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a9277178 (楓曦)標題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時間 Fri Oct 11 23:59:42 2024
※ 引述《ga652206 (Sing)》之銘言:
: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 你到底是講什麼
: : 是你們法院一直說 560趴以上違法 20趴違法
: : 所以才要問妳們484要停工
: : 因為我這邊就沒行政法院判決違法 一切都按照規定
: : 結果你也不敢說要停工
: : 所以到底京華城哪裡違法
: : 你媽的我不問你是要問誰
: : 問清德宗嗎
: 很簡單啊
: 下次還要選就是違法
: 下次不選就是不違法
: 你說違什麼法 那不重要
: 最好下次選的時候整個黨都不要開政治獻金
: 全部都給你抓起來約談
我不是法律專業 但我真的覺得這個案子
為什麼可以這樣搞 真的沒明白
正常的邏輯不是應該是 北檢發現京華城這個案件 有違法的嫌疑
針對當初做出京華城案件 20%容積獎勵決策的委員
都要先扣押 去查是不是有相關的金流活動 收賄 就是這樣而已不是嗎?
更奇怪的是 這個容積獎勵的額度 已經適用好幾個案子(雖然沒有給到20%過)
但根本沒有行政法院裁示過自定容積獎勵違法 為什麼可以用圖利辦我真沒看懂
台灣法律罪刑法定主義 沒有說不行就可以 完全在地方決策的範疇內
為什麼可以用可能違法當作理由去羈押別人?
這不是像殺人 搶劫 這種已知犯法的行為
行為都沒確定是否違法 怎麼用圖利起訴我還真的沒看懂
更奇怪的是
北院可以做出 明顯違法 560%為違法這種 根本不在職權範圍內的認定
然後再透過這個認定去羈押別人
這不就變成說
以後只要認為有犯法嫌疑 都可以隨便羈押別人
判決理由只要法官認為 就可以成立
如同高虹安的那種判決
他可以心證認為高為抄襲就判他誣告
他根本就不能具備所謂認定抄襲的資格
或是認定行政上違法的行為 就可以這樣搞?
台灣法律為什麼可以 這麼 不需要
怎麼說 道理和邏輯
完全是我覺得 是這樣 可能是 就可以判
也太莫名其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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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xa9277178 2024-10-11 23: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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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10-11 23:59 xa9277178
推 cage820518: 傻鳥只有立場沒有邏輯1F 219.85.28.104 台灣 10/12 00:01
推 dogdudu: 因為「黨」2F 1.162.236.61 台灣 10/12 00:01
推 l11111111: 民進党為了搞政治破壞 不惜毀憲亂政3F 36.230.135.74 台灣 10/12 00:01
→ conqueror507: 因為它們以為衝進去把柯文哲綁起來,就可以像燦哥一樣,找到錢袋了5F 1.172.114.62 台灣 10/12 00:01
→ spzper: 不管拉沒行政權XDDD7F 1.170.103.90 台灣 10/12 00:02
→ conqueror507: 誰知道什麼都沒有,只好開始查帳找8F 1.172.114.62 台灣 10/12 00:02
→ dogdudu: 你以為的民主,奠基在「法治」之上;有9F 1.162.236.61 台灣 10/12 00:02
→ jiyucola: 台灣法律是黨說有違法就羈押10F 49.159.180.199 台灣 10/12 00:02
→ dogdudu: 另一種民主,是奠基在「多數」之上。看11F 1.162.236.61 台灣 10/12 00:02
→ dogdudu: 得懂分別嗎?13F 1.162.236.61 台灣 10/12 00:02
→ conqueror507: 但誰知道查了一個月,什麼鬼都沒有,甚至比北檢還乾淨
最後沒辦法只好改辦圖利14F 1.172.114.62 台灣 10/12 00:03
→ marktak: 並沒有以後 是以前17F 39.15.14.88 台灣 10/12 00:04
→ conqueror507: 一切都是亡羊補牢而已,因為清德宗急著要一個成果來立威18F 1.172.114.62 台灣 10/12 00:04
推 Rudy: 像超思這樣查才是合理的,先查基層
