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Happy (no)
標題 [請益] 法院確定判決書判的分割股票 券商需配合?
時間 Sat Jan  6 20:16:14 2024


版上臥虎藏龍,也不乏任職於證券公司(券商)的業界資深網友。

請教業界一個情況。

如果某位客戶一家(被繼承人,各繼承人)都在該券商開戶。

當事人(我某位朋友)父母去世,因此身為子女之一的某當事人客戶,因為不贅言的家家
難念的經,另一繼承人的因故不配合。不是沒找過另一繼承人了。

ps.因為曾有人問說「何不就依照券商的固有作業模式,力勸另一位繼承人出面」?
所以我上一段累贅多寫了一些形容詞,解答這類網友的疑惑。

當事人只好起訴打遺產分割官司(被告是另一位繼承人),並獲得法院勝訴判決,還獲得
確定(對方一直不出面,當然也並不上訴)。

當事人持法院判的確定判決書,上面也記載了法官寫明去世者的股票該怎麼分割,其實
也簡單,就是各家股票數皆一律平切,一人一半,當事人也不在意零頭給另一人,想懇請
券商在只有單方繼承人持這份法院記載的公文書的正本(含內容)照做。券商在規定上應
該照做嗎?請教各位大大。


或其實券商沒有照做的「義務」,也就是要看券商的內規,內規沒寫照做,不照做也行嗎
?不配合確定判決書照做,券商並不違法或違金管會的法規?

這裡不是指摘券商,是想先搞懂這方面法規的內容實情,畢竟券商若沒違法,我當然支持
券商的裁量權,叫我朋友另想辦法,或是求助於金管會看看有無方法。

但是,假設若法律根本沒規定券商需照做,券商就沒違法,金管會也不能說什麼的樣子?
只是我不清楚這方面的法律、或行政法規。

因為我朋友遇到這個無奈,無法如券商說的公司內規寫的唯一模式:全體繼承人前來簽署
券商自備的合意分割的文件交給券商後,券商開始分割標的的股票。

他持法院確定判決書前往,但是券商(包含主管前來了解櫃台後,也)婉拒。說她們就是
只接受全體繼承人前來共同辦理,至於判決書固然是判決書,只是券商不予置評。

券商的總公司,在我朋友打電話詢問陳情,也是回覆說尊重分行第一線的做法。

有擔任法官的其他朋友,經我與之聊天後,指出:「這種券商就可以直接辦股票分割的事
項,去法院強制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這份判決,也會被強制執行處駁回不接受聲請。」

我相信券商的實務慣例為真,我也相信法院強制執行處的實務慣例為真。所以我朋友只能
當兩方中間的皮球,被踢來踢去..。我剛剛想到,不如我幫他上來專業的本板求救,有解
法嗎?


