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idow (abidow)標題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時間 Sun Sep 8 12:45:14 2024
說是違反都市計畫法24條,一直很好奇是違反了什麼,於是查看了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24條看起來寫的很籠統,而且沒有提到容積率,於是我用百分之二十作為關鍵字去找法條。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34-2 條
1.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過綠建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且通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2. 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項條件時,應就分級、細目、條件、容積額度及協議等事項作?
3. 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放寬建築容積。
在這條中有提到得放寬20%容積,那京華城有符合條件嗎?繼續查詢資料得知,這20%來自:
韌性都市貢獻獎勵
(4%)綠建築鑽石級候選證書+認養基地西南側復盛公園
(2%)綠建築黃金級候選證書+認養基地西南側復盛公園
智慧都市貢獻獎勵
(8%)智慧建築鑽石級候選證書+供公眾使用停車位數百分之六以上之充電停車位及電池交換?
(6%)智慧建築鑽石級候選證書+供公眾使用停車位數百分之六以上之充電停車位及電池交換?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鑽石級跟黃金級是分開判斷的,但已經符合34-2條的條件了。
現在條文也找到了,看起來合法。
確實跟版上說得一樣,不符合老舊更新的條例,因為這些容積根本不是來自老舊的獎勵。
我現在百思不得其解,京華城到底違法在哪裡,是有哪一條法條使京華城不適用這條嗎?
更新訊息
下面回覆得知,這條必須滿足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的前提,必須依原容積建造,在滿足條件下可增建至20%。
中文不好真是對不起大家。
那這樣看來京華城是不滿足34-2條的。我再找找看這些百分比是來自哪裡,或者其實就是真的沒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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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bidow 2024-09-08 1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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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09-08 12:45 abidow
推 l11111111: 故意用都更來混淆視聽造謠說違法1F 36.230.181.121 台灣 09/08 12:46
→ fonzae: 簡單點說,如果違法,那究責的是委員會2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46
→ syearth: 綠色法官說違法就是違法3F 118.163.12.122 台灣 09/08 12:46
→ fonzae: 因為獎勵是委員會共識決
我就問北檢要不要翻起來起訴?
各縣市的獎勵容積是不是都符合不圖利
司法淪為行政打手,可悲至極4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47
推 osalucard: 監察院眼瞎 看不到這條?8F 1.160.146.173 台灣 09/08 12:50
推 fifa186: 這其實查資料就知道,就某群人想帶風向,他們只會跳針說法官最大,不然就說容積率不是重點,受賄才是9F 42.77.201.235 台灣 09/08 12:50
推 jake0916: 一天到晚顏色真的很無腦 就看證據多少判12F 136.23.34.88 台灣 09/08 12:50
→ fonzae: 自從高的誣告事件就知道法院沒屁用了13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51
→ fifa186: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14F 42.77.201.235 台灣 09/08 12:51
→ fonzae: 第一次看到法院認定抄襲,而不是學術單位15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51
→ Slipknot: 我是想問那些說不能用都更獎勵辦法來申16F 114.136.10.153 台灣 09/08 12:51
→ Anvec: 反方認為 台北市自己要制定一套17F 223.136.160.30 台灣 09/08 12:51
→ fonzae: 認定抄襲,法院憑甚麼去認定抄襲要件!18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51
→ Slipknot: 請這20%獎勵的人,那要參考什麼獎勵辦法?還是要自創?19F 114.136.10.153 台灣 09/08 12:51
→ Anvec: 正方認為 台北市沒有 但可以援用21F 223.136.160.30 台灣 09/08 12:51
推 bkm1: 簡單講 綠色法官判你圖利就圖利 看人不看事餐廳吃飯多用兩張衛生紙 也要說你圖利 懂?22F 119.14.116.28 台灣 09/08 12:51
→ fonzae: 林智堅被撤銷碩士學位也是該校學倫會好嘛!24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52
→ bkm1: 就說傻鳥都是腦殘 要判徒利 要先判都審會引25F 119.14.116.28 台灣 09/08 12:54
→ Anvec: 不管怎樣 本身是行政問題 不是圖利啥的26F 223.136.160.30 台灣 09/08 12:54
→ fifa186: 最好笑的是,柯的圖利罪要成立,基本前27F 42.77.201.235 台灣 09/08 12:54
→ bkm1: 用違法 接下來才有圖利的空間28F 119.14.116.28 台灣 09/08 12:54
→ fifa186: 提是容積率違法。容積率合法的話,建商哪來的圖利建商根本沒有不當得利,29F 42.77.201.235 台灣 09/08 12:54
→ fonzae: 重點是20%獎勵都是在回饋市民
有夠好笑,幫市民爭取福利,被說圖利建商認列捷運站 公園 公眾場所使用 綠建築
這些好處說是圖利廠商,有夠腦
如果沈願意做大眾有利相關,回饋獎勵有啥問題?31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54
→ fifa186: 他這20%又不是白送建商,建商要達到要件才會有,又不是白拿的37F 42.77.201.235 台灣 09/08 12:57
→ fonzae: 更別說20%還未定案,還要等沈有認證等規章最高才拿到20%好嘛!
