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6-26 2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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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問卦] 一口氣答應華航空服員的七個小要求很難嗎
時間 Fri Jun 24 19:08:16 2016
※ 引述《a187 (A187)》之銘言:
: 小弟實習鍵盤資方打手
: 我回回看
: : 5. 不得更改會員現行報到處及工時計算方式
: 其實這邊爭議的地方就是84-1
: 應該是要求班和班之間的休息時間要加長
: 因為在桃園機場上班就該在桃園機場報到很基本吧
: 難道我今天在內湖小七大工可是我家住永和 我能到我家旁邊的小七打卡?
: 然後通勤時間到內湖還算上班時間....?
: 外商也是pushback前90分鐘 和touch down 30分鐘算duty time
: 你通勤也要領錢太誇張..
我來打你臉了。
https://www.facebook.com/edd.jhong/posts/10153739665137781
首先解釋空服員的工時是怎麼計算的。
(這邊很重要,請忍耐不要跳過謝謝)
空服員的工時計算有4個節點,
分別是「報到」、「起飛」、「落地」、「報離」;
從「報到」到「報離」的總時間,就是他們的工作時間。
至於起飛到落地,則是他們每一個班,或說每個飛行任務的花費時間,這段時間的長短會影響他們的總薪資。
根據勞基法第30-1條與第32條規定,連續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另根據華航的「舊」規定,空服員必須在起飛的140分鐘前「報到」,並於落地的60分鐘後「報離」。
好了,接下來我們來舉例。
(這邊更重要所以也不能跳過謝謝)
以台北飛新加坡為例,某航班從台北起飛的時間是07:20,返航後落地的時間是17:10;
從航班時間推定,我們可以得知,此航班的空服員報到時間是05:00,而報離時間則是18:10,總工作時數合計13小時10分鐘。
由於這樣的工作時數已經超過12小時,不符合規定,所以華航會租用旅館,讓空服員在新加坡休息12小時,再讓他們搭乘第二天由新加坡飛台北的航班返回。
至於原本出發的航班,在返航時,會由本來在新加坡待命的另一組(也就是前一天飛的)空服員服務。可是華航資方在沒有和勞方工會協議的情況下,在今年6/1片面改變規定了。
華航宣布,現在空服員的報到地點改在桃園的華航總公司,因為「報到地點離機場更近」,所以報到時間改成在起飛前90分鐘,而報離時間改成在落地後30分鐘。
一來一往,這個工作時間的計算方式,減少了80分鐘,但空服員的工作內容沒有任何改變。根據新版的工時計算方式,台北飛新加坡的那一架航班,總工時變成只有11小時50分鐘。
如此一來,華航就可以要求同一組空服員「飛來回」,不用租旅館讓另一組人在新加坡待命。
根據法規要求,某些航班因為距離關係,工時一定會超過12小時,所以政府規定,資方一定要讓勞工休息48小時後,才可以再度工作。
可是呢,按照華航的新版工時計算方式,台北飛新加坡的工時變成在12小時內了,所以華航可以「依法」在空服員「報離」的12小時後,再度「報到」。
而這個所謂12小時的「休息時間」中,許多空服員光是從「報到地點」往返住家的通勤時間,就要花上2~4小時,真正能休息的時間非常少。(註)
華航新版工時計算方式,會影響到非常多航班,例如台北飛往新加坡、北海道,或是距離相近的曼谷、吉隆坡等地的航班工時計算方式,可能都會改變。
新版計算方式對華航資方可謂利多,首先是省下不少旅館錢,再來是可以合法要求空服員在更短的時間內,飛更多的班次。而既然用比較少的(過勞)人力,就可以飛更多的班次,那麼裁員、減薪很可能就是這些空服員下一步要面臨的命運。
另外,如果空服員沒能擋下華航對他們採用勞基法84-1條的話,那上面這些也都是白談了。
註:
華航將空服員從「台北報到」改成「桃園報到」,只不過是藉機縮短工時的計算方式罷了。所以關鍵是工時計算方式改變,地點只是藉口。
空服員本來就得搭交通車從台北到桃園報到,現在這段通勤時間不被計入工時,是在佔空服員便宜。
