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nzheng (聽巴哈)
標題 Re: [黑特] 蔡宗珍大法官到底在講甚麼?
時間 Fri Jul 12 06:47:16 2024


※ 引述《menesn (迷思)》之銘言:
: 蔡宗珍大法官闡述問題的時間
: 又臭又長
: 跟其他大法官比的簡單扼要比起來
: 實在嘆為觀止
: 她到底在講甚麼南北
: 不愧是蔡英文在2019年提拔的人馬呀
: 在憲法法庭上可以這樣秀下限
: 然後語助詞這麼多
: 我以為大法官應該要口齒清晰才對吧
: 這個。。。婀。。。
: 每講幾句就
: 這個。。。婀。。。
: 再來幾句
: 這個。。。婀。。。

蔡宗珍大法官的問題重點:
1、立法院代表表示這次增修條文不能成為暫時處分的標的,但蔡宗珍認為這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涉及各個憲法機關的權限,319真調會條例雖主要涉及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權限爭議,但釋字585號針對319真調會條例也可以做成暫時處分的標的,只是當時沒有做成暫時處分的必要,所以立法院代表是不是想根本挑戰釋字585號做成暫時處分的基本原則?

2、這次增修條文對於總統、行政院相關部會,一般人民課與義務的規定,是否有「拘束力」,這些規定是否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3、第二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些規定是否已經是涉及其他憲法機關權限行使的憲政爭議?

4、承上,如果已經存在憲政爭議,又存在相關權利或公益遭受波及,那做成暫時處分究竟有無不利益?

5、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1是否有明年2月1日前適用的餘地?第一項是否有建立了總統應至立法院備詢的義務?

6、46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之設立,均應於立法院會期中為之。但行使調查權及文件調閱權之時間不在此限。)是不是沒有拘束力?

7、為何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課與人民配合立法院行使職權的義務?義務違反還可以施以相關制裁,依據為何?

蔡宗珍很明顯的作為大法官還真的有點菜,表達能力不足

1、黃國昌第一個問題就已經回答了,他們沒有認為這次增修條文不能作為暫時處分的標的,而是認為聲請人的沒有提出這次增修條文有滿足符合憲法訴訟法第43條聲請暫時處分的要件。

簡單說就是增修條文當然可以成為暫時處分的標的啊,但是聲請人要提出如何滿足憲訴法第43條的要件,聲請人沒有提出啊

2、第二、三、四題基本上是同一題,蔡宗珍真正想問的是第四題,憑什麼不能做成暫時處分?這代表蔡宗珍已經有心證要做成暫時處分了。

3、蔡宗珍真的理解力很差,第五題她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1第一項是否課予總統備詢的義務?是否在明年2/1有適用新法的餘地?15-1明明是邀請總統至立院做「國情報告」,什麼時候是要總統來「備詢」了?第二項翁曉玲也回答了今年賴清德是不用來做國情報告,要明年2/1才適用。再來15-1條第一項只是將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具體立法,也是「邀請」,又不是「要求」總統「應」至立法院,這哪有課予義務?尤大法官詢問總統不來立法院能幹嘛時,黃國昌就回答不能幹嘛了,可見蔡宗珍不是沒在聽前面的ꘊ^答,就是理解力太差。

4、第七題這個問題黃國昌也回答了,依據就是釋字585,確認立法院的調查權,以及對違反調查義務者的裁罰權,蔡宗珍大法官問這問題讓人懷疑她到底有沒有看過釋字585號?