今天解套也很簡單,把某個獎勵未達成39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57
→ cancboy: 京華城為這4項會花費多少?42F 1.171.113.1 台灣 09/08 12:58
→ fonzae: 我就問低於15%有沒有圖利,腦殘北檢
之前分析是44億
也就是我給你獎勵最高20%,沈要付出44億43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2:58
推 MyGuitar: 違不違法不是法律說的算 是黨說的算46F 118.161.165.217 台灣 09/08 12:59
→ mirror487: 違法就拆啊47F 27.52.71.242 台灣 09/08 13:02
→ cancboy: 30%容積移轉(花費44億元買入)
另外20趴的44億沒查到49F 1.171.113.1 台灣 09/08 13:03
→ DuvetLain: 獎章證書沒有達到標準也沒有獎勵容積51F 110.28.89.10 台灣 09/08 13:04
推 kinghtt: 北檢不是已經改用掏空黨產去辦?52F 49.216.195.146 台灣 09/08 13:04
→ HAYABUSA1207: 台灣是人治社會,法律只是參考用,依照法官個人見解和政府上意為依歸。53F 39.9.167.105 台灣 09/08 13:05
→ DuvetLain: 而這個獎章證書是否能取得不是柯跟都委會能決定的56F 110.28.89.10 台灣 09/08 13:05
→ mikezip: 屋齡30年以上5層樓以下?58F 180.217.32.141 台灣 09/08 13:06
→ DuvetLain: 如果京華城沒達到獎勵任務,也不會有那虛構的200億存在59F 110.28.89.10 台灣 09/08 13:06
→ fonzae: 那應該是我記錯44億,但至少威京是符合
獎勵容積,只要達成,沒道理不給獎勵61F 220.135.102.91 台灣 09/08 13:07
→ kuniok: 三十年以上五樓以下 看仔細63F 182.233.17.33 台灣 09/08 13:08
或符合下列條件...
※ 編輯: abidow (223.136.192.51 臺灣), 09/08/2024 13:10:01
→ cancboy: 虛構200億?沒達到獎勵改的了差的20趴坪數?72F 1.171.113.1 台灣 09/08 13:14
→ kuniok: 或不是這樣解釋啦老兄 他是說重建時可以依原容積建 或是符合條件可以獎勵 34-2大74F 182.233.17.33 台灣 09/08 13:20
是這樣解釋的話,那我是誤會了這整條條文了。
→ kuniok: 前提就是三十年以上五樓以下76F 182.233.17.33 台灣 09/08 13:20
但是既然有這些百分比,應該是有
某種依據的,再找找。
推 osalucard: 就算不是34-2條 也比較像34-3條之2
前項所稱增額容積,指都市計畫擬定機關配合公共建設計畫之財務需要,於變更都市計畫之指定範圍內增加之容積。77F 1.160.146.173 台灣 09/08 13:24
※ 編輯: abidow (223.136.192.51 臺灣), 09/08/2024 13:33:39
→ DuvetLain: 直接講台北市是直轄市,所以不是用這個法條,但概念就是20%獎勵是地方自治權限,怎麼給可以自行設定
地方的法條結構一般都是獎勵條件寫一81F 110.28.89.10 台灣 09/08 13:33
※ 編輯: abidow (223.136.192.51 臺灣), 09/08/2024 13:36:31
→ DuvetLain: 堆,最末尾會寫特殊情況可以給審議會審議更改85F 110.28.89.10 台灣 09/08 13:36
推 dans: 增容是另一種東西,這案就是獎容(容獎)和容移
我講一下錯的點。公務人員要依法(的授權)行政,即使母法說容獎可給20%、容移可給30%,你到土管規則或都市計畫還是要再一個層次的授權,京華城案兩沒有,都是威京自己擬的,這東西雖說可以是兩方協議,但也不該是讓你威京賴皮自擬規定要委員會吞下去。所以行政瑕疵一定有,光這行政瑕疵黨就能讓柯一審有罪了,至於之後是否翻案都救不了柯的政治生涯了。再重申一次,不是母法說最高可以給20%、30%,地方政府就可以毫無理由給到上限的,所以各地方政府都有明確寫出在何種情況怎麼審核%數比例,這是授權明確性原則,尤其牽涉到民眾的法規命令,這一定是必須的,所以京華城案理論上進到行政法院,有機會因行政程序不完整被撤銷處分87F 150.117.58.153 台灣 09/08 13:37
→ zxela: 那就再安別的罪名104F 61.58.97.59 台灣 09/08 13:46
→ kuniok: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80-1~5了解一下105F 182.233.17.33 台灣 09/08 13:47
※ 編輯: abidow (223.136.192.51 臺灣), 09/08/2024 13:53:56
推 jj782995: 這條就是用30年以上的五層樓以下專用的啦107F 27.242.227.37 台灣 09/08 13:49
→ kuniok: 京華城賴皮不照自治條例走109F 182.233.17.33 台灣 09/08 13:49
→ jj782995: 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才能用那個或
不能做都更的話就可以走110F 27.242.227.37 台灣 09/08 13:50
→ zxela: 700 4億 1500 管你證據先噴先贏112F 61.58.97.59 台灣 09/08 13:52
推 dans: 京華城自己簡報寫80-1~80-5我們都不符合,所以我們擬了一個三大指標來爭取新創設獎勵到20%+30%(理論上容移部分也要有適用原因),這種協商不是不行,但簡報的寫法呈現真的很賴皮,看完我都覺得京華城活該被修理
我的立場是,京華城案應該是裁量失據,檢院認定圖利太撈過界,但黨要這樣辦,我小老百姓也只能旁邊瞎八卦而已113F 150.117.58.153 台灣 09/08 13:52
→ zxela: 綠法官迥然若揭關你黑牢 法條亂掰要怎樣121F 61.58.97.59 台灣 09/08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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