有咬出高層,再向上偵辦,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20F 36.229.29.1 台灣 10/12 00:05
推 conqueror507: 超思案那個操盤的人,手段很高明,告不成的23F 1.172.114.62 台灣 10/12 00:07
→ lugiam: 問題是這個多數 只有40%根本不是絕對多數25F 111.242.219.58 台灣 10/12 00:07
→ crocker: 所以說台灣司法已經崩壞了 連法官這道
防線都被攻破了26F 39.10.42.151 台灣 10/12 00:08
推 poorenglish: 回頭看 所以壓人理由到底是什麼??28F 101.12.100.228 台灣 10/12 00:10
推 semind: 當初看民眾黨作帳作那麼爛,覺得一定可以29F 108.7.213.78 美國 10/12 00:10
推 tortoise1017: 正常應該是,他們發現應和沈有行賄金流,那要應或沈咬出柯 他們才能30F 123.192.157.108 台灣 10/12 00:10
→ semind: 找到柯文哲的不法金流吧,沒想到作帳爛跟32F 108.7.213.78 美國 10/12 00:10
→ semind: 收賄其實是兩碼子的事情34F 108.7.213.78 美國 10/12 00:10
推 straggler7: 依法 北院可自行認定違不違法
不需要行政法院35F 36.229.37.120 台灣 10/12 00:10
真的這個案子我才發現台灣法律超級扯 根本獨裁國家
不確認是否違法的行為 只要懷疑就能構成限制人身自由的相關手段
台灣真的是法治國家嗎 太誇張了吧
→ semind: 超思操盤手段高明,那就更嚴重了,表示未來國庫的錢也很有可能用同樣手法黑出去
抓不到人,但政府至少要杜絕這種國庫漏洞37F 108.7.213.78 美國 10/12 00:11
→ cnick: 我跟你有同感 整件事就是莫名其妙40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12
推 polarfox: 呵呵你可以看我國刑法大學者或是泰斗對於這個案子連個屁都不敢放就知道多沒風骨41F 1.164.136.202 台灣 10/12 00:12
→ cnick: 只能說全台灣跟失智一樣 就是要把柯往死裡打 黨檢媒各種抹44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13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03.54 臺灣), 10/12/2024 00:14:28
推 Nuey: 習慣就好 提前幫你和對岸的法律制度接軌46F 180.177.28.236 台灣 10/12 00:14
→ cnick: 抹到最後 柯根本已經政治性死亡 目的已經達成了47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14
推 straggler7: 民眾黨如果認為不合理應該提案修刑事49F 36.229.37.120 台灣 10/12 00:16
這不是誰提什麼修法 你們這種嘴臉真的太噁心了吧= =
不對的事情只要立場跟你不一樣就可以照用
真的跟中共沒兩樣欸 可怕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03.54 臺灣), 10/12/2024 00:17:14
→ cnick: 台灣司法真的經過這次 真的是個笑話 有夠荒謬的50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16
推 hyuchi0202: 早點習慣中國的一党民主制度好嗎53F 111.250.8.101 台灣 10/12 00:16
推 bada: 政治追殺每國都有 離譜的是白黨根本沒執政過54F 111.249.29.196 台灣 10/12 00:17
→ abbjesper: 相信政府相信党55F 223.139.199.96 台灣 10/12 00:17
推 zxzzzzzzzzzz: 党認為你違法就違法,政治認同問題,最後變成國家機器執行党意,進行政治追殺56F 101.136.54.106 台灣 10/12 00:17
→ schumychen: 如果北院可以跳過行政法院進行認定,59F 118.168.34.64 台灣 10/12 00:17
→ bada: 追殺到這種程度 超英趕美60F 111.249.29.196 台灣 10/12 00:17
→ schumychen: 那乾脆廢掉行政法院算了61F 118.168.34.64 台灣 10/12 00:18
推 lost0816: 推62F 49.217.57.212 台灣 10/12 00:18
推 cnick: 反正討厭柯的人根本不管這些細節 只要看到柯被關就爽了 其他真相是什麼對他們而言根本不重要63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19