報離時間縮短也很不合理,你想也知道,飛機落地後,空服員光是跟所有乘客道別就要花多少時間,之後還有整理座艙等工作,怎麼可能在落地後30分鐘就可以「報離」(下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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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民進黨欺負勞工,可惡1F 06/24 19:08
推 : 推2F 06/24 19:09
推 : =__= 一樓你一句話就講完了 是要討論什麼3F 06/24 19:09
→ : 這篇很清楚 但還是會有人來問4F 06/24 19:10
推 : 有個問題,華航難道沒有人可以算出各個機場的飛行時間5F 06/24 19:10
噓 : 民進黨幹6F 06/24 19:10
推 : 一樓很高興現在可以藉由KMT外圍組織闖的禍來批評DPP(疑?)7F 06/24 19:11
噓 : 不管喇,長榮也沒抗議啊8F 06/24 19:11
→ : 如果只有特定機場有這個問題那他這樣搞幹嗎9F 06/24 19:11
→ : 飛到一半超過12小時怎麼算
→ : 飛到一半超過12小時怎麼算
推 : 9.2還在崩11F 06/24 19:12
→ : 飛到一半超過裡面不是有講了嗎? 得休48小時啊...12F 06/24 19:13
→ : 謝謝說明13F 06/24 19:14
→ : 他們自己訴求都說越洋航線除外了 還48小時14F 06/24 19:14
→ : 為什麼叫做空服員本來就要搭交通車到桃園?15F 06/24 19:15
→ : 基本上公司不用管你從哪來上班吧
→ : 基本上公司不用管你從哪來上班吧
→ : 我對於通勤時間不列入工時這邊也有樓上一樣的疑問17F 06/24 19:16
→ : 公司基本上是不用管你從那邊上班 但是今天叫你到台北上18F 06/24 19:16
→ : 班 明天叫你到桃園上班 這種方式是變相違反勞基法
→ : 班 明天叫你到桃園上班 這種方式是變相違反勞基法
推 : 上班路途算工資的話這坑超大20F 06/24 19:18
→ : 但是你到台北打卡上班 再坐車到桃園工作 這樣就沒問題21F 06/24 19:18
噓 : 還是沒解答空服員自己硬要住在台北 然後嫌通勤時間太22F 06/24 19:18
→ : 長啊
→ : 長啊
→ : 不對你這是亂偷渡,他們在桃園上班只是能在台北報到24F 06/24 19:18
→ : 要嘛 你就叫華航 松山固定松山上班 桃園就固定桃園上班25F 06/24 19:18
→ : 但他們實際上的工作地點也一直都是桃園26F 06/24 19:18
→ : 無論是台北還是桃園,基本上都是一個小時車程內啊27F 06/24 19:19
→ : 違反了勞基法的哪一條?
→ : 違反了勞基法的哪一條?
→ : 要扯台北上班的話除非本來他們就固定只飛松山線29F 06/24 19:19
→ : 妳的工作地點要來回兩處 本來就是你自己要考慮住哪裡30F 06/24 19:19
→ : 覺得通勤時間算工作時間超扯的31F 06/24 19:20
→ : 工時計算沒啥問題,可是通勤時間計工資怪怪的吧32F 06/24 19:20
推 : 終於有人討論報到地點的問題 之前問都沒人理33F 06/24 19:20
→ : 若這合理 以後所有行業比照辦理 大家也不用都擠到台北34F 06/24 19:20
→ : 了
→ : 了
→ : 林口這邊很多航空業的他們去機場二十分鐘..36F 06/24 19:21
推 : 報到報離時間是影響休息時間12還24小時,薪水是看飛時37F 06/24 19:21
→ : 報到這個也看不懂,到了地點就打卡上班,哪邊飛哪邊打卡38F 06/24 19:21
推 : 手法拙劣罷了,不是人資太混就是老闆太爛39F 06/24 19:22
→ : 更正,12或48小時40F 06/24 19:22
→ : 所以說這其實是兩件事情,有一件是夾帶偷渡的41F 06/24 19:22
推 : 既然覺得桃園遠為什麼硬要搭交通車不租屋?開車去上班的42F 06/24 19:23
→ : 交通時間公司還要付妳薪水???還真好XD
→ : 交通時間公司還要付妳薪水???還真好XD
→ : 所以目前是桃園上班可是可以台北打卡??44F 06/24 19:24
推 : 報到報離時間被華航改這有問題 但勞方硬要維持松山報到45F 06/24 19:25
→ : 這也有問題
→ : 這也有問題
→ : 桃園報到12小時我睡不飽,我要睡48啦47F 06/24 19:25
