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dbeansyrup (紅豆湯)
標題 Re: 乙方跳甲方被威脅會控告
時間 Sat Jan 11 08:58:32 2025


你先問他

他認定的 競業禁止
限制的地區跟產業類別有哪些 公司是哪幾間

然後問他為什麼這個範圍合理

然後你被限制的時候
他怎麼打算補償你

問他你掌握了哪些營業機密導致要敬業禁止

他講不出來的話

就換你笑他惹
UCCU+安妮雅臉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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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138 (臺灣)
※ 作者: redbeansyrup 2025-01-11 08:58:32
※ 文章代碼(AID): #1dWS8wui (Tech_Job)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736557114.A.E2C.html
hortl233: 也沒那麼麻煩,說你不同意競業條款就好。入職後再要求的,可以不答應告上法院也是公司輸1F 223.138.75.87 台灣 01/11 09:09
GIDL: 就我看過簽過的版本,那些問題在競業禁止同意書跟發動時的存證信函上都有記載…4F 1.169.195.157 台灣 01/11 09:22

另一點,雙方就算簽字了
約定的範圍如果讓法院覺得不合理
也還是契約無效
hortl233: 公司要告這個,一定會有明確證據
比如在該條旁邊獨立簽名,或額外
一張聲明書。還沒看過跟雇用契約
混再一起同捆包一起簽的7F 223.138.75.87 台灣 01/11 09:24
※ 編輯: redbeansyrup (42.70.4.138 臺灣), 01/11/2025 09:44:54
john11894324: 競業禁止光是禁止公司與補償就不容易成立
除非有明顯競爭對手,補否則台廠不可能花這個錢11F 42.73.207.177 台灣 01/11 09:55
lusifa2007: 臺灣代工廠老闆沒那麼聰明啦 僱用契約裡面搞不好根本沒有競業條款
就只是老闆一拍腦袋的智障想法15F 114.42.223.217 台灣 01/11 10:55
h27045368: 競業要加錢啦18F 114.136.235.124 台灣 01/11 11:19
peter98: 沒有人鳥GIDL講的那些19F 76.116.29.103 美國 01/11 11:33
DrTech: 禁業條款,從來就沒規定必須強制簽。如果真的鬧翻,不簽就好。公司不給離職證明,直接向1995告發
競業20F 42.72.254.133 台灣 01/11 11:48
gn01216674: 簽不簽不是重點?重點是內容合理與否。
很多科技業員工入職都有簽吧24F 42.73.245.110 台灣 01/11 11:52
DrTech: 有些是入職簽,有些是離職再簽。有些事入職離職都簽。我都遇過。
給錢的我也簽過,不過後來給的錢不合理,我不配合每月回報,他們也不配合給錢就結束了。
但競業真的沒有必須強制簽。且公司沒明確寫明限制範圍,根本很難有效27F 42.72.254.133 台灣 01/11 11:58
ScottBrooks: ???:業界很小我會讓你混不下去35F 106.153.184.250 日本 01/11 12:25
VL1003: 這篇是對的,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就有直接寫在 7-2 和 7-3 條阿,要完全符合才能發動這條款,難度很高。https://i.imgur.com/jmdfKLk.png36F 61.230.148.249 台灣 01/11 12:47
[圖]
kevinmeng2: 可能有人不懂
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40F 180.217.248.142 台灣 01/11 12:59
b122771: 很多主管都誤會自己的公司太有價值其實只是屁屁屁
根本一毛不值
蹲在公司長年學會的技能只有恐嚇
與威脅
你們家公司會做的東西,沒有你
別家也做得出來
哪有甚麼競業價值?
頂多..那些法務要彰顯一下存在價值抓幾個跳槽的起訴看看
讓老闆知道,法務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並且 警惕一下在職員工
浪費幾年的跑法院時間之後~
還不是 無效不起訴處分
法務:老闆,你看 我有在工作喔
也不檢討一下~ 公司留不住人的原因1.錢給的不夠
2.心受委屈了
這種案例多了~  人家也知道沒事
也懶得跟你演42F 180.217.22.42 台灣 01/11 13:06
ilovenets: 好的 非常感謝 下次他再打來我一定錄音62F 118.163.91.121 台灣 01/11 13:40
hortl233: 公司如果真的這麼無聊告你,拜託上PTT公告哪家極品,我免費幫你宣傳64F 42.72.13.71 台灣 01/11 13:45
henrk: 競業條款成立條件之一就是補償金,臺灣會要求簽的多,但會給補償的九牛一毛66F 114.36.7.80 台灣 01/11 15:57
mathrew: 一看就是嚇你的啦,台灣是有多少間公司要求簽競業,想太多,更何況是沒掌握核心的,更不可能
競業這東西,也不是公司說了算
乙跳甲,算哪門子的競業? 笑死69F 36.230.15.28 台灣 01/11 16:53
kevingo0215: 老主管要你繼續賣命,慢慢換掉你74F 114.42.48.197 台灣 01/11 17:28
wulouise: 我遇過直接列出公司名稱然後離職給你本薪X%的,這種算吧75F 223.137.41.201 台灣 01/11 20:36
hortl233: 算77F 111.243.159.188 台灣 01/11 20:47
VSshow: wwww
存證信函就只是留言而已,沒用的一張紙78F 223.140.243.28 台灣 01/1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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