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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07 16:40: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OKUYO27 (左糞青年)
標題 Re: [問卦] 殺人為什麼是錯的
時間 Tue Nov  7 14:00:19 2017


※ 引述《xxxd851130 (宇智波警備隊隊長)》之銘言:
: 汝提
: 撇開法律上的問題
: 為什麼殺人這件事會被決定是錯誤的
: 這哲學家有解釋過這個問題嗎
: 有沒有八卦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邊用決定這兩個字還蠻有趣
雖然阿甘本不是我的專長,還是過來露個臉


1.
首先我們要先回到生命這個概念,其實古希臘把生命分成兩種:
(1) 所有具有生命的物,即zoe;(2) 能參與城邦政治的生命體,即bios
從bios降級到zoe,意味著該人處於懸置法的例外狀態,也就是主權自身

因此在古希臘,便有不能任意殺害的城邦公民、及人人皆可殺的牲人對立
到了古羅馬,因為家父有權利命令家人去死,可能被殺的公民成為同時有權/無權活著的人
發展至中世紀,國王承繼了過往家父的統治模式,並代替上帝掌握生殺大權


2.
發展至現代國家,則是依靠國家的主權權利來終止戰爭、保障生命安全
而為了避免社會解體、及威脅自身,每個人將攻擊他人的權利讓渡給主權者
如果有人敢挑戰主權者的權威,主權者便能動用主權權利的暴力剝奪生命

但是在主權者的懲罰權面前,所有讓渡權利的人也只是赤裸的生命
不過主權者為了部分的赤裸的生命、或維持自身權威,亦會挑選新的一批人下手
而因為存在著公民權和人權的等價關係,沒有公民權的人成為最好的下手對象


3.
作為主權者的最高象徵元首,如果為了維護代表的國家,也可能下令徹底驅逐特定族群
在徹底剝奪公民權利後,那群人不過就是人型荷蘭豬,或正在法律外的集中營等待死亡
但這不代表被建立出來的人民群體是幸福的,主權者仍然大可把人民投入下一個戰場


回到正題吧,如果人殺人不被社會認同的,因為殺人者挑戰主權者的權威,是該被排除的
如果人殺人被社會認同,則是主權者希望排除那位被殺害的人,而殺人者只是代理
但總結來看,只要主權者決定懲處,現代社會任何人都可能被排除、成為赤裸裸的人


其實有關主權者、例外狀態、牲人的概念也沒有離臺灣多遠
只要想想戒嚴時期,用了哪些理由殺死一堆人,大概就能懂怎樣殺人不會有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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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034421.A.323.html
Lumial020: 幹我文組也看不懂 幫忙翻譯1F 11/07 14:01
超譯的話,就是國家收回所有殺人的權利,所以你不能殺人了。在猶太人大屠殺期間,猶太人被剝奪公民權後,就可以當作人型荷蘭豬了
KMTfatty5566: 瘋狂做愛2F 11/07 14:02
ubike5566 
ubike5566: 你是不是peper看到忘記中文怎麼講了3F 11/07 14:03
※ 編輯: KOKUYO27 (223.138.121.156), 11/07/2017 14:08:07
love99067333: 欺負理組的?4F 11/07 14:19
tobbaco: 沒想過這樣5F 11/07 14:45
loocpherr: 乾 竟然在八卦板出現阿甘本6F 11/0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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