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unhow (光武劉秀)
標題 [請益] 公務員是否能兼職批改作文
時間 Tue Oct 17 19:20:46 2023


本人是最狹義的公務員,
由於本身得過縣市文學獎,
最近發現有一些私立的補習班在應徵批改作文的老師,
可以在線上批改,不用實際到現場,
於是便引起了極大的興趣。

昨日先跟一位中央的人事學姊請教,
她說只要報備絕對可以,因為他們內部就有人在補習班當名師,
並拿出下列的法規釋例:
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
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本部83 年11 月3 日83 台中法四字第1044291號函略以:「……公務人員利用下班時
間,至高普特考補習班授課,與現行服務法規定,尚無違背……」又教育部85 年10 月

15 日台(85)人(二)字第85076147 號書函復本部略以「補習教育法(現為補習及進修
教育法)規定,補習教育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補習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3 種,短期
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2 類。短期補習教
育旨在增進國民之生活知能,公私立皆可辦理。服務法第14 條之3 並未明定所稱之教學
僅限於學校授課。於補習班授課似尚不得認定其非屬教學活動。」準此,上開條文公布生
效後,公務員凡在補習班授課者,應依規定經服務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有鑑於此,今日去跟服務機關的人事提出申請,
不料服務機關的人事卻以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予以駁回。
且說要有真實現場授課才可申請,批改作文則是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
(公服法15-2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
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
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
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此限。)

還請各位前輩們指點,我到底能否兼職這類批改私立補習班作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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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unhow 2023-10-17 19: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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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公務員是否能兼職批改作文
10-17 19:20 liunhow
Dheroblood: 現領的應該很不錯1F 10/17 19:22
j6ru04jo3: 遇到不省人事,就是往人事總處去問2F 10/17 19:25
tommy134075: 敝單位不醒人事也很多…很多規定都自己隨便講講,通常都是要自己去翻規定,不然就是打去人事總處問3F 10/17 19:31
kunnsei: 絕對可以 我問過人事行政總處
一開始人事行政總處還推給銓敘部 被我噴才給出肯定答覆5F 10/17 19:44
en90508: 可以吧!服務法第15條第4項,這是兼任教學啊!他硬要認定這是反覆實施同種類的業務7F 10/17 20:31
DAEVA: 公務員待遇已經淪落到被八卦魯蛇嘲笑 還限制兼差 沒意思9F 10/17 21:03
jennywalk: 所以 不能當 閱卷老師?10F 10/17 21:46
newsunn: 悲哀...11F 10/17 22:02
majongson: 你都說線上批改了,那誰會知道實際批改的人12F 10/18 08:21
preed: 盡量跟資方爭取領現金最安全13F 10/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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