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129517496 (Koshien)標題 Re: [討論] 中職應公開補償25人保護名單時間 Tue Dec 24 15:00:58 2024
話說
我覺得FA補償名單這個事情
被選的球員不得拒絕去新隊其實我是覺得很不合理啦
勞基法都有規定雇主有調整勞工職位如果有移動地區需徵詢勞工同意了
是否應該修正一下辦法
被選擇的球員可以拒絕
但轉隊費補償金再從1.25倍提高 例如到1.5倍甚至2倍之類的
不然像呂詠臻 甚至過去的陳柏豪
搞不好都不想離開母隊
甚至極端一點哪天統一挖了北部球隊的FA
結果有在台南置產的球員被富邦味全跳走
請問增加的生活成本誰要負責?
球員除了接受只能選擇任意引退(印象是這樣)
好像有點侵害球員的權益了吧?
還是可以申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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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129517496 2024-12-24 1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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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中職應公開補償25人保護名單
12-24 15:00 a129517496
推 bxxl: 球員交易也不用經過本人同意啊 除非合約有特殊條款3F 12/24 15:03
推 Tads: 你這樣被交易的是不是也要出來呱呱叫了4F 12/24 15:04
噓 cenda: 沒錯 新人選秀也違法 應該讓球員自己選擇想服務的球隊5F 12/24 15:04
→ JUNstudio: 最後一句話是不是在釣魚啊?這很容易變成政治文喔.....6F 12/24 15:04
噓 allgking: 不想去可以退出職棒界沒有問題...7F 12/24 15:04
→ lrh18: 勞基法?職棒球員不是勞工8F 12/24 15:05
推 shengping: 增加的生活成本誰負責喔 我可以告訴你 球員自負9F 12/24 15:08
噓 GBO5: 球員被開除是不是也要資遣費?10F 12/24 15:08
噓 kim: 中職球員不是適用勞基法12F 12/24 15:10
→ iwinlottery: 那選秀怎麼不能拒絕,一定要明年重選 談約不同意就釋出13F 12/24 15:11
噓 a12841: 所以教練也不能罰球員坐板凳 侵害球員工作權16F 12/24 15:13
噓 alecgood: 補償球員可以拒絕 結局就引退而已...17F 12/24 15:14
噓 DeaGoo: 球員交易表示18F 12/24 15:17
噓 mlb93525: 有這種想法還是不要當職業球員好了19F 12/24 15:22
推 daniel0203: 那就放大決 說不想過去 讓兩隊重新決議
看原球隊要不要幫這個球員 如果不想幫就是只能引退22F 12/24 15:23
噓 joha008: 乾脆取消選秀 球團自動說服新秀加入球隊才是對的24F 12/24 15:24
噓 zxcc79: 談勞基法?那球員球季時,一天訓練加比賽超過12小時那怎麼辦28F 12/24 15:39
推 WeGoStyle: 之前有板友形容中職像是一個企業,六支隊伍像是不同部門,你只是更換部門但是工作性質又沒改變,這樣扯到勞基法好像也是可以接受的30F 12/24 15:42
推 A80211ab: 球員是健保跟什麼保? 演藝人員那種勞保嗎34F 12/24 15:44
→ lrh18: 中職6支隊伍都獨立的 聯盟才是底下的部門吧XD35F 12/24 15:45
→ deann: 不爽可以任意引退阿37F 12/24 15:56
→ gn00011219: 你講的是明星球員霸王條款,但明星球員不會拿去補償39F 12/24 16:01
噓 LeftCorner: 這樣新人選秀不也是,我南部人不想被北部球隊選這樣?42F 12/24 16:28
推 bunnyict: power s:我不要去台鋼!45F 12/2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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