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1234580 (貓貓豪可愛)標題 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時間 Sat Feb 24 00:50:14 2024
→ s1001234: 裡面我覺得最危險的是那個刑責...最重七年,表示被判刑的話一定要被關,就算被減刑到6個月以下也不能易科罰金。這根本是要讓監獄爆炸的白癡刑責。不,應該說整件事都非常白癡,完全視憲法為無物。
看到這推文去找了一下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418
1、須宣告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要件是宣告刑,和法定刑如何無關。例如詐欺罪法律規定的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體個案中,被告被處一年六月有期徒刑,這一年六月就是宣告刑。
緩刑的條件之一應該是"宣告"刑2年以下
因此原則上是可以緩刑的
但 假如未來真的正是寫入法條內成立的話
是不是可以招集幾百個人一起去"自首"
第一次宣告緩刑後 過一周再去自首一次
理論上應該就是不得不關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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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am1234580 2024-02-24 0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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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
02-24 00:50 sam123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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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q204: 喔耶 可以吃一輩子的牢飯1F 02/24 01:10
推 lslayer: 對 相反的對真人未成年但16歲以上 反而還可能沒那麼嚴重2F 02/24 01:11
推 yeeouo: 反正刑法第59條是一直被濫用的狀態 與幼童性交罪3年以上判不到3年的一堆 3-10年的罪都這樣了 7年以下就更不用說了 那些人真的要保護 未成年的話應該去推動加重真實案件的刑責 而不是去管虛擬兒少這種毫不相干的東西 只能說努力錯方向了3F 02/24 01:14
找了一下 刑法第59條真的是隨便用......
不過應該再怎麼減 都不可能把故意累犯減到不用關吧?
假如真的要搞總加速這招還是可以不斷自首就是了
但人數真的要夠多 太少人的話還真很有可能就順手把人丟進去了www
→ killme323: 他們主張放色圖比幹真人幼女還嚴重的意思?8F 02/24 01:15
※ 編輯: sam1234580 (1.200.69.34 臺灣), 02/24/2024 01:21:19
推 lslayer: 自首這招別鬧了 先不論可不可被關進去 社死問題會超大的9F 02/24 01:29
→ v9896678: 這招玩下去問題不是社死,而是是個人都知道在玩法律漏洞10F 02/24 01:35
推 Richun: 以前那些想吃免錢飯的還要搞搶劫之類的大費周章,真的搞這樣的話,我看一次新聞出來後會一票只想再進修的去「自首」11F 02/24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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