甚至假設,「如果萬幸」比如金管會的法規就規定券商其實需配合法院確定判決書嗎?
我和我朋友也也不清楚是否這麼萬幸,完全沒概念。

是可以打電話給金管會。問題是,我在狐疑:若券商不配合判決書並不違法,金管會恐也
沒辦法說什麼,換言之打給金管會也無濟於事..我想試著幫他找解法,才疏學淺的我找不
到。總之,想破頭了,只好冒昧來高手雲集的版上求教各方高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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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61.77 (臺灣)
※ 作者: PTTHappy 2024-01-06 20:16:14
※ 文章代碼(AID): #1bcKIG5R (Stoc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04543376.A.15B.html
peter98: 券商不配合並不違法,但股票肯定是能分的,另打官司就可以。另外你中文要加強,文章很難閱讀。1F 01/06 20:19
lmc66: 敘事不要帶太多主觀描述 文章很難閱讀3F 01/06 20:20
t288850: 雖然知道你在寫什麼,但你的中文表達能力也太差。4F 01/06 20:21
PTTHappy: 能建議另打什麼官司呢?原先就是起訴請求法院判命分割去世父母的股票其與兄第一人一半(就是民法規定的)只是另外那人裝死不出面一起去券商處辦 只好請法院5F 01/06 20:21
SuNiDeBe: 都確定判決了哪還要什麼券商配合不配合?直接強制執行呀看券商配合不配合8F 01/06 20:23
PTTHappy: 判 因為內容很簡單也公平 法官就判了:列表將這股那股皆平分為兩人各得OO股 這份確定判決書 券商不配合10F 01/06 20:24
fakelie: 你自己法官朋友都講ㄌ 不然咧12F 01/06 20:25
PTTHappy: 所以請問看看 我朋友還要加打哪個名目的官司呢?
我的想像中 也是走強制執行 只是我不清楚我法官朋友說的強執處認為這類簡易可行的案件 是否因為浪費行13F 01/06 20:25
peter98: 那個判決又不是判券商要分割,為什麼券商一定要配合16F 01/06 20:27
PTTHappy: 政(啊說錯了 司法)資源 所以會以法界常稱的"無執行17F 01/06 20:27
fakelie: 不清楚 去問清楚 不然咧= =18F 01/06 20:27
pradalove: 中文教育不能等...19F 01/06 20:27
PTTHappy: 實益"予以駁回?他是這麼講 我才疏學淺也難以置評啊~20F 01/06 20:28
peter98: ?要券商配合就要拿判決書去申請執行,券商才會鳥你自己拿判決書去給券商,誰鳥他阿?WHO CARES21F 01/06 20:28
PTTHappy: @peter 請你賜教所以起訴第二次的訴訟名目應該是?23F 01/06 20:29
peter98: 券商怎麼可能會理你....天真24F 01/06 20:29
PTTHappy: 喔 懂了 我原先也這麼想 只是不知當法官的朋友怎會說出我文中說的那些說法 我就是整個被搞得暈頭轉向25F 01/06 20:29
peter98: 不用打啦  去申請執行券商就可以了,券商還不鳥才是27F 01/06 20:29
fakelie: 你484不想花律師諮詢費 跑來這裡問28F 01/06 20:29
peter98: 去打官司29F 01/06 20:29
PTTHappy: 所以只好到版上問 那麼我現在就接受peter大的說法了30F 01/06 20:30
peter98: 另外教你朋友花錢去問律師,這錢也要省?31F 01/06 20:30
fakelie: 你朋友起訴書 484找代書寫 沒請律師?32F 01/06 20:31
saber50116: 民法我不熟QQ,但你有疑問可以去各個區公所或議員服務處,有免費法律諮詢33F 01/06 20:32
PTTHappy: 有請律師 也願意委任原律師強執 只是我朋友還算有些所以這位A朋友跟我聊到此事 我line問問B法官朋友
結果他懷疑說 券商處就可辦 去聲請強執難道不會被駁回?我也是聽了反而觀念混亂起來 但又沒反駁他的學問快想破頭了 所以到板上問 至少從版上大大尋專業學問    B法官朋友在line裡懷疑說(人士補寫清楚些)35F 01/06 20:32
fakelie: 有專門打繼承案ㄉ律師 上網找找 花錢去問 = =41F 01/06 20:37
PTTHappy: 瞭~我會跟我A朋友說 抱歉我雞婆打擾各位了(鞠躬)42F 01/06 20:38
wumike: 法院都判決分割方式了(判決要確定),券商就是照做,這時候券商要求會同要求,應該是要請券商拿法規出來,他憑哪條規定比法院大吧43F 01/06 20:48
DuskStan: 你打出來的字,
可以先念看看通順度嗎?46F 01/06 20:51
ivest: 版大回文的中文也是很難懂48F 01/06 21:18
feng77: 不會把股票直接市價出清一人一半就好,簡單很多49F 01/06 21:34
F93935: 花錢請律師啦50F 01/06 21:36
koukai2: 花錢請律師啦51F 01/06 21:37
BHooo: 法院判決確定 券商不願履行 先寄存證信函 依然不履行 就執行券商然後郄I權啊  花錢找律師總比上來問
告侵權52F 01/06 21:44
lescholar: 我覺得無法強制執行
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度抗字第 1491 號民事裁定
雖然這個跟你的又不太一樣 上面裁定不是集保股票
不然就是像你法官朋友講的 執行處會覺得這個不用法院強制執行就可以做的事 聲請強制執行要駁回
不過你也可以拿被券商拒絕的證明去執行處試試看啦不然就金管會投訴看看56F 01/06 21:50
sansardo: 執行無實益常見的是執行成本>執行成果,感覺跟你的文章敘述內容無關?事實是否有缺? 但總結來說,或許直接問券商他們要看到什麼文件才能分割,才是最快的。63F 01/06 21:55
hushiang: 講話好好講,不要( )來( )去67F 01/06 22:15
誠懇接受,剛剛修改原文刪了很多括弧,希望通順些。
PTTHappy: 券商說要看到"全體繼承人前來在券商的各繼承人皆同意(簽章/身分證)的券商自身的既定文件"才行68F 01/06 22:30
leptoneta: 公文來了券商當然會照做 吃飽撐著才會唱反調70F 01/06 22:32
PTTHappy: 這個我有幫忙問了券商 法院確定判決書 券商不理睬除非 我觀念裡 法院給的"強制"執行的文件有"強制"力也就是 強執處發函給(對象是)券商 這我當然能理解~~只是 我上述原本的觀念 被我B法官朋友一戳(加上lesc網友的分析)我也茫然了..所以我才冒昧來本專業版問71F 01/06 22:32
leptoneta: 券商又不是訴訟當事人 當然對他沒用
要法院下命令 券商就會照做76F 01/06 22:36
PTTHappy: 該券商在沒被(比如"強制"執行命令)逼到牆角前 僅憑法院判決書(如網友稱 判的對象又不是券商)這個明晃晃不是我朋友瞎編的公文書正本含內容的事實 該券商能不配合就不配合(依人性易理解 變更舊習就是彆扭)我既有觀念確實如lep大所言 我也這麼想~只是 被B友潑了冷水 我也只能ㄜ...不知怎麼回應B友..腦筋打結~請各位大大參考les大 21:52那2行說的萬一的悲摧情況78F 01/06 22:38
※ 編輯: PTTHappy (101.136.247.143 臺灣), 01/06/2024 23:03:44
oneIneed: 就是持判決書去聲請強制執行85F 01/06 23:13
jo850346: https://bit.ly/3TMLRsr86F 01/06 23:22
wumike: 遺產分割是形成之訴,理論上法院判決確定後即生效力,相關機關即應依判決登記,例如離婚訴訟,本來離婚登記也是要雙方到戶政登記,但是法院判決離婚確定,只要一方持法院判決,戶政即依判決登記。本案明顯是券商堅持依照沒判決的情況的無法律依據要求。會被法院拒絕強制執行,也是因為形成之訴判決就生效了,根本無須執行。87F 01/06 23:31
十分、十分、十分感謝Wumike大!您的講解非常清晰。我聽得懂~~
wumike: 所以只要問券商請他拿要求的法律依據,拿不出來,他94F 01/06 23:32

