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標題 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時間 Mon Apr 24 17:00:15 2023
※ 引述《sexygnome (沒道德有水準)》之銘言:
: ※ 引述 《neverfly》 之銘言:
: : 徐大議座可能平常忙著處理全國事務,
: : 以及關心交通法規,
: : 比較少在管議會規則。
: :
: : 其實內政部有說明了:
: : https://i.imgur.com/krcHQmR.jpg
: :
: : 這份文件點進去,
: : 第12頁就是理性中立的t12截的圖,
: : 說出席簽到的事實由議會判斷。
: :
: : 然而,
: : 同份文件第11頁說的更白了。
: : https://i.imgur.com/qlaVHZh.jpg
: :
: : 說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
: :
: :
: : 來,再幫議座整理一下:
: : 1. 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
: : 2. 出席簽到的事實由議會判斷。
: : 3. 議會說合法。
: :
: :
: : 所以要不要連議會一起告?
: : 還是要副秘書長回去講?
: 下圖是同一份報告的第14頁,
: https://i.imgur.com/nmQuIYz.png
: 我不知道為什麼同個報告要放這個,
: 可能是要說這個判決很瞎,
: 意圖破壞議會和諧,
: 一切都是議會說了算,
: 法院少在那邊嘰嘰歪歪靠北靠木的,
: 我們回去再講的意思。
: 絕對不是說這個判決有參考性的意思,
: 請各位藍白韓郭昌館粉耗子尾汁蛤。
新聞都沒人貼 好奇怪喔
歡迎依照各位的價值點選需要的網址去看新聞
20分鐘後刪除連結
講幾個關鍵字 "參與議程"
新聞寫得很直接
所以這件事情很簡單啊
淑華姊只要舉證得出 35次 他都有參與議程 他就平安下庄
至於議會認定簽到可以領錢
前dpp議員也是簽到領錢阿 只是後來魚死網破被追查
所以議會發錢看簽到 合不合法 那就上法院講摟 呵
阿 有沒有"參與議程" 就跟李聰祥一樣 被告的時候再去解釋就好了啊
不過淑華要怎麼解釋一點半在dpp中常會 然後接法律諮詢 可以"參加議程"
畢竟大會在兩點開始
我是很好奇拉
如果李聰祥叫做許淑華 是不是某些人就會替他開脫了呢??
至於改變生態?前DPP議員李聰祥就開始了阿
只是吼...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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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5.87 (臺灣)
※ 作者: Chantaljones 2023-04-24 17:00:15
※ 文章代碼(AID): #1aHaKYBI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2326818.A.2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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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
04-24 17:00 Chantaljones
※ 編輯: Chantaljones (114.44.5.87 臺灣), 04/24/2023 17:01:37
※ 編輯: Chantaljones (114.44.5.87 臺灣), 04/24/2023 17:03:00
推 macrose: 搞不好許30多次都壓線在散會前回到議會啊1F 114.37.24.155 台灣 04/24 17:02
→ macrose: 反正都可以凹啦,只要會議時間有到過議場就safe,反之就out3F 114.37.24.155 台灣 04/24 17:04
→ chien319: 這不是參與議程,是代簽問題,別亂舞誤導。5F 27.242.71.203 台灣 04/24 17:04
推 benothing: 不確定。這種案子應該不是被告提證自己出席超過門檻,而是檢舉者要提證許淑華沒有出席超過門口次數。7F 31.161.187.255 荷蘭 04/24 17:05
推 bibi6668: 有無違法先不說 光是觀感問題就差了10F 123.241.147.181 台灣 04/24 17:06