推 : 內文好像有寫起飛到降落才算錢? 還是我理解錯誤?48F 06/24 19:25
→ : 交通時間不算工資算工時49F 06/24 19:25
→ : 起飛到降落是飛行加給 其他時間算底薪
→ : 起飛到降落是飛行加給 其他時間算底薪
→ : 所以是休息時間長短的問題嗎?51F 06/24 19:26
→ : 所以說這是兩件事情,報到地點跟交通時間給薪資這其實52F 06/24 19:26
→ : 到底有沒有算錢啊XDD53F 06/24 19:27
→ : 是福利結果被取消所以反,然後工作時間低於十二小時則54F 06/24 19:27
推 : 噢不對 他們好像是領月薪後...55F 06/24 19:27
→ : 是公司偷時間,兩個都對勞工不利所以綁一起,但其實只56F 06/24 19:27
→ : 有抗議連續飛這件事有理
→ : 有抗議連續飛這件事有理
→ : 除了報到報離時間影響休時計算 原本松山報到的人要到桃58F 06/24 19:27
→ : 園報到不算工時也會影響
→ : 園報到不算工時也會影響
→ : 用調動五原則來講應該會比較清楚一點60F 06/24 19:27
推 : 講不聽,薪水是看飛時,改報到地點沒有通勤算錢的問題,61F 06/24 19:28
→ : 這哪叫調動,除非固定松山飛改都桃園飛才叫調動62F 06/24 19:28
→ : 要在哪上班是報到當天才決定的嗎?63F 06/24 19:28
→ : 只有利用改字面上的地點合理化縮短報到報離的間距,使得64F 06/24 19:29
→ : 休息時間被合法縮短,但實際工作時數並沒有減少
→ : 休息時間被合法縮短,但實際工作時數並沒有減少
→ : 飛時是加給啦66F 06/24 19:29
→ : 這不叫調動? 從松山打卡 變成要到桃園打卡才算數67F 06/24 19:30
→ : 問題是你本來就在桃園上班不是?68F 06/24 19:30
推 : 9.2:不管啦!DPP全面執政就要全面負責!69F 06/24 19:30
→ : 要不 老闆叫你台北上班 然後去桃園打卡再回台北上班70F 06/24 19:30
→ : 這樣算不算調動
→ : 這樣算不算調動
→ : 台北上班的可以台北打卡,桃園上班桃園打卡不就好了72F 06/24 19:31
推 : 現在就是卡在華航其他員工都回桃園報到 但空服員覺得不73F 06/24 19:31
→ : 合理 可能當初協商有問題吧 就各說各話
→ : 合理 可能當初協商有問題吧 就各說各話
→ : 問題是之前可以接受松山打卡啊 是聽不懂嗎?75F 06/24 19:31
→ : 現在就不接受你在松山打卡 強迫你要到桃園打卡才算
→ : 現在就不接受你在松山打卡 強迫你要到桃園打卡才算
推 : 底薪加飛行加給,你的通勤給薪是算在哪,底薪喔?77F 06/24 19:32
→ : 這本來就不叫調動,你家離公司遠,所以公司要你出門在78F 06/24 19:32
→ : 現在不是要求即使桃園上班也要松山能打卡?79F 06/24 19:32
→ : 家附近打卡確保你來得及到公司上班,之後跟你說你直接80F 06/24 19:32
→ : 來公司打卡算啥狗屁調動
→ : 來公司打卡算啥狗屁調動
→ : 台北上班台北打卡很合理啊,桃園上班台北打卡是?82F 06/24 19:32
→ : 是聽不懂看不懂 以前可以接受在松山打卡 然後不經過協83F 06/24 19:33
→ : 問題是為甚麼一定要接受松山打卡啊XDD84F 06/24 19:33
→ : 調直接改成在桃園打卡才算數嗎?85F 06/24 19:33
→ : 以後乾脆要求麥當勞員工都要到美國總公司打卡算了 ㄏ86F 06/24 19:33
→ : 不懂的明顯是你啊,都講這麼清楚了87F 06/24 19:34
→ : 你說之後華航改的話 那就另當別論 重新打契約就算了88F 06/24 19:34
→ : 要求松山打卡不就是因為離家近,可你不在松山上班不是?89F 06/24 19:34
噓 : 這哪算打臉 重點是她們一直都在桃園上班 所以桃園報到是90F 06/24 19:34
→ : 但是這種直接片面不經協調改 你們吞的下就去吞 空服員91F 06/24 19:34
→ : 吞不下去 所以他們站出來了
→ : 吞不下去 所以他們站出來了
→ : 以前在松山打卡可以理解啊,因為距離遠所以為了確保空93F 06/24 19:35
→ : 服員不會臨時才發現沒到,現在改回那邊上班那邊打卡才
→ : 是正常好嗎