基於補充「案情」,向wumike大與諸位大大報告:

券商可不管法律依據,那個分行女主管就是反覆鬼打牆:「只接受全體繼承人一同辦理。
」您問的當然是個角度(請券商拿出法律依據,問題是,兵對於秀才的提問,您可以想像
:繼續鬼打牆,用同一句反覆循環個十次、二十次。她根本已經活在自我不懂裝懂但還不
想跟你研討,反正她堅信就是正確,懶得跟你對話的自我世界,自我防衛得嚴嚴實實,根
本沒在管你講出多有道理的反問角度--

然後打電話給總行人員也一樣,不見棺材--金管會--不掉淚,所以我當初有陪我朋友去分
行走一趟--他其實跑了不只一趟,每次都被打發--的心累歷程:不是沒試著溝通,她根本
懶得理你這個小客戶,為了你改變她任職20年來根深蒂固的認知,也懶得理你問的任何法
理)。
wumike: 就是違法,當場直接打給金管會95F 01/06 23:32

是的。再次萬分感謝wumike大。我原先就想這麼做,但是自信心不足,覺得打了也白打。
感謝您經由清晰的講解,讓我大幅提高自信心:我建議我朋友若打給金管會是有效果的。
wumike: 如果券商還是拒絕,那就發存證確定你有請求的日期,然後著名你本來要處分的,因為券商違法拒絕過戶害你不能處分,未來的跌價損失要券商負責!未來漲你賺,未來跌要券商賠你
不然就是不要找券商,直接找集保辦,因為股票實際是在集保公司保管96F 01/06 23:42