→ benothing: 倒是,坐在裡面然後拍照蒐證其他出席議員,然後沒有理會前面在幹嘛,這算是有「參與議程」嗎?11F 31.161.187.255 荷蘭 04/24 17:06
→ Chantaljones: 其實錄影就有了拉 但可能沒錄到14F 114.44.5.87 台灣 04/24 17:06
→ bibi6668: 許立委一定不會上了15F 123.241.147.181 台灣 04/24 17:06
噓 wawaking1: 好了啦,我就問怎麼跟法院說明啦?藍白仔一起洗去跟法官說現在哪個地檢署再偵辦?16F 1.168.9.151 台灣 04/24 17:07
→ bibi6668: 徐只要選戰一直打這個 很有效19F 123.241.147.181 台灣 04/24 17:07
推 ShangLai: 連結不要刪啦!這樣才能提醒大家不是議會說了算20F 111.83.86.103 台灣 04/24 17:07
→ benothing: 錄到徐巧芯忙著拍照跟滑手機嗎?到時候錄影公開又要靠背什麼隱私權了(攤手22F 31.161.187.255 荷蘭 04/24 17:08
推 ganglia01: 怎麼跟法院說明是華華的事吧,干藍白屁事,還是塔綠斑要為那些被判刑的護航XDDD25F 27.53.248.83 台灣 04/24 17:09
→ tinmar: 徐不戰這個 還是會勝選 戰這個 藍民代也完徐當議員都幾年 選舉才想揭發28F 59.115.172.122 台灣 04/24 17:09
→ Chantaljones: 笑死 李聰祥案例就知道以前就會完還在幻想誰誰也完 Hello???30F 114.44.5.87 台灣 04/24 17:10
推 yesfay: 看了這些過往判例,50肩被起訴判刑機率很高32F 112.78.85.73 台灣 04/24 17:11
推 wawaking1: 笑死,低階藍白仔真的什麼都不懂,沒有犯法是要怎麼跟法官說啦,連程序都不懂也洗一堆垃圾話
要被判刑也要先經檢察官起訴,我就問哪個地檢署在偵辦?我知道低階藍白仔還是看不懂34F 1.168.9.151 台灣 04/24 17:12
→ benothing: 高鼻安都還沒有完,你們還要慢慢排隊40F 31.161.187.255 荷蘭 04/24 17:14
推 t21: 一堆低能綠共又再打臉自己,安安安市長低能綠共不是說是貪污41F 42.72.229.246 台灣 04/24 17:16
→ bluenan: 藍綠白都抓一抓,全台議會也都是國民黨多數,垃圾多掃一點走43F 182.235.6.118 台灣 04/24 17:16
→ tinmar: 許沒被徐舉發前 也沒人知道這事45F 59.115.172.122 台灣 04/24 17:20
噓 wawaking1: 笑死,低階藍白仔在公三小?安安可是偵辦中啊46F 1.168.9.151 台灣 04/24 17:20
→ tinmar: 徐沒搞這事 藍民代自然沒完的機會
但徐搞了這事 藍民代的出席也會被檢視
徐是為選舉搞這事 但沒搞 她還是會贏
她也不是真的在乎 否則過去幾年早舉發48F 59.115.172.122 台灣 04/24 17:21
※ 編輯: Chantaljones (114.44.5.87 臺灣), 04/24/2023 17:27:21
→ wfelix: 蒐證三年說服力才高啊
苦無也嘴過這件事 結果啥證據都沒提
而且照巧芯講的 人在議會大樓就是隨時待命可參與議程 被判刑的這個剛好是全程不在52F 59.120.72.111 台灣 04/24 17:28
推 dahlia7357: 比苦無好多了,證據寫在那邊56F 59.124.115.211 台灣 04/24 17:30
推 solsol: 議會都有錄影啦 雖然調資料麻煩57F 120.229.184.224 中國 04/24 17:31
→ wfelix: 所以凹不掉,也就是簽到後躲回辦公室喝咖啡你還有機會脫罪 但自爆議程過程全程不在場成案的機率自然相對高
被判刑的都是有明確證據 整個議程都不在場當然50肩可以改口說她記錯了
她有回辦公室關心一下轉播確認沒事才走人58F 59.120.72.111 台灣 04/24 17:31
推 cyora: 市議會只說簽到,有說要「參與議程嗎」?64F 36.224.21.36 台灣 04/24 17:50
推 sobiNOva: 但法院說簽到沒到就是詐領
再說一次 所有的詐領100%都有簽到
所以只認簽到是法律常識不足備的人
重點是你簽到後有沒有實際開會
這個根本不用凹 就算議會說這樣可以
去法院一樣判貪汙啦 笑死65F 114.37.107.245 台灣 04/24 18:13
推 encorej77107: 法院誰開的?
直接不起訴 洗新聞就好71F 114.43.5.183 台灣 04/2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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