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hlia7357 (活在第1/198768748個宇宙)
標題 Re: [新聞] 龍潭醉男開車自撞酒測值0.99 獲判無罪
時間 Mon Apr 17 09:32:58 2023


法官基本上就是雙手一攤

立法院不院修法

檢察官每次又用同樣的方式起訴

結果酒駕現行犯最後就是無罪逃脫

連拒測18萬都免了

我想問的是

如果檢方發現有這種車禍後飲酒行為

可以按照妨礙公務罪起訴嗎?

這基本上已經構成阻饒酒測的事實吧?

法官說不定會吃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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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ahlia7357 2023-04-17 09: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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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龍潭醉男開車自撞酒測值0.99 獲判無罪
04-17 09:32 dahlia7357
belucky: 酒駕天堂  行人地獄  憑什麼要觀光  拜託外國人別人台灣  生命誠可貴
別來1F 150.117.41.81 台灣 04/17 09:35
sted0101: 修法修這等同拒測就好了~4F 180.217.229.151 台灣 04/17 09:37
peterwu4: 你人(公務員)又還沒到現場…
人心不古,只能再修法去補漏洞5F 61.222.220.37 台灣 04/17 09:37
Dirgo: 你叫我做什麼都配合了,怎麼會是妨礙公務呢?7F 118.163.179.141 台灣 04/17 09:39

肇事後無論任何理由飲酒,客觀上皆破壞警方依法實施酒測之效力

起訴結果也不是你我判定的,不過檢方可以起訴這條,讓法官去認定有沒有妨礙公務

法官判定後,至少有一個先例,讓檢方往後有一個標準

這樣,如果法官認定有罪,至少修法前,不用推給立法院都不做事

反正這招很大程度是立法院給自己人酒駕開後門的方式

hoder: 黃偉翰的媽媽車禍就有回朔調查開車前暢飲8F 120.126.103.6 台灣 04/17 09:40
LawLawDer: +1 擬制拒測就行了9F 223.136.155.238 台灣 04/17 09:42
※ 編輯: dahlia7357 (59.124.115.211 臺灣), 04/17/2023 09:49:47
j32072: 不行 不算 他有讓你側呀 你自己機器側不出喝酒前數值怪誰 好好去請人才更新機器10F 42.73.61.26 台灣 04/17 09:45
herro760920: 印象之前有判例,是妨礙公務還是以拒絕酒測罰成功過。我們偉大的法官自由心證特別厲害,這種直接判無罪難怪會被罵恐龍。13F 223.137.168.208 台灣 04/17 09:57
iam0718: 真的骰心證的17F 111.255.146.227 台灣 04/17 10:30
aprendes: 妨害公務是對公務員施以強暴脅迫
檢察官隨便起訴反而構成濫權追訴罪18F 118.160.0.161 台灣 04/1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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