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yuan6874 ()
標題 [亂入] 12/03 21:00文化路偷拍裙底變態
時間 Sun Dec  3 22:23:36 2023



時隔3年沒逛文化路,沒想到一停好車就遇到前面有個
尾隨兩名年輕女孩一路偷拍裙底的變態
原本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想了想都不該讓受害者不知情
鼓起勇氣跟兩位女孩提醒,但因為有行程確認環境安全後就匆匆走掉
忘記提供我從後面側拍的證據
若兩位女孩或親友有看到歡迎直接截錄照片
另外也提醒各位嘉義女性版友逛街同時也要小心週邊貼近的人

經版友提醒可能有毀謗問題
若當事人有需要可私訊聯繫
https://i.imgur.com/4fYceWA.jpg
[圖]

地點
https://i.imgur.com/ZGff00i.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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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87.245 (臺灣)
※ 作者: syuan6874 2023-12-03 22:23:36
※ 文章代碼(AID): #1bR8zg9d (Chiayi)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701613418.A.267.html
charles0939: 這樣的證據沒法證明他有偷拍「裙底」,證據力不足
要抓也要當場抓,然後再看他手機內有無照片
不過可以調閱路邊監視器,查看他的動作,告告跟騷法1F 12/03 23:16
syuan6874: 是的畢竟他也跑了
只能提供特徵若是有需要可以佐證4F 12/03 23:25
bboyalbert: 光是這張照片證據力應該不夠法辦他6F 12/03 23:26
iwantmore100: 噁心!7F 12/03 23:49
LearnLong: 雖然...但是建議您自保一下  沒有抓現行,你這樣可能會反過來惹上誹謗。
你可以用「疑似」「不確定」「恐」之類的用語比較安全8F 12/04 00:17
yangu06: 這不是侵害肖像權而已欸 可能吃上刑法的11F 12/04 00:38
Rain: 你確定他有偷拍意圖嗎?我是覺得原Po這樣很冒險12F 12/04 00:50
charles0939: 照片中的男子
疑似拿手機拍攝女子大腿
原PO的指控也有理由
誹謗或難以成罪13F 12/04 00:51
Rain: 這個證據不但不足,原po還可能被反告唷17F 12/04 00:51
deadair: 而且假如對方只有拍到大腿 沒有裙底的部分 基本上也沒有妨礙秘密罪的問題 假如制止對方 對方還繼續 那才有辦法使用跟騷法禁止對方 真的很討厭18F 12/04 00:51
mazda302: 這樣無法確定是偷拍吧...21F 12/04 01:10
B0988698088: 你怎麼證明他偷拍?搞不好他老人忘記關相機app而已22F 12/04 02:04
tnlinna: 這角度根本拍不到裙底==23F 12/04 02:08
LearnLong: 誹謗罪的舉證責任在行為人喔..是原Po要負責證明說的事24F 12/04 07:05
gex3213: 你有看到他開相機嗎?不然這樣完全沒證據25F 12/04 07:05
LearnLong: 真實發生(假設上法院的話)26F 12/04 07:05
Solosea: 1.這角度不可能拍到裙底,只會拍到大腿,無法告妨害秘密2.沒有持續行為,且你聯絡不到受害當事人,跟騷法難成
3.要告性騷擾,也必須聯繫被拍的當事人,確定心生不適
4.你偷拍他,跟他偷拍女生,其實同款行為,你還多一項公布,雖然道理上我站你這邊,但法律上你可能比較容易觸法.27F 12/04 07:23
charles0939: 原PO被控誹謗罪很難成立,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有刑法第310條第3項之免責條款不罰,原PO所提出之照片,一般人看來,就算沒有偷拍裙底,也有偷拍女子大腿之問題,易造成大家有嫌惡感,所以公佈此照片,旨在提醒市民,與公共利益有關,可免責。
至於前述提到告告跟騷法,誰要讓他跑跑司法程序,接受調查,說不定他會供出實情。32F 12/04 08:02
lyk191947: 但直接公布照片真的沒問題??39F 12/04 08:37
amacus: 拿手機就是偷拍啊40F 12/04 09:41
syuan6874: 如果對方願意上法院 可以調閱路口監視器證明過程41F 12/04 10:03
※ 編輯: syuan6874 (42.77.187.245 臺灣), 12/04/2023 10:06:56
syuan6874: 但為了避免爭議我還是改為當事人有需要請聯繫我
並留下男子部分特徵,提醒各位版友小心42F 12/04 10:08
asparagus: 推正義感44F 12/04 10:23
xgMd1trtw: 坦白說你被控毀謗罪的機率大於妨害秘密罪
因為這圖跟裙底扯不上關係,沒有隱私的成分在裡面
妨害秘密幾乎連成立要件都沒有
毀謗雖然有公益原則作為護盾,把原先構成要件打掉,但無論如何你仍要負舉證責任45F 12/04 10:31
dustmoon: 對啊這角度要怎麼拍裙底 還是裙子高度是日本女高中生那50F 12/04 11:06
barttien: 拿手機就是偷拍那個好好笑,那所有ytr都是偷拍仔了
ytr還拿攝影機喔51F 12/04 11:16
syuan6874: 看來我還是補充說明一下
從前一個路口等紅燈就看到這個男生把手機塞到女生裙子下面(若有警政單位可以考慮調閱路口監視器)
後來到飲料店問他認不認識後面那個男,他在偷拍他們
後來大聲問那個男的是不是在偷拍,她就跑了
並且我們從男子後方有看到手機畫面是開啟相機的畫面
總之提醒各位女性版友逛街還是要小心周邊環境53F 12/04 11:26
lf339: 放心,警察在沒人報警,沒鬧上新聞,不會辦理的60F 12/04 12:09
JomboCA: 若偷拍部位為平視可見則不受刑法規範
民事的肖像權侵害得情節重大才認定
https://i.imgur.com/WPUaSCK.jpg61F 12/04 12:48
[圖]
lovecard: 就直接抓就好,幹麻拍這樣64F 12/04 13:54
et803: 這個直接報警請警察來就好了 還好對方是[老灰壓]
如果是那種比較年輕的反而會咬你一口65F 12/04 18:19
spfy: 我比較想知道有怎樣的證據能夠現場抓 每天捷運通勤有看過偷拍的 幾乎是蹲跪在地上直接把手機伸到女學生的裙子正下方相機向上 除了偷拍我實在想不到其他可能性 但看到的時候剛好上下車他就混在人群中走了 這種能攔嗎 我需要有什麼證據?67F 12/0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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