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2-06 23:51:04
看板 marriage
作者 標題 Re: [婚前] 快登記 我對未婚夫有這樣要求合理嗎?
時間 Mon Dec 6 17:12:00 2021
恕刪
我總感覺妳有點像是報恩的心態去答應對方 來結婚吧
(若是我誤會那我道歉)
不能說因為對方真的對你很好 你就用"登記"來報答人家
如果你確定你很愛對方 那就繼續維持下去
妳cover較多的費用 對方cover照顧妳的心力
在你們彼此都單身的情況下 這些付出都是"自願的" "歡喜的"
可是登記以後 有了法律的加持(或是枷鎖?!)
很多東西變成 "好像是義務/好像是應該"的
那很多東西就會開始計較起來
"妳一定要除夕回去陪媽媽嗎? 我讓你364天回娘家 一天除夕到婆家不行嗎?"
光是聽到這一句妳就飽了 以前是妳的自由 以後是老公的體諒
光是聽到這一句妳就飽了 以前是妳的自由 以後是老公的體諒
若是對方家裡真的債務突然爆炸 單身的時候妳可以只照顧妳男友
若是已婚的情況 妳確定妳能安然抽身只照顧妳先生一人嗎?
強烈建議維持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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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2.21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hTFY7Y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8781922.A.1E2.html
推 : 真的還是當男女朋友就好~~不然就像上一篇結婚後就1F 12/06 17:31
→ : 有過年問題,因為會被期待~~
→ : 有過年問題,因為會被期待~~
推 : 如果男方陪女方364天都回娘家,難道換不到除夕回婆3F 12/06 18:05
→ : 家過年??有沒有這麼誇張…
→ : 家過年??有沒有這麼誇張…
這個意思其實是 原po說男友家裡傳統
那365天 我就要求那麼一天來 行不行?
可是原po自己也很傳統啊 就想那一天陪媽媽 行不行?
為什麼原po偏偏要364天去選 就是不能選那一天?
明明結婚以後 都可以各自過各自的啊
結婚以後 就要被傳統道德綁架嗎?
(當然也有可能老公很罩 完全不讓妳生活有任何改變
大概啦 或許吧 可能吧 許願吧)
推 : 贊成,就算最後拿婚前協議書出來吵,確定不會傷感情5F 12/06 18:08
→ : ?確定不會發生,我們家都這樣了難道你還要堅持婚前
→ : 協議見死不救?之類的
→ : ?確定不會發生,我們家都這樣了難道你還要堅持婚前
→ : 協議見死不救?之類的
推 : 推這篇第二行,8F 12/06 18:12
→ : 光是過年就先吵了 多那張契約給對方家人講話 何必呢9F 12/06 18:22
→ : 二樓XD10F 12/06 18:58
→ : 看板上這個趨勢 還真的可能換不到 笑死
→ : 看板上這個趨勢 還真的可能換不到 笑死
推 : 推這篇!特別是第一句12F 12/06 19:01
推 : 推13F 12/06 19:07
推 : 今天看下來這年頭要媳婦回婆家吃個飯都是無比犧牲了14F 12/06 19:32
推 : 什麼時候加碼到男方"陪"女方364天都回娘家...15F 12/06 19:47
→ : 是不是發現把"讓"人回娘家當恩惠很荒謬才偷換
→ : 是不是發現把"讓"人回娘家當恩惠很荒謬才偷換
推 : 推17F 12/06 20:05
推 : 推18F 12/06 20:22
推 : 推19F 12/06 20:26
推 : 中肯到位 必須推!!!!!20F 12/06 20:55
推 : 光看過年文就知道要計較的可多了21F 12/06 21:05
推 : 超中肯xd22F 12/06 21:17
推 : 所以說她何必結婚呢23F 12/06 21:22
推 : 維持現狀啦24F 12/06 21:48
噓 : 男女互換的話,男的就會被嗆不負責,人生最好的歲25F 12/06 22:00
→ : 月都給你還不娶人家。
→ : 月都給你還不娶人家。
不喔 如果今天變成
男方平常都cover大部分費用
然後女方家裡破產 兄弟姊妹收入都低 而且還很可能是個未爆彈
男女互換我也照樣建議維持原樣
因為本篇文章的男方 根本就不是個適合走入婚姻的背景
別人是怕破產拖累對方所以離婚 這個是已經破產然後還要結婚?!
論之後被拖下水的可能性有多少
推 : 建議維持現狀,有小孩也不要結婚,有人婚前婚後嘴臉27F 12/06 22:17
→ : 是不一樣的,尤其他家有債務,有多深?妳確定妳百
→ : 分之百知情,還有沒有未爆彈?200萬養一對情侶綽綽
→ : 有餘,不要再去淌混水!
※ 編輯: eana (1.161.107.104 臺灣), 12/06/2021 22:21:58→ : 是不一樣的,尤其他家有債務,有多深?妳確定妳百
→ : 分之百知情,還有沒有未爆彈?200萬養一對情侶綽綽
→ : 有餘,不要再去淌混水!
※ 編輯: eana (1.161.107.104 臺灣), 12/06/2021 22:25:56
推 : 實際推31F 12/06 22:49
推 : 推!32F 12/06 22:58
推 : 推務實33F 12/06 23:09
推 : 同建議但是留言會很不一樣34F 12/0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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