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nza (持)
標題 Re: [問卦] 馬郁雯:我經營檢調七年了 是怎麼經營
時間 Sun Sep  8 21:15:50 2024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
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
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刑法第132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以經營檢調,還是希望檢調相關人員不要洩漏偵辦內容給外人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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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80.18 (臺灣)
※ 作者: benza 2024-09-08 21: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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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00573224: 300塊,真輕1F 111.254.202.81 台灣 09/08 21:16
bole: 請北檢立刻開羈押庭,把那個記者抓起來2F 61.227.12.58 台灣 09/08 21:16
will0620: 三百元以下之罰金?3F 203.121.248.18 台灣 09/08 21:16
mozozo: 幫高調 司法被滲透囉4F 123.193.251.59 台灣 09/08 21:17
bole: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很可能串供跟逃逸5F 61.227.12.58 台灣 09/08 21:17
liugs963: 300元 XDD6F 101.10.11.63 台灣 09/08 21:17
zephyr105: 圖利廠商 快辦7F 223.140.238.64 台灣 09/08 21:17
gn00573224: 這個記者有200%柯文哲收賄的證據,應該立刻傳喚,讓柯文哲一刀斃命8F 111.254.202.81 台灣 09/08 21:17
i5lo: 1年以下 爽喇! 300元爽喇10F 111.250.226.244 台灣 09/08 21:18
lakershank:  300難怪隨便公開,懶覺法條欸11F 175.176.32.17 菲律賓 09/08 21:18
vs98and99: 300趕快繳一繳12F 210.209.220.70 台灣 09/08 21:18
i5lo: 大洩特洩  洩密元年開啟13F 111.250.226.244 台灣 09/08 21:18
Gallardo: 有證據就去告 藍白小草整天在那邊吵14F 36.234.234.98 台灣 09/08 21:18
newedifier: 300 乾脆湊個整數一千 還有兩次額度15F 59.115.175.245 台灣 09/08 21:20
ayianayian: 我先幫你判:”查無不法”16F 1.169.189.64 台灣 09/08 21:20
UC93: 好啦 沒事   重罰30017F 36.232.173.212 台灣 09/08 21:21
Stylewhite: 整天只會嗆有證據就去告,鳥鳥真的已經當法院是自家的了耶18F 111.71.35.147 台灣 09/0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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