
推 : 沒有要生孩子的話不結婚也是不錯的選擇30F 10/27 17:08
推 : 法律上的保障,而且你還有侵害配偶權可以用,我是為了醫31F 10/27 17:10
→ : 療及身後事,因為我知道我的直系親屬不會依照我的想法做
→ : 療及身後事,因為我知道我的直系親屬不會依照我的想法做
推 : 法律上的證明給你法律上的能力33F 10/27 17:14
→ : 真的不是沒用
→ : 真的不是沒用
推 : $$$$$$$$$$$$$$$35F 10/27 17:25
推 : 如果遇到爛婆家真的倒霉36F 10/27 17:28
推 : 可以證明我國的戶政登記系統真的很雷 一直當機37F 10/27 17:28
推 : 這邊交往15年的也沒打算登記 結果有了小孩只好去辦了38F 10/27 17:34
推 : 結婚就多了那張紙 如果感情要靠一張紙維持那真的很可悲39F 10/27 17:39
→ : 法律義務40F 10/27 17:42
噓 : 請問生小孩後如何登記?41F 10/27 17:43
推 : 用婚姻去束縛對方本來就是個錯誤的認知,婚姻是兩個人有42F 10/27 17:44
→ : 共識要共同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把沒共識的人綁在一起。
→ : 共識要共同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把沒共識的人綁在一起。
推 : 結論 只有財產問題的時候有法律保障44F 10/27 17:44
→ : 通姦除罪是刑法無罪,民法還是有罪。45F 10/27 17:44
→ : 沒有結婚辦理認領後小孩還是可以有父母呀46F 10/27 17:46
→ : 有個名分吧 只是伴侶其實碰到必要時要解釋很多 像我家47F 10/27 17:46
→ : 人就是有小孩了是有實無名的關係 出門玩是可以很簡單
→ : 人就是有小孩了是有實無名的關係 出門玩是可以很簡單
→ : 婚姻是為了享受更深入擁有的快樂,不是為了束縛雙方。49F 10/27 17:46
→ : 的介紹是先生太太 但如果遇到醫療法律的事務就沒那麼50F 10/27 17:46
→ : 簡單
→ : 簡單
→ : 覺得就是處理錢比較方便吧 遺產 保險 醫療決定52F 10/27 17:46
推 : 證明你的年齡>=1553F 10/27 17:47
推 : 可以問問極力追求同婚的朋友應該會有比較滿意的答案54F 10/27 17:47
→ : 差在法律保障跟財產分配 不然單論生活不會太大改變55F 10/27 17:47
推 : 結婚是法律制度跟感情無關 催婚催生都很沒禮貌其實56F 10/27 17:48
→ : 他們在一起都要30多年了 比其他阿姨舅舅家還親密 沒57F 10/27 17:48
→ : 看過他們吵架
→ : 看過他們吵架
→ : 沒血緣只能用結婚或認養能成為法律保證的家人吧59F 10/27 17:49
→ : 理所當然的,可以在有狀況時,幫忙決定後續,有事情時,不60F 10/27 17:49
→ : 會因為沒有實際婚姻,只能在旁邊看,這就是差異吧~
→ : 會因為沒有實際婚姻,只能在旁邊看,這就是差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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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20-10-27 21:00:2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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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00 TW
得到了,有時就忘了珍惜。 得不到的,才會珍惜每次的相聚。 而且距離可以緩合掉許多磨擦。只看到最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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