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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26 20:34: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標題 [新聞] NCC:《電信法》修法 無意管貼文、肉搜
時間 Fri Jul 26 17:08:18 2013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NCC:《電信法》修法 無意管貼文、肉搜

【徐毓莉/台北報導】《電信法》草案對網路的管制引發社會爭議,被質疑是網路「白色
恐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草案中有關網路管理條文是
美麗的錯誤,原本要處理的是網路上販毒、勒索等行為,但條文中把原本不想管的納入。
對於網路管理,今年已編列預算,要把目前受理網路投訴的WIN網路單e窗口改造成網路防
護機制。


石世豪說,《電信法》第9條修法原本要管的是販毒、勒索等問題,而不是大家所擔心的
部分,條文讓大家擔心貼文章、人肉搜索等會不會被納入管理。對於不當網路內容,石世
豪認為,最好回歸公民社會管理,今年已經編列預算,要把目前受理網路投訴的WIN單一
窗口,改造成網路防護機制,由NCC負責主導,涉及性別平等、兒少、衛生等回歸各主管
機關管理,即政府委託民間機構做網路觀察,接受民眾投訴,再由民間機構去看內容,再
交由一個團隊評議,看是否會造成相關傷害以及是否要適當處理,會有一套完整機制。


據悉,民間機構做網路觀察,除現行接受民眾申訴網路內容外,也將包括:兒童及少年使
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及檢討、推動網路平台提供者建立自律機制等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30726/231332
NCC:《電信法》修法無意管貼文、肉搜 | 即時新聞 | 20130726 | 蘋果日報
[圖]
【徐毓莉/台北報導】《電信法》草案對網路的管制引發社會爭議,被質疑是網路「白色恐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草案中有關網路管理條文是美麗的錯誤,原本要處理的是網路上販毒、勒索 ...
 


4.備註:講得很好聽,條文怎麼不敢寫清楚?
       法案一過誰知道你們怎麼解釋、怎麼執行這樣模糊的條文,
       等下隨便執法擴大解釋,又說依法行政,都是你們在講,
       然後689又出來靠爸大家理盲又濫情。


--

親愛的父老兄弟姊妹呀 請你們可憐可憐我

             別人的國家是真正的國家 我們的國家中國人不要的 我們把撿回來

                                                       吼伊阿吼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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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37.104
liang691206:有差嗎?  中國有強力的網軍1F 07/26 17:09
vividcat46:           他沒寫清楚想必你也沒看清楚 這樣也能罵2F 07/26 17:09
hotqiqi:假獨立的NCC,還不是掛在行政院底下,科3F 07/26 17:09
noabstersion:就是要模糊一點才有空間亂來啊~ XD4F 07/26 17:09
NCC版的電信法第九條部分內容

通信服務使用人利用電信事業之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有妨害公
共秩序、善良風俗之不當內容,電信事業於可管控及技術可行下,應依法律所定主管機關
之行政處分通知,或得依契約,停止其使用網路、移除不當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但第
三章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根本模糊到不行的條文,怎麼解釋都隨主管機關。
※ 編輯: tony121010      來自: 218.35.137.104       (07/26 17:12)
ymcg:這個政府沒有一根毛能被信任5F 07/26 17:12
swpoker:有中共技術支援沒有問題的啦6F 07/26 17:12
faxy:給我翻譯翻譯7F 07/26 17:13
blueway1014:金盾工程8F 07/26 17:14
ian90911:如果當初人民沒反應就通過了吧9F 07/26 17:14
PPTAlex:看看失業勞工跟大浦就知道政府現在說的跟以後是會變的10F 07/26 17:15
Justisaac:NCC:先這樣講 到時候依法行政11F 07/26 17:16
rookiecop:哎呀 順便管一下不行嗎12F 07/26 17:16
plum306:在網路上說要上街抗議的通通違反電信法13F 07/26 17:16
Justisaac:違法法律強制規定最好用的一條救著作權法14F 07/26 17:17
Justisaac:幾乎是一法通斬
soulbug:沒關係 當人民不會追蹤法條歐 哪立委支持我就紀錄下來16F 07/26 17:18
Justisaac:得依契約 停止『其』使用網路 這個其如果指得是資料主機17F 07/26 17:18
Workforme:無意管不是不能管 玩太超過就墊你 <- 這段沒講18F 07/26 17:19
soulbug:通過就來玩個罷免 沒通過選前公佈誰通過惡法19F 07/26 17:19
Justisaac:就變成只要有違反著作權的連結就有權關閉主機....20F 07/26 17:19
Justisaac:基本上所有搜尋網路 社群平台都有 非常時刻就把他給....
Justisaac:等到業者告贏 網路重新開放 不知道都過幾個月了= =
HermesKing:不是給退審了嗎?23F 07/26 17:23
drigo:多此一舉的修法, 現行刑法跟特別法, 就那些販毒、勒索或情色24F 07/26 17:25
drigo:內容都有管制規範了....
mikelen:過了以後就擴大解釋,以後連PO文都被警察依法關照...26F 07/26 17:26
daryl051892:不好意思看不懂 違法內容不是本來就會被移除嗎??27F 07/26 17:30
dlevel:幹,看他們處理中時,就知道到時違法這包皮機關也沒皮條,28F 07/26 17:32
yangyx:有沒有違憲?29F 07/26 17:32
motics:就是故意要這麼模糊才能亂搞啊!30F 07/26 17:43
KenWang42:NCC根本新錦衣衛31F 07/26 17:45
po3d:就分出細部條文出來啊…32F 07/26 17:53
Bonescythe:電信法第九條有高違憲可能 授權也太不明確了吧...33F 07/26 17:55
strray:但是違法內容認定模糊 很多操作空間34F 07/26 17:59
Tmager:法條本來就看不出來某些"目的" 人家怕的就是行政權用A目的35F 07/26 19:28
Tmager:騙過關 到時後說我這個也可以解釋B  那就肏囉
Tmager:阿不就跟你自己講的一樣 嘖
versace:第9條第III項 違反"善良風俗" 電信業得移除內容 請問什麼38F 07/26 19:34
versace:是善良風俗? 隨有權威者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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