推 soarling: 還沒蓋到560%前都是合法的 以後的以後再說 呵呵66F 36.224.113.21 台灣 10/12 00:19
北院直接說 560% 就是違法 傻眼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03.54 臺灣), 10/12/2024 00:20:11
噓 lewisk: 這裡是中國台灣 要法治可以搬去美國68F 136.62.203.3 美國 10/12 00:20
→ cnick: 真的是什麼的人民素質 決定自己的政府是什69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20
→ cnick: 麼樣 很悲哀71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20
推 gn90178: 早該醒了 這就是現實72F 125.229.80.102 台灣 10/12 00:20
推 vingfing: 党:我就是司法 綠能你不能73F 36.231.183.43 台灣 10/12 00:21
推 devidevi: 歡迎來到現實社會74F 49.159.219.21 台灣 10/12 00:21
→ cnick: 經過這次真的醒了 柯就是太傻 天天想要改變什麼 當初擺爛才能明哲保身75F 36.228.148.188 台灣 10/12 00:21
推 badpat: 這幾年,台灣的法律一直在刷新認知!77F 36.232.32.99 台灣 10/12 00:21
推 nashpan7: 執政黨只有顏色沒有是非78F 118.150.227.103 台灣 10/12 00:23
推 straggler7: 我勸你不要相信一面之詞 要看兩造說法79F 36.229.37.120 台灣 10/12 00:23
推 soarling: 這種白紙黑字的東西還可以解釋的模模糊糊 司法改革真的是大成功捏80F 36.224.113.21 台灣 10/12 00:24
推 leterg: 560合法,超過560違法,蓋到40%和到70%有不同的處置,可以讓他繼續蓋,現在還沒到4082F 116.89.136.58 台灣 10/12 00:25
推 DustToDust: 這件事情好笑的是 沒一個法律教授敢85F 61.224.79.194 台灣 10/12 00:25
→ leterg: 保底560,沈要的就是至少可以打掉重蓋86F 116.89.136.58 台灣 10/12 00:25
→ DustToDust: 出來幫黨讚聲 你就知道有多亂搞87F 61.224.79.194 台灣 10/12 00:26
→ asd2014725: 一開先例,後患無窮88F 101.12.154.145 台灣 10/12 00:26
推 ray2000: 台灣已經爛根 要做好離開台灣的準備89F 118.232.121.252 台灣 10/12 00:26
推 Ben40: 檢調或地院的說法不就那樣? 越看越奇怪90F 223.141.213.89 台灣 10/12 00:27
推 Keng: 西台灣也是台灣啊 東西合璧所向無敵91F 39.10.56.3 台灣 10/12 00:27
→ asd2014725: 以後都先雞鴨在找金流,找不到就辦圖利92F 101.12.154.145 台灣 10/12 00:27
推 oooo83415: 綠畜的法律就是如此奧妙94F 106.1.241.115 台灣 10/12 00:30
推 wertes: 黨先讓大家習慣一下未來的獨裁生活95F 223.137.5.251 台灣 10/12 00:30
推 bada: 一堆司法大老出來噴 北檢一意孤行 牛逼96F 111.249.29.196 台灣 10/12 00:31
→ mozozo: 綠能你不能 法官權限很大的97F 49.216.233.218 台灣 10/12 00:32
推 loopuntil: 依法北院可以不經行政法院認定違法?請問是依哪條法?98F 112.78.68.237 台灣 10/12 00:32
→ dinosd2: 監察院沒問題了,你那邊台積電還沒上千吧253F 220.135.3.252 台灣 10/12 01:05
推 yyc210: 高雄厝陽台算自辦容積嗎254F 111.254.253.186 台灣 10/12 01:06
→ lazarus1121: 現在就算修明顯有問題的法,民進黨就會說是中共黑手介入255F 1.171.166.146 台灣 10/12 01:06
推 goodhpp: 查這件案子? 心證還是懷疑?257F 36.225.31.227 台灣 10/12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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