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8719 (win8719)
標題 Re: [討論] 陳智菡FB:砍球員頭是我的自由
時間 Tue Nov 26 18:53:38 2024


※ 引述《herboy (herboy)》之銘言:
: 陳智菡FB 回應砍頭了,說是「二創自由」
: https://bit.ly/3ZovvZG
: 我個人覺得 96萬發票開始,大概也沒什麼小草理這個落漆準立委
: 捷運紅線都能講成塞車,你怎麼會期待她對於砍球員頭有歉意?
: 你可以自己比,搞模仿,甚至改成Team 民眾我都覺得還好
: 在那邊砍頭搞接頭運動
: https://i.imgur.com/HKY0Zfu.jpeg
: 這就是我們的準立委
: 跟民眾黨的黑道家族立委一樣等著進立法院
: 二創自由?你有先跟陳傑憲打過招呼要砍他頭嗎?
: 這個黨真的怎樣都要凹,比中天還不如
: https://i.imgur.com/S660cBT.jpeg


法學博士跟黃珊珊沒有教他一下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91-1

第 91-1 條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再台灣二創是要經過原作者同意

也就是這個棒球賽的轉播單位同意才可以

不是你說二創就是無敵了

虧你自己還媒體業出來的我會笑死

二創自由?先叫你家立法委員改了法條再來跟我說二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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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2.45 (臺灣)
※ 作者: win8719 2024-11-26 18:53:38
※ 文章代碼(AID): #1dHQYrh6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2618421.A.AC6.html
zeuswell: 唉,接頭霸王史書華也該跟你學學1F 27.240.160.148 台灣 11/26 18:54
Hohenzollern: 東森電視台記者很討厭她XD2F 111.250.208.138 台灣 11/26 18:54
Berotec: 誰不學 學史書華3F 1.173.179.108 台灣 11/26 18:54
meredith001: 卡提諾又沒教4F 114.137.176.78 台灣 11/26 18:55
KingKingCold: 卡提諾沒有教5F 115.43.20.30 台灣 11/26 18:55
※ 編輯: win8719 (114.44.12.45 臺灣), 11/26/2024 18:56:14
andymi: 好的,藍白過半即將把這條法條刪掉!6F 220.137.66.43 台灣 11/26 18:58
WeGoYuSheng: 卡提諾不是沒教 是鼓勵這樣做7F 223.137.89.127 台灣 11/26 18:58
shiriri: 台灣媒體就一群廢物從業員啊 看看中天8F 219.85.130.15 台灣 11/26 19:00
gogoegg: 史書華上次接頭 結果就是被罵爆9F 101.9.192.70 台灣 11/26 19:00
webster1112: TMD黨員讀書是要黨紀處分的!!!!10F 220.138.50.124 台灣 11/26 19:02
scorpio0920: 史書華接頭一樣被大量台派罵翻11F 49.215.88.38 台灣 11/2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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