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achau (開啟人生的旅程)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小草喊1500萬沒金流 律師搬法
時間 Sat Dec 28 19:46:05 2024



startiger: 這樣獄中犯人只要是人證物證只有一個的通通無罪,小草說好不好223.23.249.127 台灣 12/28 11:13

關鍵在證據力。
一個任何人都能編輯的excel紀錄,
且紀錄方式和上下欄相比,簡略了不少。
這證據力不容質疑?

人證人家是指稱捐到政治獻金帳戶。
大概也只有青鳥會真的認為
這就是行賄的賄款

startiger: 所以人格卑劣大家都沒意見,小草也不敢反駁了?223.23.249.127 台灣 12/28 11:15
人性本來就是黑暗面,
而把這些無關案情的內容東西寫在起訴書,
真正丟臉的是我們司法單位的威信。

不然,你要不要把你的所有上網紀錄、看過的網頁全部公開看看你有多光明?

startiger: 但是秘書有承認錢給柯文哲,樓上不要跳針223.23.249.127 台灣 12/28 11:17
這部分是你的過度詮釋,
人家是承認匯進政治獻金帳戶,
而檢察官認為這就是行賄款項。

但你的詮釋是給柯文哲。

startiger: 小草法盲,圖利錢給政黨也是視同貪污,早有判例
小草要不要先救徐永明,他是確定沒拿錢也是判重型223.23.249.127 台灣 12/28 11:21
來來來,這段就是真正想打臉你的
證明你才是真正的法盲。

講的震天嘎響,實際上通篇都是你個人想望和半桶水的理解。

首先,徐教授被判刑,
是因為檢方證明了他「指示對方」將款項匯入政黨政治獻金帳戶。
因此被法官判定有收賄。

相比之下,柯文哲的起訴書裡有這些證據嗎?

再者,依您邏輯,
現在各大媒體都有拿到政府標案,
而在總統選舉時,
各家媒體大亨也都有贊助各黨候選人不等的政治獻金。

難不成這些候選人都要用收賄罪抓起來?

試問:誰才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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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achau 2024-12-28 19: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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