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28 14:17: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dbar (匈奴)
標題 Re: [問卦] 剛剛有警員打來說有人要告我刑事案件
時間 Mon Jan 27 18:49:25 2014


※ 引述《kingofptt (我要成為廢文王)》之銘言:
: 剛剛被老闆找去 說要把我調離現職去別的部門
: 一回到座位上我老母打來說有蘆洲分局的偵查隊長打給他說有人要告我刑事案件
: 問我怎麼樣 我也不知道我做了甚麼
: 想請問一下 有人要告我不打給我打給我老母是正常的嗎?
: 我現在挺混亂的 大概是一年來最混亂的一天
: 請問有人知道會被警察說有人要告你刑事案件 會有哪些事嗎?
: (已經確認過的確是蘆洲分局的電話 也確定有此位警員 是偵查隊隊長)
: 崩潰中.......

剛剛回到家管區跑來按鈴

說要找我

內容也跟版大差不多蘆洲分局的通知書刑事案件

聊了一下我們這邊的管區也不知道發生啥事

後來打電話過去詢問

才知道5月多在PTT上的一篇文章推文被人提告

其他就像版大說的一口氣告了16人

從電話中聽得出來蘆洲分局的警察也很無奈

因為對方報案就得受理

但我們不一定要過去蘆洲的警局做筆錄說明

可以直接等法院的通知書

剩下的板標應該都有寫

看來快過年了有些人要開始賺年終了

如果16個人一人去一個縣市做申請法院轉移應該會蠻有趣的

我來查一下馬祖有沒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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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160.188
kairi5217:知道是哪篇文嗎?不用怕 平常心面對1F 01/27 18:50
boyen3:申請轉移去馬祖 不在被告的所在地也可以嗎?2F 01/27 18:52
shadow0326:別急 會不會起訴都不知道3F 01/27 18:53
htcsucks5566:續集(敲碗)4F 01/27 18:54
mithralin:申請轉移是申請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不一定是被告現居地5F 01/27 18:55
lolic:哪篇可以講一下嗎 想看有沒有出事謝謝6F 01/27 18:55
p20162:平心 真的7F 01/27 18:55
boyen3:不是現居地也不是戶籍地的地方可以轉嗎? 聽說金門有法院XD8F 01/27 18:56
cc618000:全告下去.騙到1個怕的就賺了9F 01/27 18:56
aresa:哪一篇先講一下10F 01/27 18:59
HappyNegro:大部份都要你拿個三五仟塊來和解....11F 01/27 19:00
widec:等等..5月份?這不是已經超過追訴期了嗎12F 01/27 19:03
zuiko:馬祖有法院喔~連江地方法院!!!13F 01/27 19:05
dtlove17:哪篇文啊?14F 01/27 19:07
d9637568:好險15F 01/27 19:09
upbed:不用轉移 開庭是看被告住所16F 01/27 19:10
ynd:不用緊張……小事而已17F 01/27 19:15
jerrylin:弄個馬祖三日遊啊  超爽的18F 01/27 19:16
HydeTseng:5月? 現在都1月快2月了= =19F 01/27 19:16

其實我也忘了是哪篇
有特地往回查但好像除了M文外都被系統吃掉了
從上一位大大講的應該是跟麥當勞有關的文章?
※ 編輯: godbar          來自: 1.165.160.188        (01/27 19:23)
kinomon:加油20F 01/27 19:22
g96G69g:21F 01/27 19:37
daemonshadow:外縣市被告之應對方法懶人包   http://ppt.cc/uAER22F 01/27 19:45
barry1027gg:真的很衰捏23F 01/27 19:52
ott:http://disp.cc/b/18-7erY (Re: [新聞] 麥當勞趕唐氏症客 目24F 01/27 19:54
[問卦] 有沒有惱羞的八卦? - ott板 - Disp BBS
[圖]
 之前有篇秀泰影城員工爆走的文章  有一位網友回應了一篇文  因為店員找錢給他的時候沒有把錢放在她手上放在桌上  她就大發一飆 連店經理也叫來飆  結果被大家噓到XX  不巧本人也在底下留了個言  今天我夢到收到一封站內信   您好:      日前八卦版熱烈討論有關影城服務員服務欠佳且摔客人手機系列 ...
 
widec:ott這回有用了 XD25F 01/27 20:00
dses:我想知道當初中正大學的教授告鄉民時 怎麼好像沒人申請轉移26F 01/27 20:07
沒想到居然連ott都出現了 但不是這篇耶
我有進去看了我自己的推噓文
我有問警察當時我推了啥
他說我講:標準的奧客 還來討拍
沒錯...就是版標教學文裡的例子
看來奧客這辭以後大家真的要小心使用阿
※ 編輯: godbar          來自: 1.165.160.188        (01/27 20:11)
gotohikaru:但像工讀生板這詞都濫用 倒覺得那些奧員工該被告一下27F 01/27 20:15
troll5566:用詞不是重點 對方不爽度才是 真要告中文裡所有負面詞彙28F 01/27 20:20
troll5566:都能告 正面的中性的用點想像力也能告
jayway:希望原PO平安下庄30F 01/27 20:21
hwsbetty:希望原po平安渡過31F 01/27 20:34
vyjssm:16個聯合起來,打不過1個????????????????32F 01/27 20:44
pikakami:金門地方法院歡迎您33F 01/27 20:54
peiring:也要你的戶籍在馬祖才能申請移轉管轄到馬祖34F 01/27 21:17
peiring:為什麼都沒有人想到要反告對方誣告
AirGriffin32:原PO提供的關鍵字找的 http://ppt.cc/7Q4S 但這1年半36F 01/27 22:36
Re: [新聞] 北市錦安里反麥當勞病童之家 朱學恒批: @ 每日最新新聞 :: 痞客邦 PIXNET ::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北市錦安里反麥當勞病童之家 朱學恒批: 時間: Mon Jul 16 17:42:46 2012 ※ 引述 ...
 
AirGriffin32:前了應該不是吧(?37F 01/27 22:36
SmilingMan:刑事案件告訴人是可不用出庭的, 民事才必須出庭38F 01/27 22:36
SmilingMan:因為刑事有檢察官代理出庭,民事就要委託他人(律師)出庭
SmilingMan:所以訟棍會告刑事不是沒有原因的,浪費社會資源(檢查官)
SmilingMan:更何況PTT主機設在台北, 可以要求發生地點在台北開庭
SmilingMan:你要改在馬祖開庭,也要由對方同意,不能自己改...
SmilingMan:別在那邊誤導其他鄉民
AirGriffin32:XXXXGAY轉移成功的案例 #1IrCCM0744F 01/27 23:03
AirGriffin32:反正搜尋板上XXXXGAY和LLsolo 都有網路訴訟教戰指導
AirGriffin32:這也不用鄉民多說
daemonshadow:如果需要原告同意的話  就不會有人移轉成功了吧  XD47F 01/27 23:43
jackyzhes:你才在誤導鄉民吧 的確不一定成功 但不是要由對方同意..48F 01/2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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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hippo916 說瞎!
1樓 時間: 2014-01-27 20:18:15 (香港)
  01-27 20:18 HK
訟棍收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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