→ : 服員不會臨時才發現沒到,現在改回那邊上班那邊打卡才
→ : 是正常好嗎
→ : 所以當初契約簽訂是有簽說可以在松山打卡嗎?96F 06/24 19:35
→ : 如果沒有那也只是公司內規更改啊
→ : 如果沒有那也只是公司內規更改啊
→ : 突然要改地點那邊上班打卡 這不就是要協調嗎?98F 06/24 19:37
→ : 這拿調動來扯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99F 06/24 19:37
→ : 哪邊上班哪邊打卡不是天經地義嗎XDD100F 06/24 19:37
→ : 還在扯喔,要說多少次上班地點沒變啊101F 06/24 19:37
推 : 調動五原則此案沒判例很難定義,說法1)簽訂勞動契約時約102F 06/24 19:39
→ : 定必須在A地打卡B地上班,A地應可視為工作地點。說法2)
→ : 實際工作地點為B地,A地不屬於工作地點。
→ : 定必須在A地打卡B地上班,A地應可視為工作地點。說法2)
→ : 實際工作地點為B地,A地不屬於工作地點。
→ : 難道住桃園的之前都得松山打卡嗎?105F 06/24 19:40
→ : 個人偏向第二點,這是制度設計問題,無違法情事,只是操106F 06/24 19:40
→ : 作手法拙劣。
→ : 作手法拙劣。
→ : 應該是可以在松山打卡不是必須在松山打卡吧108F 06/24 19:40
噓 : 這就叫做調動,華航以前遷總部受影響的有給機場津貼109F 06/24 19:41
→ : 你什麼都沒提供說改就改就是片面更動勞動條件
→ : 你什麼都沒提供說改就改就是片面更動勞動條件
推 : 終於懂了 推推111F 06/24 19:42
→ : 這種更動都要勞資會議協商才可以112F 06/24 19:42
推 : 真的有夠血汗113F 06/24 19:42
推 : 等法院判決,沒判例都是個人意見114F 06/24 19:43
→ : 一大堆人功課通通不做,這個問題回了不下10次115F 06/24 19:43
推 : 就是原本總部在台北那時松山也可以報到 現在總部遷移到116F 06/24 19:43
→ : 桃園 就改桃園報到 遷移也一段時間了 所以是分批回桃園
→ : 報到 空服員是最後一批 但不知道怎麼協商反正就其他人可
→ : 桃園 就改桃園報到 遷移也一段時間了 所以是分批回桃園
→ : 報到 空服員是最後一批 但不知道怎麼協商反正就其他人可
→ : 以前的地勤沒反對是因為都多拿一筆機場津貼119F 06/24 19:44
→ : 以 空服員覺得權益受損加上報到報離時間被改就抗爭了120F 06/24 19:44
→ : 看不懂中文嗎?更動勞動條件就是要雙方合意121F 06/24 19:44
→ : 所以說手法拙劣...,現在不是華航工會帶頭,證明內部勞資122F 06/24 19:45
→ : 會議要過應該不是問題
→ : 會議要過應該不是問題
→ : 這樣算更動勞動條件的話...調職都是禁止的囉124F 06/24 19:45
推 : 剛剛有看了一下是 華航企業工會 <---是這個起的頭125F 06/24 19:46
→ : 調動五原則請去查好不好?不要把違法當常態126F 06/24 19:46
→ : 要談嚴格的就是所有變更勞動條件的都要重簽契約,或是變127F 06/24 19:46
→ : 更同意書
→ : 更同意書
→ : 被調動的人都不敢出來檢舉當然公司隨便調動啊!129F 06/24 19:47
→ : 拜託一下要問問題去把勞基法翻一翻,高知識鄉民耶
→ : 拜託一下要問問題去把勞基法翻一翻,高知識鄉民耶
→ : 看不是很懂 讓你先打卡 交通時間算工時 然後現在閒工131F 06/24 19:49
→ : 空服員的薪水計算是飛時,工時計算是算休時132F 06/24 19:51
→ : 工時跟休時規範在AOR跟一般勞工不同
→ : 一直搞在一起講是在做撒尿牛丸喔
→ : 工時跟休時規範在AOR跟一般勞工不同
→ : 一直搞在一起講是在做撒尿牛丸喔
→ : 一般有點制度的企業,調動都會讓員工簽同意書,華航這麼135F 06/24 19:53
→ : 大沒這個動作說不過去,但目前資訊不充分,到底內部有無
→ : 簽訂同意書,確認後才有合法與違法的問題
→ : 大沒這個動作說不過去,但目前資訊不充分,到底內部有無
→ : 簽訂同意書,確認後才有合法與違法的問題
→ : 改地點報到導致勞動條件更改需要勞資雙方合意才行很138F 06/24 19:53
→ : 難懂嗎?
