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antzu (坂世)
標題 [討論] 「靠失能賺錢」會不會是20年後的話術
時間 Tue Jan  2 02:42:52 2024


金管會這次風聲鶴唳,放消息說要處理實支實損害補償原則來圖利保險公司,讓我不禁覺
得,未來金管會一直用「保戶靠XX賺錢」當標題幫保險公司解套耶!


據我所知,有買到雙實支以上的人,失能或長照應該也是多少加減買吧!未來大家都生老
病,住安養機構一個月5萬,然後跟多家保險公司理賠總額來到一個月10萬或20萬,是不
是又要說保戶靠失能賺錢?然後再一次「損害補償」原則?



那癌症險是不是也要?癌症住院已經適用實支實付了,所以癌症險內容講到的額外多理賠
的住院日額,都不用理賠了對不對?不然到時候又被酸說靠癌症賺錢......


阿不就好加在我沒買多少壽險,壽險的大白話就是棺材本,以後喪事辦完,拿葬儀社跟塔
位的收
據請款對嗎?萬一繼承人多拿,到時會被金管會說靠家裡死人賺錢,敗壞善良風俗,違反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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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98.122 (臺灣)
※ 作者: chuantzu 2024-01-02 02: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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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04134574.A.9E9.html
※ 編輯: chuantzu (101.9.98.122 臺灣), 01/02/2024 02:50:10
sorawang: 損害保險VS定額保險,弄懂了你就不會問這問題1F 01/02 04:04
kevinpowei: 本質不變 定義問題  不然就不會有大法官的人身保險問
我覺得很認同原po 要上綱可以直接到頂沒問題2F 01/02 05:27
zivking: 二樓你要不要先買本保險法教科書看完再來推文?5F 01/02 06:14
euudknrs1: 保險公司現在是當了婊子還想立貞節牌坊嗎?以後賣什麼東西賠錢責任推給保戶就好,這種生意真好賺。公平點,以後保戶只要沒用到的保險,金管會出來喊保險公司不當獲利,需將所繳保費賠償給保戶,這樣才是為民服務啊6F 01/02 08:23
hank0624: 你的疑惑在書本中有答案,不要想太多10F 01/02 08:48
jasonmoon: 不論什麼理由,保險公司已經買的要承擔,未來不想這樣賣不行嗎?11F 01/02 09:11
NASHISMAGIC: 解掉就不用擔心了13F 01/02 09:20
guk: 不要說買的人貪婪。自己沒算好還要怪別人買。很多都是業務教的,請回家檢討自家業務。別檢討保戶14F 01/02 09:20
lawego: 真的是本質不變、定義問題,凡有溢價保險,無限上綱都有檢討的可能,總歸一句,幹嘛賣的時候不檢討,賣這麼久發現賠了才檢討?雖然是一年一約,但是副本理賠就是當初簽訂的條件,如果契約內容可以隨意變動,簽契約意義何在?一年一約可以今年簽的跟明年簽的不一樣,那保證續保不就是幌子嗎?16F 01/02 10:35
zivking: 一年一約誰跟你說不能調整?21F 01/0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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