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ion (G8羊,專噓廢文)
標題 Re: [討論] 堅持沒產權的話NET可以打掉2~4樓吧?
時間 Tue Feb  6 11:17:46 2024


我發覺藍白粉的法律觀念有點奇葩

舉個例子
我去租一台車
叫店家在車上裝了一套BOSE音響
然後我沒付錢就烙跑,直接把車開去還了
請問能說這套音響從此歸租車公司所有嗎?
當然不可能啊

如果是音響,當然就叫店家拆了拿回去就好
但NET這個案子是建築物
正常流程就是先叫你透過協商,協商不成找仲裁
通常仲裁就提一個各打五十大板的方案,有多有少
兩邊不接受仲裁就走法院
但除非有關鍵證據,不然最後法院有很高機率直接拿仲裁方案叫你吞

※ 引述《s7503228 (情報屋)》之銘言:
: 一直有2000萬跑來說NET沒產權 亂蓋 違建
: 雖然當初就已經有建照了 這件事被無視 而且沒產權基隆市府還能把他租給別人??
: 啊既然沒產權 房客退租的時候恢復承租時的模樣很合理吧
: NET把2~4樓打掉應該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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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cion 2024-02-06 1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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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堅持沒產權的話NET可以打掉2~4樓吧?
02-06 11:17 Scion
deann: 回去看物權法吧 動產跟不動產附和的規定
第一個認所有權 法律會先推定是起造人的
當然你起造人不是實際出資人那你就去法院告第二個裝潢的部分也是看看民法815吧
Net如果覺得自己是出資者市府有不當得利
就是依照民法179條跟基隆市政府請求而已
土地所有權人根本沒同意要讓你永久無償使用土地然後你說起造人雖然是市府但出資是你所有權有爭議 不好意思這種內部爭議就是請1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21
tactics2100: 大日都讓NET租用幾年了 還大日沒付錢勒?10F 110.28.81.21 台灣 02/06 11:24
deann: 你去法院告阿 這種情形法院也不會判物權是你的 頂多就是叫市府補償你建物費用
NET想搞什麼 念法律都知道好嗎
那個陳義文律師我也認識啦
蔡宜靜建業的也有接觸過 促參真正當事人
根本不是NET12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24
zixiang: net想當租屋蟑螂 所以謝就是示範以後你帶黑衣人去就對了18F 223.137.3.199 台灣 02/06 11:26
hbj1941: net要搞什麼,是net,的問題,誰他媽的給你權利半夜去翹門接收20F 106.64.112.55 台灣 02/06 11:26
deann: 不就故意想帶輿論逼市府給NET一些好處
換鎖你以為是不給NET用 是怕NET故意不讓
微風用好嗎 笑死
不然NET怎麼不告市府強制罪而是告強盜罪
因為NET是主張"鎖"被搶了22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26
hbj1941: 破壞物品提告強制罪?有問題嗎27F 106.64.112.55 台灣 02/06 11:28
deann: 通常房東強制換鎖的目的是不讓房客繼續使用大多數都是告強制罪好嗎 這都不知道
市府破壞了NET的鎖 那也是告毀損罪阿 笑死 所以表示NET表彰的是鎖的權利不是建物阿鎖被換了 NET就無法擋住微風接管不就這樣別裝死啦 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他們在玩啥啦28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28
hbj1941: 最好把你家衝進去破壞,東西都砸了,去告強制罪看看34F 106.64.112.55 台灣 02/06 11:30
deann: 真當公務員那麼有種喔
所以市府進去砸了 NET的啥東西?
拜託 NET是說告強盜罪耶..不是毀損罪耶36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30
hbj1941: 真的個光明正大,幹嘛半夜去,還不出示任何聲明,你跟我說這叫做合法39F 106.64.112.55 台灣 02/06 11:31
deann: 另外點交的權利本來就是市府對大日41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32
zixiang: 告什麼罪是其次42F 223.137.3.199 台灣 02/06 11:32
deann: 這個建物跟土地是公產不是私產43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33
zixiang: 這個意思是 謝自己是首長 衡量之後覺得違法沒關係 因為小條?44F 223.137.3.199 台灣 02/06 11:33
hbj1941: 笑話,你入室強盜,沒有破壞門鎖進的去,當人白癡開門給你進去?46F 106.64.112.55 台灣 02/06 11:33
deann: 另外NET要說那些設備都是NET的動產
我說了阿 看民法規定動產跟不動產附合
所有權怎麼認定
強盜罪不可能成立啦 不就是一個噱頭48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33
zixiang: 這樣以後大家不用上法院了 看看怎麼辦比較方便52F 223.137.3.199 台灣 02/06 11:34
deann: 你的邏輯就是 如果有個小偷跑進你家
然後進去你家把自己東西裝在你家54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34
zixiang: 他不是小偷跑進你家56F 223.137.3.199 台灣 02/06 11:35
deann: 你要趕走他 拔走他裝的東西 然後小偷說
你沒法院判決前 你不能趕走我 拔我的東西他沒取得後續契約 他已經沒有後續使用權啦不然NET繼續使用東岸停車場建物的權源在哪上面地上層的租約都被微風接手了
難道主張建物所有權的NET可以主張767把那些跟微風租店面的廠商趕走 笑死人
如果覺得招標有問題就按照促參規定的程序57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35
ZhaiMan: 點交的也只有1樓跟地下室 樓上等法院審理65F 180.217.113.99 台灣 02/06 11:38
deann: 提起異議之訴阿 這種案子我也是接過啊
喔 ?所以你說那些其他微風承租的店家是違法66F 220.128.121.214 台灣 02/06 11:38
hbj1941: 任何有爭議的事情,不管是市府,net本來就有維護自己權益的手段,但都要在合法的手段下,而不是單方面用公權力執行,整件事本來就是很簡單的商業糾紛,但這個爛市長偏偏用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方式去處理68F 106.64.112.55 台灣 02/06 11:40
piyobearman: 動產和不動產差異很大74F 1.162.130.9 台灣 02/06 11:40
tactics2100: Net可以提假處分啊 就像交通罰款有爭議 政府也是叫你先繳清再提訴願 才不會管你繳了這個月會不會吃土75F 110.28.81.21 台灣 02/06 11:54
Iraq: 你真的知道民法815條在寫什麼嗎...
而且你忘記討論該部分是否有可能有獨立物權78F 39.15.34.125 台灣 02/0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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