→ : 難懂嗎?
→ : 如果沒簽,頂多程序錯誤變更無效;有簽,就是勞工爭取更140F 06/24 19:54
→ : 好的勞動條件
→ : 不回了,重點在企業與員工之間有沒有簽變更勞動條件同意
→ : 書,沒有這個資訊前無討論意義。
→ : 好的勞動條件
→ : 不回了,重點在企業與員工之間有沒有簽變更勞動條件同意
→ : 書,沒有這個資訊前無討論意義。
噓 : 謝謝說明144F 06/24 19:56
推 : 空姐工資是飛機飛行時間算的145F 06/24 19:57
→ : 回cheng7 其實這界定很模糊 你可以看看146F 06/24 19:57
→ : 僅就適法性討論,個人還是支持勞工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147F 06/24 19:58
空服員上街抗議變更報到地點 華航這樣說 | 即時新聞 | 20160513 | 蘋果日報
華航預定6月1日起,執行桃園航班任務的空服員都必須到桃園園區報到,不能在台北松山園區報到,該新作法引發空服員不滿,會員有9成是華航空服員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上午10時將前往勞動部抗議,要求勞動部糾 ...
華航預定6月1日起,執行桃園航班任務的空服員都必須到桃園園區報到,不能在台北松山園區報到,該新作法引發空服員不滿,會員有9成是華航空服員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上午10時將前往勞動部抗議,要求勞動部糾 ...
→ : 我強烈懷疑不做功課的是因為想帶風向149F 06/24 19:58
推 : 這個跟一般勞工遇到公司遷址一樣的道理,你從哪裡上班是150F 06/24 19:58
→ : 你家的事!
→ : 你家的事!
→ : 2005年協議書內有違法的項目,合約非有效152F 06/24 19:59
→ : 這次出來抗議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不是企業工會153F 06/24 19:59
→ : 內有日工作時數克達14小時154F 06/24 19:59
→ : 到底人正還要拿多少好處 都已經有工具人了155F 06/24 20:00
→ : 對 所以說這界定很模糊 既然是違法 那為什麼沒對這點去156F 06/24 20:00
推 : 所以這不是值得抗爭的理由,倒是硬要壓縮在12小時內逼人157F 06/24 20:00
→ : 上班,倒是比較卑鄙!
→ : 上班,倒是比較卑鄙!
→ : 有效抗議 變成是華航的一張牌159F 06/24 20:00
→ : IpIIpIIpI 感謝,那我的意見不變,華航合法但手法拙劣導160F 06/24 20:01
→ : 致反彈聲勢浩大。
→ : 致反彈聲勢浩大。
→ : 92年勞訴字54號 新莊遷桃園也說合理ㄋㄟ162F 06/24 20:02
→ : 有沒有違法不是嘴巴說就是吧
→ : 有沒有違法不是嘴巴說就是吧
→ : 協議書合法與違法又是另一個議題,若當初協議合法,現在164F 06/24 20:03
→ : 就是在爭取勞工權益。
→ : 就是在爭取勞工權益。
推 : 怎麼一堆笨蛋阿166F 06/24 20:18
→ : 今天就是很單純的一件事:
→ : 資方沒有跟勞工協調,擅自更改規定,然後勞工覺得權益減少
→ : 了,所以抗爭。然後公司一直跳針說,你算錯了啦!新規定明
→ : 明就是比較好,對你好,結果你還這麼貪婪。幹,覺得權益被
→ : 砍,所以要求協商,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誰管你用什麼理由
→ : 砍阿!只會說Z>B,真的是9.2不意外阿!
