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2-10 09:53: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ota (llll)
標題 Re: [道歉] 致蘇溫永先生道歉啟事
時間 Mon Feb 10 01:05:55 2014


※ 引述《winski (peace zone)》之銘言:
: 道歉文
: 本人黃燦文(PTT ID: winski),於民國101年8月29日在八卦板發表
: 「Re: [爆卦] 某士林牛排館的店員根本不像有念書」一篇文章,
: 因對於文章內容未詳加查證,以致誤認曲解事實,致蘇溫永先生名譽及隱私受損,
: 經蘇溫永先生接受本人道歉,不予追究刑事及其他法律責任,
: 因本人文章對蘇溫永先生造成巨大不良影響,
: 本人特在當初發文版面發表此道歉文,並付給25萬元賠償金,
                                    ^^^^^^^^^^^^^^^^^^

   現在聽說一審的公定價是 6萬?

  25萬可以打到釋憲都還有剩。。。


  這個case有上法庭嗎? 如果沒有的話,

  要付25萬的當下, 怎麼沒有考慮找律師去跟對方談"和解"?



   ps: 等董保成廣發律師證書, 應該還可以在壓低, 希望有一天可以低到

    一個case 3萬解決, 打到釋憲可以10萬解決


: 以表示多年來對蘇溫永先生造成損害的誠摯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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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5.24.209
agiptec:XDDD1F 02/10 01:06
st90513:打到釋憲 這麼威2F 02/10 01:07
LaplaceDemon:簽和解就來不及了啦 沒救3F 02/10 01:07
  當然案發當下,就要花個幾千元找律師談談了
NTUpope:而且民國101年的事 告訴期間可能也是著力點4F 02/10 01:07
ls4860:如果說的都是真的 那到底是怎樣被告?5F 02/10 01:07
trywish:說的是真的假的其實無從查證,因為要查證者是記者,只要該6F 02/10 01:09
Atwo:這律師應該是黛律師等級的吧7F 02/10 01:09
trywish:作者都用轉錄、引用之類製造懶人包,不可能被告成功,但是8F 02/10 01:09
NTUpope:有公會在  等同于cartel 不致于壓低行情啦..9F 02/10 01:09
   如果有律師殺價接案, 公會會管???
  公會有這麼大的權利?
trywish:會被要求下架就是了,另外個資法可能會中獎10F 02/10 01:10
cancer0708:25萬太扯11F 02/10 01:10
NTUpope:醫療會被壓底行情 乃因有更強大的公會-健保12F 02/10 01:11
   健保應該定位成 "國家力量" 比較正確
fgkor123:個資法有賠償上限13F 02/10 01:11
kirilenko47:臺北的價錢3年前就民6刑10了...14F 02/10 01:11
※ 編輯: bota            來自: 182.235.24.209       (02/10 01:12)
kirilenko47:釋憲沒你想像中便宜...有的聲請書寫了要50以上15F 02/10 01:12
NTUpope:實務經驗上 cartel確實常失敗16F 02/10 01:13
dnek:我怎記得有個叫法易通的因太實惠,結果被律師公會要求加入者17F 02/10 01:15
dnek:拔律師資格,後來不曉得怎樣了
liuman:現實中cartel成員常忍不住偷降價...19F 02/10 01:16
gj942l41l4:我猜是被告誹謗罪   如果告得成這樣25萬就還合理20F 02/10 01:18
dnek:剛查了一下顧立雄還幫律師公會講話,我更討厭他了-.-21F 02/10 01:19
realmd:背前科無價,社經地位不錯的人不想背前科,花點錢也合理啦22F 02/10 01:20
elle:我有機會戒掉ptt啦 開始肅清算了23F 02/10 01:21
daemonshadow:PO文好危險啊  還是看新聞就好24F 02/10 01:22
gj942l41l4:拘役緩刑罰金不會在良民證上   只有警察機關會有25F 02/10 01:22
NTUpope:那位先生記得也是學習法律的人 搞不好上過甘師的刑法也說26F 02/10 01:22
daemonshadow:           http://tinyurl.com/m4vn4l327F 02/10 01:22
硬幣砸傷司機 大學生判刑 | 蘋果日報
[圖]
【張欽╱台北報導】世新大學學生蘇溫永去年搭公車時,不滿司機過站後才讓他從後門上車,不顧公車仍行進中,竟拿銅板砸傷司機右眼,導致黃右眼瘀腫、眼球挫傷。法官認為,蘇不顧乘客安全、傷害正在開車的司機,昨依傷害罪重判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
 
gj942l41l4:所以只是公然侮辱沒有背前科很難看的問題28F 02/10 01:23
NTUpope:不定 嗯 筆者認為大家都該學阿肥 永久退出PTT29F 02/10 01:23
goshfju:本來就是阿 25萬也太慷慨30F 02/10 01:23
Kay731:25萬太誇張了31F 02/10 01:24
seemoon2000:好專業32F 02/10 01:24
egg781:25萬要存很久,我寧願背33F 02/10 01:27
wt5665:肛34F 02/10 01:28
goshfju:我是1塊錢都不付那種 對方如果很堅持要告 那就上法院阿35F 02/10 01:30
goshfju:就讓他成為法院認證的______
andyab:轉錄引用也是會被告 不要誤導37F 02/10 01:31
ebaby2002:這可能是請新垣結衣幫他打官司吧 好慘38F 02/10 01:31
andyab:晚點推回來39F 02/10 01:32
mike0327:這個上法院怎麼搞都不可能玩到25萬吧  太扯40F 02/10 01:34
andyab:推41F 02/10 01:35
sowulo:四叉貓不是說和解公定價1~2萬嗎? 250k超出行情太多了吧42F 02/10 01:36
laihom0808:恩..可能錢多的多敲一點43F 02/10 01:38
duolon:看得出來PTT鄉民很多連公然汙辱跟誹謗的差別 都搞不清楚...44F 02/10 01:41
shyshy:4X那是院外和解  這應該是有____45F 02/10 01:42
duolon:連發生了是什麼狀況 都摸不到重點 當然會覺得莫名奇妙46F 02/10 01:42
gj942l41l4:不過他都是引用別人   我覺得誹謗不會成立啊   除非有47F 02/10 01:50
gj942l41l4:加油添醋
claire00612:慘49F 02/10 01:54
suki1763:某人會在法律板尋求協助,小心嚕^____^50F 02/10 02:00
MIKEmike07:問號? S幹嘛...51F 02/10 02:00
suki1763:某人養帳號的網咖脫離不了板橋太遠,而且有負債^___^52F 02/10 02:02
mathrew:一堆人聽到要被告就怕了,其實這個根本沒甚麼  告就告53F 02/10 07:34
mathrew:最後又不見得是你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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