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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4-23 19:11: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cueeman (新生活 努力拼鬥)
標題 [新聞] 討3成報酬 不給嗆讓手機淋雨
時間 Tue Apr 23 10:13:28 2013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討3成報酬 不給嗆讓手機淋雨

〔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就讀大學法律系的廖姓學生,今年2月間撿到陳姓婦人手機,
撥打電話索討3成報酬,因此挨告侵占及恐嚇。新北地檢署認為,廖男索酬行為依法有據
,不構成侵占及恐嚇,做出不起訴處分。

法律生挨告 不算侵占、恐嚇

檢方認為,廖男撿到手機後主動連繫陳婦,依民法規定請求報酬,沒有占為己有意圖,民
法也規定拾得者具有請求權和留置權,難以認定有恐嚇取財嫌疑,陳婦事後也撤回告訴。

法界人士說,目前民法805、805-1條修正條文於去年6月修訂公布,將遺失物報酬請求權
金額「上限」,由原來規定為遺失物價值的3成調降為1成,遺失人若是特殊境遇家庭者、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或其他急迫情形者,拾得人不得
請求報酬。


律師林俊峰認為,拾得遺失物可索討報酬的立法本意,是鼓勵民眾撿到遺失物能歸還失主
,也等於是懲罰失主應更善盡保管之責。如今降為1成,恐怕會讓歸還物品的好心人變少
,反而會助長民眾將東西占為己用或變現的壞現象。


台北市某大學法律系廖姓學生,被控今年2月底在台北市一家書店,拾獲一名30多歲陳姓
婦人的韓國廠牌智慧型手機。事隔2週,他從通訊錄找到名為「老公」的連絡電話,回撥
給陳婦老公表明要求給付3成,也就是3000元報酬,並說如果不願意,他大可將手機放回
原處讓它淋雨

