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pstan (stan)
標題 [討論] 猜林秉聖事件最後結果
時間 Mon Sep 11 12:21:52 2023


以下全部純屬臆測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1.原本打算去攻城獅 簽了草約
2.台新接觸後 更想去台新
3.台新了解後 跟秉聖說 這件事台新可以解決
4.秉聖拒絕喵喵
5.喵喵硬是官宣 逼其就範
6.秉聖道歉簽兩份約 但還是覺得台新法務能幫他處理好
7.放心練球 放心在台新 沒在怕了
8.喵喵涼了 一定不可能拿到秉聖外 也不一定能拿回全額的違約金
9.雙方進入司法攻防 時間一久 不了了之
10.由於所屬不同聯盟 之後各自為政 但也傷了和氣
11.也許雙方出現和事佬 最後台新會賠償一些違約金 喵喵會撤告 最後雙方和解握手言和

12.最後台籃還是那個話題十足台籃 話題性遠超過實力的台籃 不會因為秉聖事件有所改



相信秉聖也為自己不成熟的行為付出代價
這麼多人給他噓 就知道了

現在就看秉聖簽給喵喵的那份草約
全部內容到底何時公布

現在雙方都不公布 都在私底下角力
但相信台新有很高的把握
不然不會這樣大動作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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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193.172 (臺灣)
※ 作者: popstan 2023-09-11 12:21:52
※ 文章代碼(AID): #1a_fNY6z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94406114.A.1BD.html
A00610lol: #我相信
各有各的考量1F 09/11 12:24
liafree: 上法院就更不可能公佈了3F 09/11 12:25
dgq75148: 記者會有說始末了 不用自己臆測4F 09/11 12:27
wish8042: 就是喵喵被法院認證為不被愛的第三者而已
然後簽雙約的猴子在球迷眼裡臭掉罷了5F 09/11 12:31
bonba: 法律雙方的 但感覺工程師較不利7F 09/11 12:31
yeeki: 給你超過100分!8F 09/11 12:32
AriesC: 從第三點開始 你就講錯了9F 09/11 12:39
tnfsh01008: 台新如願簽到大聖,但球員跟球團被臭爛就是最好的結10F 09/11 12:42
lin1204: T1熱身賽我覺得台新的噓聲會大過加油聲12F 09/11 12:43
h311013: 這個找台籃公道伯解釋,小胡出來開直播13F 09/11 12:46
JF88269521: 這位球員應該很強,讓兩球團搶成這樣14F 09/11 12:49
ai770116: 喵喵有什麼動機官宣逼林就範?15F 09/11 12:50
owancato: 一邊照慣例簽球員,另一邊不甩慣例,把這種事情搬到檯面上真的很好笑16F 09/11 12:50
ai770116: 喵喵已經把錢匯到林的戶頭了嗎?
如果喵喵還沒把錢匯出去,那有什麼損失,幹嘛官宣逼他就範18F 09/11 12:51
black205: 你簽合約後還可以說還沒出錢沒損失?沒出社會過?21F 09/11 12:55
ai770116: 9月1號合約才生效,喵喵8月就官宣22F 09/11 12:57
dreamkd: 林秉聖被噓他根本不care吧23F 09/11 12:59
ai770116: 錢還沒出去,私下協商一個雙方同意的方式銷毀合約,都比官宣就範來得更簡單吧
如果真的這麼喜歡,那就加價讓林加入啊24F 09/11 13:03
black205: 你一個價碼訂了簽約後 在那拗還可以更高還是更低
都只是搞笑而已27F 09/11 13:05
ai770116: 但我是球團我不會這麼做,不是價碼值不值得的問題,是這個人的誠信根本有問題,不會想要收留這個人29F 09/11 13:05
black205: 恩恩 記得幫聖聖多賠一點喔粉粉31F 09/11 13:06
ai770116: 我想對球團而言,收留一個球員不只是球技問題,職業球隊的團體生活,必須建立在基本的誠信上
我不是秉聖粉啊,我不是都說這個人誠信有問題
當然, 如果喵喵是想高調這件事,藉機教育林秉聖要有誠信,那又是另一回事
因為如果我是球團,我會認為沒有實質損失就算了,私下喬一喬比較省事,這個人沒誠信是他的事32F 09/11 13:09
mvpea: 前兩點沒錯,三點以後真的不好說39F 09/11 13:32
RoyLuo: 搞大好啊,這樣才能讓籃協還有其他球員、球隊意識到這種情況的嚴重性,不然這種事只會一再發生40F 09/11 14:07
meigg: ???簽完約的反悔 不就代表球隊的休賽季計畫被影響了嗎?這筆預算原本可以做其他事 不是說還沒付錢就沒損失吧==42F 09/11 17:28
straggler7: 法院只看和約是否有效45F 09/1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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