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rtmind (智障!)
標題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
時間 Wed Jan 31 11:09:57 2024


最基本的觀念
商場的裝潢費用就是營運成本是帶不走的
麥當勞到處租房租地蓋自己的餐廳
有單層的有整棟自己蓋的
租約到期不續約就是全部變垃圾拆光光

政府委外的BOT或者ROT
就是廠商花錢投資買營運權
時間到之後投資的建設歸公
時間就是看合約規定

NET跟大日從一開始就是畸形產物
大房東基隆市跟二房東的合約
沒有包含地上三到四層樓建物
這是合約外多出來的建物
不過是基隆市在沒有合約明定狀況下
同意增建的(建照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

如果合約走完十年
建物所有權還是有爭議
一開始跟大日的合約就沒有這四層樓建物
合法的做法應該是在NET要蓋四層樓建物的時間點
就跟大日重簽或者修改合約

為什麼會便宜行事?不知道
如果大家都要照合約行事
那...
合約沒有地上3-4樓的建物
解約就應該要拆除還原現狀歸還
兩敗俱傷
而且拆除還要多花很多錢
不知道要算大日還是算NET身上

NET出錢蓋的增建但沒有ROT合約
NET有產權沒問題
但是NET也沒有地主的同意增建營運合約
不給基隆市政府...就花錢拆阿

至於微風搶營運標公不公平
就沒有太多資訊可判斷
不過做公家生意就是這樣
總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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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52.68 (臺灣)
※ 作者: hurtmind 2024-01-31 11: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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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
01-31 11:09 hurtmind
ru04hj4: 除非微風和基隆市政府有問題 NET Q
Q1F 42.79.66.13 台灣 01/31 11:12
frank111: 支持NET拆一拆,不要跟沒誠信的強盜市府合作,就算留下來也只會被欺負而已3F 124.219.109.113 台灣 01/31 11:12
你知道拆除要花很多錢嗎?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1/31/2024 11:13:29
frank111: 總比留下來被看沒有的好5F 124.219.109.113 台灣 01/31 11:14
foredoom: 拆吧 反正東西是自己的 XDD6F 192.187.127.3 美國 01/31 11:14
kausan: 如果3,4樓沒寫進合約 起造人是基隆市 出錢的net,基隆市可能要買斷不然可能是不當得7F 180.217.151.215 台灣 01/31 11:14
william7713: 問前市長啊 不是一直吹10F 42.79.113.237 台灣 01/31 11:15
Tsucomi69: 沒談好就是先打官司繼續拖11F 59.127.200.210 台灣 01/31 11:17
kimp01pr1nce: 基隆人的選擇,就拆吧12F 220.135.109.214 台灣 01/3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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