→ : 今天就是很單純的一件事:
→ : 資方沒有跟勞工協調,擅自更改規定,然後勞工覺得權益減少
→ : 了,所以抗爭。然後公司一直跳針說,你算錯了啦!新規定明
→ : 明就是比較好,對你好,結果你還這麼貪婪。幹,覺得權益被
→ : 砍,所以要求協商,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誰管你用什麼理由
→ : 砍阿!只會說Z>B,真的是9.2不意外阿!
推 : 跟出公差一樣....出公差也算工時阿...173F 06/24 20:27
→ : 不然今天公司派你去高雄開會 會只開了一小時
→ : 給你一小時時薪...當出公差的是白癡
→ : 不然今天公司派你去高雄開會 會只開了一小時
→ : 給你一小時時薪...當出公差的是白癡
噓 : 華航改簽到地點,因為工時計算不同,空服員就會被壓縮休176F 06/24 20:33
→ : 息時間。
→ : 而且空服員還有被調班的問題,今天在松山,明天如果是桃
→ : 園或飛高雄的呢?
→ : 有人說為什麼上班還要坐交通車?不會自己開車過去嗎?
→ : 桃園總部停車位空間不多,重點是,員工停車也要收費!!
→ : !
→ : 息時間。
→ : 而且空服員還有被調班的問題,今天在松山,明天如果是桃
→ : 園或飛高雄的呢?
→ : 有人說為什麼上班還要坐交通車?不會自己開車過去嗎?
→ : 桃園總部停車位空間不多,重點是,員工停車也要收費!!
→ : !
噓 : 醫護業12小時再上班的比比皆是 工作強度不見得比航空業183F 06/24 20:40
→ : 低 通勤時間領工資更是別行想都沒想過的 文章裡面一直強
→ : 調通勤時間 事實上妳的通勤時間與居住地的選擇本來就是
→ : 要考慮在你加入這個行業時
→ : 低 通勤時間領工資更是別行想都沒想過的 文章裡面一直強
→ : 調通勤時間 事實上妳的通勤時間與居住地的選擇本來就是
→ : 要考慮在你加入這個行業時
推 : 通勤計工時感覺就是另一個宇宙的制度啊187F 06/24 20:44
→ : 扣下去又不是每班都這樣,硬執著這點讓人廢解
→ : 扣下去又不是每班都這樣,硬執著這點讓人廢解
噓 : 邏輯有這麼難懂? 報到影響的休息時間 跟執勤班次189F 06/24 20:51
→ : 工時加給是看飛離跟落地...
→ : 所以報到-報離=底薪工時 飛離-落地=給薪工時
→ : 工時加給是看飛離跟落地...
→ : 所以報到-報離=底薪工時 飛離-落地=給薪工時
推 : 每個行業的勞動契約和薪資報酬的規定與算法不同,不要用192F 06/24 20:59
→ : 你自己的認知去看別人的工作。
→ : 你自己的認知去看別人的工作。
推 : 寫的清楚,給推194F 06/24 21:01
→ : 各行各業都有不為人知的辛苦,如果要舉例別的更辛苦更血195F 06/24 21:04
→ : 汗的行業,那就請該行業員工去爭取自己的權利((如果只是
→ : 想比爛比血汗,這樣沒有比較強
→ : 汗的行業,那就請該行業員工去爭取自己的權利((如果只是
→ : 想比爛比血汗,這樣沒有比較強
推 : 若要飛桃園的 去松山打卡,中間通勤時間就算飛行時間了198F 06/24 21:16
→ : 不是嗎?所以等於以前的制度上有可以讓住台北的多賺40mi
→ : n
→ : 不是嗎?所以等於以前的制度上有可以讓住台北的多賺40mi
→ : n
推 : 懂了給推201F 06/24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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