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標題 [新聞] 車牌「有點翹」 監理站檢驗通過、警卻攔時間 Mon Apr 25 10:13:23 2022
1.媒體來源:LTN
2.記者署名:王榮祥
3.完整新聞標題:
車牌「有點翹」 監理站檢驗通過、警卻攔檢開罰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VQXlBGP
林于凱分享一件驗車過關、卻遭員警攔查開單的案例,感慨對於開單理由與申訴結果無法
信服。(記者王榮祥翻攝)
https://imgur.com/du5dvgU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一進口機車因車牌「有點翹」被警察攔檢,以「不依指定位置
懸掛」開罰5400元並吊銷牌照!但監理站早驗車過關,機車還曾被拍照舉發,車牌應夠清
晰,警察仍堅持開單,高市議員林于凱了解陳情案後坦言,無法信服。
林于凱指出,這件陳情案讓他耿耿於懷、卻苦無對策,他看過畫面,也聽了秘錄器對話內
容,車主當場向員警表示,如果真認定「不依指定位置懸掛」,絕對願意改善,但沒有用
,現場還是被要求在紅單簽名,員警表示:「有意見就去申訴」。
結果申訴無效、行政訴訟一、二審都被駁回,車主在一審駁回後向他陳情,他請交通大隊
、交通局溝通,說明車主機車在監理站驗車是通過的,被開紅單後再度請教監理站意見,
站方同樣表示:看起來沒違反規定。
另一方面,道交條例第12條中,「不依指定位置懸掛」的解釋為「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
之明顯適當位置」,什麼是明顯適當呢?就是「清晰可見」。
而這台機車曾被拍照舉發且寄到家中,證明車牌可辨識車牌號碼的,不然怎麼舉發?但是
從申訴結果,並沒採納這說法。
一審法官參照交通局提出答辯、交通局則是採用現場員警認定,認定車牌「不依指定位置
懸掛」,二審再議,法官同樣採信一審判決依據,駁回上訴。
林于凱指出,5400元不是小數目,且該車牌被吊銷、不能再用,車主透露這是一位好友送
的車牌號碼,有重要意義,但二審駁回後,不曉得該怎麼辦。
他表示,判決讓人覺得無言處,是第一線執法人員的裁量,成了後續申訴跟行政訴訟的判
斷依據,當事人甚至連被傳喚說明也沒有。
林于凱說,對故意遮蔽、塗抹車牌、或使用其他工具使車牌號碼不能辨識,造成犯罪疑慮
,他可以接受;但對於沒任何主動遮蔽意圖,僅因國外出廠時的車牌就如此,監理站也驗
車通過的情況下,僅依員警主觀認定開單,而要車主不服自行申訴的方式,他無法信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2p97djb4
車牌「有點翹」 監理站檢驗通過、警卻攔檢開罰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一進口機車因車牌「有點翹」被警察攔檢,以「不依指定位置懸掛」開罰5400元並吊銷牌照!但監理站早驗車過關,機車還曾被拍照舉發,車牌應夠清晰,警察仍堅持開單,高市議員林于凱了解陳情案後坦言,無法信服。林于凱指出,這件陳情案讓他耿耿於懷、卻苦無對策,他看過畫面,也聽了秘錄器對話內容,車主當場向員警表示, ...
