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erdammt (verloren)標題 [問題] 懷疑公司浮報薪資導致我要多繳稅時間 Mon Aug 14 20:06:36 2023
去年在一家很小間的家族企業移民公司擔任行政
平時發薪不會給薪資條 只給看一下就收走
在那裡待十個月
頭一個月是兼職實習只做7,8天
最後一個月是月中離職
投保薪資級距是40-42k(這個我確定,因為公司沒正常會計,所以我自己幫自己投保)
講是講42k,但是扣勞健保跟事病假後大概不到40k
沒有獎金年終等額外酬勞
加班費也沒給過(不過這是另一件事先不管)
前公司幫我出過一個8000塊的專業教育課程
今年看國稅局的去年所得資料
扣掉我其他的收入
只看前公司的薪資收入部分,被報了47萬多
扣掉請事病假和勞健保 實際才拿36萬左右
公司報到47萬是不是有問題?
我還因此要多繳稅(覺得這筆收入不合理還沒繳)
我問國稅局,國稅局員工居然跟我說我還是要先繳稅,才有承辦人可以幫我後續查公司或申
訴?
我手上只有薪轉戶的轉入金額可證明
請問公司可以報什麼成本然後算到我頭上?
他會講一堆話術說可以浮報嗎?
請給我一些自保權益的建議
例如要找公司提供之前的薪資明細來核對
還是直接跟國稅局檢舉?或是有什麼做法?
如果真的很不爽想一併申訴不給加班費部分是另外找勞工局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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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08.201 (臺灣)
※ 作者: verdammt 2023-08-14 20:06:36
※ 文章代碼(AID): #1asXZEPN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92014798.A.657.html
推 O10lOl01O: 薪資條還有收走的喔?一開始就有問題了 不快點逃?1F 08/14 20:26
推 skyyo: 稅真的要先繳2F 08/14 20:44
推 zeat: 勞基法第23條第2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
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
清冊應保存五年。」
此一清冊除了雇主一定要準備,還必須提供給勞工或讓勞工
能自行查詢並保存,理論上每個月你都要能收到清冊或能自
己上雇主建置的資訊系統查詢跟下載。
按此規定,若雇主沒給你清冊,也要提供你查詢及保存的方
式。這個工資清冊沒置備的話,就是2萬起跳。3F 08/14 20:47
推 Supasizeit: 你老闆是不是長得像韓國人
依勞基法第23條請雇主提供11F 08/14 21:36
→ medama: 現在8月14 你還沒繳?13F 08/14 21:45
→ shanlin: 五月報稅就發現了拖到現在還沒處理?14F 08/14 22:04
推 babbyface: 先不管有沒有多報,請快點去繳,不然強制執行要來了15F 08/14 23:56
→ sazabijiang: 薪資單收走之前,你可以拍照。繳稅前,你也可以跟
公司索取扣繳憑單。16F 08/15 00:20
→ dong531: 1.要先繳稅,老闆亂報是你跟老闆間的事,沒繳稅是你跟國家間的事
2.勞健保員工自行負擔的部分要計入所得,不能像你這樣扣掉18F 08/15 08:17
→ legezn: 勞健保本來就有自己要扣除的部分、
42k,扣勞健保跟事假病假都很合理阿、看不懂到底是哪裡有問題.23F 08/15 09:29
推 AISC: 我剛剛幫你按了計算機 我猜他把雇主自負的部分也報去你那邊了吧 然後把錢收走 不然以4萬2計算9個月才37萬8
42000把雇主付的+8100 50100x9+8000+天數誤差 差不多就46萬27F 08/15 11:43
推 cityhunter04: 稅當然要先繳,後面才會退,而且你拖太久了 況且你有超過30%嗎?有超過才有差吧!30F 08/15 13:03
推 t7788921: 有問題還是要先繳,不然大家有覺得有問題不用繳了?32F 08/15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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