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ansnap (1234)標題 Re: [閒談] 那些年我遇到的霸凌時間 Sun Nov 24 07:17:01 2024
曾幾何時,或我一直以為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但今天您對別人的事沉默了,
明天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
就會發生在您身上!
所以12月的大遊行,我會參與!
我也認真的在思考走體制內還是體制外!
我現在走的是體制內,
但保訓會那精美的敗訴率,
加上近乎都程序的事項,
另外沒有證據保全的種種程序保障!
根本是國家當惡劣長官的打手!
連機關的答辯就一副你耐我何!
問A答B、連訴訟標的都不回答等!
沒有保訓會當靠山,他們敢這麽蠻幹?
我現在還走體制內,
是僅存一點對保訓會的期待,
雖然現在是風頭浪尖,爆料的好時機!
但我學法律的,我還是相信惡法亦法!
可能等我復審輸了,再爆料為時已晚!
但我到時走過整套體制內的,
可以有完整深刻的論述!
為什麽我對保訓會不是有期待,
因為我在民間任主管前受訓,
第一件事就是教如何避免勞動三權!
發生勞動三權,幾乎可說是您沒救了!
更不用説答辯勞工局的函詢,
只要答錯了,損失商譽加上影響招人,
公司一定開除你,不論你官位多大!
你要知道民間企業要合法開除一位員工多難?
請您拿百大企業來比,我努力一輩子,
絕對夠資格進台積電以上的公司!
所以我
看到機關的答辯書真的傻了!
看到機關的答辯書真的傻了!
看到機關的答辯書真的傻了!
很重要說三遍!
誰給他們這種自信和底氣!
最後,
謝謝大家看到這!
公務員之所以被霸凌,
主要是
1
公務員只有形式的救濟制度,
實體的勝訴率低的可憐!
低於交通訴訟的好幾倍!
這稱得上是合格的救濟機關?
所以另外一面,
任何人包括我有機會,
當然要當土皇帝!
因為沒有實質的救濟制度!
2
公務員訴訟,
面對的有敗訴法院之稱的行政法院,
但勞工走的是普通法院勞工專庭!
以前軍人走軍事審判,所以洪仲秋!
那為什麽不走普通法院專庭?
公務員在訴訟還走上下關係?
那當然造就機關主管當皇帝!
所以
吳先生走的,我很難過!
我學法律的,沒有幫他出聲,
今天也沒人幫我,剛好而已!
這幾天在國外想了很久,
還是走體制內,但我會走完!
就是要有人不斷的衝撞體制,
才能改變這個社會國家!
當初放掉高薪,就時希望能改變台灣!
但如果連我自己都不能改變我自己的命運,
我乾脆去自殺!但之前我要衝撞一次!
我要告訴大家這個制度多麽可笑!
不是長官有什麽後台,是法律就為虎作帳!
最後再説一次,
今天您對別人的事情沉默了,
將來別人對您的事情沉默了!
您不要怨天尤人!
最後,
如果您沒有當公務員或是剛當不久,
離職成本很低,快走不要回頭!
因為法律就是要您當狗!
現在的長官只在做政治清算,
根本沒有要改變這個制度!
只是趕走他不愛的狗,換上他愛的狗!
重點是當狗,還賺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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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70.18 (臺灣)
※ 作者: Scansnap 2024-11-24 07:17:01
※ 文章代碼(AID): #1dGc9lQ4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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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談] 那些年我遇到的霸凌
11-24 07:17 Scansnap
→ Scansnap: 本來想發起公務員me too運動的,但我想我沒有鼓舞人的本事!但我好希望有人能出來!
我至少要釋憲,為什麽勞工走普通法院勞工專庭?釋436可以,公務員不行?我發起不了me too,但我希望能讓公務員訴訟能更容易,更有保障,讓後面的人選擇體制內的訴訟,而不是體制外的爆料或甚至自殺!前黃茂榮大法官曾説人生要活得夠本,我要夠本一次!1F 11/24 07:23
推 shio000: 學習理財,早日每天賺一本就能自由了9F 11/24 07:48
→ Scansnap: 其實自殺的比較有勇氣,我研究法理學的,但惡法亦法,第一次切身處地的去思考!但我很懦弱,我的心證是沒有走完法律程序,我怎麽證明是惡法?更重要的是怎麽讓人相信我!所以今天不是我當主官,否則我也要當皇帝,因為別人怎麽講都沒人信!有權利有救濟,反面解釋,沒有救濟的根本連權利都稱不上!沒有權利的就不是人,那不就是把公務員當狗?那你還想爭?更何況打官司還要上下關係的行政法院?反面來說勞工為何不打行政訴訟?平等權?10F 11/24 08:34
→ lwmyueh: 如果有人願意出來,就有機會讓人響應,有個字號都可以19F 11/24 09:41
推 s92312: 公務員的救濟制度,對請求救濟的人而言,舉證困難、行政程序冗長,成效不清楚,都是問題。22F 11/24 10:26
推 gunkid2516: 1X年前被廖X松霸凌…可惜當年流行逆來順受24F 11/24 10:42
推 starorion: 內部共犯結構已經根深蒂固,跟對人才能鞏固權力核心,未來只能找他方政治勢力去改變25F 11/24 10:44
推 ntnusleep: 你可以一邊行政救濟,一邊向媒體、立委求助不衝突就算惡法亦法,向外求助不違法
讀法律的發現法律保護不了自己,會覺得很悲哀
這個我能體會,法律就是有其界限
所以法律管用時用法律,其他方法管用時用其他方法27F 11/24 10:49
→ Scansnap: 謝謝您!但我現在還沒發覺法律保護不了自己!換句話說我這幾天在國外,體會到所謂窮盡救濟的方法!就是當法律保護不了,只能釋憲!連憲法都保護不了,只能自殺切腹!但要留下抗爭的紀錄!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
所以還在復審階段,還不到定性成這樣的階段!32F 11/24 11:05
推 dran30: 推 有一句話說得很好 今天你不幫人 未來也不能期待別人幫你 目前這個環境如此
能做多久就留多久 不能做就走 這是小弟現在的心態38F 11/24 11:28
→ weijacky5168: 幹嘛自殺切腹,制度面都保護不了時,可以革命,可以公職不服從啊!大腸花時不就有公民不服從?41F 11/24 13:58
→ Scansnap: 沒有黨證,怎麽比?在機關深夜子時十二點,穿全身紅衣紅褲紅內褲紅襪紅鞋切腹,寫上霸凌、為霸凌者辯護、為霸凌者保障、為罷凌者勝訴和霸凌者維權所有人的名字,並寫上會找他/她所有家人索命!這就是我最後的武士精神了!
希望這個國家的法律不要逼我走上絕路43F 11/24 15:29
→ s92312: 保訓會應該要獨立、公正、第三方的維護公務員勞權52F 11/24 19:20
推 weigo: 支持54F 11/24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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