6.心得及附註:
分享一件原處分被撤銷的判決(非新聞報導的判決),裡面寫得倒是詳細
https://bit.ly/3rPCYQ9
既然所謂「原設有固定位置」為各私營機車廠商本諸車型而自行設計,當認該位置僅係提
供機車所有人懸掛號牌之示意與方便,而非出於車輛監理或交通安全之必然或法令要求,
則能否從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推導出汽車所有人必須且僅能將號牌懸
掛於「出廠販售時即留有預設之零件及固定號牌位置」之法定作為義務,已值斟酌
只要懸掛位置(包含其角度)在原出廠位置處,且已「明顯適當」而具充分識別性者,當
認已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第1項規定要求,而為「依指定位置懸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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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tgo1207: 怎麼不說高雄監理站驗車瀆職 沒反光牌驗的過?5F 49.216.186.247 台灣 04/25 10:53
→ JoyRex: 驗過後就調到超級翹的位置呀7F 101.136.213.84 台灣 04/25 11:25
推 appleonatree: 你媽啦 這根本便當托盤 想騙?8F 180.176.109.251 台灣 04/25 11:32
推 jcx: 這就翹牌,角度的多寡而已,改裝其實就是要承擔一定的風險,這有什麼好吵的。9F 42.72.64.125 台灣 04/25 11:32
→ fck01: 我只想知道這台車出廠是長這樣嗎?如果是那就是警察在雷,但如果原廠不是長這樣,那我覺得沒啥好說的,能辨識但就是欠抓XD看原文車主好像說買七年來都沒改過?11F 27.247.139.44 台灣 04/25 11:33
→ thrombocyte: 欠抓?怎麼不說廢警自己不懂裝懂15F 101.137.30.137 台灣 04/25 11:36
→ fck01: 就是不懂才會看到就想抓,因為太顯眼了。16F 27.247.139.44 台灣 04/25 11:37
→ chi17: 驗車時有拍照調出來看就知道啦17F 39.10.67.193 台灣 04/25 11:37
→ thrombocyte: 那憑什麼抓?我也覺得你很像通緝犯要不要羈押?18F 101.137.30.137 台灣 04/25 11:39
推 kodo5566: 笑死 這樣跟我說沒翹是不是該去看眼科20F 111.82.121.14 台灣 04/25 11:50
推 thrombocyte: 規定是後方可見啊 你看不到要不要掛眼科?21F 101.137.30.137 台灣 04/25 11:55
→ s14545: 有翹阿 但已經故意蹲低拍照了還是可以辨識是要抓啥23F 42.77.3.126 台灣 04/25 11:56
推 acs81046: 抓的好啊25F 39.13.103.238 台灣 04/25 11:57
推 ga652206: 愛翹就不要怕被抓啊 多跑幾次監理站26F 27.242.187.49 台灣 04/25 11:59
推 thrombocyte: 原來這裡都支持有罪推定啊 可撥27F 101.137.30.137 台灣 04/25 12:00
推 a1121210: 翹牌以後拿量角器量角度算了 然後罰單註記角度
不然覺得 都是個人主觀認定28F 118.232.16.236 台灣 04/25 12:01
噓 sm981512: 一堆這種翹牌垃圾31F 223.139.70.7 台灣 04/25 12:02
推 chc5862123: 這牌翹歸翹 也還在後方清晰可辦的範圍內吧32F 42.72.71.150 台灣 04/25 12:04
推 ga652206: 當場不收罰單意義在哪裡?
有問題一樣是申訴
還要多等時間讓你罰單寄來
難不成開的內容就會不一樣?34F 27.242.187.49 台灣 04/25 12:07
推 a1121210: 規定訂好 沒有模糊空間就好 什麼幾度或儀器反射不能辨識38F 118.232.16.236 台灣 04/25 12:09
推 karen71014: 就看得到是無法辨識什麼40F 114.27.195.185 台灣 04/25 12:09
→ a1121210: 不知道是認真執法還故意的。
很多開單都是賭你懶得申訴直接繳罰單。41F 118.232.16.236 台灣 04/25 12:10
推 loyal325: 有些快變餐盤了也跟你講後方可視 對啊 可視..真的可視只是我要離一公尺左右才可視,上面那張照片角度路上很常見
大概離個五米就不太清楚了用行車記錄器看更慘可是同樣距離一般車輛車牌還是很清楚,沒有明確訂立標準就是這樣43F 49.216.189.176 台灣 04/25 12:14
→ chinya51: 驗是一回事,上路又是一回事49F 111.255.185.152 台灣 04/25 12:19
