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w1tank (一戰車)
標題 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時間 Sat Feb  3 08:27:51 2024


其實問題還是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上,所要保護的對象及採取手段是否合宜
限制這方面的創作自由是否是必要的




舉個最極端弔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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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肥宅我一個30歲大叔「憑空想像畫了與17歲高中生愛愛(無對價關係之合意性交)的圖

檢察官是不是可以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36條 起訴我


但如果我在現實中與17歲高中生愛愛(無對價關係之合意性交)=>是沒有犯兒少法跟刑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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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與16-18歲就是jk啦發生性行為(合意且無對價關係情況下)這件事

我"憑空想像並畫畫"這件事,是不是就有罪
但是我"身體力行"付諸行動,是不是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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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57.142 (臺灣)
※ 作者: ww1tank 2024-02-03 08:27:51
※ 文章代碼(AID): #1blOY9hv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920073.A.AF9.html
melzard: 以他們的邏輯會把合意性交入罪1F 02/03 08:28
我覺得說不定有可能哪天修法就真的照你所說的方式去修
melzard: 而且你畫圖有傳播的問題 你找了JK捉I沒有2F 02/03 08:29

lanjack: 以他們的邏輯就是你不去幹真人就是有罪3F 02/03 08:30
melzard: 如果你把你的捉I影片照片拿去傳播 那一樣會吃法條4F 02/03 08:30
不拍照不散佈就無罪
但我光是想像畫畫就有罪
AxelGod: 可以喔 認真5F 02/03 08:31
我跟法律系朋友研究後,都覺得依現行法還真的是如此,吊詭吧
AxelGod: 思想審查 講的這麼直接
這衛福部司長不可思議6F 02/03 08:32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34:58
storyo11413: 這法就是如可笑 但現實檢警或法官不敢這樣玩8F 02/03 08:38
jpg31415926: 結論是他們只是想思想審查 並不是想保護兒少9F 02/03 08:40
s203abc: 台灣思想審查多久了ww
這是思想審查的話 我只能說延伸
不是第一次
至少審查了2.3年
以前不就有反滲透法10F 02/03 08:43
ttnkuo: 那照這麼說,嬰幼兒用品跟童裝廣告不就都不行了嗎?
因為出來演的都是未成年啊,為啥就不用被禁?15F 02/03 08:46
Hellery: 30年前笑對岸沒錢又沒自由,30年後只能笑對岸有錢了 呸17F 02/03 08:49
loserloser: 起訴你是司法機關的事 他最多覺得你有問題 去函你PO的18F 02/03 08:49
所以根源是在法條啊
loserloser: 網站 人家也可以選擇不下19F 02/03 08:49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0:10
KingKingCold: 超可笑
我是說替iWin洗地的人20F 02/03 08:50
swich45314: 我有疑問 純創作是不是沒問題但上傳網路是否就觸犯以下法條?
刑法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22F 02/03 08:50
製造就會掰了喔
兒少性剝削條例
第 36 條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1:51
※ 編輯: ww1tank (61.61.57.142 臺灣), 02/03/2024 08:55:25
s203abc: 純創作是沒商業法的問題
內容是刑法可以摸的
才會有罰28F 02/0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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