以下節錄釋字585號
https://i.imgur.com/6p7UbmY.jpe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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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34.33 (臺灣)
※ 作者: chunzheng 2024-07-12 06:47:16
※ 文章代碼(AID): #1ca63t4J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0738039.A.113.html
Yaomini: 零分,蔥才是真理,以上1F 114.136.149.182 台灣 07/12 06:49
wiliyss: 同意,國昌的解釋才對!如果他是大法官的大法官的話。只可惜台灣沒有這個職位.2F 223.136.217.229 台灣 07/12 06:54
eric112: 這些就是綠油油的大法官一點也不客觀公正,根本不配當大法官,可憐哪
這些大法官在那邊亂搞,人民最後的手段就是上街頭4F 42.71.22.125 台灣 07/12 06:55
benothing: 三個人的說法是避重就輕,蔡大法官也說了,這次立法院行為行使法跟其他立法的差別在於,一般立法後,立委無法干預如何詮釋法條的使用,不過本次修法的對象就是給立委使用,所以不能同等看待。就是我自己立法幫自己增加權力啦。翁的說法不等同於所有立院立委都同意。後續黃國昌的所有答辯也都只是重複無法評論假設情況。這都只是修飾性的說法,就連地院法官都不可能採信好嗎...
今天緊急處分辯論準備庭的用意就是要預防這個還沒有成真的毀憲亂政情況。用還沒有發生所以無從說起,相對而言,就是承認目前機制無法避免毀憲亂政情況發生。這個差別連黃國昌都不敢正面回答好嗎,他說什麼?「賴清德不來,我們不能怎樣」不過並沒有回答是否會杯葛人事審查,這可是大法官直球對決要求回答的咧。8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05
ketter: 記得寫考卷27F 114.44.39.238 台灣 07/12 07:10
benothing: 另外大法官問,把人民強制帶到法院的憲法依據,黃國昌只說憲法有說人民到立院參加聽證會。憲法是規定人民有權力或是制度上可以允許,不過黃國昌是擴充解釋,成為人民積極的義務。這個連法學院大二生都聽不下去好嗎,你以為大法官吃的下去?
我講結論啦,不要學黃國昌那套,以為拿磚頭文字丟出來就是個專家。人家有直播在圈粉,你在這裏沒有支持者幫你壯聲勢,這種不堪入目的辯解只會被打臉
什麼理解力差,蔥粉從來沒有思考過怎麼自己的法條理解只能跟中國接軌。28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12
stanley620: 319真調會你還可以具體的說哪裡違憲,現在這個法案到底違憲在那?範圍,行使法中也有規定;法律正當程序,行政罰有救濟程序、刑事罰就一般刑事案件的程序;要監督這個貪腐、黑槍、弊案的政府怎麼難哪麼難,大法官希望我們社會充斥貪腐、黑槍、弊案嗎?42F 180.217.12.241 台灣 07/12 07:17
benothing: 你跟大法官辯論識字的理解能力,黃國昌只敢拿美國德國出來說外行話,事實上他也沒說美國德國跟他的版本差異。你還真的拿個大綱望文生義。這樣子幫人辯護,案主會很慘耶。
呃,前科犯有權力索取偵查中的資料,這樣子就真相大白?洪孟凱都示範要強索營業機密了。傅其崑跟徐巧芯的連連看有辦法客觀辦案?49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18
damen0808: 人民可以到立院參加聽證會變成人民有義務被傳到要到立院聽證,立委突然變超有權力欸58F 1.173.147.53 台灣 07/12 07:20
ketter: 一句話 黃國昌記得交大法官給的作業61F 114.44.39.238 台灣 07/12 07:21
benothing: 找殺人犯跟金融詐欺的還有一輩子靠老母血統沒出過社會的來辦案,這樣子能夠打炸?頭腦還好吧?62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21
damen0808: 要監督腐敗的政府不相信需要經過國家考試的檢查體系,然後要我們無條件相信這群民意甚至黨意當上的所有立委?這不對吧?檢調體系濫用會被懲處,阿這群甚至未來的立委呢?65F 1.173.147.53 台灣 07/12 07:23
benothing: 黃國昌現在還沒睡覺,寫作業中,你要不然幫他寫好了,釋憲大師。70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23
stanley620: 什麼都不知道,例如:沒有可能的行為、動機資料,要好好立法比較困難吧?72F 180.217.12.241 台灣 07/12 07:24
benothing: 我是不太相信陳玉珍有什麼能力辦案啦,你告訴我一下她除了摔角還有幫腔中國,還能幹嘛?74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25
stanley620: 他現在也是立法委員,本來現在就可以立法,妳給他資料去佐證立法,總比盲目立法好吧?也不是一個人就可以通過法案
是沒有要釋憲,大法官才可以釋憲,小小草民能卑微的嘴炮一下法官的行為吧77F 180.217.12.241 台灣 07/12 07:29
benothing: 草民嘴砲大法官看不懂釋字,你說我能怎辦呢(攤手84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36
SphereDavid: 連續噓真的很急,笑死;但這篇也莫名其妙上了熱門。很明顯這次準備庭聲請人律師都是有備而來,藍白就是被將了一軍,但後續怎樣還是很難講啦,難得看到這種跨院的大場面。86F 42.78.66.4 台灣 07/12 07:37
benothing: 你要草民了解一下現在大法官組成的原因吧,還不是國民黨在陳水扁時期毀憲亂政,不同意大法官人選,搞得空缺到後面。有沒有注意到國民黨根本不敢講這些,只敢說是蔡英文提名,沒說為什麼搞成這樣。91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38
