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KKIE (1Q84)標題 [問卦] 廢廢杯具?時間 Tue Mar 28 02:56:57 2023
這跟獵槍不獵槍還有其他什麼阿哩不搭的有關係嗎
這跟 該不該死 有關係吧
抓隻嚮往自由的狒狒而已需要到把它弄死?
那之前台南柴山超兇獼猴群新聞一出來 不就等著被滅群 結果有嗎
就問公元幾年 人類 也會變成像今天這隻狒狒一樣
成為 明明什麼也沒做卻該死 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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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KKIE 2023-03-28 02: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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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ueway1014: 笑爛獼猴做的爛事才多,輕鬆自在1F 114.45.24.143 台灣 03/28 03:00
推 randyj: 沒有獵槍 他根本不會死啊2F 36.225.192.160 台灣 03/28 03:00
→ LIKKIE: 有獵槍柴山獼猴也沒死絕啊 問題不在獵槍4F 49.217.3.196 台灣 03/28 03:05
推 randyj: 獼猴不能獵捕啊 而我的問題就在獵人不需要靠獵槍生存 卻要求槍權5F 36.225.192.160 台灣 03/28 03:09
→ LIKKIE: 那你的問題太針對性 和狒狒這則新聞完全沒有關係
要檢討的是作法 而不是用槍人的身分
今天用槍是平地人或是個警察 就不檢討了嗎7F 49.217.3.196 台灣 03/28 03:10
推 randyj: 早期大聯結車沒有限制路權 在熱門路段跟機車民眾爭道 也是過了好久 才有限制路權用槍是警察 檢討的是用槍時機 因為警察有用槍的必要 而原民我覺得沒有擁槍必要11F 36.225.192.160 台灣 03/28 03:12
→ LIKKIE: 你如果硬要把狒死問題跟擁槍權掛勾 那我覺覺得你看問題太狹隘
所以你的意思今天如果是一個合法持槍的警察 用槍射死這隻狒狒 你OK?
因為聽起來你一直在討論的合法擁槍 大概就這個意思15F 49.217.3.196 台灣 03/28 03:17
推 randyj: 做法是一回事 限制行為也是一回事 警察就是合法擁槍 有其必要性 除了執法權 還有生存權 而原民是否有擁槍權來維護生存權 又是另一件事 如果今天讓6歲小孩有信用卡主卡任意消費 卻無能力償還 那會發生什麼事? 該檢討信用卡這個工具嗎? 應該是限制信用卡發卡對象 是否符合主卡發卡資格 所以我講的是限制行為人 而您只是一直跳針在講行為人21F 36.225.192.160 台灣 03/28 03:40
→ LIKKIE: 這位失主 講行為人(原民)的好像一直是你講警察合法擁槍就可以射殺 成為合法行為人的也是你耶 不肯面對自己針對原民的也是你喔 啾瞇 我從頭到尾都在講開搶射死這個行為啊 所以最後想再問你一句
你知道自己現在在公鯊小嗎30F 49.217.3.196 台灣 03/28 03:45
推 randyj: 我哪一句話否定您了呢 是您一直否定跟獵槍無關 有趣的是 如果沒有獵槍 您說也會被其他方法弄死? 這次的照片中看到都麻醉槍 照片就他一個人拿獵槍 您是覺得他會被什麼方法弄死呢? 當我說出想法時 您除了反對 就是反對 別人的想法都是狹隘 就您的最寬廣 如果只有您對 您覺得這是討論的立36F 36.225.192.160 台灣 03/28 03:54
→ LIKKIE: 嗯,你說的都對。43F 49.217.3.196 台灣 03/28 03:55
→ randyj: 基點嗎 我單純覺得獵槍權害了狒狒 您要說可能也有別的警察會誤殺狒狒 那可以等發生了再討論 希望一起討論時事實事 而不是說一些沒發生的事 不也是問題發生了 才會立法補破網
有人覺得 打卡拍照害了狒狒 也確實啊
不管如何 要戰 就站在實事上討論44F 36.225.192.160 台灣 03/28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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