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nned (ㄘ我的屌拉)
標題 [新聞] 助理薪水捐服務處構成貪汙? 律師旁聽高
時間 Thu May 23 17:56:05 2024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黃羿馨

3.完整新聞標題:
助理薪水捐服務處構成貪汙? 律師旁聽高虹安助理費案後吐見解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昨辯論終結,全程旁聽的律師蘇奕全今在臉書表達
見解,認為實際付出勞務才是能否領取合法所得的重點,縱使助理領到應得薪水後捐出給服
務處,也不構成貪汙不法;助理們透過辯護律師表達,認為他們有加班勞務,基於勞基法本
就可請領加班費。


蘇奕全指出,本案相對其他審理案件,確實是非常密集開庭,助理們昨天發言時也很明顯充
滿無奈、委屈、甚至憤怒,很明白講根本是禍從天降、無妄之災,每一位被告包含高虹安都
沒有前科,可能甚至都是第一次上法院,對程序完全未知,加上各式言論推波助瀾下,但情
輕法重,幾位助理選擇認罪求緩刑也是相對輕鬆的選擇。


蘇奕全說,但法院審理過程中,助理們也透過辯護律師表達,認為他們有加班勞務,基於勞
基法本就可請領加班費,此處應該也沒有違反法律,辯護律師們現場舉出很多過往判決來佐
證,助理有付出等價實質勞務即有權請領合法所得,本可自由處分捐出。


蘇奕全指出,許多辯護律師有提到的雲林縣議員黃凱助理費最高法院判決,其中指黃姓服務
處大總管,因體恤黃凱服務處開銷,將其應得薪水捐出,「黃某將其應得薪水捐出供作黃凱
聘任其他助理及補貼服務處開銷之用,尚難認有施詐術或不法所有之意圖」,因此蘇奕全認
為,這樣意旨確實代表有無實際付出勞務,才是能否領取合法所得的重點,縱使助理領到應
得薪水後捐出給服務處,也不構成貪汙不法。



https://i.imgur.com/uL74mwC.jpe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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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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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anned 2024-05-23 17: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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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en: 還在做夢1F 114.137.145.135 台灣 05/23 17:57
kutkin: 土城找兔2F 180.217.134.116 台灣 05/23 17:57
hosen: 三個證人咬死,捐的錢就是沒加班的部分3F 114.137.145.135 台灣 05/23 17:57
cisyong: 蔡英文捐小英基金會也算貪汙了吧4F 49.217.134.152 台灣 05/23 17:58
hosen: 所以帳冊上每個人捐的才不一樣5F 114.137.145.135 台灣 05/23 17:58
fattree: 看看前任市長小智還都沒事就覺得可笑6F 1.164.140.194 台灣 05/23 17:58
hosen: 做人太精明的下場,如果每個人都固定捐5000反而沒事7F 114.137.145.135 台灣 05/23 17:59
billybbb: 完蛋了要被出征了9F 223.140.55.38 台灣 05/23 17:59
lucybelle: 本薪捐出來一部分我就相信了10F 223.140.82.30 台灣 05/23 18:00
asclepias: 不是樂捐的,沒有進戶頭也可以凹喔11F 106.107.233.237 台灣 05/23 18:03
※ 編輯: Canned (118.231.209.49 臺灣), 05/23/2024 18:03:32
denow0208: 只有白痴相信是捐12F 111.82.71.254 台灣 05/23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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