感謝wumike大。因為這算預備案。因為我有點杯弓蛇影金管會公務員如果不是那麼積極將
怎麼辦,那麼至少,至少我還有第二條有效的方向告知我朋友進行。感謝wumike大。
因為您指點的方向,我和我朋友當初固然不知道(然後就默默被券商分行女主管鬼打牆打
發走)。
p122607: 中文爛到爆炸102F 01/07 00:44
dot0911: 這中文103F 01/07 00:44
同意。我願意虛心反省。
PTTHappy: 十分 十分 十分感謝wumike大!!!同時我反省我中文爛~104F 01/07 00:53
※ 編輯: PTTHappy (101.136.247.143 臺灣), 01/07/2024 01:14:59
tirple: 券商對這沒啥影響力吧 直接拿去集保辦比較合理105F 01/07 01:36
PTTHappy: 請問tirple大 因為我們沒辦過 我和朋友第一步先打電話問集保 提供相關資訊 求得答案 然後攜帶判決書等等前往集保公司: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1樓辦嗎以及-我們慚愧沒經驗-請問:可在集保公司一處畢其功於一役 不須各各跑被繼承人名下10餘家股票公司辦囉?請海涵問這種幼稚問題..懇請大大們簡答Y/N即可~感恩106F 01/07 01:46
peter98: 不同意w大  拿離婚案子比這種遺產券商  錯太離譜
券商可以照判決做~但不做的話不能說他違法
違法 =\= 正確  我沒說券商不做是正確的
但要說券商不做是違法  我只能說還差得遠
沒違法 =\= 正確112F 01/07 04:57
PTTHappy: 感謝peter大的補充~117F 01/07 07:51
blue1204: 依法行政,但建議直接找集保,沒用就找金管會
但你可要先確定另一方繼承人有無集保戶,方便執行118F 01/07 07:59
benson502: 你就是你朋友,清楚成這樣XD120F 01/07 08:05
drpepperfish: 朋友是過來人,建議照協議動產部份分割就好不要想太多。沒有立生前遺囑就是均分。121F 01/07 08:58
PTTHappy: @blue 這還真不知另方有無集保戶 他兄弟拒聯繫告知~不知集保所的內規上允許單方持相關公文書即予辦理嗎@drp 朋友當然依民法均分 是他兄弟硬撐不出面才卡住所以以訴訟處理 法官當然以依民法來均分 至少有結果123F 01/07 09:00
lusifa2007: 不配合你就強制執行 法院會發執行命令給券商127F 01/07 09:07
PTTHappy: 若靠"合意" 不論過N年 其偏執兄弟樂卡我朋友N年也爽128F 01/07 09:07
lusifa2007: 現在的法官又不碰執行你要問負責執行的司法事務官129F 01/07 09:10
PTTHappy: 感謝lusi大的指點~130F 01/07 09:13
※ 編輯: PTTHappy (101.136.219.79 臺灣), 01/07/2024 09:35:51
swgun: 你中文寫得真的讓人看不懂
當事人持判決書正本為何是跑去券商不是跑去集保中心執行
券商的內規怎麼可能推翻法院判決呢 連公務機關要協同辦理登記都可能被法院打槍了
你法官朋友講的不是什麼實務慣例 就是形成之訴無須執行而已
說到底就劵商沒人敢負責 金管會一通電話馬上解決131F 01/07 09:55
PTTHappy: 我這方面的觀念原本很殘缺~虛心接受樓上的指點~
若依你10:03的建言 可否不在集保(台北市)而在券商分行(台南市)先經由聯繫金管會協助行政指導券商配合?這樣當事人不必從台南市跑去台北市辦?(當然 若非跑139F 01/07 10:27
Littlechozy: 參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24條,以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有價證券轉143F 01/07 10:31
PTTHappy: 台北市不可 也是會跑幾趟 只是想說在台南就近方便)145F 01/07 10:31
Littlechozy: 讓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第6條,應該備妥文件找券商可以先向集保中心詢問細節,再拿集保的回應去券商146F 01/07 10:31
PTTHappy: 感謝Litt大的指點~148F 01/07 10:33
Littlechozy: 但是遺產分割判決也沒辦法對券商執行沒錯,券商不辦的話是找股票發行公司的股務辦變更股東名簿,要打官司可能也是向股票發行公司提告,這點建議再問律師149F 01/07 10:35
cyora: 先找券商,券商刁難,問金管會152F 01/07 19:41
lanlove0102: 有正式的判決 券商沒有不配合的道理153F 01/0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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