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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揪小女友幫「嘴部運動」 還真槍實彈8次!男大生輕判理由曝
新聞內容:桃園宋姓男大生2022年暑假期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1歲女童小萱(化名),
2人進而交往,但他竟無法控制性慾,某日凌晨在某國小圍牆外,未違反意願,讓小萱幫
他口交1次,後來在小萱住處,分別有3日,各發生性行為3次、3次、2次,共8次。一審判
決應執行徒刑4年4月。宋男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法官認,宋男多次與未滿14歲的小萱發生性行為,但宋男當時與小萱男女朋友
,2人是兩情相悦,男女情愛合意發生性行為,宋男並非隨機與未滿14歲幼女為性交犯行
的慣犯。
而且行為過程中,也未對小萱施以暴力或造成受傷,宋男所為與一般以暴力方式實行性侵
犯罪的行為人尚屬有別,又宋男並無前科紀錄,素行尚稱良好,宋男在法院審理時均坦認
犯行。
法官考量,宋男犯案時為20歲,與小萱相差近9歲,宋男上訴後與小萱及其母親達成和解
,已賠償20萬元彌補損害,小萱母親表示她們願意給宋男從輕量刑的機會。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一審原判決部分撤銷。宋男依犯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
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參年內
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
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暨接受20小時之法治教育。
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09000966-260402
心得:
貌似統神說得對啊,賠錢就好了,重點是不要硬上!
各位女孩兒與夾女孩怎麼看呢?
11歲就發育完了嗎?
這世界很嗨啊......
https://i.imgur.com/osWxh5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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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64.250 (臺灣)
※ 作者: restinpeace 2024-04-10 0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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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stinpeace (39.15.64.250 臺灣), 04/10/2024 01:06:56
※ 編輯: restinpeace (39.15.64.250 臺灣), 04/10/2024 01:07:34
推 tddt: 比統神強了,羨慕1F 36.231.68.75 台灣 04/10 02:31
推 chunglee: 果然統神說的對,賠錢就好,這老木還真會用女兒賺錢呢2F 116.241.208.34 台灣 04/10 05:58
推 chigo520: 本來就賠錢就好 那些立委是不是該去修法?4F 101.10.59.230 台灣 04/10 07:18
推 Nemophila: 瘟腥6F 59.126.91.141 台灣 04/10 07:44
推 VoV: 有錢能使鬼推磨7F 38.121.43.239 美國 04/1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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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VizZ: 真愛也不行9F 114.136.242.58 台灣 04/1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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