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標題 Re: [新聞] 龍潭醉男開車自撞酒測值0.99 獲判無罪
時間 Mon Apr 17 10:42:52 2023


※ 引述《dahlia7357 (活在第1/198768748個宇宙)》之銘言:
: 法官基本上就是雙手一攤
: 立法院不院修法
: 檢察官每次又用同樣的方式起訴
: 結果酒駕現行犯最後就是無罪逃脫
: 連拒測18萬都免了
: 我想問的是
: 如果檢方發現有這種車禍後飲酒行為
: 可以按照妨礙公務罪起訴嗎?
: 這基本上已經構成阻饒酒測的事實吧?
: 法官說不定會吃這條?

更正一下你的說法
依據道交處罰條例
酒測前飲酒就是拒測喔!

三、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
之管制藥品。

四、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
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所以我想這個案例拒測是沒爭議

回到無罪判決上面
1.兩罐啤酒無法達到0.99,這一點可以用科學數據來佐證。
2.既然車禍後喝兩罐啤酒無法達到0.99,就足以證明開車時體內已有酒精反應。
3.被告也坦承前一天有喝半瓶高粱。
4.這個案件起因是被告開車自撞路邊圍籬,客觀上顯然無法安全駕駛車輛。

依刑法185-4只要有飲酒而無法安全駕駛就構成公共危險罪。
法官你怎麼敢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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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ick929 2023-04-17 1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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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龍潭醉男開車自撞酒測值0.99 獲判無罪
04-17 10:42 dick929
yulis: 你法官還他法官 不懂就閉嘴1F 118.232.60.123 台灣 04/17 10:44
baiya: 這個上訴後改判 一審法盲要怎麼賠2F 27.242.75.94 台灣 04/17 10:45
poeoe: 要有證據證明啊 哪來證據證明當事人一定兩罐無法到0.993F 42.77.30.111 台灣 04/17 10:46
有科學數據可以查
※ 編輯: dick929 (101.12.40.215 臺灣), 04/17/2023 10:47:14
floz: 拒測比酒駕肇事好多了阿~~5F 114.24.200.87 台灣 04/17 10:46
dahlia7357: 只要檢方上訴提出兩瓶不會0.99的佐證不過一審法官會說那是你檢察官不用功6F 59.124.115.211 台灣 04/17 10:47
kayak5566: 不叫檢察官備齊證據反而要求法官查…是不是搞事8F 118.232.30.202 台灣 04/17 10:48
poeoe: 要舉證阿 舉證是檢方責任 怎麼會扯到法官去又不是在演包青天10F 42.77.30.111 台灣 04/17 10:49
baiya: 好了拉 自由心證 厲害點 連續三審都無罪12F 27.242.75.94 台灣 04/17 10:50
btaro: 這種很扯的要先去看檢察官是不是怠惰13F 114.41.6.39 台灣 04/1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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