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ovorr (靜靜的)
標題 [問題] 告人妨害名譽,對方會知道我戶籍地嗎
時間 Mon Jun 12 19:21:18 2023


請問大家有告人經驗嗎?(不是國外公司,不是臉書,ptt)
是在手機國內APP聊天軟體(實名制),才能加入會員
不是臉書,不是臉書,不是臉書.
不是臉書
不是臉書
對方在公開國內平台,指名道姓,罵我人渣~去死~全家死光光 等字眼,還說就算告了
,他也不會出庭,叫我要告快去

覺得受不了,一直妨害名譽"不想浪費司法資源,但有些人真的是欠人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6bGcMADJT4&t=24s
這有律師說,臉書也可告,絕對查的出來
不是在FB或PTT,是在國內平台,絕對告的成,因為對方真的留的太過份,,毀損他我個人名譽
之事,也完整備份了,但還是想問幾個問題

如果在偵查庭或檢查官那,被告會知道我的電話或住址嗎?因為很怕倒最後來我家恐嚇之類
,我查了一下,有些人說一定會知道我們雙方的"住址"...姓名我是知道一定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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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94.243 (臺灣)
※ 作者: vovorr 2023-06-12 19:21:18
※ 文章代碼(AID): #1aXl-mzI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86568880.A.F52.html
Agneta: 會啊1F 180.217.148.94 台灣 06/12 19:22
kbt2720: 臉書我告過,告不成
警察就算接受你報案,他也會說伺服器在國外,他們沒有權力調
而且對方可以不承認是他留的言,他可以說可能是他的家人開他電腦使用的時候留的言
結論就是真的很難告2F 123.193.214.32 台灣 06/12 19:22
不是臉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6bGcMADJT4&t=24s
這有律師說,臉書也可告,絕對查的出來
※ 編輯: vovorr (180.217.194.243 臺灣), 06/12/2023 19:29:55
nevil7851: 被告會有告訴人的資料 對方律師閱卷的時候所有案件內容筆錄個人資料都可以看到
結論是要告就不要在意被知道資料這件事 會在意就不要告 如果告人被尋仇以合法的立場就是衍生另一件案件再告他一次這樣而已9F 49.217.45.248 台灣 06/12 19:32
Aquariusland: 會啊 誰知道你是不是亂告16F 49.216.161.229 台灣 06/12 19:36
kbt2720: 我真的告過了,警察會寫信回覆你:臉書的資料在國外,他們沒有權力調17F 123.193.214.32 台灣 06/12 19:43
DollyPig: 看來你連律師都沒諮詢過19F 101.9.199.219 台灣 06/12 19:43
不是臉書
kbt2720: 就算你真的告,警察也幫你抓到人,只要對方是第一次犯罪,很可能緩刑…
而你浪費做筆錄跟跑法院的代價並不小於被告20F 123.193.214.32 台灣 06/12 19:44
Dcwei: 敢亂告就別怕你是誰呀
別怕人知道24F 180.217.71.11 台灣 06/12 19:45
kbt2720: 這不是亂不亂告的問題26F 123.193.214.32 台灣 06/12 19:45
cashko: 有些言論告也不代表能起訴,起訴也不代表能勝訴喔27F 36.227.24.21 台灣 06/12 19:54
mapxu664: 臉書的除非你已經有對方個資不然沒辦法29F 49.216.89.193 台灣 06/12 20:05
不是臉書,不是臉書,不是臉書.
sdamel: 臉書一定告的成,名人們都示範過了30F 114.35.108.233 台灣 06/12 20:53
iLeyaSin365: 警察要調什麼 刑事法不是可以自訴嗎為什麼要讓行政體系的警察判斷你有沒有訴權呢31F 111.82.28.213 台灣 06/12 21:00
kbt2720: 警察要先幫你把嫌犯抓到啊,不然法院傳喚誰34F 123.193.214.32 台灣 06/12 21:11
mark751019: 我朋友告過,雙方聯絡方式都保密36F 150.116.137.119 台灣 06/12 21:12
kbt2720: 問題就是臉書不會因為罵個人隨便提供ip37F 123.193.214.32 台灣 06/12 21:12
不是臉書,不是臉書,不是臉書.
kbt2720:38F 123.193.214.32 台灣 06/12 21:12
JamesChan51: 會,判決書上會有39F 27.242.1.137 台灣 06/12 21:13
如果對方想和解呢,需要留地址嗎
※ 編輯: vovorr (180.217.194.243 臺灣), 06/12/2023 21:23:37
ohohamy: 吃飽太閒40F 36.228.237.138 台灣 06/12 21:50
qa883399: 看得到41F 101.12.41.22 台灣 06/12 21:50
attack0214: 不是臉書是什麼啊42F 114.136.117.140 台灣 06/12 22:19
JamesChan51: 就算和解也是有不起訴書,上面一樣會秀原告和被告的姓名、電話、身份證字號、地址。不過既然要告就別想太多,對方如果敢因此找麻煩就報警啊,找一次麻煩就告一次,讓對方去警局筆錄做個夠,不過說白了又不是殺人父母,很少會去對方家找麻煩。不要想太多43F 27.242.1.137 台灣 06/12 22:22
way3125way: FB和IG都是外商 他們不可能因為你這種
	
  103.152.150.4

06/12 22:29
不是臉書,不是臉書,不是臉書.
way3125way: 小案子提供IP的 畢竟這種就是小案子而也又有個資問題 台灣明明也有通保法國內業者卻輕易提供IP給警方也是很可笑51F 103.152.150.4 台灣 06/12 22:29
chrisliu0258: 原來會秀個資54F 223.136.145.65 台灣 06/12 22:31
Sugimoto5566: 會  哈哈哈哈哈55F 49.217.70.61 台灣 06/12 23:02
vicky935945: 4不4最近臉書上在吵架的蘇媽媽?56F 125.229.182.12 台灣 06/12 23:14
這什麼
※ 編輯: vovorr (180.217.194.243 臺灣), 06/12/2023 23:32:51
pttmybrother: 去問律師啊57F 123.51.150.4 台灣 06/12 23:39
z97801256: 認同樓上k大,對方打死不承認是自己的發言你會告不成58F 1.200.146.1 台灣 06/13 00:22
h07880201: 公所或者民代一堆免費法律諮詢去了解60F 111.83.16.120 台灣 06/13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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