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ze (不要問我)
標題 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時間 Mon Jul 29 02:56:01 2024


※ 引述《zhanguihan (han)》之銘言:
: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 你看的不夠仔細
: : 高虹安的報的加班費時數
: : 沒有任何問題
: : 法院並不爭執這一點
: : 她被指控的是報帳薪資造假
: : 而所謂的詐領加班費
: : 是基於薪資造假上詐領加班費
: : 這是什麼意思?
: : 拿陳煥宇舉例
: : 他實際上與高虹安議定薪資為7萬
: : 但是報給立法院報8萬
: : 拿7萬來說
: : 加班費報到頂,為20125
: : 7萬/240*1.5*46=20125
: : 實際支領為90125
: : 報8萬
: : 加班費變成20125/7*8=23000
: : 實際支領為103000
: : 浮報103000-90125=12875/每月
: : 然後高要求浮報的這1.3萬
: : 繳回當公積金
: : 違法浮報是違在這裡
: : 浮報跟人頭助理就是一樣意思
: : 他的三個助理認罪
: : 認的就是浮報薪資而不是加班不加班
: : (7萬報成8萬這一點)
: : 跟加班費認列時數、計算方式
: : 毫無關係
: : 國會助理眾所周知
: : 加班時數鐵定爆上限的
: : 天天12小時+是常態
: : 沒100%我還奇怪勒
: : PS
: : 為求計算簡便
: : 上頭加班費倍率1小時以1.5倍計
: : 實際應以當日加班時數換算倍率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210129SG.
: 這才是讓整個司法被破壞的點。
: 檢察官起訴被告有罪會有論述A,而法官的工作是根據兩造說詞判定論述A是否合理。
: 也就是說法官判定被告有罪只能因為論述A合理而非其他理由。
: 檢察官起訴高虹安貪污罪的論述是"因為公積金制度就是收回扣的貪污機制,因此所有計
: 入公積金的加班費扣除掉用於人事費的部分約46萬為貪汙所得”。
: 但法官判定高虹安有罪的論述是”因為本薪高報,本薪高報的部分及相應的加班費為貪汙
: 所得"。在此論述下,多出來的部分不管有沒有進入公積金都算是貪汙。
: 注意看,法官判決的論述完全跟檢察官不同。如果是這樣那以後就把檢察官制度廢掉,讓
: 被告自己面對法官就好,反正法官最後判定有罪的論述跟檢察官提出的論述無關。
: 會有檢察官制度就是要防止這樣的事發生,讓法官只能根據檢察官的論述判定被告是否有
: 罪。
: 要判高虹安有罪也可,就要讓檢察官用"因為本薪高報,本薪高報的部分及相應的加班
: 費為貪汙所得”這個理由再起訴高虹安。而不是法官自行創造出不同於檢察官起訴的論述
: 判定有罪。

別的案子我不知道 這個案子法官跟檢察官的論述不同會導致很矛盾的結果

從一審判決的結果看 法官的認定是 捐到公積金可以 浮報薪資不行

因此法務主任陳昱愷 本薪都沒有被動過 無罪

但是我們回到這個案子起訴書 https://reurl.cc/qvzxlq

四、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
被告李○庭雖於 109 年 2 月至 110 年 3 月間,每月領有2 萬餘元至 5 萬餘元不等
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
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


檢方的邏輯應該是 浮報薪資可以 但捐到公積金不行

所以高的男友不起訴

因此出現同一個案件 同樣的法律 同一個立委辦公室助理

陳昱愷捐公積金 其他三位助理也捐公積金 結果陳無罪 其他有罪

如果說不是因為公積金 是因為薪資浮報

那李忠庭也浮報 結果李連起訴都沒有

這樣矛盾的結果

而且我猜高就算知道了也不會把這件事拿去做論述

不然 "高虹安為脫罪,居然意圖拖未起訴男友下水"

這樣的標題應該就會出現在各大報紙中


至於這樣判到底合不合理 我們一般小老百姓怎麼樣不觸法 根本沒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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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111.80 (臺灣)
※ 作者: Donze 2024-07-29 02:56:01
※ 文章代碼(AID): #1cffH3C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2192963.A.31D.html
imgkiller: 你在放屁。去看起訴書的量刑意見
檢察官本來就有對"浮報酬金"這部分著墨男朋友是報多少,全領自己花。
其它人是低薪高報,多的再回繳1F 1.170.116.146 台灣 07/29 02:59
monitor: 因為浮報薪資如果算貪污的話,會連
累到黨,這樣的話傷敵一人、自損一
5F 36.227.132.158 台灣 07/29 03:22
snh: 又不是法治很重要?8F 118.166.71.251 台灣 07/29 03:26
monitor: 而且既然是公基金,那就不是私用,
根本也沒有貪污的意圖,法官的邏輯
完全就是依照黨意來判決,要你下班
前做出處分,還不是要乖乖聽令辦事9F 36.227.132.158 台灣 07/29 03:26
windydancer: 1樓和原po講的不是一樣的東西嗎?還是我漏看了什麼
我是說:就檢方的黃字來說13F 42.72.227.11 台灣 07/29 03:28
shyangwang: !16F 111.249.175.142 台灣 07/29 04:42
aners: 既然是公積金,那就不該私用。17F 24.46.105.20 美國 07/29 04:45
rafe: 公積金本來就是辦公室費用,為什麼算貪污
買咖啡薑茶也不是給特定人18F 50.46.233.17 美國 07/29 05:28
sergt: 所謂的公積金制度怎麼來的?要不要查一下公積金幾位立委用過?應該一體糾舉查辦!若公積金制度乃違法,那麼其他委員怎沒事.20F 1.164.247.219 台灣 07/29 06:02
eemail: 公積金制度怎可能有問題啦 這算每個辦公室自己怎做的 錢從哪來才是問題
薪水跟加班費直接給員工 公積叫他們另外繳不就好 一定有人講沒效率 或許最笨辦法才最安全帳也最清楚 才幾個人的辦公室有多難23F 42.75.182.255 台灣 07/29 06:38
DuvetLain: 問題就是在你要助理直接從工資掏錢成立公積金這部分很難
所以最初議論薪資的時候,都會說加班費或獎金給你多算,但這部分要捐出
就好像別人加班時薪領180,你領200
你有加班事實,但多20元是給你捐出用在辦公室福利的
這部分實際上也是你薪資的一部分,只是為了福利金幫你加薪
換算成一般人就是公司跟你講福委會規定每月要繳福利金600元,公司幫你加班薪水多算一點貼這個錢
這個案子比較像是管帳的本身薪資跟加班費就報錯或是法官對加班的定義有出入造成帳核對不起來
例如你本月多了605元的薪資,繳了600福利金,剩5元,就算侵占公司財產
但對於受薪者來說,他覺得就是自己加班或獎金變多了,因為怎樣算加班、獎金和扣多少福利金都是財務在講的28F 110.28.10.228 台灣 07/29 06:57
sted0101: 黨說的算48F 123.194.129.180 台灣 07/29 07:22
icemonkey200: 福委會的概念49F 42.73.210.118 台灣 07/29 07:51
egghan: 應該要去看偵查認罪的人說法
對照小兔的line紀錄就清楚了
一開始低薪高報就是有犯意50F 220.129.168.47 台灣 07/29 08:14
DuvetLain: 認罪協商的證詞證據力本身就有瑕疵了53F 110.28.10.228 台灣 07/2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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