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rry80080 (天才元)
標題 Re: [爆卦] 日文版的圖卡出來了
時間 Sat May 25 10:54:22 2024


我知道這邊5毛充斥
別擔心我今天不是來跟你們做對的
當然也有支持kmt的正常群眾啦
今天我跟你們peace peace ~

我今天是來跟你們玩的,我想看熱鬧
遊戲開始囉: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增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此條文,目前被萬惡的塔綠班翻譯
說以後老百姓或任何人被調查
想請律師還得經過主席同意
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實在是太氣這些綠共造謠了
麻煩5毛....啊不是,監督政府的正義軍
幫我說說看造謠的部分在哪?
說真的,請律師要一個立院的某個主席同意
太荒謬了吧?立院甚至不是司法機關耶
一聽就知道1450在造謠,快幫我正視聽
快,我要看到花式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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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3.235 (臺灣)
※ 作者: terry80080 2024-05-25 10:54:22
※ 文章代碼(AID): #1cKLBZt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605667.A.DEC.html
※ 同主題文章:
05-25 09:58 jackthegreat
Re: [爆卦] 日文版的圖卡出來了
05-25 10:54 terry80080
gfabbh: 證人在刑事訴訟的任何階段都沒有律師陪同的權利,要抱怨這點先修刑事訴訟法1F 118.232.123.2 台灣 05/25 10:56
Ben40: 證人請律師幹嘛XD3F 182.155.81.30 台灣 05/25 10:56
a7788783: 立法院還能有哪個主席?裝傻也要有個程4F 42.71.78.31 台灣 05/25 10:56
各委員會主席不見得是韓總阿
吳宗憲都很多招委的可以是主席喔

a7788783: 度5F 42.71.78.31 台灣 05/25 10:57
ghghfftjack: 樓上正解 只有證人因為偽證等因素成為被告的時候才能請律師陪同6F 1.162.55.98 台灣 05/25 10:57
不好意思是,真的立院當法庭了喔
還沒通過好嗎?我知道你們當作是
那個叫質詢,誰跟你證人
我高興叫律師當保鏢妨礙到誰了?
妨礙到中共了嗎?咦?不行?
一定是塔綠班造謠,快打臉他們好嗎

ㄟ我提醒一下5毛,別太弱
別忘記你們在假裝臺灣人
跟我說「不能請律師,怎....怎麼了嗎
我們國家就不行,行我也請不起啊」
那你被辭退不要怪我
※ 編輯: terry80080 (42.72.23.235 臺灣), 05/25/2024 11:01:34
ghghfftjack: 現在就是把受質詢對象(證人)當成犯人對待就對了 但這其實是分兩個步驟
你被質詢 別人覺得你的內容有問題8F 1.162.55.98 台灣 05/25 10:57
gfabbh: 綠營拿來類比的偽證罪,但真的參與過訴訟11F 118.232.123.2 台灣 05/25 10:58
ghghfftjack: 才進入刑事階段 那時候你該有的權力一樣不少
但調查階段就不是刑事階段 類比不知12F 1.162.55.98 台灣 05/25 10:58
gfabbh: 都知道證人是不能帶律師的15F 118.232.123.2 台灣 05/25 10:59
ghghfftjack: 道在公三小16F 1.162.55.98 台灣 05/25 10:59
kopaul: 證人不能帶律師,所以民退党要提升法律知17F 114.47.33.70 台灣 05/25 11:00
很興奮吧?引頸期盼的法案要過了
已經當自己法院在審理犯人了
證人都出來了,到時候立委想找誰
直接警察就去壓人了,不對
一定是塔綠班造謠,對吧?
快告訴我這是造謠不要承認阿!
※ 編輯: terry80080 (42.72.23.235 臺灣), 05/25/2024 11:04:15
gfabbh: 刑事訴訟理論上應該是正當法律程序最完備19F 118.232.123.2 台灣 05/2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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