陳婦認為不合理,覺得對方根本是侵占和恐嚇取財,便佯稱同意並報警,相約在板橋捷運
府中站交付,警方現身將廖男帶回,並將他函送法辦。

廖男表示,撿到後將手機放在房間裡,直到3月4日整理房間時發現手機還在,因為自己在
準備國家考試,缺錢買書,他才回撥電話給對方,索取3成報酬,但沒說過不給錢就不歸
還。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23/today-so14.htm?Slots=BSo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台北市某大學法律系廖姓學生 2月底~3月4日 手機到底發生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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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86.157
jokem:石田三成1F 04/23 10:14
id:石田一成表示:不是取消了嗎2F 04/23 10:14
APPLEin5566:法律系........沒救摟3F 04/23 10:14
rufjvm12345:怎麼又是法律系的4F 04/23 10:14
APPLEin5566:成大學姐表示:5F 04/23 10:14
yspen:台北市某大學法律系廖姓學生....6F 04/23 10:14
p23j8a4b9z:法律系不意外 吠死 三成 垃圾總統 還有什麼7F 04/23 10:14
srwu:準備國家考試,缺錢買書XDDDD8F 04/23 10:14
taiwan2000:怎麼會做這種事的都法律系?9F 04/23 10:15
b0d:缺錢吃飯吧10F 04/23 10:15
jimmysquidy:法律系 ㄅ意外11F 04/23 10:15
SpartanB:越懂法律的越會玩法律 沒救了12F 04/23 10:15
kawazakiz2:可是他威脅不給錢就要拿去淋雨,這樣不算恐嚇嗎13F 04/23 10:15
sad2:這種行徑考上了對國家有幫助嗎?14F 04/23 10:15
yongqing:又是法律系的15F 04/23 10:15
aaabbb66:大膽的說..法律系造成了台灣如此局面16F 04/23 10:15
Schaf:不給就送到警察局去記錄然後去地院跑支命就好了嗆甚麼聲17F 04/23 10:16
b0d:法匠治國 建議高中生不要填法律系了18F 04/23 10:16
Microscft:呵呵 撿了幾天後缺錢才想到要討還不構成侵佔&恐嚇取財??19F 04/23 10:16
o030291469:他應該是說不給錢他就放回原處,然後就是手機淋雨20F 04/23 10:16
aloneme01:法律系真的不用意外 10個讀這個系的 N個變這種調調的21F 04/23 10:17
fox999:倘若對方不付一成 拾獲人是有權留置物品的22F 04/23 10:17
o030291469:最後也沒罪啊,你們這些不懂法律的刁民~~~23F 04/23 10:17
kawazakiz2:但他是在書店撿到的啊,哪間書店破到會淋雨24F 04/23 10:17
kawazakiz2:路邊的書報攤嗎
krara:他是說:如果他沒撿回來,手機就會淋雨了。語意不一樣。26F 04/23 10:18
louis123321:阿如果不能要錢 誰想還?這法律定好看的??27F 04/23 10:18
toycho:學以致用~優秀阿優秀28F 04/23 10:18
piece1:請問這種索3成報酬不給的話手機就歸撿到的人嗎?29F 04/23 10:18
ncc5566:法律系  早就改一成了拉 法律系咧30F 04/23 10:19
keepstudying:缺錢買書?這種人考上也是沒用吧??31F 04/23 10:19
purpose:又法律系,郭宜蓁還直接拿刀殺人的32F 04/23 10:19
b0d:牯嶺街 松林書局?33F 04/23 10:19
louis123321:改囉  改成一成了34F 04/23 10:19
ANOY:缺錢只是好聽而已 學以致用捏 怎麼會考不上35F 04/23 10:20
fox999:還是受領人的 只是拾獲人可以有權留置 直到他付一成36F 04/23 10:21
b0d:留置權很強餒 實質支配37F 04/23 10:21
nitici:法律人超可憐的 .....辛苦38F 04/23 10:22
b0d:填法律系=繼續栽很多時間生命在考試上 這六法1949又早被廢了39F 04/23 10:22
kawazakiz2:那如果走在我前面的人東西掉了,我撿起來也可以扣著40F 04/23 10:22
yisheng7869:依法有據   酸民: 法律系不意外41F 04/23 10:23
kawazakiz2:直到他付一成為止嗎?42F 04/23 10:23
Miaol:噓法律人~~帶頭違法亂紀43F 04/23 10:23
fox999:是阿 不過你也有告知 或是給相關機關招領的義務44F 04/23 10:23
aloneme01:留置權45F 04/23 10:24
VVizZ:失主:反正我這支是防水的46F 04/23 10:24
VVizZ:可見沒有在念書 都改成一成了你還要三成
qq204:讀法律的真的一堆老鼠屎 快要可以跟陣頭批敵了48F 04/23 10:25
nitici:誰也不願意變成這樣...49F 04/23 10:26
yisheng7869:依法判決 酸民: 恐龍法官50F 04/23 10:26
aloneme01:法律系讀到不知道修成1成 會不會連酒駕修法也不知道zzz51F 04/23 10:26
b0d:窩在家裡唸書不如去當國會助理 不學法律也一定知道修法改一成52F 04/23 10:27
fox999:這只是鼓勵大家能拾金不昧.. 竟然可以酸成這樣53F 04/23 10:27
fantasylee:法律系就是玩法律54F 04/23 10:27
hy01433:讀法律系的素質都這樣嗎55F 04/23 10:28
nitici:文組的驕傲啦氣死理工科 ^ ^56F 04/23 10:32
Insania:應該是沒補習 有去上課都會準備補充講義 變更了都不知道XD57F 04/23 10:33
wind93:哈哈哈 法律系58F 04/23 10:42
thomas0229:拜託,法律系欸,連改一成了都不知道,死當吧59F 04/23 10:47
sted0101:笨,不要撿就好了  就跟路倒一樣  不要救就沒事了60F 04/23 10:49
frost529:果然是法律人XDD61F 04/23 10:52
fatgto:麻煩死了,要我撿到我一定直接丟到河裡62F 04/23 11:01
bobobola:依法有據拿報酬也要被刁民靠腰 幹63F 04/23 11:03
peterwww:大學生比小學生還無恥 以為法律金身護體64F 04/23 11:06
peterwww:民雄國小何宗穎和林意峰拾金不昧,撿到六千元交給派出所
peterwww:林意峰單親 謹記父親身教 何宗穎熱心 常助處理班務
bobobola:依法索取報酬也要被說無恥 酸民果然只會假聖人67F 04/23 11:08
bobobola:然後咧 本來就有自由選擇要不要 你可以不要
bobobola:但不能強迫別人不能要
peterwww:依法索取報酬這樣幹嗎70F 04/23 11:09
joeylord:想到這篇....http://ppt.cc/3fH~71F 04/23 11:11
joeylord:成大法律也這樣搞...= =72F 04/23 11:11
bobobola:就是有人不懂得感謝 這樣幹並無不妥 人家又沒說不還73F 04/23 11:12
bobobola:反倒是陳婦恩將仇報其心可議最毒婦人心
wellkom:什麼叫做法律系學生? 滿十八了沒? 滿了就貼姓名啊75F 04/23 11:14
grooving:北七鬼島 不會改成撿到不還就抓去槍斃 看有誰還敢撿76F 04/23 11:16
bobobola:好笑 人家幫你撿是應該的喔77F 04/23 11:18
zxcqwe: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悲哀。78F 04/23 11:20
zxcqwe:現實社會中不少玩法律的人把人弄得家破人亡,道德沒瑕疵?
zxcqwe:也不能提出來詬病?
bobobola:整篇看下來陳婦問題才大  肖查某 三寶就是三寶81F 04/23 11:24
rick65134:印象中 不給贖金的話 留置期也頂多一個月還是三個月而已82F 04/23 11:35
ccucwc:讀法律的怎麼都這麼死愛錢啊?83F 04/23 11:38
Luminolio:錢還沒拿到就上新聞84F 04/23 11:41
feywen:這個法官傻了嗎?85F 04/23 11:44
wind0710:還法律系勒,條文修改都不知道,現在只有1成86F 04/23 11:44
kudoshaki:法律系的都這樣嗎=w=??87F 04/23 11:52
x160231006:頗呵,我看很多人根本占了不還吧88F 04/23 11:58
laechan:法律人哪會危難法律人89F 04/23 12:14
luee5566:法律系不意外90F 04/23 16:29
IndianF4:又是法律系 哪間出產的垃圾啊?91F 04/23 18:57
andy3580:以後看到人家掉東西就放著讓他淋雨好了 免得麻煩沒報酬92F 04/23 19:04
andy3580:還要被聖人噓 簡直犯賤
masataka:早就改一成了好嗎  都沒在唸 難怪考不上94F 04/2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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