baan: 幫推 噓的也沒看585耶97F 223.136.101.75 台灣 07/12 07:39
benothing: 就只是看看一個說大法官看不懂釋字的咖阿,黃國昌需要他幫忙寫作業。
連原po說什麼都沒看還能盲推,難怪開了蔥仔直播就先開始舒服...98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39
zerowingtw: 說賣台的,憑什麼當中華民國大法官
滾去台灣國當你的大法官
下賤畜生民進黨走狗機關102F 111.71.35.154 台灣 07/12 07:40
stanley620: 只是順著國昌回答大法官的話,因為沒有實質的顛覆,分享看法,難道沒有實質的證據而判處份,法官都是怎麼專業的判斷?現在司法是這樣訓練的?直覺是不是法官那天不爽也可以判你有罪?真恐怖105F 180.217.12.241 台灣 07/12 07:44
benothing: 都不怕前科殺人立委判你藐視國會了
你還可以申訴法官,你怎麼申訴立委?對了,不分區不能罷免,然後現在他們要讓實質罷免不可能。111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45
Nfox: 現在小草發現自己比國昌強多了115F 1.200.181.29 台灣 07/12 07:46
blueslippers: 讀冊讀對尻脊骿去116F 114.136.190.85 台灣 07/12 07:48
brucefang: 蔡的意思是要推翻抹滅585號,讓國昌沒有依據117F 118.161.73.59 台灣 07/12 07:50
duringtime: 提升罷免門檻不是拿掉了?扯前科 又扯罷免 但這題不是討論暫時處分? 有偏見就承認 講一堆其他的幹嘛119F 42.73.229.155 台灣 07/12 07:55
benothing: 蔡那是這個意思...585釋字的理解,黃國昌學派算是獨樹一格。見林不見山。122F 150.117.19.77 台灣 07/12 07:57
https://i.imgur.com/W44KzKk.jpeg124F 42.70.32.138 台灣 07/12 07:59
國民黨要硬幹了唷,啾咪125F 42.70.32.138 台灣 07/12 07:59
[圖]
duringtime: 這是連署辦法修嚴跟罷免投票門檻的確沒關係啊,五餅提案也有連署修嚴不是126F 42.73.229.155 台灣 07/12 08:02
benothing: 不要學蔥仔一直轉話題啦,你沒看大法官不吃這套。129F 42.70.32.138 台灣 07/12 08:04
elia0325: 有人崩潰連噓欸131F 27.247.2.197 台灣 07/12 08:14
chanceiam: 青鳥也懂以問答問132F 42.70.237.172 台灣 07/12 08:14
duringtime: 你才一直轉話題吧,連署加嚴 各黨不算有共識? 不然吳餅的提案是什麼?你是大法官? 不然回你關大法官屁事,先承認自己有偏見就好133F 42.73.229.155 台灣 07/12 08:16
KKKKKvs333: 網軍那麼早上班是有比較多鐘點費嗎?比戰國策還急笑死==137F 101.9.189.89 台灣 07/12 08:17
benothing: 問原po,誰找他當辯護律師誰倒楣139F 42.70.32.138 台灣 07/12 08:19
chungj: 噓屁啊 人家都整理重點出來還在跳針140F 1.34.6.143 台灣 07/12 08:19
stanley620: 比較相信被指派的法官的咖,其實理想中喜歡生活的國家應該是中國吧?141F 180.217.12.241 台灣 07/12 08:20
duringtime: 那個噓的可能是個高明的律師 只是早起沒事幹 跑來抬槓143F 42.73.229.155 台灣 07/12 08:21
jack7775kimo: 好氣好氣^_^145F 223.139.9.145 台灣 07/12 08:23
benothing: 各位蔥粉,你們有法律問題多跟原po請教。黃國昌還需要靠它來寫作業咧。146F 42.70.32.138 台灣 07/12 08:30
micotosai: 幫忙結論:立院諸公沒受過司法訓練考試,經濟犯更生人都可以私設公堂辨案148F 110.28.16.237 台灣 07/12 08:39
stanley620: 不喜歡民選制度產生的立委制度,也可以去別的國家啊150F 180.217.12.241 台灣 07/12 08:40
i92219: http://i.imgur.com/aRWq02u.jpg 抓到了沒看法庭還造謠,國昌明明就有問答,這題就那個沒當過法官連博士都不是的尤大法官想要栽贓的題目,還可以預設別人跟你尤垃圾心態一樣無腦杯葛人事喔? 在開庭之前民眾黨才跟院長講好要支持開始審查NCC的提名人152F 175.181.115.41 台灣 07/12 08:49
[圖]
bobby94507: 每個大法官對法律文字的解釋不同 相似的問題本來就可以重複問159F 220.137.75.125 台灣 07/12 08:52
melonlon: 現在在大法官面前這樣講,可是之前在別人的節目黃委員國昌可是說立法院經院會決議,總統就得來,這我們也沒黑他啊!但是說法跟結果怎麼差別這麼大!161F 1.173.63.226 台灣 07/12 09:02
BlowjobFace: 黃狗腸粉165F 27.51.90.183 台灣 07/12 09:07
benothing: 所以我才說,搪塞之詞大法官不可能採信,一般地院法官也會自由心證知道被告講的是真話還是幹話。166F 42.70.32.138 台灣 07/12 09:07
RLH: 噓文上班了169F 42.79.162.133 台灣 07/12 09:20
stanley620: 所以法官只要心證,不用實質證據就可以判斷,心之所向,偏向何方,真是公正不可受公評?170F 180.217.12.241 台灣 07/12 09:23
sd785: 不堪入目的辯解 期待黃國昌寫作業是緣木求
補個噓173F 101.10.4.229 台灣 07/12 09:42
lono: 你寫這麼好 還有人噓? 看來是寫對了176F 180.217.195.247 台灣 07/1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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