推 FFFFFFFF: 行車記錄器都看得到字了,說看不到的真的該驗眼睛…50F 114.136.95.56 台灣 04/25 12:27
推 baiya01: 翹牌屁孩哭哭52F 27.51.104.189 台灣 04/25 12:34
推 Notif520: 上面的圖也是因為行車記錄器角度低才能辨識 要是更高的角度加上燈光呢 所謂的可辨識是在正常角度下可以直接辨識 不是還要用蹲低或用其他角度才辨識的出來53F 49.216.166.132 台灣 04/25 12:35
推 kiopl: 規定個角度很難嗎? 這樣吵是能有啥結論57F 211.72.203.95 台灣 04/25 12:41
推 yoyobaka: 推上面325大,法規規範不夠嚴謹是一回事,但這些什麼咖愛鑽漏洞還講的冠冕堂皇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之前看過教士教人改翹牌不要怕要去申訴的影片後就再也不看教士的東西了,遊走在法規邊緣但明顯就是有機率可以規避取締的東西是在推廣什麼鳥蛋啊58F 223.137.45.244 台灣 04/25 12:43
推 FFFFFFFF: 牌照燈亮度、車牌角度先規範出來再說,沒規定的事大家都可以自由解釋65F 114.136.95.56 台灣 04/25 12:43
推 a1121210: 公務員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少主動的,除非受到壓力67F 118.232.16.236 台灣 04/25 12:44
推 a26892296: 台灣警察不意外,只會出張嘴而已。69F 60.250.77.59 台灣 04/25 12:47
噓 gjcl6: 靜態拍當然清晰 多的是動態拍不清楚70F 111.255.127.61 台灣 04/25 12:52
推 fatetree: 矛盾的是就是被拍照檢舉的都被拍清楚車牌了
理由是看不清車牌 笑死71F 27.247.9.171 台灣 04/25 12:54
→ fck01: 沒明訂就是自己注意一點,別想說能用可視來反駁,實際上這一看就是翹,沒啥好說,不過感覺是罰得重了點…74F 27.247.139.44 台灣 04/25 13:00
推 IIIX: 警察就都垃圾,最好執勤死幾個77F 101.136.2.131 台灣 04/25 13:01
推 asdf70044: 都是THEY的錯!78F 114.32.143.78 台灣 04/25 13:01
推 a1121210: 就沒訂清楚有模糊地帶才一堆人在那邊鑚漏洞 訂好補好就沒事了79F 118.232.16.236 台灣 04/25 13:05
推 onceheart: 笑死 翹牌仔的證件照大概也是躺著拍的81F 111.255.26.253 台灣 04/25 13:11
→ newf91G: 俏成這樣還裝無辜82F 118.170.144.189 台灣 04/25 13:14
推 r164386: ...阿就不要改就好 不懂改這幹啥83F 220.128.117.48 台灣 04/25 13:14
推 atgo1207: 模糊地帶的東西怪警察嗎 法官都認同警方說法了 應該怪立委不設立明確標準吧84F 49.216.186.247 台灣 04/25 13:21
噓 x06zkj3: 樓上I大,粗暴言論大可不必86F 1.164.32.74 台灣 04/25 13:22
推 tagodbless: 短牌垃圾,有夠醜,這種還常搭配閃瞎後面的爆亮牌照燈或方向燈87F 118.167.231.171 台灣 04/25 13:40
推 R4L: 改這本來就居心叵測 欠罰89F 180.217.1.154 台灣 04/25 13:43
推 Anyotw: 事實上就翹牌,但看起來原廠應該就是設計要翹的。
不翹會卡輪胎吧。代理怎麼驗過的..90F 39.9.68.136 台灣 04/25 13:46
推 Joannashinn: 真的把牌照的離地高度&角度範圍明定出來算了,每個都在通靈、我覺得93F 223.139.145.142 台灣 04/25 13:49
→ s14545: 本來就沒規定不能翹牌 要抓的話把角度訂出來阿95F 223.138.26.230 台灣 04/25 13:52
噓 gjcl6: 廢話 被檢舉的當然清楚 不清楚的都檢舉不了97F 111.255.127.61 台灣 04/25 13:56
推 SSSONIC: 申訴真的過了 開單的 會有什麼損失嗎?98F 1.200.31.0 台灣 04/25 14:00
→ gjcl6: 停紅燈也能被拍啊 動態加深檢舉難度 難懂??99F 111.255.127.61 台灣 04/25 14:02
推 WeGoYuSheng: 呵呵,整天自認為比別人想法先進的違規改裝仔,本來這篇一開始義憤填膺嗆警察垃圾,現在發現這個投訴咖在說謊(這個族群慣用招式),這篇現在又惦惦了251F 49.216.93.144 台灣 04/27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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