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MSH205 (^^)
標題 Re: [新聞] 台智光案蔣萬安反擊! 即刻解除柯文哲
時間 Mon Mar 25 12:42:33 2024


這邊有件事情看不懂,解除106年的合約內容。
那市政府要用哪份合約付款。

還是要重新議約,那議約期間的費用要怎麼負擔。
還是要把議員收押當議約條件,但市議員到底有沒有問題也沒定讞。

還是其實目前蔣市府,不是用106年的合約付款。
如果是這樣,那廢除106年的合約的功能在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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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16.249 (臺灣)
※ 作者: YMSH205 2024-03-25 1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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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1341756.A.33D.html
DustToDust: 草包在騙死忠的1F 61.224.66.210 台灣 03/25 12:45
sd09090: 每年可議價2F 180.217.22.165 台灣 03/25 12:47
可以理解,但廢約後這個月怎麼付款,改年繳這樣。
pfour: 這告上法院肯定要拿市民錢賠3F 223.137.11.197 台灣 03/25 12:50
hosen: 前任有內鬼停止交易
帝王條款,貪污賄賂,解約不用負責4F 123.195.32.49 台灣 03/25 12:51
可是沒有定讞,可以這樣使用嗎?
weakerman: 沒差啦,法院判決後用市庫賠利息,套句議員說的,那不是你的錢,隨便花開心6F 219.70.41.117 台灣 03/25 12:59
Thorvs: 他爽就好,台北市民的選擇8F 220.136.199.233 台灣 03/25 13:04
binshin: 106年用那條解除權我也看不出來~哈9F 111.82.54.252 台灣 03/25 13:16
※ 編輯: YMSH205 (210.71.216.249 臺灣), 03/25/2024 13:20:23
scott0104: 滾動調整吧10F 111.255.93.189 台灣 03/2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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