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yora (╭▓╮╰▓╯╭▓╮)
標題 [新聞]本刑3年才能調通聯不符實務法務部提案刪除
時間 Thu Oct 12 08:35:47 2023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本刑3年才能調通聯不符實務 法務部提案刪除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審查法務部及所屬機關預算,法
務部提出的業務報告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規定,本刑3年以上才能調取
通聯,不符犯罪偵查實務所需,提案刪除,並增訂流量紀錄(Netflow Log)相關規定,
課予業者保存義務,現於行政院審查中。


法務部指出,近年來國內發生數起重大資安事件,例如:第一銀行自動提款機盜領案、券
商集體遭攻擊勒索案、大型企業或國家重要產業遭受勒索軟體攻擊、民眾個資遭洩而導致
詐騙案件、網路散布深偽或性私密影片案件,如電信事業及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有留存
相關網路連線的流量紀錄(Netflow Log),偵查機關就可藉由分析行為人的數位足跡,
溯源、追查攻擊者身分、手法、受害者被害情況及規模,發現或預測可能的受害者以提早
防範。


為增加執法機關打擊網路犯罪能量,法務部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增訂調取「網路流量紀錄」條款,課予業者保存紀錄的義務;另刪除第11條之1「調取
票需最重3年以上刑度的限制」,並增加「妨害電腦使用」及「廢棄物清理法」罪章為檢
察官得職權調取的適用罪名;而目前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需要由檢察官向法官聲請
,法務部也提案改為檢察官許可,毋庸法官保留,以符合實務需求。


至於法務部推動已久的增訂餽贈罪及影響力交易罪,已擬具刑法瀆職罪章修正草案,陳報
行政院審查,增訂第121條之1不法餽贈罪及第123條之1影響力交易罪(即不法關說罪),
行政院為此召開6次審查會議。


何謂影響力交易罪?法務部說明,依修正草案未來具有影響力的公務員,或不具公務員身
分但對於公務員有影響力之人,如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而濫用影響力對於公務機
關之人員進行關說者,將可依規定處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454795
本刑3年才能調通聯不符實務 法務部提案刪除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審查法務部及所屬機關預算,法務部提出的業務報告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規定,本刑3年以上才能調取通聯,不符犯罪偵查實務所需,提案刪除,並增訂流量紀錄(Netflow Log)相關規定,課予業者保存義務,現於行政院審查中。法務部指出,近年來國內發生數起重大資安 ...

 

6.備註:除了刪掉3年重罪限制之外,方式也不限於只查ip了,直接從netflow去抓人,甚至
       連法官保留都要拿掉,你各位要小心了,歹路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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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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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yora 2023-10-12 08: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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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2011: 來了 要解套了1F 59.125.79.58 台灣 10/12 08:36
azeroth: A_A來了來了 你各位發言小心蛤2F 1.172.93.211 台灣 10/12 08:37
ncc5566: 以後你各位公然侮辱党 你就慘了3F 59.115.138.45 台灣 10/12 08:37
abobstar: 全面監控?4F 122.146.195.162 台灣 10/12 08:37
t19960804: 不能嘴砲了 哭哭5F 27.51.56.82 台灣 10/12 08:37
mk5520: 很共產 我喜歡6F 118.171.145.177 台灣 10/12 08:38
deann: 笑死 一堆本刑不到三年的早就在調了7F 220.128.121.214 台灣 10/12 08:38
kenco: 內奸綠共從不讓我失望8F 111.253.15.54 台灣 10/12 08:40
osalucard: 綠蛋網友表示:9F 122.116.3.6 台灣 10/12 08:40
shirokase: 民進党找到理由要實施中介法了10F 42.72.129.13 台灣 10/12 08:40
lpbrother: 公然侮辱罪除罪化就好,以後都改告民事11F 101.136.165.144 台灣 10/12 08:40
neoa01: 好恐怖,居然為了實務偵查需要,要把3年以上的規定拿掉,而不是朝重大犯罪刑度修正,現在是綠色恐怖嗎?12F 223.141.47.155 台灣 10/12 08:41
aakkssqq: 全民監控啟動...15F 61.216.162.228 台灣 10/12 08:41
neoa01: 還改由檢察官許可,太恐怖了,民進黨這是16F 223.141.47.155 台灣 10/12 08:43
syldsk: 那你怎麼不把那些調成本刑三年加重呢17F 59.102.145.167 台灣 10/12 08:43
neoa01: 人權倒退,嚴重侵害人權的作法啊18F 223.141.47.155 台灣 10/12 08:43
hamasakiayu: 我就說黨不會違法,因為他會直接修法19F 114.24.66.140 台灣 10/12 08:43
hermanwing: 要監聽的意思20F 106.64.33.244 台灣 10/12 08:44
scum5566: 以後監聽檢察官同意就行了,不用法官同意 是這樣嗎21F 36.233.224.45 台灣 10/12 08:44
neoa01: 推備註  太恐怖了23F 223.141.47.155 台灣 10/12 08:44
scum5566: https://imgur.com/g6mXwRm 北檢潮爽der24F 36.233.224.45 台灣 10/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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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n: 塔綠斑:你沒犯罪你再怕什麼檢警調通聯25F 220.128.121.214 台灣 10/12 08:45
hermanwing: 妨害電腦使用。你各位再罵黨啊26F 106.64.33.244 台灣 10/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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