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yrone1125 (思默)標題 [問題] 關於車禍的一些問題時間 Thu Nov 21 11:56:29 2024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家人近日發生車禍
家人是騎車直行
對方未看路況直接迴轉因此家人閃避不及摔車
我們趕到現場時問說是誰騎車的(對方為姐妹二人,以下簡稱A B
A女跟我們說是她騎車的
當天有到急診探視A女也稱是她騎車
隔天我們至警局看監視器發現騎車是B女
詢問警察也說做筆錄的是B女無誤
但對方應該不知我們看過監視器
所以第二天來探視時只有A女來(一樣說是她騎車的)
但對方留的聯絡方式與筆錄上的名字皆是A女(但實際上騎車的人是B女 ,A女當時還沒上車
在機車旁而已)
由於家人傷勢滿嚴重,要住院治療一兩個月,對方第二天探視至今不聞不問
但目前家人無法做筆錄
警察也不願意來醫院(有詢問過他們說沒有來醫院做筆錄的)
想請問
因為騎車的人我們確定是B女
但筆錄上的名字以及聯絡方式包括Line上頭貼都是A女
所以應該是B女做筆錄時就拿A女證件
想請問我們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嗎?(但家人無法離開醫院)
還是要等初判表呢?
我們有需要直接跟A女說我們看過監視器了嗎?就是讓她們知道說 我們已經知道她們在說謊
對方完全沒有受傷
也沒有車損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再請大家給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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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96.56 (臺灣)
※ 作者: Tyrone1125 2024-11-21 1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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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yrone1125 (49.218.96.56 臺灣), 11/21/2024 11:58:15
推 davidaustin: 有三聯單就可以直接提告了
B做筆錄時拿A證件,直接告偽造文書1F 123.193.193.193 台灣 11/21 12:39
推 nsaid614: 我妹去年車禍警察有來醫院做筆錄耶5F 101.10.14.99 台灣 11/21 13:50
→ ytkuang: 警訊筆錄上誰騎車就告誰 至於是不是頂替 後續案件移送的時候檢警發現會主動偵辦
筆錄也別著急 出院後再去做就好 警察有結案壓力會比你們急
拿到初判表再來提告 注意6個月內時限6F 39.15.24.4 台灣 11/21 13:58
推 xyzgod999: 哪所的這麼懶惰,多年前自摔救護車送到醫院後警察到場做筆錄跟酒測誒12F 42.71.33.32 台灣 11/21 14:03
推 davidaustin: 警察會去醫院做筆錄啊,那個分局這麼懶,記得筆錄說詞要想好,不然會吃應注意未注意
可以不用等初判表當下直接跟警察說提告,反正最後還是會先和解調節14F 123.193.193.193 台灣 11/21 14:41
推 fit8590: 有監視器 可以確定是A是B 有三聯單
有上救護車 有驗傷單 有筆錄
就可以開告了阿
條件都齊全了 而且有心一點的 警察會問你要不要提告 還是想走和解
建議要提告 4個月內處理 超過半年不能19F 114.24.145.189 台灣 11/21 15:43
推 joan8815: 照道理說發生車禍當下如果傷者送醫,警察是會去醫院做筆錄的。但是如果已經是事後過幾天,就不確定警察會不會去醫院做筆錄25F 125.228.51.150 台灣 11/21 15:58
→ Tsyu: 建議直接提告 再加一條偽造文書29F 211.22.236.89 台灣 11/21 16:06
推 qq204: 直接告偽證了,想玩就給他們玩到爽30F 114.33.50.31 台灣 11/21 17:02
→ aika5512308: 有什麼規定車禍後警察必須到院詢問筆錄嗎?這應該不是重點吧
記住六個月內,家人傷勢可以移動,到警察局作筆錄時,再看看這期間對方有沒有過問,可以提告過失傷害31F 42.77.196.6 台灣 11/21 17:23
推 ABA0525: 提告最快
穩贏了,記得錄音。 偽證36F 42.77.197.77 台灣 11/21 17:46
→ aika5512308: 還沒提告刑事何來偽證?我是覺得警察那邊資料正確的話,去要求補正你的資料比較實在吧。偽造文書是公訴罪,也不是當事人提告,何況筆錄是b做的。
你拿的是什麼單子?你根本沒辦法拿到筆錄,覺得對a.b女身分有疑慮應該趕快跟警察確認,要求補正資料。38F 42.77.196.6 台灣 11/21 18:21
→ ballcat: 看誰騎的,要求具結46F 114.36.247.140 台灣 11/21 18:50
推 CharlesCL: 最好是不會去醫院做筆錄,什麼爛警察47F 42.79.255.206 台灣 11/21 18:59
→ OnjojiToki: 有錢去找律師 沒錢去找法扶或免費諮詢48F 42.77.219.238 台灣 11/21 19:03
→ Tyrone1125: 謝謝大家給的意見,現在有一點頭緒了。B女應該是沒駕照沒錯,有從她的FB看到去年po文酒駕拒測被吊扣駕照3年。但不知道為何她去做筆錄時敢直接用A女身份。
這部份我們非常確定,因為筆錄上名字與Line上名字一致,但Line上頭貼與FB搜尋結果以及事發隔日到醫院探視的皆為A女(非騎車者)
https://i.imgur.com/WiAI07b.jpeg49F 61.230.84.31 台灣 11/21 19:56
推 dakeka: 如果對方也有受傷的話不要太早提 ,因為對方也可以告你過失傷害60F 223.138.116.165 台灣 11/21 20:14
→ Tyrone1125: 我忘了說
對方完全沒有受傷
機車也沒倒62F 61.230.84.31 台灣 11/21 20:18
※ 編輯: Tyrone1125 (61.230.84.31 臺灣), 11/21/2024 20:20:42
推 tsaihohan: 很好啊...對方自動給妳談判的籌碼65F 220.141.65.187 台灣 11/21 22:49
推 LeoXZ: 一定要告66F 1.165.180.171 台灣 11/21 23:59
推 xm31mark: 像這種的 你要煩惱的是對方拿不出錢來67F 1.168.125.66 台灣 11/22 00:00
→ aika5512308: 你那張不是筆錄,叫做事故登記聯單,給車禍當事人聯絡用的。我覺得你有必要跟警察釐清警察那邊有沒有b女資料,b女如果無照駕駛要被開單,她現在用a女身分,如果遇到不夠細心的警察,會吃不到紅單。
假如警察那邊留的當事人資料和筆錄個資是b女謊報a女的個資,尤其筆錄下方需要簽名,算是一種具結,如果b女簽a女姓名的話,有偽造文書的嫌疑。68F 42.77.196.6 台灣 11/22 03:19
推 a44642: 有監視器基本上都跑不掉,不用明講等初判好好養傷,不聞不問也對你們有利
前幾個月出事警察也說監視器說明一切,筆錄就只是過個流程,他們會判明79F 1.200.155.127 台灣 11/2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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